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塵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安全管理網
2010-09-15 23:05
來源:安全管理網
第1條 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 必須熟悉測塵地點、位置。
第3條 入井前稱量采樣濾膜並記下重量值,編好號碼置於幹燥器內。
第4條 入井時應帶全所需工具。
第5條 采樣時調節好所需流量(一般15—30升/分),檢查無漏氣,用濾膜夾固定在采樣器上。
第6條 采樣中保持流速穩定,根據濾膜上的粉塵重量(一般在1—20毫克,但不小於1毫克)來決定采樣時間的長短,詳細記錄采樣地點、作業工藝、樣號、流速、采樣開始和終止時間及防塵措施。
第7條 采樣後,將濾膜受塵麵向上放入采樣盒內,帶回實驗室稱重、03manbetx
。
第8條 將濾膜放在幹燥器內幹燥1小時,如濕度過大,要先將濾膜放在60~65攝氏度的烘幹箱內烘幹2小時,然後再放入幹燥器內幹燥30分鍾,再將其置於03manbetx
天平上稱重。
第8條 兩個平行樣品的粉塵濃度偏差不超過20%為有效樣品,並取兩者的平均值做為采樣地點的粉塵濃度。
第9條 測塵時,儀器的采樣口必須迎向風流。
第10條 對測塵開始時間的要求:對於連續性產塵作業,應在生產達到正常狀態5分鍾後再進行采樣;對於間斷性產塵作業,應在工人作業時采樣。
第11條 及時填寫記錄和粉塵測定報表,定期繪製粉塵濃度曲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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