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MT 5009—94)
作者:匿名網友
2010-09-11 17:22
來源:www.dukashe.com
(MT 5009—94)
1
總
則
1.0.2本
標準適用於煤炭工業生產、建設礦井的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1.0.3本標準是根據國家頒發的《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13—90)、《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和《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l-88)等有關規範、標準,並參照行業有關規範、標準編製的。
1.0.4
煤礦井巷工程必須按照施工圖
設計、施工組織
設計或作業
01manbetx
(含施工
技術
措施)施工。施工組織
設計或作業
01manbetx
(含施工
技術
措施)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工程質量要求和相應的保證
措施。施工中應實行全麵質量
管理,嚴格質量檢驗
製度,把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消滅在施工過程中。
1.0.5
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0.6本標準未包括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礦務局、公司)可組織
設計、施工單位,按照本標準編製的原則補充臨時標準,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後執行。
2
質量檢驗評定的工程劃分
2.0.1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應按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劃分。
2.0.2煤礦井巷工程中分項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劃分應符合以下規定:
分項工程主要按工序和工種劃分。分部工程按井巷工程的主要部位劃分。對工程量大、工期長的井筒井身工程和平硐硐身、巷道主體工程,可以按每月實際進尺作為—個分部工程。
分項、分部工程名稱應符合表2.0.2的規定。
井巷工程分項、分部工程名稱表 表2.0.2(28~30)
序號
|
單位工程
|
分部工程
|
分項工程
|
1
|
立井井筒(含暗立井、天井、60°以上的煤倉和溜井)
|
井頸
|
衝積層掘進,基岩掘進,模板,鋼筋,混凝土支護*,錨杆支護*,預應力錨索支護*,噴射混凝土支護*,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支護*,鋼纖維噴射混凝土支護*,預製混凝土塊支護*,料石支護*
|
井身*
|
|||
壁座
|
|||
井窩
|
|||
防治水
|
地麵預注漿,工作麵預注漿,壁後注漿,卷材防水層
|
||
鑽井井筒
|
井筒鑽進,井壁漂浮下沉*,固井
|
||
沉井井筒
|
沉井掘進,模板,鋼筋,混凝土支護* ,固井
|
||
凍結
|
凍結鑽井,製冷凍結*
|
||
混凝土帷幕
|
槽孔,帷幕
|
||
2
|
斜井(含暗斜井)井筒、平硐
|
斜井井口
|
衝擊層掘進,基岩掘進,模板(镟胎),鋼筋,混凝土支護*,錨杆支護*,噴射混凝土支護*,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支護*,鋼纖維噴射混凝土支護*,鋼架噴射混凝土支護*,預製混凝土塊支護*,料石支護*,燒結矽支護*,金屬支架支護*,混凝土支架支護*,木支架支護*,可縮性支架支護*,預應力錨索支護*,鋼筋混凝土弧板支護*,工作麵預注漿
|
平硐硐口
|
|||
斜井井身*
|
|||
平硐硐身*
|
|||
連接處
(交岔點)
|
|||
水溝
|
衝擊層掘進,基岩掘進,模板,混凝土,預製混凝土水溝,水溝蓋板
|
||
附屬工程
|
混凝土台階,砌塊混凝土,混凝土地坪,砂漿地坪,噴刷漿
|
||
3
|
巷道(含平巷、斜巷)
|
主體
(含交岔點)*
|
基岩掘進,模板(镟胎),鋼筋,混凝土支護*,錨杆支護*,預應力錨索支護*,噴射混凝土支護*,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支護*,鋼纖維噴射混凝土支護*,鋼架噴射混凝土支護*,鋼筋混凝土弧板支護*,預製混凝土塊支護*,料石支護*,燒結磚支護*,金屬支架支護*,鋼筋混凝土支架支護*,木支架支護*,可縮性支架支護*
|
水溝
|
基岩掘進,模板,混凝土,預製混凝土水溝,水溝蓋板
|
||
附屬工程
|
混凝土台階,砌塊混凝土,混凝土地坪,砂漿地坪,噴刷漿
|
||
4
|
硐室(含馬頭門)
|
主體*
|
基岩掘進,模板(镟胎),鋼筋,混凝土支護*,錨杆支護*,預應力錨索支護*,噴射混凝土支護*,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支護*,鋼纖維噴射混凝土支護*,鋼架噴射混凝土支護*,預製混凝土塊支護*,料石支護*,金屬支架支護*,鋼筋混凝土支架支護*,木支架支護*,可縮性支架支護*
|
防止水
|
水泥砂漿防水層,卷材防水層
|
||
水溝(含溝槽)
|
基岩掘進,模板,混凝土,預製混凝土水溝,水溝(溝槽)蓋板
|
||
設備基礎
|
基槽開挖,模板,鋼筋,混凝土基礎
|
||
附屬工程
|
混凝土地坪,砂漿地坪,木質地坪,噴刷漿
|
||
5
|
通風
安全設施
|
風門
|
基槽,門框,牆體*,門扇安裝,閘門安裝
|
防火門
|
|||
防爆門
|
|||
防水閘門(排泥倉密閉門)
|
|||
密閉牆
|
基槽,牆體
|
||
6
|
井下鋪軌
|
道床、軌枕
|
基底,道床,軌枕,岔枕
|
軌道、道岔
|
軌道*、道岔*
|
||
安全防護工程
|
軌距杆,防爬器,防軌道滑移設施,托輥,托繩輪,
安全標誌
|
注:
① 分項、分部工程名稱後有*符號者為指定的分項、分部工程。裸體井巷工程中,基岩掘進為指定的分項工程。
② 掘進淨寬0.5m以下的水溝分部工程,隻檢驗水溝砌築一個分項工程。水溝蓋板分項工程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時的觀感質量項目中檢驗。
2.0.3單位工程的劃分應符合以下規定:
凡不能獨立發揮能力,但具有獨立施工條件,構成一個施工單元的工程,即為一個單位工程。煤礦井巷工程的單位工程劃分為立並井筒,斜井井筒和平硐,巷道,硐室,通風
安全設施,井下鋪軌六類。具體單位工程名稱應執行《礦井建設單位工程統一名稱表》的規定。
3
質量檢驗評定的等級
3.0.1本標準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均分為“合格”和“優良”兩個等級。
3.0.2分項工程質量等級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合格:
1.保證項目必須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2.基本項目中每個檢驗項目的檢查點均應符合合格規定;檢查點中有75%及其以上的測點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規定,其餘測點須不影響安全使用,這個檢查點為合格。
3.允許偏差項目中每個檢驗項目的測點總數有70%及其以上實測值在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的須不影響安全使用。
二、優良:
1.保證項目必須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2.基本項目中每個檢驗項目的檢查點均應符合合格規定;檢查點中有50%及其以上的測點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規定,這個檢查點為優良。50%及其以上檢查點優良該檢驗項目即為優良。優良項目數應占檢驗項目總數的50%及其以上。
3.允許偏差項目中每個檢驗項目的測點總數均有90%及其以上實測值在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的須不影響安全使用。
3.0.3分部工程的質量等級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合格:
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應全部合格。
二、優良:
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應全部合格,其中分項工程的50%及其以上達到優良,指定的分項工程必須優良。
3.0.4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質量應全部合格。
2.質量保證資料基本齊全。
3.指定的單位工程要有觀感質量評定,其得分率達到70%及其以上為合格。
注:指定的單位工程指立並井筒、斜井井筒、平硐、井底車場巷道、主要運輸巷道、箕鬥(或膠帶)裝載硐室、井下主變電所洞室、主排水泵房碉室、暗井絞車房洞室及相應的井下鋪軌工程。
二、優良:
1.所含分部工程質量應全部合格,其中分部工程有50%及其以上達到優良,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須優良。
2.質量保證資料齊全,其中指定的質量保證資料齊全完整。
3.觀感質量得分率達到85%及其以上為優良。
3.0.5當分項工程質量不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規定時,必須及時處理,並應按以下規定評定其質量等級:
一、經返工重做的分項工程可重新評定質量等級。
二、經處理後,不改變結構或未造成永久缺陷,能滿足設計要求的,其質量等級可評定為合格,但不應評定為優良。
三、經處理後,改變了原有結構規格,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響安全使用,其質量等級可評定為合格。但其所在分部工程的質量等級不應評定為優良。
四、經建設單位核查認可,能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進行加固補強,其質量等級可評定為合格。
4
質量檢驗評定程序和組織
4.0.1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應按分項、分部、單位工程依次進行。分項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應在保證項目、基本項目和允許偏差項目檢驗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4.0.2施工
班組應對其操作的每道工序,每一作業循環作為一個檢查點,按本標準附錄A表A.2檢查點的測點要求,自行認真檢查,並做好施工檢查記錄。
4.0.3分項工程質量應在
班組自檢的基礎上,由施工負責人(區、隊長)組織有關人員檢驗評定,質量檢查員核定。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應采用本標準附錄A表A.1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的格式。分項工程在中間、竣工驗收檢驗時,應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布置測點實查。不能實查的,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4.0.4分部工程質量由施工單位(工程處、礦)負責人組織有關單位檢驗評定,建設單位(礦務局、礦)代表核定。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應采用本標準附錄B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的格式。
