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長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崗位責任製
作者:佚名
2010-09-10 09:41
來源:本站原創
公司董事長機電設備
安全
管理崗位責任製
公司董事長為公司法人代表,對本礦(公司)“機電設備 安全 管理”工作負全麵責任。
貫徹《 安全生產法》、《 職業病防治法》、《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安全行業 標準》、《山西省 煤礦“機電設備” 管理規定》、《煤銷集團公司“機電設備” 管理 製度》等有關規定,責成礦(公司)礦級領導(經理)層做好“機電設備”安全工作。
建立完善“機電設備”管理機構,確保安全生產所需的人、財、物投入。
公司董事長為公司法人代表,對本礦(公司)“機電設備 安全 管理”工作負全麵責任。
貫徹《 安全生產法》、《 職業病防治法》、《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安全行業 標準》、《山西省 煤礦“機電設備” 管理規定》、《煤銷集團公司“機電設備” 管理 製度》等有關規定,責成礦(公司)礦級領導(經理)層做好“機電設備”安全工作。
建立完善“機電設備”管理機構,確保安全生產所需的人、財、物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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