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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本質安全程序管理第一部分

作者:佚名 2010-10-04 11:20 來源:本站原創


編審委員會

主 任: 王瑞永

副主任: 楊 禮 陳 樹

委 員: 郭建軍 楊尚軍 張挨保

編 輯: 齊德勝 馬 貴 張文飛 賀 軍 牛龍坤 郭 峰 於五堂 侯 春


編製說明
《西烏素煤礦本質安全管理體係程序文件》(以下簡稱《程序文件》)是依據《煤礦本質安全管理建設實施指南》,以風險預控為核心,通過工作組的認真討論、修改、補充和完善編寫而成的。
《程序文件》是西烏素煤礦本質安全管理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管理手冊的支持性文件,是通過程序化的管理對主要作業活動可能產生的風險予以控製。內容包括風險預控管理、組織保障管理、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管理要素管理和輔助管理五大部分共47個管理程序,包含了體係運行的各個層次、環節,涵蓋了煤礦生產過程中的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等各個方麵。
《程序文件》以PDCA的方法建立,符合礦井實際運作的要求,規定了相應過程控製的目的、適用範圍、職責、控製內容、方法和步驟。適合各級相關單位(部門)、崗位和人員對各項事務的管理和運行控製。

目錄
第一部分 風險預控管理(3個) 5
風險管理程序 6
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管理程序 15
風險財政控製程序 19
第二部分 組織保障管理(12個) 21
調度控製程序 22
本質安全文化建設實施程序 25
信息溝通管理程序 28
員工建議管理程序 31
文件控製程序 33
記錄控製程序 37
目標與計劃管理程序 41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識別與獲取程序 44
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實施運行程序 47
本質安全管理體係現場檢查控製程序 49
內部審核控製程序 51
管理評審程序 56
第三部分 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4個) 60
人員不安全行為矯正管理程序 61
人員準入控製程序 63
崗位職責製定程序 67
培訓控製程序 69
第四部分 生產係統安全要素管理(17個) 74
礦井采煤控製程序 75
礦井掘進控製程序 78
工程設計控製程序 81
標識及圖牌板控製程序 84
礦井“一通三防”管理程序 88
設備管理程序 93
供電用電控製程序 96
電氣裝置和電氣設備安裝管理程序 99
安全防護控製程序 101
便攜式電器設備控製程序 104
工作許可控製程序 106
膠帶運輸控製程序 109
起重機械和吊具控製程序 111
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係統控製程序 113
地質測量控製程序 116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管理程序 119
第五部分 輔助管理(13個) 122
消防管理程序 123
礦山救護控製程序 127
應急準備與響應控製程序 129
02manbetx.com 管理程序 133
工傷與職業病管理程序 138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程序 142
危險化學品管理程序 145
照明控製程序 149
工作場所衛生條件及衛生設施控製程序 151
爬梯、樓梯和高架平台控製程序 155
汙染控製程序 157
廢料廢物控製程序 163

第一部分 風險預控管理(3個)

風險管理程序
YDJT-XWSK-I-01/0
1.0目的:
辨識西烏素煤礦生產活動和服務中存在的安全危害因素,進行安全風險評估,有針對性的製定防範措施和程序,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生產活動和服務中的安全因素辨識、風險評價以及控製策劃。
3.0職責
3.1安通科負責組織礦所轄範圍內的安全風險評估。
3.2各單位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生產和經營管理活動中安全因素的辨識和風險評價,並製定相應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3.3礦井風險管理小組負責對危險源辨識及分級分類結果的審核。
4.0執行程序
4.1評估的準備
4.1.1按照公司安監部風險評估的要求,生技科組織成立評估小組。進行全礦井的安全風險評估。評估小組成員應包括:礦領導、安檢員、有關科室或車間的相關管理人員、生產技術專業人員、班組長、工作經驗豐富的員工等。礦屬各單位、駐礦單位、承包商成立相應的風險管理小組
4.1.2評估小組成員應通過培訓具備:
a.必須清楚收集信息和評估信息的方法;
b.有能力辨別工作場所的危害與風險;
c.有能力區分固有危害、行為危害和程序危害之間的區別;
d.知道工作場所中的主要危害;
e.知道工作場所和工作環境中環境因素可能產生的影響;
4.1.3評估小組應收集有關信息,包括有關法律法規標準01manbetx 、規範和其它環境、安全管理文件以及02manbetx.com 統計表、監測報告等。
4.1.4評估範圍應覆蓋本單位產品、活動和服務的全過程,及所使用的產品或服務中可以施加影響的。
4.1.5確定評估方法,礦進行風險評估時要采用:工作場所風險評估方法。
4.2危害及環境因素辨識
4.2.1辨識時應先進行策劃,識別出本單位所有場所的全部活動/崗位→活動中的各項任務→每項任務的具體步驟。辨識時可從區隊、車間等基層單位分工場所逐級進行,並鼓勵本區隊或車間全體人員參加。
4.2.2確定各個步驟中出現的安全危險源和環境因素。
4.2.3辨識應考慮
a.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
b.工作環境的變化引起風險變化;
c.所有受工作過程和活動影響可能帶來的風險;
d.應注重實際操作而不局限於作業指導書;
e.人、機、環、管四方麵的不安全因素:
1)人員的不安全因素
a.操作不安全性(誤操作、不規範操作、違章操作);b.現場指揮的不安全性(指揮失誤、違章指揮);c.失職(不認真履行本職工作任務);d.決策失誤; e.身體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工作(帶病工作、酒後工作、疲勞工作等);f.工作中心理異常(過度興奮或緊張、焦慮、冒險心理等);g.人員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2)機的不安全因素
a.沒有按規定配備必需的設備;b.設備選型不符合要求;c.設備安裝不符合規定;d.設備維護保養不到位;e.設備保護不齊全、有效;f.防護設施不齊全、完好;g.設備警示標識不齊全、清晰、正確,設置位置不合理;h.機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3)環境的不安全因素
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包括兩個方麵:一是礦井不良或危險的自然地質條件;二是不良或危險的工作環境兩個方麵的因素,具體是指:a.水的威脅;b.頂幫的威脅;c.地熱威脅;d.瓦斯煤塵爆炸威脅;e.火的威脅;f.瓦斯突出威脅;g.其他自然地質威脅;h.工作地點溫度、濕度、粉塵、噪聲、有毒氣體濃度等超過規定;i.工作地點照明不足;j.工作地點風量(風速)不符合規定;k.采掘設計缺陷(包括井下巷道布局不合理、工作麵布置不合理);l.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m.巷道路麵質量差,標識不齊全、不正確; n.供電線路布置不合理;o.作業區域警示標誌及避災線路設置位置不齊全、不合理;p.其他工作環境的不安全因素。
4)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a.組織結構不合理;b.組織機構不健全,機構職責不明晰;c.規章製度不全、不符合實際;d. 文件、記錄管理不符合要求;e. 作業01manbetx 01manbetx 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審批、管理不符合規定,貫徹學習不到位;f.未根據風險評估及本單位生產計劃編製應急預案預案不完善、不合理;g. 崗位職責不明,設置不合理;h. 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符合規定 ; i. 未開展班組建設活動,沒有有效的本質安全文化;j. 其他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f.可能導致的02manbetx.com 類型
1)瓦斯02manbetx.com :瓦斯、煤塵爆炸或燃燒,煤(岩)與瓦斯突出,瓦斯窒息(中毒)等。
2)頂(底)板事故:指冒頂、片幫、頂板掉矸、頂板支護垮倒、衝擊地壓、露天煤礦邊坡滑移垮塌等。底板事故視為頂板事故。
3)機電事故:指機電設備(設施)導致的事故。包括運輸設備在安裝、檢修、調試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4)放炮事故:指放炮崩人、觸響瞎炮造成的事故。
5)水災事故:指地表水、老空水、地質水、工業用水造成的事故及潰水、潰沙導致的事故。
6)火災事故:指煤與矸石自然發火和外因火災造成的事故(煤層自燃未見明火逸出有害氣體中毒算為瓦斯事故)。
7)運輸事故:指運輸設備(設施)在運行過程發生的事故。
8)其它事故:以上七類以外的事故。
4.3風險評價
4.3.1危害及環境因素轉化為風險
根據工作程序各個步驟辨識出的危害及產生環境因素的原因,列出各種危害及環境因素所導致的結果。危害及環境因素失去控製的原因:
a.管理係統失效或不依從;
b.缺乏訓練或技能;
c.潛在的設計缺陷;
d.不適當的或不充分的維護;
e.有缺陷的程序;
f.不適當的指示或領導;
g.不符合標準的物理狀況;
h.缺乏物理屏障或圍堵失效。
4.3.2劃分風險等級
4.3.2.1依據《風險矩陣圖》進行計算:
考慮安全生產現狀及參加辨識與評估人員的實際情況,在辨識和評估時結合風險管理知識,綜合運用經驗和曆史資料,考慮事件或事故發生的頻率,後果嚴重程度,進行打分,可將風險分為5個等級。見下表
風險值=事故發生嚴重程度×頻率。



風險
矩陣 中等風險
(Ⅲ級) 重大風險
(Ⅳ級) 特別重大風險
(Ⅴ級) 有效類別 賦值 可能造成的損失
人員傷害程度及範圍 由於傷害估算的損失(元)
一般風險
(Ⅱ
級) 6 12 18 24 30 36 A 6 多人死亡 500萬以上

