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強化問題和隱患整改。朔州煤監站及時向有關縣級人民政府下發監察通報,並提出五條建議和要求:一是各級地方政府要充分認識到當前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性,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的日常監管工作。二是加強建設項目安全基礎管理和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三是煤礦建設項目要嚴格貫徹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等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煤礦防治水、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等安全技術措施。四是加強建設項目開工管理。五是對建設項目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給予處罰,並通知公安部門停止其火工品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