4.0.5單位工程質量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建設單位(礦務局、礦)負責組織有關單位檢驗評定(也可由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負責組織檢驗評定)。最後由質量監督部門或主管部門認證。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應采用本標準附錄C單位工程質量綜合評定表的格式。
指定的單位工程的觀感質量由建設(或監理)單位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各一人進行檢驗評定。觀感質量檢驗評定應采用本標準附錄D表D.1、表D.2、表D.3和表D.4的統一格式。
單位工程質量保證資料核查項目應按本標準附錄E的質量保證資料核查表的內容執行。
4.0.6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質量檢驗評定時,拍查質量檢驗結果如與分部工程檢驗評定結果等級不一致,應
03manbetx
原因,研究確定工程最終質量等級。
4.0.7隱蔽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應以有建設(含監理)單位(礦務局、礦)和施工單位(工程處、礦)雙方代表簽字的工程質量檢查記錄為依據。
4.0.8宜減少重複檢驗和破損性檢驗。立井井筒工程破損性檢驗不應超過2處,其他井巷工程破損性檢驗不宜超過3處。
4.0.9施工和檢驗人員應使用同一精度等級的測量器具和檢測儀表,並按有關規定定期校對。常用的檢驗工具見本標準附錄F常用檢驗工具表。
5
掘進工程
5.1 一般規定
5.1.1 本章適用於衝積層和基岩中井巷掘進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5.1.2 本章的主要指標和要求是根據《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範》和《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提出的。
5.2 衝積層掘進工程
5.2.1 本節適用於立井、斜井、平調在衝積層(含凍結和混凝土帳幕衝積層)中采用掘進和明槽開挖方法的掘進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保證項目
5.2.2 立井、斜井、平硐的衝積層掘進及其臨時支護必須符合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
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和作業
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抽查施工記錄或現場實查。
(II)
基本項目
5.2.3 衝積層掘進規格偏差應符合表5.2.3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衝擊層掘進規格偏差
表5.2.3(38)
項次
|
項目
|
合格(mm)
|
優良(mm)
|
|||
1
|
立井
|
圓形井筒掘進半徑
|
普通法鑿井
|
0~+250
|
0~+150
|
|
凍結法鑿井
|
凍土擴至井幫前
|
0~+400
|
0~+200
|
|||
凍土擴至井幫後
|
0~+200
|
0~+100
|
||||
混凝土帷幕法鑿井
|
0~+250
|
0~+150
|
||||
方、矩形井筒十字線至任一幫距離
|
0~+250
|
0~+150
|
||||
2
|
斜井、平硐
|
寬度(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0~+300
|
0~+200
|
||
高度(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0~+400
|
0~+250
|
(Ⅲ)允許偏差項目
5.2.4 斜井井口和平硐硐口部分采用明槽開挖時,明槽外形尺寸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2.4的規定。
明槽外形尺寸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5.2.4(38)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
mm
)
|
檢驗方法
|
1
|
標高
|
±50
|
用水準儀測上口四邊中點的標高
|
2
|
長度
|
0~+300
|
拉十字中心線,分別尺量上口和下底由中心線到四邊中點的距離
|
3
|
寬度
|
||
4
|
邊坡坡度
|
不得偏陡
|
按附錄A表A.2規定選檢查點,用坡度尺尺量檢查點左、右兩邊坡坡度
|
5.3 基岩掘進工程
5.3.1本節適用於基岩(含煤層、礦層、凍結層和堅硬24積層)采用鑽爆法施工的井巷工程及設備基礎、水溝(溝槽)和采用掘進機掘進的巷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5.3.2基岩爆破法掘進必須采用光麵爆破,爆破圖表齊全,爆破參數選擇合理。光麵爆破的施工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瀕朗怯:對照規範和作業規程抽查施工記錄,或現場實查。
5.3.3基岩掘進的臨時支護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檢驗方法:對照作業規程抽查施工記錄,或現場實查。
(Ⅱ)基本項目
5.3.4普通法基岩掘進規格偏差應符合表5.3.4的規定。
普通法基岩掘進規格偏差
表5.3.4(39)
項次
|
項目
|
合格(mm)
|
優良(mm)
|
||
1
|
立井
|
圓形井筒掘進半徑,方、矩形井筒中心十字線至任一幫距離
|
-50~+150
|
0~+150
|
|
2
|
斜井、平硐、硐室、巷道
|
寬度
|
中心線至任一幫距離
|
-50~+200
|
0~+200
|
無中線測全寬
|
-50~+250
|
0~+250
|
|||
高度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50~+200
|
0~+200
|
||
無腰線測全高
|
-50~+250
|
0~+250
|
|||
3
|
巷道
|
全斷麵掘進機掘進的中心偏移
|
±100
|
±50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5.3.5軟岩(含破碎帶)掘進規格偏差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不小於設計的巷道寬度、高度。
優良:不小於設計的巷道寬度、高度,超挖應符合表5.3.4的合格偏差。
檢查數量:按本標準附錄A表A。2選檢查點和測點。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5.3.6井巷掘進坡度偏差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士1‰。
優良:士0.5‰。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尺量相鄰兩檢查點由腰線至軌麵(或底板)距離之差與該兩檢查點距離之比。
(III
)允許偏差項目
5.3.7立井壁座(支撐圈)、巷道水溝(含管線溝槽)、硐室的設備基礎掘進規格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3.7的規定。
壁座(支撐圈)、水溝(溝槽)、設備基礎掘進規格的
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5.3.7(40)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壁座
(支撐圈)
|
高度
|
0~+100
|
掛中心線或腰線尺量。掘進後現場實測,作好記錄;中間、竣工驗收時,抽查隱蔽工程記錄
掛中心線或腰線尺量。掘進後現場實測,作好記錄;中間、竣工驗收時,抽查隱蔽工程記錄
掛中心線或腰線尺量。掘進後現場實測,作好記錄;中間、竣工驗收時,抽查隱蔽工程記錄
|
寬度
|
-50~+200
|
|||
2
|
設備基礎
|
長度
|
-25~+150
|
|
寬度
|
-25~+150
|
|||
深度
|
0~+150
|
|||
3
|
水溝
(溝槽)
|
中心位置
|
-50~+100
|
掛中線尺量巷道中線到水溝內沿距離,寬度、深度尺量檢查。按附錄A表A.2 的規定選檢查點,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
寬度
|
-30~+150
|
|||
深度
|
-30~+150
|
5.4 裸體井巷掘進工程
5.4.1 本節試用於無支護的各種井巷掘進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5.4.2 裸體井巷掘進工程必須采用光麵爆破方法,爆破圖表齊全,爆破參數選擇合理。光麵爆破施工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檢驗方法:對照規範和爆破圖表抽查施工記錄,或現場實查。
(II) 基本項目
5.4.3 裸體井巷的掘進規格偏差應符合表5.4.3的規定。
裸體井巷的掘進規格偏差 表5.4.3(41)
項次
|
項
目
|
合格(
mm
)
|
優良(
mm
)
|
|||
1
|
立井
|
圓形井筒掘進半徑,方、矩形井筒中心十字線至任一幫距離
|
有提升
|
0~+150
|
0~+100
|
|
無提升
|
-50~+150
|
0~+150
|
||||
2
|
硐室
立井
斜井、平硐、巷道
|
寬度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主要巷道
|
0~+150
|
0~+100
|
一般巷道
|
-50~+150
|
0~+150
|
||||
無中線測全寬
|
一般巷道
|
-50~+200
|
0~+200
|
|||
主要巷道
|
0~+150
|
0~+100
|
||||
寬度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一般巷道
|
-30~+150
|
0~+150
|
||
一般巷道
|
-30~+200
|
0~+200
|
||||
無腰線測全高
|
機電硐室
|
0~+150
|
0~+100
|
|||
非機電硐室
|
-20~+150
|
0~+150
|
||||
3
|
立井
|
寬度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機電硐室
|
-30~+100
|
0~+100
|
非機電硐室
|
-30~+150
|
0~+150
|
||||
高度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有提升
|
0~+150
|
0~+100
|
||
無提升
|
-50~+150
|
0~+150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注:主要巷道和一般巷道見附錄
K名詞解釋。
5.4.4裸體井巷掘進坡度偏差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士l‰。
優良:± 0.5‰。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尺量相鄰兩檢查點由腰線至軌麵(或底板)距離之差與該兩檢查點間距離之比。
(Ⅲ)允許偏差項目