5 10 15 20 25 30 B 5 一人死亡 100萬到500萬之間

4 8 12 16 20 24 C 4 多人受嚴重傷害 4萬到100萬

3 6 9 12 15 18 D 3 一人受嚴重傷害 1萬到4萬

低風險(Ⅰ級) 22 4 6 8 10 12 E 2 一人受到傷害,需要急救;或多人受輕微傷害 2000到1萬

11 2 3 4 5 6 F 1 一人受輕微傷害 0到2000

L K J I H G 有效類別
1 2 3 4 5 6 賦值
不可能 很少 低可能 可能發生 能發生 有時發生 發生的可能性
估計從不發生 10年以上可能發生一次 10年內可能發生一次 5年內可能發生一次 每年可能發生一次 1年內能發生10次或以上 發生可能性的衡量(發生頻率)
1/100年 1/40年 1/10年 1/5年 1/1年 10/1年 發生頻率量化
風險等級劃分
風險值 風險等級 備注
30-36 特別重大風險 Ⅴ級
18-25 重大風險 Ⅳ級
9-16 中等風險 Ⅲ級
3-8 一般風險 Ⅱ級
1-2 低風險 Ⅰ級
風 險 矩 陣 表
4.3.3各單位將風險評估結果按風險級別彙總後,組織本單位評估小組進行審核、修改,形成《礦井安全風險概述》。《礦井安全風險概述》應包括我礦所有區域、所有活動、承包商的全部風險,並確定控製行動的優先順序。
4.3.4本質安全管理安通科組織礦井風險管理小組對危險源辨識及分級分類修改稿進行最終審核,定稿後各單位組織本單位員工貫徹學習。
4.4危險源增減與升降級管理
4.4.1各單位根據生產組織中發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隨時對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危險源的增減與升降級管理由公司安監部、安通科負責監督、控製。
4.4.2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
4.4.2.1公司方針發生變化;
4.4.2.2公司活動發生變化;
4.4.2.3管理審批、內外審核的要求發生變化;
4.4.2.4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
4.4.2.5發生事故、事件或不符合整改要求;
4.4.2.6研究、開發、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4.4.2.7作業環境發生變化;
4.4.2.8其他。
4.4.3每年年底由生技科、安通科及駐礦安監站組織各單位對危險源進行全麵的辨識、評價,總結當年危險源管理的經驗,製定下年度危險源管理的措施。
4.5 危險源現場管理
危險源現場管理是指煤礦在生產過程中對已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實時、定期和動態的檢查、監測,並及時反饋危險源動態信息的管理過程。
4.5.1危險源現場管理的模式
4.5.1.1實時監測:能夠引起煤礦重大事故的危險源必須實施連續的檢查和監測,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4.5.1.2動態及定期檢查:
主要由駐礦安監站、各職能科室負責對已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現場全麵性監督檢查,及時將存在的隱患反饋到責任單位,並將檢查結果錄入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現場檢查時應考慮以下幾方麵問題:
1)人員方麵:
a.是否精神集中、精力充沛,衣著整齊,個體防護齊全有效?
b.是否按照作業01manbetx 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及規定的工序作業?
c.是否執行了工作票製度
d.是否識別了本項工作的風險環節?
e.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恰當、齊全?
f.是否有其他“三違”現象?
2)機器設備方麵:
a.是否按規定配備了必需的設備?
b.設備選型是否合理?
c.設備安裝是否符合規定?
d.設備維護保養是否到位?
e.設備保護是否齊全、有效?
f.防護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g.各類警示標識是否齊全、清晰、正確,設置位置是否合理?
3)環境方麵:
a.作業環境是否安全?
b.作業空間是否符合人機工程有關要求?
c.作業場所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規定?
4)管理方麵:
a.現有管理製度、標準及措施是否完善、有效、合理?
4.5.2 危險源動態信息采集方法
4.5.2.1監控儀器監控的方法
對瓦斯濃度、風量、機器的開關狀況等情況通過監控設備進行監測並記錄。
4.5.2.2填表的方法
對無法通過監測儀器監控的危險源進行現場檢查,填表記錄。
4.5.2.3 舉報的方法
所有工作人員都可越級、匿名向礦調度室及駐礦安監站舉報發現的危險源。
4.5.2.4 其他信息采集方法
4.6危險源預警與控製
4.6.1預警等級設置與預警信號選擇
根據風險等級的劃分將預警等級設置為5級進行預警、考核,落實責任處罰(見下表)。
煤礦危險源風險預警等級表
預警等級 預警警度 預警信號燈顏色 單位考核扣分標準
Ⅴ級 巨警 紅色 8
Ⅳ級 重警 橙色 4
Ⅲ級 中警 黃色 2
Ⅱ級 低警 藍色 1
Ⅰ級 輕警 綠色 0.5
各類預警級別與各單位月度考核掛鉤,每出現一次輕警從月度考核總分中扣0.5分,低警扣1分,中警扣2分,重警扣4分,巨警扣8分。
4.6.2人員方麵危險源的預警
個人安全行為實行全員安全積分★級製。員工累計扣分達到50分,預輕警;累計扣分51-200分,預低警;累計扣分201-800分,預中警;累計扣分801-1500分,預重警;累計扣分1500以上,預巨警。
4.6.3機方麵危險源的預警
4.6.3.1 按照不符合的內容對應檢查,進行危險源具體描述,對應預警;
4.6.3.2 檢查出的危險源初始預警等級與風險管理辨識對應的風險等級對應。
4.6.3.3 預警警報周期:30天,並自動檢查前30天之內所有同一問題的警報記錄。
4.6.3.4 預警等級自定義等級的升級方法,當同一問題出現的預警次數在一個周期內出現2次時,自動升級。
4.6.3.5 未按整改時限進行整改,每超一天預警等級升高一級。
4.6.4環方麵危險源的預警與控製
4.6.4.1 作業環境按照不符合的內容對應檢查,進行危險源具體描述,與風險辨識對應的風險等級對應預警;
4.6.4.2 實施監測根據安全監測的實時監測數據不同階段的數據進行預警。
5.0相關文件
★《承包商手冊》
★ GB/T13816-92《生產過程危險和危害分類與代碼》
★ 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
★《職業病範圍和職業病患者管理辦法的規定》
6.0相關記錄
★《風險評估表》
★《礦井風險概述》
風險管理程序流程圖


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管理程序
YDJT-XWSK-I-02/0
1.0 目的
通過對不同的管理對象製定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並在工作中嚴格落實,進而實現對人、機、環的規範管理, 控製和消除煤礦生產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發生,製定並實施此程序。
2.0 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各單位、部門、科室及承包商
3.0 職責
3.1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小組負責組織《本質安全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的編寫、實施和改進。
3.2各單位、科室和承包商負責對本單位的管理標準與措施的編寫、培訓和執行工作。
3.3公司駐礦安監站、相關科室負責對《本質安全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0 執行程序
4.1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編寫
4.1.1編寫人員培訓
各隊、科室和承包商根據本單位的生產運行與人員組織情況以及崗位設置情況,選擇確定本單位《本質安全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的編寫人員。由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小組對各單位的編寫人員進行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編寫方法的培訓。
4.1.2 收集、整理相關資料
4.1.2.1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小組應對相關資料,包括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其他環境管理文件以及事故統計表、監測報告等進行收集、整理。
4.1.2.2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小組對各單位及崗位工種名稱進行統計,形成《單位及崗位工種名稱統計表》,編寫過程中涉及管理對象為崗位工種時要嚴格參照該統計表的名稱。
4.1.3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的編寫
各單位編寫人員根據辨識出的危險源,提煉管理對象,並確定相應的主要責任人、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針對管理對象編寫相應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小組對各編寫人員的思路、方法給予相應指導。
4.1.4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的彙總
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小組在編寫完成的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初稿的基礎上,進一步整理、提煉出針對具體管理對象的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形成《西烏素煤礦本質安全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初稿。
4.1.5 審核、發布實施
本質安全管理委員對《西烏素煤礦本質安全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初稿進行審議、批準後發布實施。
4.2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運行
4.2.1各隊、科室和承包商對本單位員工進行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相關知識培訓。
4.2.2作業人員應熟練掌握本崗位有關的人-機-環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及時消除或控製現場各類危險源。
4.2.3 礦領導及各管理部門依照管理措施對作業人員執行管理標準的情況進行考核、控製。
4.2.4駐礦安監站定期對各單位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3 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的修訂
4.3.1 定期修訂:本質安全管理體係安通科每年對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組織更新一次。
4.3.2動態修訂:根據生產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不定期對本質安全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進行修訂。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修訂:
4.3.2.1公司方針發生變化;
4.3.2.2公司活動發生變化;
4.3.2.3管理審批、內外審核的要求發生變化;
4.3.2.4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
4.3.2.5研究、開發、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4.3.2.6其他。
5.0 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新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書-上中下冊》
★《煤礦安全規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行業標準2006-2007》
★《體係相關國家及行業標準彙編》
★《煤礦工人安全技術01manbetx 指南》
★《設備安全技術01manbetx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煤炭企業崗位標準化作業標準-上中下冊》
★《煤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煤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采煤專業》
★《煤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掘進專業》
★《煤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機電專業》
★《煤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運輸專業》
★《煤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通風專業》
★《煤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地測防治水專業》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與安全生產技術》
6.0 相關記錄
7.0 附件

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程序流程圖


風險財政控製程序
YDJT-XWSK-I-03/0
1.0目的
合理配置資金,有效控製風險,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礦屬各單位、承包商。
3.0職責
3.1財務科負責員工工傷、醫療、意外傷害和礦井財產保險的辦理。
3.2安通科負責對風險財政的03manbetx
4.0執行程序
4.1保險管理
4.1.1財務科每年初根據礦井實際情況對礦井財產辦理保險
4.1.2安通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及公司和礦相關規定為員工統一辦理工作、醫療等保險。
4.1.3事故發生後,依照保險合同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公司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經濟損失、投保保險單等證明材料,進行索賠。資料統一由投保人保存。
4.2費用03manbetx
4.2.1保險事故發生後,由安通科對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非保險費用、相關的其它費用進行03manbetx ,形成《事故費用評估報告》。
4.2.2每年底財務科會同安通科要對風險財政控製作出評估,形成《風險財政評估報告》,上報相關領導和公司相關部門並為下年度經營方案的製定提供依據。
5.0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03.1.1
★《工傷保險條例》2004.1.1
6.0相關記錄
★《事故費用評估報告》
★《風險財政評估報告》

風險財政控製程序流程圖

第二部分 組織保障管理(12個)


調度控製程序
YDJT-XWSK-I-04/0
1.0目的
為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建設情況,搞好綜合平衡,及時解決生產建設中出現的部門之間、環節之間的問題,靈活具體地實行集中統一指揮,實現安全生產,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安全生產的調度管理。
3.0職責
3.1 調度室負責全礦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的調度指揮,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並組織按時完成計劃任務,執行總調的調度通知、調度通報和調度命令。
4.0執行程序
4.1調度室的調度台必須設直通或直撥電話,調度台要具備錄音、放音、擴音、監聽的功能,傳真機要實現正常聯網應用。
4.2調度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除值班調度員外,應設領導和各科室負責人24小時值班,值班領導全權負責指揮當日的生產、安全等工作,出現問題值班調度員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請示,下達領導指示,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4.3逐級彙報控製
4.3.1調度室應向公司總調度室彙報,彙報內容、頻次執行:
a.原煤生產每班彙報3次,掘進每班彙報2次,綜采每2小時一彙報;
b. 煤礦井下生產施工情況每班彙報2次;
c. 礦、廠、站倉(場)存量每日彙報4次,倉(場)滿提前預報;
d. 事故等存在問題隨時彙報。
4.3.2調度室根據公司《逐級彙報製度》製定本礦的彙報製度,礦所屬各單位及服務單位按彙報製度及時彙報。
4.3.3礦調度室應每日向礦領導及公司總調度室彙報生產、運銷、基建和安全情況。
4.3.4調度室按旬、月向公司總調度室上報生產、運銷、基建、煤質計劃和完成情況,形成旬、月完成情況03manbetx
4.3.5專題彙報
調度室對領導和上級調度室布置的專題任務,要按要求的時間、內容進行專題彙報。
4.3.6事故彙報
對傷亡事故和重大惡性事故要嚴格按規定的程序及時向本礦領導和上級調度室彙報。事故原因暫時不清的,應彙報概況,然後再進行補充彙報。對於礦井停產半小時以上、土建和安裝工種停工4小時以上的非人身事故要及時彙報,涉及到安全生產的要隨時彙報。
4.3.7月作業計劃彙報製度
調度室每月末向公司總調度室提報下月作業計劃。
4.4礦每日召開一次生產調度會議,解決存在的問題,進行綜合平衡。
4.5調度室建立嚴格的《交接班製度》,按《記錄控製程序》交班人員要“記清、交清、講清”,接班人員要“看清、問清、理解清”。
4.6調度室的圖表必須及時更新,能夠反應、指導當前生產建設。
4.7生產建設的調度管理。
4.7.1各單位停產檢修,需報調度室,調度室結合生產情況安排具體檢修時間。
4.7.2機電科按月向設備管理中心回報預防性檢修計劃,並報調度室。
4.7.3各生產單位的任務完成情況,每月由生技科會同安通科、機電科進行驗收,同時對礦場存煤量進行盤點。由調度室上報公司總調度室和相關部門。
4.7.4調度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保密製度。文件、圖表及台帳等資料要妥善保管,屬於保密範圍以內的情況和資料,不經批準,不得對外
5.0相關文件
★《逐級彙報製度》
★《記錄控製程序》
★《交接班製度》
6.0相關記錄

