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淺孔爆破工安全操作規程
1、爆破工應根據爆破孔深和孔數領取爆破材料。剩餘的爆破材料應及時退庫(或發放站),不得移交下班或自存,防止丟失。
2、采掘工作麵亦采用一次點火起爆法。
3、爆破工作至少由兩人進行。
4、搬運爆破材料應使用專用的帆布袋或木箱盛裝,炸藥和起爆材料必須分搬分運。
5、不許將爆破材料放在電機車頭或鏟運機鬥內運送,應由專人背運。
6、所領爆破材料不應亂丟亂放,應放在較為幹燥安全的地方,起爆材料和炸藥應分開存放。
7、起爆藥包的加工,隻準裝藥前在爆破工作麵附近的安全地點進行,其數量應不超過該次爆破的需用量。
8、加工起爆藥包時,隻準用略大於雷管直徑的木竹或鉛質錐子,在藥包卷一端(非集中穴端)紮一小孔,小心地將雷管全部插入藥卷中,並用細繩將藥卷和雷管固定好。
9、在加工起爆藥包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更不準抽煙。
10、有水的炮孔要在起爆藥包上裝防水套或塗抹黃油防水劑。
11、爆破工裝藥前,要用木質炮棍全麵詳細地檢查炮孔內有無岩渣、積水以及炮孔的深度、方向、位置和抵抗線的大小是否符合要求,禁止往不合格炮孔罩裝藥。
12、起爆藥包裝入炮孔後,禁止拔出的拉動。
13、裝藥時隻能使用木質炮棍,不得使用鐵器和其它金屬製品。
14、填裝炸藥和炮泥,要一手拉導火線或導爆管,另一隻手裝填,應不使導火線和導爆管發生彎曲和折損。
15、裝填炮泥長度不得小於孔深的1/4,並將炮泥填至孔口。
16、爆破前應該做好如下準備工作
①檢查放炮工作麵的工具、設備是否轉移到安全地點,各炮孔裝填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②導火索點火端要切成斜口。
③布置好警戒人員,然後點著炮香進行點火起爆。
17、使用導爆管爆破的方法和注意事項
①要根據炮孔數量、排列形式和位置,領取不同段數的導爆管進行分段爆破。
②導爆管聯接。每3-5個導爆管聯為一組,每組不得超過5個。
③導爆管聯接方法,可采用並串聯或串並聯相結合的聯接方法。
④導爆管的聯接應采用聯接塊或用膠布將每根導爆管緊緊地和起爆雷管捆紮在一起的方法。
⑤導爆管聯結不應打死彎,聯接角度亦為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