5.4.5裸體巷道掘進中光麵爆破周邊眼的眼痕率不應小於60%。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實測,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5.5 天井、溜井掘進工程
5.5.1本節適用於鑽井法、吊罐法和爬罐法施工的天井、溜井基岩掘進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5.5.2天井、溜井掘進工程必須保證上、下口位置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檢查天井、溜井的上、下口位置實測圖。
5.5.3天並、溜井掘進操作程序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所采用的反並鑽機、吊罐、爬罐等,必須保證工況良好。
檢驗方法:對照作業規程檢查設備出廠合格證及運轉檢修記錄,並現場實查。
(Ⅱ)基本項目
5.5.4天井、溜井掘進半徑偏差應符合表5.5.4的規定。
天井、溜井掘進半徑偏差
表5.5.4(43)
項次
|
項 目
|
合格(mm)
|
優良(mm)
|
1
|
無提升設備
|
-100~+200
|
-50~+150
|
2
|
有提升設備
|
0~+200
|
0~+150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6
混凝土與鋼筋混凝土工程
6.1 一般規定
6.1.1本章適用於井巷工程的模板(含镟胎)、鋼筋、混凝土支護工程和其他混凝土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6.1.2本章的主要指標和要求是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的規定提出的。
6.2 模板工程
6.2.1本節適用於井巷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支護和砌塊支護工程的模板(含镟胎)組裝工程及其他混凝土工程的模板組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6.2.2各種模板、镟胎的材質、結構、規格、強度必須符合設計、作業規程及有關規範的規定。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規程、規範的規定全部檢查。對於整體活動鋼模板及滑動模板要檢查出廠合格證和說明書,進行地麵預組裝,並按《組合鋼模板技術規範》和《液壓滑動模板施工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驗收。對於重複使用的模板經檢修和整形後,按上述檢驗方法進行檢查。
6.2.3模板組裝和镟胎架設必須牢固可靠,其支柱必須支設在硬底或墊板上。
檢驗方法:現場實查
(II)
基本項目
井巷模板組裝規格偏差應符合表6.2.4的規定。
井巷模板組裝規格偏差 表6.2.4(45)
項次
|
項 目
|
合格(mm)
|
優良(mm)
|
|||
1
|
立井
|
模板半徑
|
普通法、凍結法、混凝土帷幕法、沉井法鑿井內模板
|
有提升
|
+10~+40
|
+10~+30
|
無提升
|
±
40
|
0~+30
|
||||
沉井法鑿井外模板
|
-10~+50
|
-10~+30
|
||||
2
|
斜井、平硐、硐室、巷道
|
寬度:中線至兩幫模板的距離
高度: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主要巷道
|
+10~+40
|
+10~+30
|
|
一般巷道
|
-20~+50
|
0~+30
|
||||
無中、腰線測全寬、全高
|
-20~+70
|
0~+50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6.2.5模板到岩麵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立井不小於設計50nM;斜井、平硐、硐室、巷道不小於設計30mm。
優良:立並不小於設計30mm;斜井、平硐、硐室、巷道不小於設計15mm。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尺量最小值,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II)
允許偏差項目
6.2.6模板接縫寬度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2.6的規定。
模板接縫寬度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6.2.6(46)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現澆混凝土模板(限值)
|
≤3
|
尺量檢查點一模內的最大值
|
2
|
砌塊模板
|
(限值)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6.2.7井巷模板組裝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2.7的規定。
井巷模板組裝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6.2.7(46)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立井
|
斜井、平硐、硐室、巷道
|
|||
1
|
基礎深度
|
-30~+100
|
腰線下尺量檢查兩牆模板基礎深度
|
|
2
|
軸線位移
|
≤5
|
≤5
|
尺量檢查點一模井巷中心線至模板镟胎中心的距離,每模兩端各設一個測點
|
3
|
相鄰兩模板表麵高低差
|
≤5
|
≤5
|
尺量檢查點最大值
|
4
|
模板接茬平整度
|
≤10
|
≤15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6.2.8設備基礎、水溝、溝槽、台階的模板組裝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2.8的規定。
設備基礎、水溝、溝槽、台階的模板組裝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6.2.8(47)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立井
|
斜井、平硐、硐室、巷道
|
台階
|
|||
1
|
中心位移
|
±20
|
±50
|
±50
|
掛中線,尺量中線至外沿距離
|
2
|
上平麵
|
+20~0
|
±20
|
±30
|
掛腰線,尺量腰線至上沿距離
|
3
|
標高
|
±20
|
±30
|
±20
|
尺量最大值、最小值
|
4
|
截麵尺寸(長、寬)
|
0~+50
|
±30
|
-
|
尺量深度最大值、最小值
|
檢查數量:設備基礎按表
6.2.8的項次“l”每邊各設兩個測點;“2”四角各設一個測點;“3”長和寬各設兩個測點;“4”四角各設一個測點。水溝、溝槽、台階均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6.2.9設備基礎預留地腳螺栓孔模板組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2.9的規定。
設備基礎預留地腳螺栓孔模板組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6.2.9(47)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
mm
)
|
檢驗方法
|
1
|
中心位移
|
±5
|
中心線至孔中心距離
|
2
|
模板長度
|
0~+20
|
尺量檢查
|
3
|
垂直度
|
≤5
|
插杆吊線尺量檢查
|
檢查數量:
班組全數檢查,做好施工檢查記錄;竣工驗收時,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6.3 鋼筋工程
(I)
保證項目
6.3.1鋼筋和鋼筋加工件的品種、規格、質量、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規範的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和抽查化驗單。
6.3.2焊條、焊劑的牌號和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規範的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
6.3.3鋼筋表麵必須清潔,嚴禁使用有裂縫、斷傷、刻痕的鋼筋。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3.4鋼筋加工的規格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鋼筋下井前尺量檢查。
(II)
基本項目
6.3.5鋼筋搭接長度和方式應符合表6.3.5的規定。
鋼筋搭接長度和方式 表6.3.5(48)
項次
|
項 目
|
合格
|
優良
|
1
|
鋼筋搭接長度
|
90%以上符合設計和作業規程的規定
|
全部符合設計和作業規程的規定
|
2
|
鋼筋搭接方式
|
檢查數量:施工全數檢查,做好施工檢查記錄。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6.3.6鋼筋和鋼筋網片的綁紮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缺扣、鬆扣的數量不超過應綁紮量的20%,且不連續。
優良:缺扣、鬆扣的數量不超過應綁紮量的10%,且不連續。
檢查數量:施工全數檢查,做好施工檢查記錄。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6.3.7鋼筋和鋼筋網片的焊接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骨架無漏焊、開焊,網片的漏焊、開焊點不超過應焊點數的4%,且不連續。
優良:骨架無漏焊、開焊,網片的漏焊,開焊點不超過應焊點數的2%,且不連續。
檢查數量:施工全數檢查,做好施工檢查記錄。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III)
允許偏差項目
6.3.8鋼筋安設位置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3.8的規定。
鋼筋安設位置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6.3.8(49)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2
|
受力鋼筋
|
間距
|
±20
|
尺量檢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
排距
|
±10
|
|||
3
|
箍金、構造筋間距
|
±30
|
||
1
|
受力鋼筋保護層
|
±10
|
檢查數量:每根受力鋼筋均勻布置3個測點,全數檢查。
6.4 混凝土支護工程
6.4.1本節適用於井巷混凝土與鋼筋混凝土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6.4.2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水、外加劑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和有關規範、規程的規定。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和有關規範、規程檢查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6.4.3混凝土配比、原材料計量、攪拌和混凝土養護必須符合設計和有關規範、規程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配比試驗報告和施工記錄,或現場實查。