調度控製程序流程圖


本質安全文化建設實施程序
YDJT-XWSK-I-05/0
1.0 目的
為通過本質安全文化的建設,使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觀,形成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長效機製,構建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圍和協調的人—機—環關係,實現人員無違章、設備無故障、係統無缺陷、管理無漏洞的安全目標,製定並實施本程序。
2.0 適用範圍
礦屬各單位及承包商
3.0 職責
3.1 辦公室負責製定本質安全文化建設的實施計劃。
3.2辦公室會同安通科負責組織安全文化的培訓工作。
3.3 安通科、辦公室負責本質安全文化的宣傳教育。
3.4各職能部門、礦屬各單位按負責本單位本質安全文化的建設與實施。
3.5安通科負責檢查實施效果,提出整改意見。
4.0 執行程序
4.1辦公室負責明確本質安全文化建設各單位各部門的職責,黨委副書記負責本質安全文化建設的領導工作。
4.2 本質安全文化建設領導小組成員應熟悉安全文化建設的內涵、目標、內容、結構和建設流程。
4.3辦公室會同安通科根據上一年度本質安全文化建設實施情況,結合運行實際,尋找問題與不足,提出改進措施,製定本年度本質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
4.4本質安全文化要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生動活潑地貫穿於礦井生產、經營全過程。
4.5本質安全文化建設對象要分管理層和執行層兩個層次,有針對性地組織學習培訓。
4.6本質安全文化建設要領導重視、全員參與,廣泛吸收各層次的意見。
4.7 本質安全文化建設要安全觀念文化、製度文化、行為文化和物態文化四層,整體推進,係統運作。
4.7.1辦公室根據建設流程,製定西烏素煤礦本質安全文化建設實施計劃,確定本質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內容和任務,並按職責分工到具體職能部門。
4.7.2辦公室會同安通科按其職能特點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本質安全文化活動。
4.7.3生技科按照《年度培訓計劃》,通過宣傳、培訓、視聽等方式對全體員工進行本質安全文化培訓,並保存培訓記錄。
4.7.4辦公室通過宣傳欄、電視、報紙、網絡等載體對本質安全文化進行宣傳教育,營造積極向上的文化氛圍。
4.7.5礦屬各單位積極組織實施,加強班組安全文化建設,健全安全管理製度,規範員工操作行為,提高員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
4.7.6安通科對本質安全文化建設進行跟蹤反饋和考核評價,年終進行統計分析,提出改進措施,以便調整下一年度安全文化目標,實現持續改進。
5.0 相關文件
★《年度培訓計劃》
★《安全文化管理手冊》
★《安全文化建設實施手冊》
6.0 相關記錄
7.0 附件


本質安全文化建設實施程序流程圖























信息溝通管理程序
YDJT-XWSK-I-06/0
1.0目的
對礦井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有關信息進行收集、傳遞、分析和利用等活動進行管理,保證內部與外部的信息暢通有效的交流,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內部有關生產、安全和與外部的信息交流的管理。
3.0職責
3.1駐礦安監站負責與各生產單位和公司安監部等部門進行有關安全信息交流。
3.2生技科會同安通科負責與礦各單位、相關方和公司相關部門進行管理體係運行和內外審核中有關體係運行狀況和有效性監測等的信息交流 。
3.3調度室負責礦生產過程中有關的內外部信息交流。
3.4辦公室負責其他相關方的信息的收集與傳遞、成文和答複。
3.5其他單位和部門負責本單位生產和管理活動中有關的內外部信息交流。
4.0執行程序
4.1協商與交流的信息內容:
信息內容統計表
序號 信息內容 形式/途徑 負責人/部門 備注
1 本質安全方針、目標 書麵/直接反饋 辦公室
2 事故、事件、違章信息 統計/報表 安通科
3 員工健康信息 統計/報表 辦公室
4 環境信息 統計/報表 辦公室
5 生產任務完成情況 統計/報表 生技科
6 糾正、預防措施和持續改進信息 統計/報表 安通科
7 風險評估信息 統計/報表 安通科、辦公室
8 周邊投訴 統計/報表 安通科
9 政府、居民及其它方要求 統計/報表 生技科
10 其它信息 統計/報表 辦公室

4.2信息交流的形式
4.2.1專題會議。
4.2.2發放書麵文件與記錄。
4.2.3口頭通知與彙報。
4.2.5井下移動工作坊。
4.3內部信息交流
4.3.1礦長和各單位負責人應通過會議或其它形式向員工傳達公司及礦井方針、目標。解釋其與礦井整體商業形象的戰略關係。
4.3.2安通科、辦公室分別向各單位傳達安全、環保管理要求和體係文件的要求,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
4.3.3各單位/部門應對所傳達的信息按要求進行學習、實施,並隨時向各業務部門反映體係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不符合,提供來自現場的第一手信息、改進管理的建議、內部抱怨和投訴等信息。
4.3.4 主管部門對各單位提供的信息進行收集和記錄,對內部抱怨和投訴等以口頭或書麵形式進行答複,並保留答複的記錄。
4.3.5辦公室管理部門對每次安全、環保和體係運行等方麵的檢查考核結果進行通報,並保留記錄。
4.3.6在每次內審或管理評審後,安通科應對內審和管理評審的結果以文件或會議形式進行公布。
4.3.7機電科負責信息係統的設備、軟件的管理、維護、保養,保持相應的記錄。
4.4外部信息交流
4.4.1外部信息交流
a.安通科、生技科、調度室、駐礦安監站、辦公室等管理部門對來自政府機構的要求、用戶的要求、礦區居民和社會組織的要求、關注和投訴及伊東公司相關部門的要求等信息進行收集和詳細記錄,並按《文件控製程序》傳送到各相關部門/單位。
b.辦公室對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用戶、居民及其他相關方的抱怨和投訴,形成書麵決定並以適當方式答複,對於不能答複的抱怨和投訴請示公司解決。
4.5信息分析和利用
4.5.1駐礦安監站、安通科、辦公室等管理部門分別對收集的安全、環保的信息、體係運行中的信息(包括內外部)等,進行統計分析,並形成《安全、環境管理報告》、《內部審核報告》和《管理評審報告》傳遞到相關單位和個人。
4.5.2各管理部門對信息統計分析結果按《記錄控製程序》予以保留,對統計結果要求采取措施予以改進的,按規定執行。
5.0相關文件
★《文件控製程序》
★《記錄控製程序》
★《安全、環境管理報告》
★《內部審核報告》
★《管理評審報告》
6.0相關記錄

信息溝通管理程序流程圖


員工建議管理程序
YDJT-XWSK-I-07/0
1.0 目的
為體現全員參與,調動職工積極性,營造良好安全氛圍,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 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全體員工建議管理。
3.0職責
3.1辦公室負責員工建議的管理工作。
4.0 執行程序
4.1辦公室每半年應下發《合理化建議征集表》,在全礦範圍內廣泛征集合理化建議。
4.2辦公室應對合理化建議進行統一收集,並設立評選安通科,對合理化建議進行評選,公開評選出優秀合理化建議,對合理化建議處理結果在公示欄中公布,每一條合理化建議都要有答複。
4.3辦公室應依據《西烏素煤礦管理製度彙編》和本礦的相關規定,對優秀合理化建議提供人員進行物質和精神獎勵。
4.4辦公室將有條件實施的優秀合理化建議提交安通科審核後,交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5.0相關文件
《西烏素煤礦管理製度彙編》
6.0相關記錄
★《合理化建議征集表》
★《合理化建議評選、獎勵、實施記錄》


員工建議管理程序流程圖






文件控製程序
YDJT-XWSK-I-08/0
1.0目的
為規範體係文件,保證在體係運行的各個場所都能得到適合體係文件的有效版本,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各單位各部門對體係文件的控製。
3.0職責
3.1生技科負責礦體係文件、標準的編製、評審、更改、發放和使用。
3.2總工程師負責體係文件、標準的審核。
3.3辦公室負責礦文件的接受、識別、轉發和歸檔。以及礦內部文件的標識、發放和歸檔。
3.4各區隊部門負責體係文件的使用和保管,單位內部文件的編製、審批、發放、整理和歸檔;並根據需要製定和評審本單位的體係文件。
4.0執行程序
4.1文件的控製範圍
包括管理方針、目標與計劃、手冊、程序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與其它要求。
4.2文件的控製形式
文件、記錄可以采用任何形式的載體,載體形式可以是紙張、磁盤、照片、或它們的組合形式。
4.3 文件的編製、審核、批準和發布
4.3.1文件的編製
a.體係文件、標準由生技科組織人員依據獲取的最新法律、法規與其它要求規定進行編寫。
b.管理製度及作業指導書由業務部門和使用單位編寫。
4.3.2文件的審核、批準和發布
a.體係文件、標準由安通科審核定稿,總工程師審批後,正式發布實施。
b.管理製度、作業指導書由相關單位或部門領導審核,分管礦領導審定,礦長批準後下發。
4.4文件的標識
各單位所有文件按照《西烏素煤礦文件記錄統一編號管理辦法》進行標識,使文件狀態易於識別。
4.4.1體係文件、標準、礦發或轉發的文件由辦公室采用編號或加蓋“受控”印記方式,以標識其現行有效。
4.4.2管理製度、作業指導書等文件,由使用單位進行編號標識。
4.5文件的發放和接收
4.5.1文件應保證字跡清晰,文字類文件應用打印機或複印機輸出。
4.5.2體係文件、標準、礦級管理製度由安通科確定發放範圍並發放,建立《發放登記表》,保證文件及時發放到全部的使用單位和部門。
4.5.3各單位和部門發放或傳遞文件時也應明確發放範圍,建立《發放登記表》,實行發放控製。
4.5.4辦公室建立西烏素煤礦《體係文件總清單》,各單位/部門應建立相應的《體係文件清單》,對適用於本單位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上級來文和本單位現行使用的文件進行控製;文件總清單應包括:序號、文件名稱、文件編號、受控狀態、使用單位、備注等欄目和內容。
4.5.5各部門、單位的文件、資料兼職管理人員應及時收集本單位適用的管理文件,納入《體係文件清單》。
4.5.6辦公室對接收到的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行業和伊東集團、伊東公司文件,建立《收文登記表》,識別其適用性,並轉發到相關單位或部門。
4.6文件的使用和保管
4.6.1辦公室保存全礦的《資料管理員名冊》,並根據人員變動及時進行更新。
4.6.2各單位配備專(兼)職文件管理員,負責文件的接受和使用管理。
4.6.3生技科負責對歸檔的文件按照檔案管理相關製度實施管理。
4.6.4辦公室負責文件的保管和傳閱,及時將失效和作廢的文件進行標識或銷毀。
4.7 文件的複製和提供
文件需要複製或向外提供時,必須經礦長批準,向外提供的文件必須加蓋“非受控”標識。
4.8 文件評審、更改
4.8.1當使用者對文件不理解時,使用者應及時將信息反饋到有關部門,以便得到解釋;文件不適用時,使用單位應及時填寫《文件修改申請表》,提出修改要求,送交辦公室。
4.8.2礦井的組織機構、法律與其他要求、生產工藝、設備發生重大變化時,礦相關文件要由安通科及時組織評審,確定是否需要修改,對審批修改後的文件,安通科以《文件更改通知單》發放到使用單位和場所。
4.8.3更改方式
a.在原文處劃改
更改內容為字、詞、句時,將要修改的內容單線劃掉後,在適當的空白處填寫更改內容,並由更改人簽字確認。
b.換頁、換版
再次更改同一內容,或該頁更改超過五處時,要進行換頁更改,並在該頁右上角加蓋“換頁”印章標識;一次換頁數超過總頁數50%時,該文件應從新換版印刷,換版時,應注明版本號。
c.補充
補充的內容較多需附加頁時,可在原件後加附頁,在該附頁右上角加蓋“附加頁”印章標識。
4.8.4 文件更改後,應由相應的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進行再次批準後方可下發。
4.9 文件的作廢銷毀
4.9.1若文件有了新的版本且保存年限已到,則原文件作廢,由安通科根據發放記錄及時收回。
4.9.2收回的作廢文件銷毀,由安通科按照檔案管理相關製度,填寫《檔案資料銷毀清單》,經科室負責人批準後進行。
4.9.3作廢的文件銷毀時,做好保衛工作,指定專人監銷。
4.9.4銷毀了的文件,要在原目錄下注銷。
4.9.5因法律或保留信息需要保留失效文件時,保留文件必須單獨存放,並在文件上加蓋“此件作廢,僅供參考”的標識,防止誤用。
4.10標識印章的管理
標識套章由安通科保管。
4.11文件的評審
4.11.1文件的執行單位在體係運行過程中,應對現行使用的文件進行評審,並將文件改進意見反饋到文件製定部門。
文件控製程序流程圖


