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新政加強煤炭資源勘查開發管理
作者: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2010-09-20 11:14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為了進一步規範煤炭資源勘查開發管理,科學合理有序開發利用和保護煤炭資源,保障國家和自治區能源資源需要,促進煤炭工業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於2010年8月19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煤炭資源勘查開發管理的暫行規定》。明確了煤炭資源開發管理的原則和相關要求。
一是“以項目配資源”的原則; 二是滿足企業開發利用項目50年需求的原則; 三是一個礦區一個開發主體的原則; 四是堅持環保優先的原則; 五是嚴格按項目實施 計劃落實工作進度; 六是嚴格落實資源勘探投入; 七是具備條件的項目一年內不進行勘探或建設的,將依法收回探礦權和采礦權; 八是未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不得擅自轉讓探礦權和采礦權。 九是依法收回的煤炭資源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另行配置; 十是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無償配置的煤炭資源由代表政府的地方國有獨資企業持有部分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