6.4.4在地麵配製混凝土時,雨季必須有防雨
措施,冬季施工和凍結井築壁必須符合有關規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措施,並現場實查。
6.4.5混凝土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其強度檢驗必須符合本標準附錄H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
6.4.6防水、防滲混凝土必須符合設計和有關規範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防水、防滲試驗報告,並現場實查。
(II)
基本項目
6.4.7井巷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支護工程的規格偏差應符合表6.4.7的規定。
井巷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支護工程的規格偏差 表6.4.7(51)
項次
|
項 目
|
合格(mm)
|
優良 (mm)
|
||||
1
|
立井
|
圓形井筒掘進半徑,方、矩形井筒中心十字線至任一幫距離
|
有提升
|
0~+150
|
0~+30
|
||
無提升
|
0~±50
|
0~±30
|
|||||
2
|
斜井、平硐、巷道
|
淨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主要巷道
|
0~+50
|
0~+30
|
|
一般巷道
|
-30~+50
|
0~+50
|
|||||
無中線測全寬
|
一般巷道
|
-30~+80
|
-30~+50
|
||||
淨高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主要巷道
|
0~+50
|
0~+30
|
|||
一般巷道
|
-30~+50
|
0~+50
|
|||||
無腰線測全高
|
一般巷道
|
-30~+80
|
-30~+50
|
||||
3
|
硐室
|
淨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機電硐室
|
0~+50
|
0~+50
|
|
非機電硐室
|
-20~+50
|
0~+50
|
|||||
淨高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機電硐室
|
0~+50
|
0~+30
|
|||
非機電硐室
|
-30~+50
|
0~+50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實查。
6.4.8井巷(含壁座)混凝土支護壁厚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立井局部(長不大於井筒周長1/10,高不大於1.5m)不小於設計50mm;斜井、平調、硐室、巷道局部(連續高、寬長度均不大於1m)不小於設計30mm
優良:立井局部(長不大於井筒周長l/10,高不大於1.5m)不小於設計30mm;斜井、平調、硐室、巷道局部(連續高、寬長度均不大於lm)不小於設計15mm。
檢查數量:
班組逐模檢查,抽查時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6.4.9混凝土支護的表麵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無明顯裂縫,lm
2範圍內蜂窩、孔洞、露筋等不超過2處。
優良:無裂縫、蜂窩、孔洞、露筋。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立井抽查2個對稱測點,巷道抽查兩幫對稱位置各1個測點,以測點為中心1m
2範圍)。
檢驗方法:現場實查。
6.4.10壁後充填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壁後充填基本飽滿密實,無明顯空幫、空頂現象。
優良:壁後充填飽滿密實,無空幫、空頂現象。
檢查數量:班組逐模檢查;抽查時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現場實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
Ⅲ)允許偏差項目
6.4.11 井巷混凝土支護工程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4.11的規定。
井巷混凝土支護工程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6.4.11(52)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立井
|
斜井、平硐、硐室、巷道
|
||||
1
|
基礎深度
|
0~+30
|
檢查點兩牆腰線下尺量檢查
|
||
2
|
接茬(限值)
|
≤30
|
≤15
|
尺量檢查點一模兩端接茬最大值
|
|
3
|
表麵平整度(限值)
|
≤10
|
≤10
|
用2m直尺量檢查點上最大值
|
|
4
|
預埋件(或孔)中心線偏移(限值)
|
≤20
|
≤20
|
掛中心線尺量
|
|
5
|
預留巷道標高
|
±50
|
±20
|
掛線尺量
|
|
6
|
預留梁窩位置
|
上下層間距
|
±25
|
-
|
掛線尺量
|
垂直中心線左右
|
±20
|
-
|
檢查數量:表6.4.11中,前3項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後3項全數檢查。
6.5其他混凝土工程
6.5.1本節適用於井下設備基礎、水溝(溝槽)、台階、固定道床、地坪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
Ⅰ) 保證項目
6.5.2其他混凝土工程的保證項目必須符合本章第6.4.2條、第6.4.3條和第6.4.5條的規定。
(
Ⅱ) 基本項目
6.5.3設備基礎的位置偏差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縱橫軸線位置偏差不超過設計30nm;基礎表麵標高不得高於設計,不低於設計30nMo
優良:縱橫軸線位置偏差不超過設計10nM;基礎表麵標高不得高於設計,不低於設計10mmo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以中心線為準,尺量軸線位置偏差;以腰線為準。尺量基礎表麵標高。
(
Ⅲ)允許偏差項目
6.5.4<, /B> 設備基礎規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5.4的規定。
設備基礎規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6.5.4(54)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平麵外形尺寸
|
±25
|
尺量長、寬
|
2
|
表麵平整度(限值)
|
≤20
|
2m直尺、塞尺檢查
|
3
|
預埋地腳螺栓孔中心位移
|
±10
|
以中心線為準,尺量孔中心位移
|
4
|
預埋地腳螺栓孔深度
|
0~+20
|
尺量檢查
|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6.5.5水溝、溝槽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6.5.5的規定。
水溝、溝槽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6.5.5(55)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位置
|
±50
|
尺量巷道中線至水溝內沿距離
|
2
|
上沿標高
|
±20
|
尺量腰線至水溝上沿距離
|
3
|
深度
|
±30
|
尺量檢查
|
4
|
寬度
|
±30
|
尺量檢查
|
5
|
壁厚
|
不小於 設計10
|
尺量檢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6.5.6斜井、斜巷台階規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6.5.6的規定。
斜井、斜巷台階規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6.5.6(55)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長 度
|
±20
|
盡量檢查
|
2
|
寬 度
|
±20
|
|
3
|
高 度
|
±10
|
|
4
|
標 高
|
±20
|
腰線下至台階外上沿距離
|
5
|
位 置
|
±30
|
中線至台階 內側沿距離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檢查檢查點上一個台階。
6.5.7固定道床規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6.5.7的規定。
固定道床規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6.5.7(57)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厚 度
|
±20
|
尺量檢查點左右兩側點
|
2
|
寬 度
|
±50
|
中線至道床兩側的距離
|
3
|
表麵標高
|
±20
|
腰線下至道床表麵距離
|
4
|
表麵平整度(限值)
|
≤10
|
用2m靠尺,尺量檢查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6.5.8地坪規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6.5.8的規定。
地坪規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6.5.8(56)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標高
|
-30~+50
|
腰線下至地坪表麵距離,尺量最大值、最小值
|
2
|
表麵平整度(限值)
|
≤10
|
用2m靠尺,
|
檢查數量:均勻設3個以上檢查點,每個檢查點設1個測點。
7
錨噴支護工程
7.1一般規定
7.1.1 本章適用於井巷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7.1.2 本章的主要指標和要求是根據(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範)和《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的規定提出的。
7.2 錨杆支護工程
7.2.1本節適用於各種錨杆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保證項目
7.2.2錨杆的杆體及配件的材質、品種、規格、強度、結構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或材料試驗報告,並現場實查。
7.2.3水泥卷、樹脂卷和砂漿錨固材料的材質、規格、配比、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III)
基本項目
7.2.4錨杆安裝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安裝牢固托板基本密貼壁麵,不鬆動。
優良:安裝牢固,托板密貼壁麵,未接觸部位必須楔緊。