4.11.2各單位文件評審由本單位自行組織,一般應安排在每次內審之後。
4.11.3如有下列情況發生,應及時對文件進行評審。
a.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時;
b.生產工藝、生產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
c.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現重大環境影響時
4.11.4各單位和部門應將文件評審結果形成《文件評審報告》予以保留,必要時傳遞到相關單位和部門。
5.0相關文件
★《西烏素煤礦文件記錄統一編號管理辦法》
6.0相關記錄
★《收文登記表》
★《發放登記表》
★《體係文件總清單》
★《體係文件清單》
★《資料管理員名冊》
★《文件修改申請表》
★《文件更改通知單》
★《檔案資料銷毀清單》
★《文件評審報告》


記錄控製程序
YDJT-XWSK-I-09/0
1.0目的
規範體係記錄的管理,對記錄的標識、保存和處置實施控製,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體係記錄的管理。
3.0職責
3.1各單位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管理體係記錄的標識、保存和放置。
4.0執行程序
4.1 記錄包括
a. 與本質安全管理體係運行有關的記錄;
b. 與各單位相關的記錄。
4.2 記錄的載體形式有紙張、磁盤、照片和其它電子媒體等。
4.3 記錄標識
記錄采用編號進行標識,執行《西烏素煤礦文件記錄統一編號管理辦法》。
4.4 記錄的填寫
記錄的填寫要真實正確、字跡清晰、內容完整,應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要填寫清記錄人、審核人的姓名和填寫日期。
4.5 記錄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4.5.1 辦公室建立西烏素煤礦《體係記錄總清單》,各單位/部門應建立相應的《體係記錄清單》,清單的內容包括:序號、記錄名稱、記錄編號、建立/保存單位、保存期限、備注等欄目,並明確專(兼)職人員管理記錄。
4.5.2 各單位、部門負責按西烏素煤礦檔案管理相關製度的要求,按年、季、月及時收集整理記錄,並分類裝訂成冊,編製目錄,按要求歸檔保存。
4.5.3 保存記錄應有良好的庫房環境和安全措施,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蟲蛀、防鼠害、防變質、防損壞和防丟失。
4.5.4 保存期
a. 記錄的保存期限應根據生產實際、法律法規要求和合同要求決定;
b. 各種記錄的保存期見各單位編製的《記錄總清單》。
4.6 查閱
查閱記錄時,記錄保管部門要做到有效提供利用。一般查閱記錄可由部門負責人批準,顧客或外單位查閱須經分管領導批準,並填寫《文件查閱登記表》。
4.7 記錄的處理
記錄一般在保存期後要進行集中銷毀,各種記錄由保存單位鑒定並填寫《文件銷毀申請表》,經指定負責人批準後銷毀。
5.0相關文件
★《西烏素煤礦文件記錄統一編號管理辦法》
記錄控製程序流程圖


6.0相關記錄
★《體係記錄總清單》
★《體係記錄清單》
★《文件查閱登記表》
★《檔案資料銷毀清單》


目標與計劃管理程序
YDJT-XWSK-I-10/0
1.0目的
為明確安全管理方麵的目的和方向,規範目標、指標與計劃的管理,並保證目標在計劃時間內完成,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的目標與計劃管理。
3.0職責
3.1生技科負責製定和下達目標、計劃、方針。安通科會同機電科負責統計、跟蹤目標、計劃完成情況。
3.2生技科、安通科、機電科、調度室等科室參與目標與計劃的製定和對完成情況的監督。
3.3各責任單位製定分解本單位的目標與計劃,並統計和監測目標、計劃的完成情況。
4.0執行程序
4.1目標與計劃的製定
4.1.1每年底由安通科會同生技科通過管理評審會議,依據安全風險製定下一年的《目標指標與計劃》。目標要與管理方針、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相一致,目標應包括具體指標,是可測量的,具有可及性和挑戰性,管理方案是可執行的。
4.1.2《目標指標與計劃》應包括以下方麵的內容:安全、健康等方麵內容。並分解到相應的職能和層次上,規定完成時限。
4.1.3安全目標及指標分解,由駐礦安監站根據公司安全總目標和礦危害辨識及其風險評估的結果,製定《安全目標與計劃》草案。草案的內容包括因素、目標、指標、單位分解指標、管理方案、計劃完成時間、責任單位/責任人等。
4.1.4生產、經營計劃分別由生技科、調度室、安通科等相關部門根據礦下一年度生產經營計劃 ,結合公司總體部署,製定礦《生產經營目標與計劃》草案。
4.1.5組織生技科、調度室、駐礦安監站、安通科等相關業務部門對各草案進行評審,評審根據礦現有技術水平、經濟能力、需解決問題和顧客及其他相關方的滿意程度等,形成《西烏素礦2010年度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經分管領導審核、礦長簽發後,以文件形式下發。
4.1.6各責任單位根據《西烏素礦2010年度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識別與本單位有關的目標、指標和職責要求,同時依據本單位的重要環境影響、危害辨識及其風險評價的結果,建立本單位的《目標指標與計劃》。分解到使每位員工知道自己的行動對目標的影響。
4.2月度計劃的製定及實施
4.2.1根據公司下達的月度計劃,由生技科製定《生產經營月度計劃》,並將管理目標列入計劃中組織實施。
4.2.2調度室,駐礦安監站、安通科負責對各單位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2.3每月22日前各單位將煤質、安全目標、指標完成情況分別上報生技科、駐礦安監站、安通科,經上述部門彙總分析後報安通科,生產經營情況,安全目標完成情況分別由彙總部門上報公司計劃部、安監部、生產調度指揮中心。
4.3目標與計劃考評
4.3.1每月初安通科根據安監站和其它業務部門對各單位目標與計劃完成情況的檢查統計結果進行考評,並按礦年初與各單位簽訂的內部經營承包製合同,決定兌現獎。
4.3.2考評結果經分管副礦長審核,礦長批準後執行。
4.4目標的改進
4.4.1安通科每月根據礦目標和計劃實現情況,利用適當的統計方法對目標實現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確定目標改進的時機和方法,一般可半年對目標與計劃進行一次調整並以文件形式下發。
4.4.2對未按計劃完成的目標,由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查明原因,製定改進措施,並組織實施。
4.4.3安通科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對任何列入計劃的管理方案、改進措施的實施及效果進行跟蹤監督和確認。
4.4.4年終安通科根據本年度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確立下一年度目標與計劃方案,並形成管理評審材料提交管理評審會。
4.5各單位對製定的目標與計劃,以及目標考評、改進及其結果的記錄予以保留。
5.0相關文件
★《目標指標與計劃》
★《生產經營月度計劃》
6.0相關記錄
★《目標指標與計劃完成情況表》
目標與計劃管理程序流程圖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識別與獲取程序
YDJT-XWSK-I-11/0
1.0目的
及時識別、獲取和使用適用於礦井生產、活動和服務的法律、法規、標準、各級政府的有關條例、指導性文件(以下簡稱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以確保企業合法規範經營,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礦井生產經營全過程
3.0職責
3.1各單位和部門負責本單位適用的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更新、傳達、應用。
3.2安通科負責對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更新,形成西烏素煤礦的《法律法規與其它要求識別表》。
4.0執行程序
4.1法律、法規與其它要求的識別、確認
4.1.1安通科負責收集與礦有關的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各單位/部門指定專人參與識別與本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與其它要求。
4.1.2識別與確認應依照下列要求:
a.與本礦的安全或生產管理活動相關;
b.與本礦的生產管理活動中的環境因素或危害相關。
4.2法律、法規與其它要求的獲取
4.2.1安通科負責獲取本礦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副本或原文(書麵或電子媒體),並建立《適用法律與其它要求台帳》。台帳內容包括:法律與其他要求名稱、頒布日期、時效性、獲取日期、適用條款、備注等。
4.2.2獲取範圍、途徑、時限(見附表1)
4.3傳達、培訓
4.3.1安通科將已確定並獲取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傳達給有關單位/部門,以及其它相關方,必要時由安通科組織全礦員工和相關方人員進行培訓學習。
4.3.2傳達途徑
會議、板報、內部刊物、宣傳冊、廣播電視、網絡、培訓。
4.4更新
4.4.1當現有的法律、法規、其他要求發生變化時,體係辦應立即獲取並傳達到有關單位或部門,保證所有活動和服務過程中遵守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是最新的。
4.4.2各區隊部門應對新增或/和發生變化的法規要求,在本單位及其活動或產品中針對這些變化做出響應。
4.5應用
4.5.1各區隊部門應用《適用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中所列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對本單位使用的單位規章製度進行合規性評價,保障單位規章要合乎適當的守則和標準。
4.5.2各區隊部門應保證在相關崗位上能及時獲取有效的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
5.0相關文件
6.0相關記錄
★《適用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
★《法律法規與其它要求識別表》
7.0附件

附表1:

獲取範圍、途徑、時限表
序號 應獲取的法律法規範圍 獲取途徑 獲取時限
1 有關安全的國際公約 可從專業刊物、互聯網、圖書館及有關部門等多種途徑獲取。 每年收集整理一次
2 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條例 國家、地方相關部門及各種媒體等多種途徑 每季收集整理一次
3 國家和地方關於煤炭行業有關的規定和要求,包括各級煤礦安全監察部門、各級環保管理部門等。 通過電話、會議或派專人聯係等多種途徑獲取。 每季收集整理一次
4 伊東煤炭公司的有關條例規定 通過網絡、電話、會議等多種途徑獲取 每月收集整理一次
5 其它有關標準及要求 通過網絡、電話、會議等多種途徑獲取 每季收集整理一次

