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林廟煤礦二號井礦燈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0-09-06 20:38
來源:本站原創
納林廟
煤礦二號井礦燈工
安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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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規定
1、礦燈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
2、礦燈工必須熟知礦燈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獨立操作。
3、礦燈應統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 管理。
4、充電室應保持幹燥、通風良好,充電、修理間均應設排風裝置,沒有防滅火設備,室內禁止煙火,要有上、下水道。
5、非燈房工作人員禁止入內,若有檢查或其他人員進入,需持礦、隊領導證明或有礦、隊陪同人員方可入內,並做好來客登記記錄。
6、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天擦拭一次,每半年清洗一次。
二、交接班
1、交班人應向接班人介紹己班燈的發放、收回及充電情況。
2、應詳細檢查燈架上每台燈的充電情況及完好情況。
3、應核對燈牌號及數量,須與未收回的燈相等。
4、檢查備用燈線是否完好、齊全。
5、在以上檢查完全合格後,交接班雙方共同做好交接班記錄並簽字後,交接班方可完畢。
三、日常充電
1、把交回燈的燈線係好。
2、礦燈對號放到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
3、把燈頭上的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充電架充電指示燈亮,表示充電開始。
4、把燈線統一放在充電燈右側裏麵。
5、當充電指示燈滅,完成指示燈亮,表示充電完畢。
6、礦燈日常充電由收發工進行。
四、充電注意事項及維護要求
1、在充電前,須關閉燈頭上的點燈開關。
2、記錄每盞燈的開始充電時間及完成充電時間,使用過的礦燈應充足電。
3、充電時電池溫度不應超過45℃。
4、紅、滅燈的電池應及時更換、檢修,若停電,立即使用另一路電源供電。
5、嚴禁任何人打開燈頭,燈頭損壞後應立即返廠維修。
6、礦燈每次使用後,應及時充電,避免造成電池損壞。
7、由於過放電損壞後的電池再次充電時會發熱,此時嚴禁繼續使用。
8、礦燈發生故障後,應及時維修,避免電池組過放電引起電池組的永久損壞。
9、燈頭正常使用壽命為25000小時,電池充電使用壽命為1000次,若電池損壞後,由維修人員及時進行更換。
10、燈麵罩上的灰塵汙垢,可用清水清洗,並用衛生紙巾和毛巾擦洗,不得使用尖銳硬物清理或用腐蝕性溶液清洗,以免損壞和劃傷礦燈麵罩。
11、嚴禁用力摔打和撞擊、焚燒電池盒。
12、礦燈使用報廢後,不得隨意丟棄,將電池電放盡,交回公司妥善處理。
五、收發燈工作
1、發燈
(1)將燈牌掛在相應位置。
(2)將對應燈逆時針旋轉180°,取下礦燈,檢查一切合格後,發給領燈人。
(3)做好發燈記錄(領燈人、領燈時間、燈號及牌號)。
2、收燈
(1)檢查收回燈是否完好。
(2)按日常充電程序進行充電。
(3)取下燈牌交還交燈人。
(4)做好收燈記錄(交燈人、交燈時間、燈號及牌號)
六、巡回檢查
1、每小時對充電架上的燈充電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巡檢記錄。
2、若充電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取下礦燈,進行檢查處理。
3、對燈線進行整理,確保整齊美觀。
七、收尾工作
本班工作結束後,將本班工作情況認真記錄,並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一、一般規定
1、礦燈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
2、礦燈工必須熟知礦燈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獨立操作。
3、礦燈應統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 管理。
4、充電室應保持幹燥、通風良好,充電、修理間均應設排風裝置,沒有防滅火設備,室內禁止煙火,要有上、下水道。
5、非燈房工作人員禁止入內,若有檢查或其他人員進入,需持礦、隊領導證明或有礦、隊陪同人員方可入內,並做好來客登記記錄。
6、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天擦拭一次,每半年清洗一次。
二、交接班
1、交班人應向接班人介紹己班燈的發放、收回及充電情況。
2、應詳細檢查燈架上每台燈的充電情況及完好情況。
3、應核對燈牌號及數量,須與未收回的燈相等。
4、檢查備用燈線是否完好、齊全。
5、在以上檢查完全合格後,交接班雙方共同做好交接班記錄並簽字後,交接班方可完畢。
三、日常充電
1、把交回燈的燈線係好。
2、礦燈對號放到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
3、把燈頭上的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充電架充電指示燈亮,表示充電開始。
4、把燈線統一放在充電燈右側裏麵。
5、當充電指示燈滅,完成指示燈亮,表示充電完畢。
6、礦燈日常充電由收發工進行。
四、充電注意事項及維護要求
1、在充電前,須關閉燈頭上的點燈開關。
2、記錄每盞燈的開始充電時間及完成充電時間,使用過的礦燈應充足電。
3、充電時電池溫度不應超過45℃。
4、紅、滅燈的電池應及時更換、檢修,若停電,立即使用另一路電源供電。
5、嚴禁任何人打開燈頭,燈頭損壞後應立即返廠維修。
6、礦燈每次使用後,應及時充電,避免造成電池損壞。
7、由於過放電損壞後的電池再次充電時會發熱,此時嚴禁繼續使用。
8、礦燈發生故障後,應及時維修,避免電池組過放電引起電池組的永久損壞。
9、燈頭正常使用壽命為25000小時,電池充電使用壽命為1000次,若電池損壞後,由維修人員及時進行更換。
10、燈麵罩上的灰塵汙垢,可用清水清洗,並用衛生紙巾和毛巾擦洗,不得使用尖銳硬物清理或用腐蝕性溶液清洗,以免損壞和劃傷礦燈麵罩。
11、嚴禁用力摔打和撞擊、焚燒電池盒。
12、礦燈使用報廢後,不得隨意丟棄,將電池電放盡,交回公司妥善處理。
五、收發燈工作
1、發燈
(1)將燈牌掛在相應位置。
(2)將對應燈逆時針旋轉180°,取下礦燈,檢查一切合格後,發給領燈人。
(3)做好發燈記錄(領燈人、領燈時間、燈號及牌號)。
2、收燈
(1)檢查收回燈是否完好。
(2)按日常充電程序進行充電。
(3)取下燈牌交還交燈人。
(4)做好收燈記錄(交燈人、交燈時間、燈號及牌號)
六、巡回檢查
1、每小時對充電架上的燈充電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巡檢記錄。
2、若充電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取下礦燈,進行檢查處理。
3、對燈線進行整理,確保整齊美觀。
七、收尾工作
本班工作結束後,將本班工作情況認真記錄,並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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