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加快辦理重組煤礦行政許可
作者:佚名
2010-09-26 09:10
來源:人民網
日前,山西省大同市出台《關於兼並重組整合
煤礦證件辦理的暫行規定》,要求兼並重組整合
煤礦行政許可工作由市政務審批中心統一組織,搭建集中辦事平台,各相關部門按照流程和職責履行程序,為企業提供優質便捷服務,加快推進全市
煤礦企業兼並重組工作。
根據省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領導組辦公室批複的重組整合方案,大同市整合後的煤礦按能力變化情況劃分為6種類型,分別是《重組整合方案》批準單獨保留,係統不變、能力不變的生產礦井;兼並重組過渡期內暫時保留的生產礦井;兼並重組整合後不進行改造,係統淨增能力在60萬噸∕年及以下的生產礦井;兼並重組整合後不進行改造,係統淨增能力增加的在建礦井;《重組整合方案》批複能力增加的在建礦井;兼並重組整合後,需重新進行改造建設的礦井。其中,生產礦井主要是辦理各種證照變更手續,建設礦井主要是辦理基建及生產審批手續。
為推動各礦井手續、證照辦理進度,《暫行規定》明確要求,各部門服務窗口對前來谘詢的企業申請人應做出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以口頭或書麵形式一次性予以全麵答複。對資料不全的,服務窗口應當一次性提出補正意見,並向申請人出具補辦件通知書。對非主件不全的,部門窗口應當受理,申請人應當在期限內補全資料。在並聯審批環節的煤監分局、環保、消防、氣象、地震等部門應同時受理,同時審查資料,按承諾期限辦結。此外,《暫行規定》還要求建立行政許可責任製、紀律處分及行政責任追究製度,對不按規定辦理煤礦證件審批的各行政審批機關及工作人員,將進行嚴肅處理。(大同日報 記者 赫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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