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識別與獲取管理程序流程圖




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實施運行程序
YDJT-XWSK-I-12/0
1.0 目的
為煤礦本質安全管理提供信息管理平台,規範本安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並為煤礦的風險預控和安全策略提供決策支持,製定並實施本程序。
2.0 適用範圍
礦屬各單位及承包商。
3.0 職責
3.1信息組負責係統的初始化設置、日常運行維護及培訓。
3.2各單位負責本質安全管理體係基礎信息的補充完善。
3.3各部門專檢人員負責檢查存在問題的錄入及複查。
3.4各單位負責存在問題整改信息的反饋。
3.5 內部評價人員負責考核評價信息的錄入。
4.0 執行程序
4.1係統運行準備
4.1.1 信息組對係統進行初始設置,包括服務器的安裝、數據庫配置、與其他安全監測係統的接口設置、單位部門及用戶權限的設置、客戶端程序的安裝等。
4.1.2 由信息組組織對操作和錄入人員進行係統使用的培訓。
4.2係統運行
4.2.1 辦公室錄入體係初始信息。
4.2.2各單位技術員對危險源動態信息進行更新,安通科審核確認。
4.2.3各部門專檢人員對檢查存在問題應及時準確錄入係統。
4.2.4管理信息係統自動計算危險源警級,對重警以上的預警信息應以報表、電話或短信等多種方式及時發送到相關人員。
4.2.5 相關工作人員應及時查看安全管理信息。
4.2.6 內部審核人員在審核後及時將審核結果錄入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
4.2.7 管理信息係統自動統計審核得分,生成部分內部審核報告。
5.0 相關文件
★《煤礦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使用說明》
6.0 相關記錄
7.0 附件
本質安全管理信息細統實施運行程序流程圖


本質安全管理體係現場檢查控製程序
YDJT-XWSK-I-13/0
1 目的
為對生產過程和支持性活動中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采取糾正、預防措施,製定並實施本程序。
2 適用範圍
礦屬各單位及承包商
3 職責
3.1各業務部門分別負責與之相關的采掘、機電、輔助運輸、一通三防等方麵的檢查與考核。
3.2生技科負責對考核結果的彙總與處理。
4 執行程序
4.1成立檢查部門包括:生技科、機電科、調度室、安通科、辦公室。
4.2本質安全管理檢查分兩大部分,即本質安全管理現場檢查和內業資料檢查。現場每周檢查一次,內業每月檢查一次
4.2.1本質安全管理現場檢查全方位、全角度,覆蓋生產全過程。
4.2.3內業資料由生技科辦每月組織相關業務人員檢查一次。
4.3各檢查組依據西烏素煤礦《本質安全管理體係檢查考核辦法》要求進行檢查與考核。並將檢查結果報體係辦。
4.4對檢查發現問題,各檢查單位按照四定原則下發整改通知單,並複查,上報體係辦。
4.5每月底由辦公室會同生技科依據《本質安全管理體係檢查考核辦法》對檢查結果進行考核打分,並按辦法規定進行獎罰。
5 相關文件
★《本質安全管理體係檢查考核辦法》
6 相關記錄
7 附件


本質安全管理體係現場檢查控製程序流程圖


內部審核控製程序
YDJT-XWSK-I-14/0
1.0目的
驗證體係範圍內各單位、各部門的活動是否符合體係要求,體係是否持續有效運行,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本質安全管理體係內部審核
3.0職責
3.1安通科科長批準《年度內部審核計劃》和《內部審核實施計劃》,任命內審組長。
3.2安通科副科長負責編製《內部審核實施計劃》。
3.3安通科副科長編寫《內部審核報告》,對內部審核的全過程進行控製。
3.4安檢員提前編製《現場審核檢查表》進行現場審核,並填寫《現場審核不符合報告》。
4.0執行程序
4.1編製審核計劃
4.1.1年初由安通科編製《年度內部審核計劃》,經安通科科長批準後,由安通科按《文件控製程序》下發,通知各受審核單位或部門。
4.1.2體係內部審核采用集中式,一般在伊東公司內審之前進行,每半年一次,特殊情況可另外增加。
4.2審核準備
4.2.1安通科科長任命審核組組長,負責成立審核組,並配備必要的資源。
4.2.2審核組組長除具備內審員資格外,應有較多的審核工作經曆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4.2.3審核組長負責編製《內部審核實施計劃》,經安通科科長批準後,由安通科提前一周通知受審單位或部門,《內部審核實施計劃》包括:
a.審核的目的和範圍。
b.審核的依據。
c.審核內容。
d.審核的日程安排。
e.必要的記錄表格。
4.2.4審核小組成員必須是接受過係統審核方法培訓的人員,人員包括:安通科科長、管理層、職業健康人員、部門負責人。
4.2.5審核員應收集與受審單位安全管理有關的信息,提前編製《現場審核檢查表》,並經審核組長認可後執行。
4.2.6審核員應提前編製《審核檢查表》,《審核檢查表》的內容應:
a.符合標準與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的要求;
b.覆蓋部門涉及的全部要素或要素的全部部門;
c.經審核組長審核認可。
4.3實施審核
4.3.1首次會議
首次會議由安通科科長主持召開,審核小組成員和受審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內容有:
a.介紹審核組成員。
b.介紹審核的目的、範圍、日程安排及所采取的方法,審核的程序。
c.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d.確定審核組所需的資源和設備已齊備;
e.澄清審核中不明確的內容,落實各單位的陪同人員。
4.3.2現場審核
a.審核員按《現場審核檢查表》進行審核,充分收集客觀證據,認真填寫審核記錄。
b.收集的客觀證據必須經受審單位或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c.審核員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報告審核組長。
d.審核組組長控製審核的全過程,並協調解決審核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3.3現場審核結束後,由審核組組長主持召開審核小組會議,其內容包括:
a.審核員相互交流審核情況;
b.討論分析審查結果,確定不符合項;
c.審核員填寫《不符合報告》;
d.彙總分析不符合項;
e.安排末次會議的有關準備工作。
4.3.4召開末次會議
審核組組長主持召開末次會議,其內容包括:
a.重審本次審核的目的、範圍、依據和性質。
b.通報受審單位的不符合項,評價體係的有效性,並提出整改要求。
c.受審核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在《不符合報告》上簽字確認,並發放《不符合報告》
4.3.5受審核單位不同意不符合判斷且調解無效時,審核組長應提請安通科科長裁定。
4.4編製審核報告
4.4.1末次會議後,由審核組長按照體係的要求編寫《內部審核報告》,其主要內容包括:
a.審核的目的、範圍、依據和性質。
b.審核起止日期。
c.審核組組成。
d.不符合項分布和重要不符合項分析。
e.管理的薄弱環節分析。
f.體係改進建議。
G體係評分結果。
h.審核報告分發範圍。
4.4.2《內部審核報告》經礦長批準後,由安通科按照《文件控製程序》分發到所有單位或部門。
4.4.3《內部審核報告》應作為體係評審的資料。
4.5糾正與預防措施的實施和驗證
4.5.1受審單位接到《不符合報告》後,按要求分析不符合的實際和潛在原因,針對原因製定具體的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及完成期限,並詳細填寫在《不符合報告》中,及時返回審核組。
4.5.2對《不符合報告》逾期沒有反應的,審核組長應查明原因,做出處理意見,並向安通科科長彙報。
4.5.3受審核單位製定的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需經審核員簽字認可,並由安通科科長簽字批準後方可實施。
4.5.4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未通過認可或批準時,受審核單位需要重新製定,直至認可並批準。
4.5.5受審核單位按認可並批準的糾正措施組織實施,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4.5.6如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完成工作,受審核單位須填寫《不符合延期完成申請表》,經安通科科長批準後,交安通科備案。
4.5.7當糾正措施完成期限已到或收到完成通知時,安通科通知審核員去驗證其完成情況及效果。
4.5.8審核員收集齊全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實施的有效證據,並在《不符合報告》的“跟蹤驗證”欄上簽字後,將所有資料交安通科保存;由安通科彙總整理,將驗證結果彙報安通科科長和有關領導。
4.5.9重要或關鍵的糾正與預防措施應提交管理評審。
4.6記錄管理
內部審核的所有記錄,由安通科保存,保存期為3年。
5.0相關文件
★《年度內部審核計劃》
★《內部審核實施計劃》
★《內部審核報告》
6.0相關記錄
★《現場審核檢查表》
★《不符合報告》

內部審核控製程序流程圖




管理評審程序
YDJT-XWSK-I-15/0
1.0目的
通過對礦井方針、目標的實施情況和體係持續的適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持續改進管理體係,進而提高礦井管理水平,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本質安全管理體係的評審。
3.0職責
3.1礦長負責主持召開管理評審會議。
3.2安通科負責
a.編製《管理評審計劃》;
b.撰寫《管理評審報告》;
c.通報針對評審提出的問題所采取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的實施。
d.內部審核結果、預防措施和糾正措施完成情況、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改進建議等材料的準備,並形成《體係運行報告》;
e.做“管理評審記錄”;
f.組織對評審中提出的問題所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跟蹤驗證。
g.負責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等材料準備,並形成《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總結報告》。
3.5各單位準備管理評審材料。
4.0執行程序
4.1管理評審流程圖

4.2 管理評審時間及頻次
體係評審每年進行一次,出現下列情況時,由管理安通科決定適時追加評審:
a.方針和目標變更時。
b.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時。
c.出現重大、持續的安全事故、職業健康事故時。
d.相關方有重大投訴時。
e.體係初審。
4.3管理評審的方式
體係評審由安通科科長組織,管理安通科、安通科、各單位、部門負責人參加,以會議形式進行。
4.4管理評審準備
4.4.1安通科負責編製《管理評審計劃》,《管理評審計劃》內容應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單位和人員、材料準備、評審的重點內容及建議等。
4.4.2《管理評審計劃》報安通科科長批準後,形成文件,由安通科按《文件控製程序》下發到有關單位和部門。
4.4.3《管理評審計劃》應提前一周發放到參加評審的單位和部門負責人。
4.5體係評審實施
4.5.1安通科科長按《管理評審計劃》主持召開體係評審會議。
4.5.2根據《管理評審計劃》的評審重點,逐項進行評審。
4.5.3與會者根據在安全和體係文件等方麵獲取的信息,發表對體係運行的意見和建議,如改進措施或采取的對策等。
4.5.4經過評審,應針對評審議題,形成下列方麵的決議:
a.方針、目標的有效性評價結果。
b.指標完成,事故統計,風險費用,改進建議等。
c.必要的資源配置。
d.相關文件製度的修改。
e.體係持續的適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價。
4.6安通科負責會議記錄並公布。
4.7體係評審報告
4.7.1安通科根據管理評審記錄編製《管理評審報告》,《管理評審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評審的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人。
b.評審的內容。
c.評審會議形成的決議、改進內容和實施安排。
d.改進措施實施的時限要求和驗證要求。
4.7.2《管理評審報告》由安通科科長審批後形成文件,安通科按《文件控製程序》發放到礦所有單位和部門。
4.7.3《管理評審報告》由安通科備案作為下一年度的管理評審的參照。
4.8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實施及跟蹤驗證。
4.8.1《管理評審報告》提出的要求改進的內容,由相應單位、部門組織整改。
4.8.2安通科負責實施情況和效果的跟蹤驗證。
4.9體係管理評審所有的記錄統一由安通科保存,保存期三年。
5.0相關文件
★《體係運行報告》
★《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總結報告》
★《年度總結報告》
★《管理評審計劃》
★《管理評審報告》
6.0相關記錄
★《管理評審記錄》