檢查數量:班組逐排檢驗,抽查時,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扳動、觀察檢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7.2.5錨杆的抗拔力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最低值不小於設計的90%。
優良:最低值不小於設計值。
檢查數量:每300根錨杆或300根以下,取樣不得少於1組;設計或材料變更,應另取一組。每組不得少於3根。
檢驗方法:用錨杆拉力計做抗拔力試驗,做好試驗記錄,檢查時抽查試驗記錄,必要時進行現場實測。
(III)允許偏差項目
7.2.6錨杆安裝規格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7.2.6的規定。
錨杆安裝規格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7.2.6(58)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間距、排距
|
±100
|
按附錄A 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
|
2
|
錨杆孔深度
|
0~+50
|
||
3
|
錨杆方向與井巷輪廓線(或岩層層理)角度(限值)
|
≤15°
|
||
4
|
錨杆外露長度
|
有托板
|
露出托板≤50
|
按附錄A 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尺量檢查點前一排錨杆外露長度最大值
|
無托板
|
≤50
|
|||
爆炸材料庫硐室,錨噴巷道
|
0
|
7.3
預應力錨索支護工程
7.3.1本節適用於井下預應力錨索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7.3.2預應力錨索的材質、規格、結構、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檢查產品合格證,並檢驗原材料的質量。
7.3.3錨索的注漿材料、漿液配比和注漿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檢查記錄,並現場實查。
(Ⅱ)基本項目
7.3.4錨索鑽孔方向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鑽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角不應大於3°。
優良:鑽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角不應大於2°。
檢查數量:班組逐孔檢驗;中間、竣工驗收時,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檢驗方法:插杆用半圓儀測定實際鑽孔方位角與設計鑽孔方位角之差值。
7.3.5錨索安裝深度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不小於設計深度的95%。
優良:不小於設計深度。
檢查數量:班組逐根檢驗。
檢驗方法:插杆尺量檢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7.3.6錨索鎖定後的預應力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預應力的最小值不小於設計的90%。
優良:預應力不小於設計值。
檢查數量:施工中逐根檢查,按張拉設備上的壓力儀表讀數做好施工檢查記錄。
檢驗方法: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
Ⅲ) 允許偏差項目
7.3.7預應力錨索規格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7.3.7的規定。
預應力錨索規格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7.3.7(60)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孔距
|
±100
|
施工過程中逐根尺量,檢查時抽查施工記錄
|
2
|
孔深
|
0~+200
|
|
3
|
錨索外露長度
|
≤100
|
7
.4 噴射混凝土支護工程
7.4.1本節適用於井巷噴射混凝土(含砂漿)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7.4.2噴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劑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或化驗單,並現場實查。
7.4.3噴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外加劑摻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並現場實查。
7.4.4噴射混凝土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其強度檢驗必須符合本標準附錄I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強度試驗報告。
(II)
基本項目
7.4.5噴射混凝土支護規格偏差應符合表
7.4.5的規定。
噴射混凝土支護規格偏差 表7.4.5(61)
項次
|
項
目
|
合格(
mm
)
|
優良(
mm
)
|
|||
1
|
立井
|
圓形井筒掘進半徑,方、矩形井筒中心十字線至任一幫距離
|
有提升
|
0~+150
|
0~+100
|
|
無提升
|
±150
|
0~+150
|
||||
2
|
斜井、平硐、巷道
|
淨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主要巷道
|
0~+150
|
0~+100
|
一般巷道
|
-50~+150
|
0~+150
|
||||
無中線測全寬
|
一般巷道
|
-50~+200
|
0~+200
|
|||
淨高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主要巷道
|
0~+150
|
0~+100
|
||
一般巷道
|
-30~+150
|
0~+150
|
||||
無腰線測全高
|
一般巷道
|
-30~+200
|
0~+200
|
|||
3
|
硐室
|
淨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機電硐室
|
0~+100
|
0~+80
|
非機電硐室
|
-20~+100
|
0~+100
|
||||
淨高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機電硐室
|
-30~+150
|
0~+150
|
||
非機電硐室
|
-30~+150
|
0~+150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檢查。
注:遇有軟岩或破碎帶的噴射混凝土支護規格,應將因掘進超挖所做的補充作業規程規定的擴大淨斷麵尺寸作為設計規格尺寸來檢驗評定,其規格偏差仍應符合表
7.4.5的規定。
7.4.6噴層厚度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噴層厚度不小於設計90%。
優良:噴層厚度不小於設計。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在檢查點斷麵內均勻選3個測點。
檢驗方法:訂孔尺量檢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
Ⅲ) 允許偏差項目
7.4.7噴射混凝土的表麵平整度和基礎深度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7.4.7的規定。
噴射混凝土的表麵平整度和基礎深度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7.4.7(62)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表麵平整度(限值)
|
≤50
|
用1m靠尺和塞尺量檢查點上1m
2內的最大值
|
2
|
基礎深度
|
≤100%
|
尺量檢查點兩牆基礎深度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7.5
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支護工程
7.5.1本節適用於噴射混凝土中加掛鋼筋網(含金屬網)的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7.5.2鋼筋網的材質、規格、品種和焊條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並現場實查。
7.5.3鋼筋網的網格必須焊接牢固,鋼(鐵)絲網的網格必須壓接(或綁紮)牢固,並應在使用前清除鏽汙。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7.5.4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質量、配合比、外加劑摻量、強度及檢驗方法必須符合本章第
7.4.2條、第
7.4.3條和第
7.4.4條的規定。
(II)
基本項目
7.4.5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支護規格偏差和噴層厚度應符合本章第
7.4.5條和第
7.4.6條的規定。
(III)
允許偏差項目
7.5.6鋼筋網噴射混凝土的表麵平整度和基礎深度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本章第
7.4.7條的規定。
7.5.7鋼筋網在噴射混凝土中的位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鋼筋網到岩麵間的噴厚不小於30mm;鋼筋網外保護層的噴厚不小於20mm,不大於40mm。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現場實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7.6
鋼纖維噴射混凝土支護工程
7.6.1本節適用於井巷噴射混凝土內摻入鋼纖維的支護工
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7.6.2鋼纖維的材質、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現場實查。
7.6.3鋼纖維噴射混凝土粗骨料粒徑不大於10mm,鋼纖維摻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尺量、觀察檢查。
7.6.4噴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質量、配合比、外加劑摻量、強度及檢驗方法必須符合本章第
7.4.2條、第
7.4.3條和第
7.4.4條的規定。
(II)
基本項目
7.6.5鋼纖維噴射混凝土的支護規格偏差和噴層厚度的質量檢驗應符合本章第
7.4.6條和第
7.4.6條的規定。
(III)
允許偏差項目
7.6.6鋼纖維噴射混凝土的表麵平整度和基礎深度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本章第
7.4.7條的規定。
7.7
鋼架噴射混凝土支護工程
7.7.1本節適用於井巷噴射混凝土內設有鋼架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7.7.2鋼架的材質和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並現場全數檢查。
