兗礦集團濟寧三號煤礦健全三項製度抓廉政
濟三煤礦紮實推進“製度推進年”活動,加大製度執行力度,不斷增強黨員幹部“製度麵前沒有特權、製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自覺做到用製度規範權力、靠製度約束行為,進一步規範了廉潔從業行為。
健全落實“不願為”的自律製度。規範決策程序,實行民主決策“十步工作法”,即:會前四步,提出議題、充分調研、領導審閱、提前告知;會中三步,介紹議題、成員發言、民主決策;會後三步,信息公開、落實決策、監督檢查,做到了用權講規矩。嚴格遵循“固本、立標、清源、正為、樹形、強警”“十二字”領導幹部廉潔從業準則,認真落實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禮品登記、重大事項報告、招待費向職代會報告等製度,全礦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如實申報了個人收入,21名領導幹部對個人重大事項進行了報告,杜絕了不廉潔行為發生。
健全落實“不能為”的防範製度。進一步規範工資獎金審批、發放程序,防止了二次分配、克扣職工工資獎金、私設“小金庫”現象發生。紀委、審計科定期對全礦各類單項獎審批、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理。健全完善礦、職能部門、執行單位及班組“四級”預算管理體係,實行礦領導、業務部門與承擔費用、分管單位聯掛包保考核、對等獎罰,防範了經營管理問題。嚴格執行對外讚助規定,加大對公款吃喝、禁酒規定的監督檢查及治理力度,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車改革費用管理的規定,營造了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健全落實“不敢為”的懲戒製度。積極開展“信訪監督年”活動,把紀檢監察信訪監督與廉潔教育、幹部管理、源頭預防和部門協作結合起來,有效發揮了紀檢監察信訪監督作用。認真排查案件線索,充分利用舉報電話、舉報箱、監督檢查、執紀監察等渠道的同時,廣泛采取選、審、析、摸、挖、訪“六字方式”,拓寬了案件線索來源渠道。堅持“標本兼治、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則,加大案件查辦力度,明確查案方向,突出查案重點,改進查案方法,對違反規定私自處理設備的1名責任人給予了罰款及誡勉談話處理,起到了廣泛的懲戒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