管理評審程序流程圖






第三部分 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4個)


人員不安全行為矯正管理程序
YDJT-XWSK-I-16/0
1.0 目的
為了通過對人員的不安全行為進行矯正,達到意識與行為的統一,降低和減少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從而達到對人為事故的超前防範,製定並實施本程序。
2.0 適用範圍
礦屬各單位及承包商
3.0 職責
3.1 安通科負責組織對行為矯正相關知識的年度培訓。
3.2駐礦安監站負責不安全行為的及時矯正工作。
3.3辦公室配合安監站、安通科負責不安全行為的幫教工作。
4.0 執行程序
4.礦領導負責聯係有資質的專家,每年對各級管理人進行一次安全心理學與《行為矯正的原理與方法》知識的培訓。
4.2常務礦長每年組織兩次安全宣傳(宣講)活動,定期走訪不安全行為人員家庭,深入了解員工思想動態,為不安全行為管理反饋信息。
4.3駐礦安監站對發現的不安全行為人員,及時進行行為矯正。具體的矯正步驟如下:
4.3.1 準備與溝通:行為矯正者與當事人交談,了解當事人的基本狀況。
4.3.1.1矯正人員信任當事人,建立良好的谘詢與矯正關係;
4.3.1.2了解當事人發生不安全行為的動機;
4.3.1.3詳細詢問當事人其不安全行為的背景;
4.3.1.4讓當事人對自己不安全行為的認識及改正的實際行動做出書麵承諾。
4.3.2不安全行為解析: 分析不安全行為出現的原因。
4.3.2.1鑒定不安全行為,了解當事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什麼、有什麼特點;
4.3.2.2查清當事人的個人工作情況,了解該不安全行為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如何被固化的;
4.3.2.3確定矯正目標。
4.3.3製定矯正計劃
4.3.3.1根據矯正目標,選擇相應的矯正方法;
4.3.3.2矯正時間和過程的安排;
4.3.3.3矯正過程中如何記錄與評定;
4.3.3.4矯正效果的評價等。
4.3.4實施矯正:根據矯正計劃,實施對不安全行為的矯正,做好相關記錄。
4.3.5矯正效果評估。
行為矯正結束後,駐礦安監站、體係辦對被矯正者進行有計劃的跟蹤觀察,根據記錄到的數據與資料對矯正效果進行評估,製定進一步鞏固效果的措施。
5.0 相關文件
★《行為矯正的原理與方法》
★《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辦法》
6.0 相關記錄
7.0 附件
人員不安全行為矯正管理程序流程圖
















人員準入控製程序
YDJT-XWSK-I-17/0
1.0 目的
為通過培訓使新進礦員工了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礦安全管理製度,掌握礦井安全基本知識,掌握礦井避災脫險、自救互救、急救的技能,掌握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全麵提高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能,製定並實施本程序。
2.0 適用範圍
符合《人員準入製度》的進礦人員
3.0 職責
3.1 安通科負責新分配人員及短期勞務工的準入及培訓的相關工作。
3.2 駐礦安監站負責承包商準入及培訓的相關工作。
4.0 執行程序
4.1 新分配人員(包括大中專畢業生、外聘、內部調動人員、轉業軍人)準入:
4.1.1 年底前,安通科根據生產崗位需要、礦技術崗位餘缺情況編製各工種人員需求計劃,經礦領導審核後報公司人事部。
4.1.2 辦公室負責建立公司新分配到礦人員檔案並進行入礦培訓。
4.1.3 新分配人員入礦培訓合格後,由安通科向人員接收單位出具安全技術培訓委托書,接收單位按照相應要求組織“區隊級”崗前培訓並試用。
4.1.4 各單位/部門負責本單位/部門新分配人員試用期的考核。
4.1.5試用期結束後,安通科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部門管理人員,對試用期的新員工進行崗位能力綜合考評,出具考評結果,對不符合要求者填寫不予錄用的意見並上報公司人事部門。
4.2短期務工人員準入:
4.2.1 各區隊根據本單位崗位設置提前一個月向礦辦公室報用工計劃,根據全礦用工狀況及生產接續實際情況做出礦《短期用工需求計劃》,經分管礦領導審批後報生產準備處短期用工辦公室。
4.2.2 短期務工人員由辦公室組織進行健康體檢,並由辦公室保存體檢檔案。
4.2.3 由辦公室對派遣到礦的短期務工人員(健康體檢合格)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員由辦公室組織各區隊、駐礦安監站、分管礦領導麵試,麵試不合格的務工人員退回生產準備處。
4.2.4麵試合格後短期務工人員的由安通科組織進行安全培訓,培訓合格後,由駐礦安監站向人員接收單位出具安全技術培訓委托書,接收單位按照相應要求組織“區隊級”崗前培訓並試用。
4.2.5 對於試用期內不勝任本職工作的短期務工人員,區隊要及時將人員退回安通科,安通科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退回生產準備處並辦理辭退手續。
4.3 承包商準入:
4.3.1 礦生產管理部門確定工程項目,三十萬元以上工程,報公司審核,並組織施工單位招投標,招標前必須經公司領導對其資質及人員進行審查。
4.3.2 經公司確定的施工單位,進礦時必須將資質審查後的原件交駐礦安監站,和生技科對照公司領導審查後的資質逐項進行複查審驗。
4.3.3 三十萬元以下工程,由礦長審核並確定施工單位,駐礦安監站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
4.3.4施工單位人員經審查符合要求後,由安監站組織入井前的安全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資格證後方可入井作業。
5.0 相關文件
★《《短期用工需求計劃》
★《人員準入製度》
★《西烏素煤礦培訓管理辦法》
6.0 相關紀錄
★《培訓台帳》
★《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7.0 附件


人員準入控製程序流程圖
短期勞務工準入流程圖 新分配人員準入流程圖


承包商準入流程圖


崗位職責製定程序
YDJT-XWSK-I-18/0
1.0 目的
為製定合理、規範的崗位職責,確保工作的安全、有效性,製定並實施本程序。
2.0 適用範圍
礦屬各單位及承包商
3.0 職責
3.1各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各崗位員工製定本單位各工種崗位職責。
3.2安通科負責各工種崗位職責的收集、整理。
3.3礦領導負責對崗位職責的審定。
3.4安通科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職責的培訓。
4.0 執行程序
4.1各單位/部門對本單位的工種/崗位進行統計,並組織本工種/崗位工作人員製定工種/崗位的職責。製定具體要求:
4.1.1減少職責交叉,對於職責交叉的工作要明確各崗位的職責權限,以及對工作結果應承擔的責任。
4.1.2避免職責重疊,對崗位進行描述,應該采取“一崗一份”描述書的方式。
4.1.3編寫時要側重於工作分析的全過程,涵蓋生產過程中的各個層麵。
4.1.4編寫工作定位要明晰,責任要量化到具體的責任人。
4.2各單位/部門製定的各工種/崗位職責初稿,經單位領導審核後上報安通科。
4.3安通科對各單位上報的崗位職責進行整理、修改,並編製成冊,經礦領導審定後裝訂下發。
4.4各單位/部門每年對崗位職責進行一次常規的修訂,修訂完成後交體係辦彙總。
發生以下情況時要及時更新
4.4.1有新增或削減崗位時;_
4.4.2研究、開發、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4.4.3其他情況需要時。
4.5安通科負責組織各單位/部門對員工進行工種/崗位職責的培訓。
4.6對新進員工及崗位變換後的員工,安通科及時組織進行崗位職責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5.0 相關文件
6.0 相關記錄
★《培訓記錄》
7.0 附件
崗位職責製定程序流程圖


培訓控製程序
YDJT-XWSK-I-19/0
1.0目的
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能,並對培訓效果及員工技能進行鑒定,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及相關方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能培訓。
3.0職責
3.1生技科負責編製年度培訓計劃,按計劃實施培訓工作。
3.2安通科負責全礦員工勞動技能簽定的組織及相關記錄。
4.0執行程序
4.1培訓需求調查
每年末,安通科對礦各單位及相關方發放《培訓需求調查表》,培訓需求應基於《全礦井風險概述》、《年度報告》、《事故統計分析報告》、《員工績效評估報告》,調查內容包括:
a.體係標準和文件知識的培訓。
b.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應用知識培訓。
c.管理人員的管理知識和技能培訓。
d.特種崗位人員的職責、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e.轉崗和新分配人員的培訓。
f.法律、法規要求和上級單位下達的指令性培訓。
g.上述培訓的人數、時間、經費、師資等需求情況。
h.員工的個人要求
4.2 培訓計劃的編製和審批
4.2.1 培訓計劃包括外委培訓和內部培訓兩部分。
4.2.2 安通科根據收集彙總的《培訓需求調查表》,編製《年度培訓計劃》。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培訓的工種或專業。參加單位、人數、人選、培訓時間、地點、方式、是否取證,費用預算。外培還需說明培訓類別(學曆培訓、特殊工種培訓、技術提高性培訓)、委托單位或院校名稱、經費預算等。
4.2.3《年度培訓計劃》由礦總工程師、礦長審核後,報公司教育培訓處審批。
4.2.4對計劃外的各類培訓項目,由安通科申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後實施。
4.3培訓計劃的實施
4.3.1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安排,礦內統一組織的培訓,由安通科製定《培訓計劃實施表》組織培訓、考核,填寫、保存相關培訓記錄(簽到表、時間安排、教具安排、考試卷、合格證明、資格證書複印件等)。各單位自行組織的培訓,如規程、措施的貫徹、學習等,各單位自行填寫、保存相關記錄。
4.3.2培訓單位應根據不同層次的管理、技術和操作人員的培訓需求,確定不同的培訓內容,選擇相應的師資和教材。
4.3.3本質安全管理體係培訓
a.對領導層的培訓應通過標準總體介紹、體係要素(重點是管理職責)和體係文件演習,明確領導層在體係運行中的關健地位和主導作用。以提高其安全生產、經營管理的決策能力和組織指揮協調的工作能力;
b.對各級管理、技術人員重點進行體係有關要素、體係運行的培訓;
c.對執行層、操作人員進行體係有關基本知識的培訓,使其明確自身在體係運行中應承擔的任務,並按有關規範和規程接受應知應會的技術培訓。
4.3.4對特種作業人員和特殊崗位工作人員,安通科按勞動部頒發的《特種作業
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要求,按規定期限進行培訓考核,記錄考核結果。
特種作業人員包括:
a.安全檢查員;
b.瓦斯檢查員;
d.礦井通風工;
e.電工;
f.金屬焊接(氣焊、電焊)工; g. 主扇風機操作工;
h. 輸送機操作工
i.煤機司機;
j. 起重司機;
k. 礦井泵工;
l. 輔助救護隊員
4.3.5急救員培訓
a.各單位應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在健康協調員的配合下組織急救員、員工進行急救培訓。
b.培訓內容包括在觸電、溺水、燒傷、碰傷、中毒等情況下進行搶救、包紮、止血、搬運等自救與互救急救知識。員工應熟悉急救箱等設施的分布情況。
c.急救培訓後,經考試合格,由有資質的機構發給急救證書,急救員必須持有效的急救證書上崗。
d.各單位應保證至少有50%以上的員工接受過急救培訓並持有效證書,以後每年至少應有5%的員工接受急救培訓。
4.3.6對重要崗位的管理人員、審核員、急救員等必須按規定進行培訓考核,並獲取相應的資格證書。
4.3.7對相關方的培訓
相關方的管理單位或部門根據相關培訓需要,製定或監督實施相關方培訓計劃。
4.4培訓計劃的變更
培訓計劃因工作安排或體係運行需要更改時,由有關部門編製《培訓調整計劃》,經批準後執行。
4.5職業技能簽定
安通科每年按照教育培訓中心的安排,上報本礦參加職業技能簽定的申請,並組織本礦職工參加鑒定。
4.6職業技能鑒定程序
4.6.1教育培訓中心每年根據《勞動技能鑒定的管理辦法》規定組織職工進行技能鑒定,各單位負責組織和上報本單位職工“職業技能鑒定申請”。
4.6.2人力資源部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的指導和監督。
4.7培訓及職業技能鑒定記錄
4.7.1安通科應按《記錄控製程序》建立並保存“培訓實施記錄”,記錄包括下列內容:
a.年度培訓計劃
b.培訓調整計劃
c.員工外培計劃
d.員工培訓科目考卷
e.員工技術等級考核成績及等級鑒定表
f.外培畢業、結業、資格證書複印件
g.簽到表
h.師資證件
4.7.2各單位根據培訓情況及時記錄並保存本單位所有工種的《接受培訓登記表》。
4.7.3安通科應進行培訓績效評估,形成《單項培訓績效評估報告》和《年度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4.7.4安通科負責保存職工技能鑒定結果作為礦人才配置的依據。
5.0相關文件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勞安字[1991]31號
6.0相關記錄
★《年度培訓計劃》
★《培訓需求調查表》
★《勞動技能鑒定的管理辦法》
★《單項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年度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接受培訓登記表》