7.7.3背板的規格和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並現場實查。
7.7.4鋼架噴射混凝土的檢驗應符合本章第
7.6.4條的規定。
(II)
基本項目
7.7.5鋼架噴射混凝土的支護規格偏差和噴層厚度應符合本章第
7.4.5條和第
7.4.6條的規定。
(III)
允許偏差項目
7.7.6鋼架噴射混凝土的表麵平整度、基礎深度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本章第
7.4.7條的規定。
7.7.7鋼架在噴射混凝土中的位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鋼架與岩麵間的噴厚不小於50mm;鋼架外保護層的噴厚不小於20mm,不大於40mm。
檢驗方法:施工逐架檢查;中間、竣工驗收時,現場實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8
砌塊支護工程
8.1
一般規定
8.1.1本章適用於鋼筋混凝土弧板、預製混凝土塊、料石、燒結磚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8.1.2本章主要指標和要求是根據《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磚石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有關規定提出的。
8.2
鋼筋混凝土弧板支護工程
8.2.1本節適用於鋼筋混凝土弧板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8.2.2鋼筋混凝土弧板的質量檢驗評定應執行《預製混凝土構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檢驗報告,並現場實查。
8.2.3壁後充填材料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
(II)
基本項目
8.2.4墊板的規格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符合設計要求的墊板達90%及其以上,其餘10%不影響安全使用。
優良:墊板全部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檢查檢查點前方一圈弧板的全部墊板。
8.2.5弧板砌體的壁後充填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壁後充填基本嚴實,無明顯的空頂、空幫現象。
優良:壁後充填嚴實,無空頂、空幫現象。
檢驗方法:班組逐循環檢驗;中間、竣工驗收時,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8.2.6鋼筋混凝土弧板支護規格偏差應符合表
8.2.6的規定。
鋼筋混凝土弧板支護規格偏差 表8.2.6(67)
項次
|
項目
|
合格(mm)
|
優良(mm)
|
|
1
|
淨寬
|
中線至巷道任一幫的距離
|
0~+50
|
0~+30
|
2
|
淨高
|
腰線至巷道頂、底版的距離
|
0~+50
|
0~+30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檢查。
(II)
允許偏差項目
8.2.7弧板接茬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8.2.7的規定。
弧板接茬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 8.2.7(67)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縱向接茬(平行巷道)
|
≤10
|
尺量檢查點中一圈弧板內橫向和縱向接茬的最大值
|
2
|
橫向接茬(垂直巷道)
|
≤10
|
檢查數量:班組逐圈檢查,中間、竣工驗收時,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8.3
預製混凝土塊、料石、燒結磚支護工程
8.3.1本節適用於井巷及水溝(溝槽)采用預製混凝土塊、料石、燒結磚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
保證項目
8.3.2預製混凝土塊、料石、燒結磚的材質、強度、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範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並現場實查。
8.3.3砂漿的品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砂漿強度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同強度等級、同配比的砂漿各組試塊平均強度均應達到設計要求。
二、每一組中任一試塊的強度不得低於設計強度的85%。
檢查數量:立井每20—30m、巷道每30—50m,硐室每100m
3取試塊不少於1組,1組為3塊。
檢驗方法:檢查試塊強度試驗報告。
(II)
基本項目
8.3.4預製混凝土塊、料石和燒結磚支護的井巷工程規格偏差應符合表
8.3.4的規定。
砌塊支護規格偏差 表8.3.4(69)
項次
|
項
目
|
合格(
mm
)
|
優良(
mm
)
|
|||
1
|
立井
|
圓形井筒掘進半徑,方、矩形井筒中心十字線至任一幫距離
|
有提升
|
0~+50
|
0~+30
|
|
無提升
|
±50
|
±30
|
||||
2
|
斜井、平硐、巷道
|
淨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主要巷道
|
0~+50
|
0~+30
|
一般巷道
|
-30~+50
|
0~+50
|
||||
無中線測全寬
|
一般巷道
|
-30~+50
|
0~+50
|
|||
淨寬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主要巷道
|
-30~+50
|
0~+50
|
||
一般巷道
|
-30~+50
|
0~+50
|
||||
無腰線測全高
|
一般巷道
|
-30~+50
|
0~+50
|
|||
3
|
硐室
|
淨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機電硐室
|
0~+50
|
0~+30
|
非機電硐室
|
-20~+50
|
0~+50
|
||||
淨寬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機電硐室
|
-30~+50
|
0~+50
|
||
非機電硐室
|
-30~+50
|
0~+50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檢查。
8.3.5砌體厚度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立井局部(長不超過井筒周長1/10,高不大於1.5m)不小於設計值50mm;斜井、平硐、硐室、巷道局部(連續高、寬長度均不大於lm)不小於設計值30mm。
優良:立井局部不小於30mm;斜井、平硐、硐室、巷道局部不小於15mm。
檢查數量:班組逐模檢查,抽查時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實測每模最小值,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8.3.6砌體壁後充填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壁後充填基本飽滿密實,無明顯空頂、空幫現象。
優良:壁後充填飽滿密實,無空頂、空幫現象。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每模實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8.3.7砌體灰縫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在砌體表麵1m
2範圍內,重縫、瞎縫、幹縫的總數不超過兩處。
優良:在砌體表麵1m
2範圍內,重縫、瞎縫、幹縫的總數不超過一處。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在檢查點上任選1m
2,觀察檢查。
8.3.8砌體牆基礎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基礎做到實底,其深度(連續長度1m內)不小於設計50mm。
優良:基礎做到實底,其深度不小於設計。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檢驗方法:在檢查點的兩幫從腰線量至基礎底麵的距離。
(III)
允許偏差項目
8.3.9砌體表麵質量和水溝規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8.3.9的規定。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
檢驗方法
|
||||
毛料石
|
粗料石
|
細料石
|
混凝土塊
|
燒結磚
|
|||
1
|
表麵平整度(限值)
|
≤40
|
≤40
|
≤20
|
≤15
|
≤20
|
在檢查點上任選1平方米,用1m靠尺量
|
2
|
砌層水平度(限值)
|
≤60
|
≤50
|
≤20
|
≤20
|
≤20
|
再檢查點上拉2m長平線,尺量最大處,每點測三層
|
3
|
灰縫寬度(限值)
|
≤25
|
≤20
|
≤15
|
≤15
|
≤15
|
在檢查點上任選1平方米,不合格不超過1處
|
4
|
接茬(限值)
|
≤30
|
≤10
|
≤10
|
≤10
|
≤10
|
在檢查點上尺量兩模間接茬最大值
|
5
|
水溝位置
|
-
|
±50
|
±50
|
±50
|
±50
|
在檢查點上,尺量由中線至水溝內沿距離
|
6
|
水溝標高
|
-
|
±20
|
±20
|
±20
|
±20
|
在檢查點上,尺量由腰線至水溝上沿距離
|
7
|
水溝寬度
|
-
|
±30
|
±30
|
±30
|
±30
|
在檢查點上尺量檢查
|
8
|
水溝深度
|
-
|
±30
|
±30
|
±30
|
±30
|
在檢查點上尺量檢查
|
9
|
水溝砌體厚度
|
-
|
不小於設計30
|
不小於設計30
|
不小於設計30
|
不小於設計30
|
在檢查點上尺量檢查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檢查點。
9
支架支護工程
9.1
一般規定
9.1.1本章適用於井下各種支架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9.1.2本章的主要指標和要求是根據《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的規定提出的。
9.2
剛性支架支護工程
9.2.1本節適用於井下各種木支架、金屬支架、鋼筋混凝土支架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I)保證項目
9.2.2各種支架及其構件、配件的材質、規格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或檢驗報告,並現場實查。
9.2.3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質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或檢驗報告,並現場實查。
(II)
基本項目
9.2.4支架支護巷道規格偏差應符合表
9.2.4的規定。
支架支護巷道規格偏差 表9.2.4(73)
項次
|
項目
|
合格(mm)
|
優良(mm)
|
||
1
|
淨寬
