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煤礦企業黨建工作的創新與發展
作者:張恒誌
2010-09-19 08:04
來源:中國煤炭新聞網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戰鬥堡壘。”黨支部是 煤礦企業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企業黨委戰略部署、工作任務的具體落實者,是黨聯係群眾,服務職工、凝聚人心、促進和諧,是 煤礦企業黨建工作的基礎。為此,就如何加強和改進 煤礦企業黨支部建設工作,談一點自己的認識。
隨著黨建工作的不斷加強, 煤礦企業黨建工作,承擔著企業 安全穩定發展的重任,是企業 文化,黨風廉政建設、“三型六化”企業品牌建設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具體實踐者,是內聚人心外塑形象,推動煤礦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具體實踐者。在煤礦企業創建學習型企業、知識型高素質職工隊伍,建設“三型六化”企業品牌、以創建本質 安全型礦井和國家級瓦斯治理先進礦井為目標,實現了 安全、穩定“雙零”目標。
一、煤礦企業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是認識不足。有人認為煤礦是生產單位,黨支部工作可有可無,隻要 安全生產搞好了、經濟收入上去就行了。就什麼成績就有了。
二是定位不準。煤礦企業黨組織在企業發展中缺乏主動性、積極性,隻是被動完成上級黨委日常工作的需要,比如,基層黨支部在落實“三會一課” 製度、黨務公開 製度、幹部述職述廉 製度、民主生活會 製度、政治理論學習製度等有流於形式現象。
三是監督不力。煤礦企業黨建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實。在選拔任用黨群班子幹部時,對基層黨支部書記的選配上存在權衡照顧,部分黨支部書記充當“老好人”,對本單位幹部監督意識不強。
四是活動單一。黨內活動主要體現在經常化、規範化、製度化。但在基層黨的組織活動淡化。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政治理論學習缺乏主動性,對黨的政策理解不夠,缺乏民主意識,輕視黨的基礎工作,淡化黨內正常的組織生活,組織紀律鬆弛,導致黨內組織生活流於形式,黨的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沒有得到真正傳承,使黨建工作常常處於被動,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和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不能得到有效發揮。
五是素質不高。煤礦企業工作在偏遠山區,工作生活條件差,黨務幹部的 文化水平、素質不高,對井下生產技術、 安全 管理水平還有一定的差距。特別是井下安全生產 管理嚴密,條件複雜、涉及麵廣。必須有建立一批高素質的黨務幹部才能承擔起企業的又好又快發展的責任。因此,煤礦企業黨務幹部不但要具備思想道德素質高,業務能力強,還要懂技術、會 管理,具備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的綜合素質,才能保證黨組織的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的充分發揮。
二、創新煤礦企業黨建工作的方法與對策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做出《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幹問題的決定》,充分證明了黨中央加強黨的建設,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快速發展重要舉措,因此,煤礦企業黨建工作隻能加強,不能削弱。
一是強化學習,提高黨員幹部的思想認識。按照黨中央對黨建工作的要求,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強化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教育,用科學發展觀來指導當前工作的發展。夯實黨建工作基礎,增強企業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二是完善製度,發揮好“兩個”作用。加強煤礦企業黨建工作,必須完善組織工作製度,促進黨組織生活規範化、製度化、經常化。推進黨建工作健康發展。強化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黨內監督作用發揮,強化基層黨支部工作 標準體係建設,堅持企業安全生產經營 管理與黨建工作相結合,增強黨組織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基層黨支部參與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決策的權利,實行職責分工,促進支部作用的有效發揮,保障黨員主體地位,落實民主權利,建立黨員意願表達機製,拓寬參政議政渠道,積極推進黨務公開工作,發揮黨組織作用。
三是堅持原則,擇優選拔任用基層黨務幹部。認真選拔好基層黨支部書記,是搞好基層黨建工作的關鍵所在,要把思想素質好、管理能力強、專業水平高,能吃苦耐勞,具有綜合素質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優秀黨員幹部選拔到黨支部書記工作崗位上來,才能全麵推進黨建工作持續發展。
四是加強監督,增強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我們黨的原則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按照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要求,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和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推行領導幹部問責製、廉政承諾製、“一崗雙責”等製度的執行。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相結合、部門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嚴格黨務公開製度,定期不定期召開座談會,讓職工群眾 評價領導幹部,依靠群眾參與,依靠群眾監督,始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充分發揚民主,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以維護基層企業黨建工作的嚴肅性和黨組織的尊嚴,為構建安全穩定和諧文明新型礦區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