培訓控製程序流程圖




第四部分 生產係統安全要素管理

(17個)


礦井采煤控製程序
YDJT-XWSK-I-20/0
1.0目的:
為了規範采煤施工中的風險管理,預防采煤施工中事故的發生,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采煤過程的安全管理。
3.0職責
3.1綜采隊負責采煤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3.2生技科會同安通科、機電科負責提供相關資料和回采率驗收。
3.3各業務、駐礦安監站負責采煤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
4.0執行程序
4.1采煤準備
4.1.1采煤工作麵開始回采前,生技科提供工作麵的水文和地質預測預報、測量資料等。生技科、機電科負責提供各種相關圖紙、資料。
4.1.2綜采隊根據采用的回采工藝(綜采、房采、炮采)、回采工作麵設計和地質資料編製《回采工作麵作業規程》;經會審、簽批後組織員工貫徹演習;《回采工作麵作業規程》中應明確回采工藝流程、各工種和崗位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安全控製措施、相應的設施等。同時必須編製初次強製放頂安全技術措施,經會審、簽批後組織員工貫徹學習。
4.1.3對所有技術工人和特殊工種應按《培訓控製程序》進行必要的技能和知識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4.1.4采煤工作麵開始回采前工作麵運輸和輔助運輸、通風、供電、供排水係統應全部形成,計劃準備的材料、物資到位。
4.1.5回采前驗收
工作麵首次回采前,綜采隊和各職能部門參與公司相關部門組織的對工作麵設備安裝質量、現場安全條件等進行驗收,驗收小組應有相關人員參加,以確保設備質量、現場條件符合要求。對驗收發現的問題和不符合項,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重新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生產。
4.2回采
4.2.1綜采隊按照“三大規程”組織生產並實施安全管理,並對回采過程中涉及的頂板、水、火、有害氣體和粉塵、機電機械故障和人員“三違”等各種危險因素按規程要求進行預防性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4.2.2生技科應組織對先進的回采新工藝、新技術進行推廣實施。
4.2.3生技科在礦井月度回采計劃下發後,及時向礦提供計劃範圍內的水文地質預測預報資料;回采過程中按要求對工作麵采高、推進位置和生產煤量等進行測量,建立測量和煤量驗收記錄。
4.2.4綜采隊按礦《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製度》的規定加強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並建立設備運行、維護、檢修和事故記錄;生技科機電組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對礦井采煤設備定期監督檢查。
4.2.5生技科會同安通科按“三大規程”和伊東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考核評級辦法實施細則彙編》對回采過程中的運輸、輔助運輸、通風、供電、供排水等係統的安全管理,以及火工品、頂板管理及地質的專項安全措施的製定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責令整改。
4.2.6生技科生產組應根據礦《煤質管理辦法》,對綜采生產的各個階段進行煤質管理,並對煤質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4.2.7末采
工作麵將進末采時,綜采隊應提前編製《工作麵貫通、掛網安全技術措施》,生技科編製《工作麵貫通組織安排》,審批、貫徹後學習、執行。確保安全、高效、優質貫通。
5.0相關文件
★《煤礦安全規程》
★《回采工作麵作業規程》
★《培訓控製程序》
★《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製度》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伊東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考核評級辦法實施細則彙編》第四版2005年8月
★《煤質管理辦法》
★《設備管理製度》
6.0相關記錄
★《安全檢查記錄》
★《整改通知單》
礦井采煤控製程序流程圖









礦井掘進控製程序
YDJT-XWSK-I-21/0
1.0目的:
為控製掘進過程中的安全風險,預防掘進過程中事故的發生,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井下巷道掘進。
3.0職責
3.1生技科生產組負責提供技術指導,並對作業規程的實施情況,掘進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3.2生技科負責提供相關技術參數。
3.2安通科、生技科、機電科負責掘進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
4.0執行程序
4.1掘進準備
4.1.1巷道施工前,生技科生產組應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說明書,設計圖紙及礦壓觀察資料;駐礦地測站按設計放線,標明巷道開口位置、名稱和掘進方位、坡度等。
4.1.2根據采用的掘進工藝(炮掘、機掘),由施工單位按照巷道設計和地質資料編製《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經礦總工程師會同生產礦長組織生產、機電、調度、通風、安監等部門共同會審,施工單位對存在的問題補充完善。簽批後的作業規程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員工貫徹學習。
4.1.3《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中應明確施工礦山安全標誌、施工圖牌板的設置、工藝流程、施工組織及正規循環、巷道斷麵支護、避災路線、通風、供電等,各工種和崗位的職責、主要危險因素的安全控製措施、相應的安全設施等,並按公司《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管理辦法》對各作業規程進行管理。
4.1.4對所有技術工人和特殊工種應按《培訓控製程序》進行必在要的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4.1.5巷道開始掘進前應組織員工進行“三大規程“學習,工作麵運輸和輔助運輸、通風、供電、供排水係統應全部形成,計劃準備的材料、物資到位。
4.2掘進施工
4.2.1各施工單位按生產計劃組織生產並實施掘進安全管理;應按“三大規程”組織掘進施工,對掘進過程中涉及的頂板、水、或、有害氣體和粉塵、設備故障和人員“三違”等各種危險按規程要求進行預防性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針對存在問題應及時整改。
4.2.2生技科應組織對先進的掘進新工藝、新技術進行推廣實施。
4.2.3生技科在礦井月度掘進計劃下發後,及時向礦提供計劃範圍內的水文地質預測預報資料;在掘進過程中按要求對掘進巷道進行放線、方位、坡度的測控,建立測量和放射線記錄。
4.2.4各施工單位按本礦的《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製度》的規定加強設備的使用、維護和保養,建立良好的運行、維護、事故和檢修記錄;生技科機電組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對礦井掘進設備進行定期監督檢查。
4.2.5生技科按“三大規程”和《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考核評級辦法實施細則彙編》對掘進過程中的運輸、輔助運輸、通風、供電、供排水等係統的安全管理,以及火工品、頂板管理及過地質構造的專項安全措施的製定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責令整改,
4.2.6生技科生產組應根據本單位《煤質管理辦法》,對掘進過程中的煤質進行管理。
4.3驗收
4.3.1掘進巷道施工中,由生技科、機電科、安通科等部門對巷道掘進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條件進行驗收,驗收小組應有相關人員參加,以確保現場條件符合安全要求。
4.3.2對驗收發現的問題和不符合項,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
5.0相關文件
★《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
★《煤礦01manbetx
★《培訓控製程序》
★《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管理辦法》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考核評級辦法實施細則彙編》
★《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製度》
★《煤質管理辦法》
6.0相關記錄
★《整改通知單》
礦井掘進控製程序流程圖







工程設計控製程序
YDJT-XWSK-I-22/0
1.0 目的
為確保工程設計科學、安全、合理,製定並實施本程序。
2.0 適用範圍
礦屬各單位及承包商。
3.0 職責
3.1生技科負責采掘工程設計。
3.2機電科負責全礦機電安裝改造工程的設計。
3.3總工程師組織相關人員對設計進行會審。
3.4設計所需的地質和測量資料由生技科提供。
3.5礦井開拓設計及盤區接續委托有資質的設計院進行設計。
4.0 執行程序
4.1 設計
4.1.1生技科和機電科接到工程設計任務後,收集設計所需的資料和信息。包括:
4.1.1.1該工程的用途和性能要求。
4.1.1.2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及安全要求。
4.1.1.3以前設計確定的,現在仍適用的信息。
4.1.1.4采掘設計必需的地質和測量資料等。
4.1.1.5其他技術和生產的信息。
4.1.2對收集的資料和信息進行評審。
4.1.3設計過程中,設計人員必須要與分管礦領導及總工程師進行溝通,確保設計科學合理。
4.1.4經過設計後形成《工程設計說明書》,其內容必須包括:
4.1.4.1滿足經過評審確定的設計要求;
4.1.4.2設計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信息;
4.1.4.3設計工程的質量要求及驗收準則;
4.2設計會審
4.2.1設計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單位人員對設計進行全麵會審。
4.2.2設計會審要求:
4.2.2.1評價設計的結果滿足工程要求的能力;
4.2.2.2識別出設計中存在的問題,並製定措施完善設計。
4.2.3設計部門對會審進行記錄,記錄包括會審結論及會審人員的簽字,並保存記錄。
4.3施工
4.3.1會審完成後,必須經礦總工程師及礦長批準後方可安排施工。
4.4設計更改
4.4.1工程設計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由設計部門根據現場實際製定方案,經總工程師批準,以《設計變更通知單》的形式下發到施工單位。
5.0 相關文件
★《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GB50215-2005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11.1
★《煤礦01manbetx 》2007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2003.8.15
6.0 相關記錄
★《設計會審記錄》
★《工程設計說明書》
★《設計變更通知單》
7.0 附件


