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大寶頂礦執行礦領導和工人同上同下入井製度
作者:董國軍
2010-09-10 07:55
來源:攀煤公司大寶頂礦
“小劉,幫我去買點麵包、礦泉水”。
這是該礦礦黨委書記喊住辦公室小劉的一幕,書記要準備帶飯跟班下井了。9月1日開始,大寶頂礦正式實行礦領導入井帶班製度。
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2010年23號通知,攀煤大寶頂礦9月1日下發了《關於確保今年後期安全生產的特別規定》,文件嚴格規定礦領導要與工人同下同上,不準由他人替班,否則一律按擅離職守處理。入井帶班人員該帶班不帶班或帶班時間達不到8小時規定要求的,第一次給予警告處理,並罰款1000元,第二次給予行政降職處理,罰款2000元;第三次一律給予行政撤職處理;所有管理人員入井次數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少一次罰款200元。文件製定了11項具體規定和管理辦法,以確保今年後期的安全生產,目前全礦領導做表率,工人鼓幹勁,全力投入到安全生產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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