淨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主要巷道
|
0~+50
|
0~+30
|
一般巷道
|
-30~+50
|
0~+50
|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一般巷道
|
-30~+50
|
0~+50
|
||
2
|
淨高
|
腰線至頂梁底麵、底板距離
|
主要巷道
|
-30~+50
|
0~+50
|
一般巷道
|
-30~+50
|
0~+50
|
|||
腰線至頂梁底麵、底板距離
|
一般巷道
|
-30~+50
|
0~+50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L2中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檢查每個檢查點前兩架支架。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檢查。
9.2.5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傾、後仰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偏差士1°(1m垂線不大於17mm)。
優良:偏差士0.5°(1m垂線不大於9nlm)。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中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量測檢查點前一架支架兩側的立柱。
檢驗方法:在立柱前側麵或後側麵掛1m垂線,在底板水平上量測垂點與立柱前側麵或後側麵間的距離。
9.2.6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偏差十1°,不得退山。
優良:偏差十0.5°,不得退山。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中規定選檢查點。量測檢查點前一架支架兩側的立柱。
檢驗方法:用半圓儀的弦長部分緊靠立柱的前側麵或後側麵量測。
9.2.7撐(拉)杆和墊板的安設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撐(拉)杆和墊板的位置、數量,在一個檢查點
中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不應超過2處。
優良:撐(拉)杆和墊板的位置、數量全部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中規定選檢查點,量測檢查點前兩架支架間的全部撐(拉)杆和墊板的位置和數量。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9.2.8背板安設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80%以上的背板背緊背牢,背板排列位置和數量基本符合設計要求。
優良:全部背板背緊背牢,背板的排列位置和數量均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抽查檢查點前兩架支架間全部背板。
檢驗方法:觀察、手推、錘擊檢查。
9.2.9支架柱窩深度或底梁鋪設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柱窩挖到實底,底梁鋪設在實底上,其深度不小於設計30mm。
優良:柱窩挖到實底,底梁鋪設在實底上,其深度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抽查檢查點前一架支架的兩個柱窩或一個底梁。
檢驗方法:挖出柱窩或底梁、掛腰線尺量檢查。
(III)
允許偏差項目
9.2.10支架架設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9.2.10的規定。
支架架設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9.2.10(75)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主要巷道
|
一般巷道
|
|||
1
|
支架梁水平度(限值)
|
≤40
|
≤50
|
尺量檢查點前一架支架腰線上至支架梁兩端下內口的距離,求其差值
|
2
|
支架梁扭度(限值)
|
≤80
|
≤100
|
在檢查點前2架支架梁水平麵上,尺量後一架支架梁的中線點至前一架支架梁兩端的距離,求其差值
|
3
|
支架間距
|
±50
|
±100
|
尺量檢查點前兩架支架間立柱中至中的距離
|
4
|
立柱斜度
|
±1°
|
±2°
|
用半圓儀測量檢查點前一架支架兩側立柱內側角度
|
5
|
棚梁接口離合錯位(限值)
|
0
難實現應放寬
|
<5
|
查檢查點前2架支架,尺量棚梁接口處的上下離合和前後錯位值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9.3
可縮性支架支護工程
9.3.1本節適用於可縮性金屬支架支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9.3.2本節的主要指標和要求是參照《煤礦用U型鋼可縮性支架製造技術條件》 (MT195—89)。 《巷道金屬支架係列》(MTl43—86)等,並結合部分企業標準提出的。
(I)
保證項目
9.3.3可縮性支架及其附件的材質和加工必須符合設計和有關標準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或檢驗報告,並現場實查。
9.3.4可縮性支架的裝配附件齊全,無鏽蝕現象,螺紋部分有防鏽油脂。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檢查。
9.3.5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質、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或檢驗報告,並現場實查。
(II
)
基本項目
9.3.6可縮性支架支護巷道的淨寬、淨高規格偏差應符合表
9.3.6的規定。
可縮性支架支護巷道的淨寬、淨高規格偏差 表9.3.6(76)
項次
|
項目
|
合格(mm)
|
優良(mm)
|
||
1
|
淨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主要巷道
|
0~+100
|
0~+80
|
一般巷道
|
-30~+100
|
0~+100
|
|||
無中線測全寬
|
一般巷道
|
-50~+100
|
-20~+100
|
||
2
|
淨高
|
腰線至頂梁底麵、底板距離
|
主要巷道
|
-30~+100
|
0~+100
|
一般巷道
|
-30~+100
|
-20~+100
|
|||
無中腰線測全高
|
一般巷道
|
-30~+100
|
-20~+100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和測點。量測檢查點前兩架支架。
檢驗方法:掛線尺量檢查。初期架設時,以設計放大斷麵淨寬、淨高值檢驗評定;圍岩穩定後以設計有效斷麵淨寬、淨高值檢驗評定。
9.3.7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傾、後仰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偏差士l°(1m垂線不大於17mm)。
優良:偏差土 0.5°(1m垂線不大於9mm)。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量測檢查點前一架支架兩側的立柱。
檢驗方法:在立柱前側麵或後側麵掛lm垂線,在底板水平上量測垂點與立柱前側麵或後側麵間的距離。
9.3.8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偏差十l°,不得退山。
優良:偏差十0.5°,不得退山。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量測檢查點前一架支架兩側的立柱。
檢驗方法:用半圓儀的弦長部分緊靠立柱的前側麵或後側麵量測。
9.3.9撐(拉)杆和墊板的安設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撐(拉)杆和墊板的位置、數量,在一個檢查點中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不應超過2處。
優良:撐(拉)杆和墊板的位置、數量全部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量測檢查點前兩架支架間的全部撐(拉)杆和墊板的位置和數量。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9.3.10背板安設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80%以上的背板背緊背牢,背板排列位置和數量基本符合設計要求。
優良:全部背板背緊背牢,背板排列位置和數量均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檢驗檢查點前兩架支架間全部背板。
檢驗方法:觀察、手推、錘擊檢查。
9.3.11支架柱窩深度或底梁鋪設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柱窩挖到實底,底梁鋪設在實底上,其深度不小於設計30mm。
優良:柱窩挖到實底,底梁鋪設在實底上,其深度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量測檢查點前一架支架的兩個柱窩或一個底梁。
檢驗方法:挖出柱窩或底梁,掛腰線尺量檢查。
(III)允許偏差項目
9.3.12可縮性U型鋼支架架設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9.3.12的規定。
可縮性U型鋼支架架設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9.3.12(78)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主要巷道
|
一般巷道
|
|||
1
|
搭接長度
|
-30
|
-40
|
尺量檢查點前一架支架搭接長度
|
2
|
卡纜螺栓扭矩
|
≤5%
|
≤10%
|
用扭矩扳手量測檢查點前一架支架螺栓扭矩
|
3
|
支架間距
|
±50
|
±100
|
尺量檢查點前兩架支架間立柱中至中的距離
|
4
|
支架梁扭距(限值)
|
80≤
|
≤100
|
在檢查點前兩架支架拱基線水平麵上,尺量後一架支架梁的中線至前一架支架梁兩端與立柱的交點的距離,求其差值
|
5
|
卡纜間距
|
±20
|
±30
|
尺量檢查點前一架支架的卡纜間距
|
6
|
底梁深度
|
-20
|
-30
|
尺量檢查
|
檢查數量:按附錄A表A.2的規定選檢查點。
附錄A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和選點標準(80)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表A.1
工程名稱 , ; 部位 工程量 (m)
保證項目
|
檢驗項目
|
質量情況
|
評定情況
|
|||||||||||||||
1
|
||||||||||||||||||
2
|
||||||||||||||||||
3
|
||||||||||||||||||
基本項目
|
檢驗項目
|
設計值
|
標準
|
檢查點檢查(抽查)記錄
|
單
|
優良率
|
||||||||||||
合格
|
優良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項等級
|
||||||||
1
|
||||||||||||||||||
2
|