工程設計控製程序流程圖




標識及圖牌板控製程序
YDJT-XWSK-I-23/0
1.0目的
保障安全生產及員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員工及外來人員的防範能力,避免事故的發生,減少環境汙染,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井上下所有作業場所標識設置的管理。
3.0職責
3.1安通科負責安全標識、圖牌板的監督檢查。
3.2各單位負責本區域的安全標識,圖牌板的設置和管理。
3.3機電科、生技科、安通科分別負責機電、采掘、“一通三防”圖牌板標識進行日常檢查、管理。
4.0執行程序
4.1各單位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確定標識、圖牌板設置的要求,按照公司《安全標識/標誌設置標準》、《采掘圖牌板管理辦法及設置標準》、《機電管理圖牌板管理辦法及設置標準》、《“一通三防”圖牌板管理辦法及設置標準》要求報安通科彙總、審核、礦長批準後報安監局審核,以分管領導批準後實施。
4.2適用本礦的標識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四大類。
4.2.1適用於本礦的標識方法有:劃線、顏色、設置標識牌(包括標簽)。
4.3劃線標識範圍及要求:
4.3.1所有區域均應按不同功能及要求進行劃線,如:
a.配電櫃、高壓線路、運轉設備等危險點周圍;
b.電氣開關、刀閘、滅火器等不準阻塞點;
c.道路、通道、過道、走廊等。
d.材料(設備)區域、工作區域、休息區域等。
4.3.2劃線原則:
a.確保過道不阻塞。
b.材料堆放的劃線應考慮物品開關、大小、數量,保證材料堆放在劃線區域內。
c.電氣開關、刀閘下的劃線要劃出嚴禁堆放物品的範圍,使人便於接近開關、刀閘。
4.4顏色標識要求:
4.4.1顏色標識應按照不同功能需求和GB2893-2001《安全色》的要求進行標識,範圍包括:
a.各種管路
b.機器;
c.電氣開關;
d.急停按扭、跳閘線路開關;
e.移動式氣體容器。
f.過低門口或結構處等。
4.4.2對於井下及地麵要害場所的顏色標識使用反光材料。
4.5安全標誌牌和標簽:
4.5.1標誌牌應按照不同功能需求,依據GB2894-1996《礦山安全標誌》、GB1461-1993《礦山礦山安全標誌》、GB5768-1999《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等標準,並按照公司《安全標識/標誌設置標準》進行設置。
4.5.2各責任單位必須認定電氣開關和閥門的風險,對重要電氣開關和閥門設置標簽,標明功能;所有電氣、機械、保護設備及礦井巷道、車間、地麵場區應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的交通和礦山安全標誌。
4.5.3各責任單位應對噪音超標區域、有毒有害區域、受汙染區域及其它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
4.5.4對於設備必須標明最大載荷(負荷),壓力表必須設置紅線標識,大容量的儲罐要加標簽說明介質和危險性。
4.5.5所有工業管路的介質色標和介質流向標識;對於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質管路上的閥門有標簽,並在管路布置圖上有識別標識。
4.6安通科應在員工經常出入地點或廠房門口張貼標識(劃線、顏色代碼、標誌)的標示牌,並組織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標識的培訓,使員工了解各類劃線、顏色代碼、標誌的含義。
4.7各責任單位的負責人,對顏色標識每月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上

報安通科,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4.8機電科、生技科、安通科每月對各單位安全標識進行監督檢查。
5.0相關文件
★《安全標識/標誌設計標準》第一版
★《采掘圖牌板管理辦法及設置標準》
★《機電管理圖牌板管理辦法及設置標準》
★《“一通三防”圖牌板管理辦法及設置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1993.5.1
★《煤礦01manbetx 》2004版
★《礦山礦山安全標誌》GB1461-1993
★《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1999
★《礦山安全標誌》GB13495-1996
6.0相關記錄
★《整改通知單》


標識及圖牌板控製程序流程圖
























礦井“一通三防”管理程序
YDJT-XWSK-I-24/0
1.0目的:
對礦井通風、瓦斯、煤塵、火災的危險進行控製,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井下通風、防塵和火災的管理。
3.0職責
3.1 安通科負責“一通三防”的綜合管理。
3.2駐礦安監站負責礦井“一通三防”管理的日常監督檢查。
4.0執行程序
4.1礦成立“本質安全管理安通科”對礦井安全生產進行管理。每年末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製下一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安技措施工程計劃”;經礦管理安通科審批,上報公司批準後執行。
4.2安通科按《培訓控製程序》的要求對安監員、瓦檢員、局部通風機司機、主扇司機和安全監測係統的維護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的技能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4.3通風管理
4.3.1安通科按照《煤礦01manbetx 》、《生產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實施細則》我礦《“一通三防”管理辦法》對礦井通風係統進行管理。
4.3.2安通科根據生產需要,合理調整礦井通風係統,施工並維護好井下通風設施。
4.3.3生產過程中,通風隊應按《生產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要求對主要通風巷道和通風設施進行檢查,並根據需要進行維護;機電科負責主通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管理,建立設備運行、維護、檢修、試驗和事故記錄。
4.3.4井下局部通風由施工單位按排專人負責,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設和吊掛、使用、維護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局部通風規定和《生產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各硐室、作業場所應采用獨立通風,因係統原因需臨時串聯通風,施工單位應製定串聯通風的安全管理措施,並加強對串聯通風網絡的安全監督和檢查。
4.3.5安通科每旬對井下各硐室、采掘工作麵和主要通風巷道的風量、風速、溫度進行測定,填報“通風旬報表”報礦相關領導和公司安監部通風救護處。
4.3.6安通科每年應製定礦井“年度反風演習計劃“並按計劃進行反風演習,並製定“反風演習安全措施”。反風演習由礦總工程師指揮,調度室協調,各單位配合。通風隊根據反風檢測結果,完成礦井“反風演習報告”,製定改進通風係統的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
4.3.7由駐礦安監站定期對礦井通風設備、設施、措施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4.4瓦斯管理
4.4.1安通科應按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實施細則》實施瓦斯防治管理,明確礦內各級單位和人員的職責;
4.4.2安通科按要求設置井下瓦斯監測點,安裝礦井瓦斯自動監測係統或人工監測。
4.4.3監測點應設瓦斯牌板,負責監測的專(兼)職瓦檢員按規定時間、次數和監測部位進行瓦斯檢測,記錄檢測結果並填寫在瓦斯牌板和互檢手冊上;通風隊根據各場所檢測結果,填報礦井“瓦斯日報表”。
4.4.4井下各作業場所和控製地點的瓦斯濃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142-146條的規定,瓦檢員發現瓦斯濃度超標時,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並彙報礦調度室和安通科,並積極采取有效措施。
4.4.5人員進入采空區、新開啟密閉區、盲巷和因故停風的局部通風區之前,炮掘工作麵放炮後,應進行瓦斯檢測。
4.4.6安通科組織每年7-8月份對礦井瓦斯和有害氣體成分進行簽定,並將鑒定結果報安監局備案。
4.4.7安通科建立《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對瓦斯自動監測係統的安裝、運行和維護進行管理,建立瓦檢儀、檢測探頭等檢測儀器台帳,並按規定周期校驗。
4.4.8駐礦安監站定期對瓦斯檢測設備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和作業場所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責令整改。
4.5防塵管理
4.5.1安通科按《“一通三防”管理實施細則》實施綜合防塵,明確礦內各級單位和人員的職責。
4.5.2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在主運輸大巷、上倉皮帶、采掘工作麵及順槽內設防塵設施,有專人定期對巷道和設備消塵,並對防塵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
4.5.3生產單位根據工藝特點製定同和運輸轉載點的防滅塵專項措施並組織實施。
4.5.4安通科對各作業場所、工序的全塵和呼吸性粉塵每月測定兩次,並建立“月度粉塵濃度報表”;對檢測濃度超標的,應及時彙報礦總工,並采取或改進消塵措施。
4.5.5搞好個體防護,接塵人員必須配備防塵口罩,作業時必須使用防塵口罩。防塵口罩的發放必須遵守《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程序》的規定。
4.5.6駐礦安監站定期對井下防塵設施、消塵情況和個體防護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4.6防滅火管理
4.6.1安通科按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實施細則》實施綜合防滅火管理,明確礦內各級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使用和維護防滅火係統設備和設施。
4.6.2安通科應加強防火係統的設計、施工質量和使用管理,對井下機電設備硐室、工作麵和其它防火點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配備消防工具、器材和滅火材料;建立礦井“防火係統圖”和“防火設備、設施台帳”,定期對係統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失效或損壞及時維修。
4.6.3安通科定期對采空區和密閉區的氣體進行檢測,發現有發火跡象時,及時彙報礦總工並積極采取防治措施;有注氮滅火係統的礦井,應建立“注氮滅火係統管理辦法”並定期檢驗係統。
4.6.4駐礦安監站定期對礦井防滅火係統設備和設施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4.6.5安通科規定井下發生災害時的人員避災路線,並傳達到每位入井人員,在作業地點到安全出口安設“避災路線指示牌”;
4.7井下一旦發發生“一通三防”事故時,按《礦山救護控製程序》組織救災。
5.0相關文件
★《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一通三防”管理辦法》
★《專兼職瓦檢員管理辦法》
★《煤礦安全規程》
《內蒙古自治區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考核評級辦法》


6.0相關記錄
★《年度反風演習計劃》
★《反風演習安全措施》
★《反風演習報告》
★《季度風量分配計劃》
★《施工聯係書》
★《瓦斯日報表》、
★《月度粉塵濃度報表》
★《防火係統圖》
★《防火設備、設施台帳》

礦井“一通三防”管理程序流程圖











設備管理程序
YDJT-XWSK-I-25/0
1.0目的
采取有效措施維護設備,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利用率,建立並實施本程序。
2.0適用範圍
西烏素煤礦的機電設備的綜合管理。
3.0職責
3.1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在用設備的安全使用、日常維護和保養。
3.2機電科負責設備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4.0執行程序
4.1設備的配置
4.1.1機電科按照礦井生產實際需要進行設備配置,並向設備管理中心提報《設備需求計劃》
4.2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4.2.1機電科組織使用單位製定設備使用、維護的管理辦法、設備操作規程、檢修檢查製度和崗位責任製度等,明確設備日常使用和保養的機構與人員的職責及要求。
4.2.2設備操作、維護人員應按《培訓控製程序》規定進行相應的培訓,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地方部門簽發的安全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4.2.3現場使用的設備,應有專人進行運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值班人員組織處理,對於現場不能整改或可能嚴重危及安全的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設備,並向上級領導和部門彙報,以便組織處理。
4.2.4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運輸等)應按規定定期進行性能檢驗。
4.2.5使用單位應建立並保留《在用設備台帳》、“運行記錄”、“檢修記錄”、“事故記錄”和“試驗記錄”等。
4.2.6機電科應建立和保留《在用設備台帳》、“設備技術檔案”和“設備事故記錄”等,並按規定對各單位的設備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4.2.7機電科依據《西烏素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每旬組織一次機電設備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向責任單位下發《整改通知單》,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驗證。
4.2.8駐礦安監站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單位設備安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設備帶傷、頻繁超載運行、人員違章操作等安全隱患,下發《整改通知單》,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
4.3.1設備日常維護由各使用單位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自行製定計劃、方案並實施。
4.3.2設備大修計劃的調整,根據設備配套計劃調整。
4.3.3維修車間按照標準對大修的過程質量和進度進行監督,並參與大修的竣工驗收。
4.4設備的報廢
4.4.1設備的報廢條件是:
a.凡符合《伊東集團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中規定報廢條件的設備。
b. 特殊設備報廢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檢驗、鑒定結果確定。
4.4.2報廢程序:由機電科提出申請,報設備管理中心經公司相關部門批準後執行。
4.4.3報廢設備的處置:已報廢的生產設備全部交回設備管理中心。
5.0相關文件
★《煤礦安全規程》
★《操作規程》
《伊東集團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汽車報廢標準》
★《設備管理製度》
★《伊東公司機電設備完好標準》2001.9
6.0相關記錄
★《在用設備台帳》
★《設備大修計劃》
★《事故調查報告》》
★《設備需求計劃》
★《整改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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