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煤礦對井下采掘工作麵“個數”作出明確規定,嚴防“三超”
作者: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0-09-19 20:41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一、正常生產煤礦原則上應在一個水平生產,近距離煤層應盡量采用聯合布置開采方式,減少生產水平。
二、上、下 組煤配采的 煤礦和多水平開拓 煤礦上、下水平交替期間、薄煤層開采及殘采的 煤礦,可允許兩個水平同時生產。兩個水平同時生產的煤礦應按隸屬關係經省屬煤炭企業、市煤炭 管理部門批準。 三、原則上一個生產水平的大中型煤礦不得布置三個及以上采區、四個及以上采煤工作麵同時生產; 四、經批準二個生產水平同時生產的,不得布置四個及以上采區、五個及以上采煤工作麵同時生產; 五、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的一翼最多隻能布置一個回采工作麵 和二個掘進工作麵同時作業;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雙翼開采或多煤 層開采的,該采區最多隻能布置二個回采工作麵和四個掘進工作麵 同時作業。 六、小型煤礦一個采區內隻準布置一個采煤工作麵、二個掘進工作麵同時生產;經批準二個生產水平同時生產的,最多布置三個采區、三個采煤工作麵同時生產。 七、嚴格控製入井人數,每個采區同時作業的采、掘人員每小班年核定生產能力90萬噸以上的煤礦不得超過100人;年核定生產能力30 - 90萬噸(含90萬噸)的煤礦不得超過85人;年核定生產能力30萬噸及以下的煤礦不得超過60人。 八、嚴格 安全技術 措施審批 管理,凡涉及"三下"開采、放頂煤開采等特殊開采,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組織技術"會 診",經批準同意後方可組織生產;否則堅決停產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