||||||||||||||||||
3
|
||||||||||||||||||
允許偏差項目
|
檢驗項目
|
檢查點檢查(抽查)記錄
|
優良率
|
|||||||||||||||
設計值
|
允許偏差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合格率
|
||||||||
1
|
||||||||||||||||||
2
|
||||||||||||||||||
3
|
||||||||||||||||||
評定等級
|
施工負責人(區、隊長):
檢驗人員:
|
核定等級
|
質量檢查員:
|
|||||||||||||||
檢驗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項 目
|
選檢查點的標準
|
測點示意圖
|
|||
1
|
立井井筒
|
立井井筒分項工程質量檢驗或抽檢時,檢查電數不應少於3個,檢查點間距不應大於15m。每個檢查點平麵內選定周邊8個測點(提升容器與井壁最小距離處布置1~2個測點),以井筒中心線為準,檢驗井筒淨半徑。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抽檢時,檢查點數不應少於5個。 測點位置見
|
|
|||
2
|
斜井井筒、平硐巷道、硐室
|
斜井井筒、平硐、巷道、硐室分項工程質量檢驗或抽檢時,檢查點數不應少於3個,檢查點間距不應大於20m
混凝土、噴射混凝土、砌塊支護的拱形斷麵巷道每個檢查點應選10個測點,分別測量淨高、淨寬。每側取拱基線、牆中、牆角3個測點,從中線向兩幫量淨寬;無中線時測全寬。由腰線(或半圓拱的圓心點)向上(正頂和兩肩)選3個測點,向下(垂直到底版或軌麵)選1個測點量淨高,無腰線時測全高。測點位置見圖A.2.2。圓形斷麵每個檢查點選4個測點,從中心線向上下左右量淨半徑。測點位置見圖A.2.3
各種支架支護的巷道中,每個檢查點應選6個測點。梯(矩)形斷麵巷道,從中線向兩側量頂梁下側和腰線(或軌麵)處柱腿內側淨寬;無中線時測全寬。從腰線向上量頂梁下側,向下量底版或軌麵淨高;無腰線時測全高。拱形斷麵巷道,從中線向兩側量起拱點和底版或軌麵水平處柱腿內側淨寬;從腰線向上量頂梁拱頂下側,向下量底版或軌麵淨高。有底拱時,從腰線向下量到底拱中心的淨高。測點位置見圖A.2.4
對於成品棚子隻測量上幫一側的頂梁下側,另一幫不測量。
|
|
|||
3
|
鋪軌工程
|
井下鋪軌工程分項工程質量檢驗或抽檢時,檢查電數不應少於3個,檢查點間距不應大於50m
|
|
附錄B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83)
工程名稱 工程量 (m)
序號
|
分項工程名稱
|
項數
|
評定情況
|
備注
|
||
合格項數
|
優良項數
|
優良率(%)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
合計
|
|
|
|
|
|
評定等級
|
施工單位負責人:
|
核定等級
|
建設單位核定人
|
檢驗日期
年
月
日
附錄C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綜合評定表(84)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 (m)支護類型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檢驗項目
|
評定情況
|
核定情況
|
1
|
分部工程
質量評定
彙 總
|
共 分部
其中優良 分部
優良率 %
指定分部質量等級
|
|
2
|
質量保證
資料核查
|
共核查 項,其中:
基本齊全 項
齊全完整 項
|
|
3
|
觀感質量評分
|
應得 分
實得 分
得分率 %
|
|
4
|
評定等級
建設單位負責人: 公章
|
工程質量監督或
主管部門核定
負責人: 公章
|
檢驗日期 年 月 日
附錄D 指定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驗評定表(85)
立井井筒觀感質量檢驗評定表 表D.1
工程名稱 工程量(m)
序號
|
檢驗項目
|
標準分
|
基本分
|
評定分
|
備注
|
|||
建設單位
|
設計單位
|
施工單位
|
平均
|
|||||
1
|
井壁表麵質量
|
10
|
7
|
|||||
2
|
井壁接茬平整度
|
10
|
7
|
|||||
3
|
井壁豎直程度
|
15
|
11
|
|||||
4
|
預留孔洞、預埋構件
|
15
|
10
|
|||||
5
|
井筒與各水平連接處
|
10
|
7
|
|||||
6
|
井筒與各硐室連接處
|
10
|
7
|
|||||
7
|
井筒總漏水量
|
30
|
21
|
|||||
合 計
|
應得 分,實得 分,得分率 %
|
|||||||
檢驗人員
|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
注:① 檢驗項目中有缺項(工程無該項內容)時,所缺項目不參加得分率計算;
② 各檢驗項目的評分一般不宜低於基本分;
③ 實得分應為評定分平均值的總和。
斜井(巷)、平硐、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巷道(石門、總回風巷)觀感質量檢驗評定表 表D.2
工程名稱 工程量(m)
序號
|
檢驗項目
|
標準分
|
基本分
|
評定分
|
備注
|
|||||
斜井、斜巷
|
平硐、平巷
|
斜井、斜巷
|
平硐、平巷
|
建設單位
|
設計單位
|
施工單位
|
平均
|
|||
1
|
巷道輪廓成形
|
20
|
25
|
14
|
18
|
|||||
2
|
支護表麵與接茬
|
10
|
13
|
7
|
8
|
|||||
3
|
水溝蓋板平整度
|
8
|
8
|
6
|
6
|
|||||
4
|
水溝流水通暢程度
|
10
|
10
|
7
|
7
|
|||||
5
|
巷道底板(或地坪)
|
10
|
10
|
7
|
7
|
|||||
6
|
巷道整潔
|
8
|
8
|
6
|
6
|
|||||
7
|
台階、扶手
|
8
|
-
|
5
|
-
|
|||||
8
|
軌道(宏觀)檢查
|
8
|
8
|
6
|
6
|
|||||
9
|
管線(纜)敷設或預埋件
|
8
|
8
|
5
|
5
|
|||||
10
|
巷道漏水情況
|
10
|
10
|
7
|
7
|
|||||
合計
|
應得 分,實得 分,得分率 %
|
|||||||||
檢驗人員
|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
|||||||||
檢驗日期 年 月 日
注:① 檢驗項目中有缺項(工程無該項內容)時,所缺項目不參加得分率計算;
② 各檢驗項目的評分一般不宜低於基本分;
③ 實得分應為評定分平均值的總和。
主要硐室觀感質量檢驗評定表 表D.3
工程名稱 工程量(m)
序號
|
檢驗項目
|
標準分
|
基本分
|
評定分
|
備注
|
|||
建設單位
|
設計單位
|
施工單位
|
平均
|
|||||
1
|
硐室輪廓成形
|
20
|
14
|
|||||
2
|
支護表麵與接茬
|
10
|
7
|
|||||
3
|
硐室內地坪
|
8
|
5
|
|||||
4
|
水溝流水暢通程度
|
8
|
6
|
|||||
5
|
硐室漏水情況
|
20
|
14
|
|||||
6
|
設備基礎及預留孔方位正確程度
|
10
|
7
|
|||||
7
|
各附屬結構物完整情況
|
8
|
6
|
|||||
8
|
管線(纜)溝槽或預埋件
|
8
|
5
|
|||||
9
|
硐室整潔
|
8
|
6
|
|||||
合計
|
應得 分,實得 分,得分率 %
|
|||||||
檢驗人員
|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
|||||||
檢驗日期 年 月 日
注:① 檢驗項目中有缺項(工程無該項內容)時,所缺項目不參加得分率計算;
② 各檢驗項目的評分一般不宜低於基本分;
③ 實得分應為評定分平均值的總和。
主要運輸線路鋪軌觀感質量檢驗評定表
表
D.
4
工程名稱 工程量(m)
序號
|
檢驗項目
|
標準分
|
基本分
|
評定分
|
備注
|
|||
建設單位
|
設計單位
|
施工單位
|
平均
|
|||||
1
|
道床密實、整潔、平順、無積水、無淤泥
|
15
|
11
|
|||||
2
|
軌(岔)枕布置規整,間距均勻
|
20
|
14
|
|||||
3
|
道軌順直,接頭平整,軌距均勻,連接件配套整齊,緊固有效
|
30
|
21
|
|||||
4
|
道岔及連接件配套整齊,接頭平整,方位順直,軌距均勻,銜接順暢
|
25
|
17
|
|||||
5
|
軌道安全防護裝置配套齊全,安設平整牢固
|
10
|
7
|
|||||
合 計
|
應得 分,實得 分,得分率 %
|
|||||||
檢驗人員
|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
|||||||
檢驗日期 年 月 日
注:① 檢驗項目中有缺項(工程無該項內容)時,所缺項目不參加得分率計算;
② 各檢驗項目的評分一般不宜低於基本分;
③ 實得分應為評定分平均值的總和。
附錄E 單位工程質量保證資料核查表(89)
序號
|
分類
|
質量保證資料項目
|
核查資料項數
|
評定結果
|
||
基本齊全
|
齊全
|
齊全完整
|
||||
1
|
技術文件
|
設計、施工圖,設計變更文件記錄
|
||||
2*
|
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
技術措施
|
|||||
3
|
地質水文資料、柱狀圖、實測柱狀圖
|
|||||
4
|
原材料、預製構件檢驗資料
|
鋼材、管材、鋼筋、鋼軌出廠合格證,抽樣報告
|
||||
5*
|
混凝土試塊強度實驗報告單
|
|||||
6
|
水泥、外加劑出廠合格證,抽檢實驗報告
|
|||||
7
|
混凝土用水水質化驗單
|
|||||
8
|
粗、細骨料抽檢實驗單
|
|||||
9
|
各種預製構件(含模板、井壁、砌塊、水溝蓋板等)的出廠合格證和抽檢報告
|
|||||
10
|
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試配實驗報告
|
|||||
11*
|
工程
管理資料
|
單位工程竣工圖
|
||||
12
|
井筒漏水量實測資料
|
|||||
13
|
主要巷道、硐室地質剖麵圖、素描圖
|
|||||
14
|
實測設備基礎圖
|
|||||
15*
|
施工記錄,質量自檢、中間驗收質檢記錄
|
|||||
16*
|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
|||||
17
|
重大質量
02manbetx.com
及處理記錄
|
|||||
核查結果
|
企業技術部門
或質量監督部門
負責人:
|
檢驗日期 年 月 日
注:序號旁有*符號的質量保證資料均為指定的質量保證資料
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MT 5009—94)
1 總 則
2 質量檢驗評定的工程劃分
3 質量檢驗評定的等級
4 質量檢驗評定程序和組織
5 掘進工程
6 混凝土與鋼筋混凝土工程
7 錨噴支護工程
8 砌塊支護工程
9支架支護工程
附錄A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和選點標準(80)
附錄B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83)
附錄C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綜合評定表(84)
附錄D 指定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驗評定表(85)
附錄E 單位工程質量保證資料核查表(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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