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江煤電(集團)公司山腳樹煤礦炸藥庫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盤江煤電(集團)公司山腳樹煤礦炸藥庫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為了保證礦井在發生炸藥爆炸突發02manbetx.com
,能迅速有效的開展現場處置救援工作,保護公司職工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編製導則(單位版)》、《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製定本礦爆炸物品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本礦在編製此預案時,借鑒和參考了國內外同類企業的相關應急預案,並已與相關政府部門、周邊企業的應急組織(機構)建立了緊密的聯係與合作,以確保本預案與各級政府的應急預案、行動和要求相匹配。
一、礦井基本情況
山腳樹礦隸屬貴州省六盤水市、屬國有製企業,在職職工人數為3224人,山腳樹礦井位於盤縣斷江鎮中部。本礦井處於盤縣煤田盤關向斜西翼南段,由南采區和北采區兩個生產采區組成。貴昆鐵路盤西鐵路支線,公路(國道)320線均從此通過。礦區南鄰紅果約38公裏,距幹溝橋34公裏,北距六盤水市138公裏,此外,礦井交通便利,水柏鐵路已與盤西鐵路支線相連,盤關火車站緊靠礦區煤場。
二、危險目標及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
本礦所使用的為煤礦許用炸藥和電雷管,操作失控或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存在著火災爆炸、人員中毒、窒息等嚴重事故的潛在危險。
根據本礦使用、貯存炸藥雷管品種、數量、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起的事故的特點可以確定以下兩個場所為危險目標。
1號目標:北井地麵炸藥庫(北采區),炸藥存量4噸,雷管4萬發。
2號目標:南井井下炸藥庫(南采區),炸藥存量4噸,雷管4萬發。
1號目標:事故名稱為爆炸,波及範圍為庫區周邊界區;
2號目標:事故名稱為爆炸,波及範圍為庫區周邊界區;
三、對危險源的監控措施
1、藥庫工作人員必須是經礦政審並經專門培訓合格者擔任,持證上崗。否則不得從事火工品管理工作。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切實管好、用好火工品,其要求如下:
(1)炸藥庫(含臨時發放點)和接觸火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落實火工品的領用、清退、裝卸、運輸、導通、儲存、保管及銷毀等各項管理製度。
(2)凡接觸雷管、炸藥的人員,嚴禁攜帶火種和帶電物品。加強報廢火工品管理,做到無亂扔亂放,做到統一收存,按規定的數量銷毀。
(3)有關的各級火工品管理領導要經常深入井下和施工現場,調查實際、熟悉掌握現場情況,搞好安全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每次上崗檢查後,要在“進出登記管理記錄本“上記錄檢查情況,處理意見等並簽名。
(4)加強炸藥庫“四防”安全管理措施(人防、物防、技防、犬防),警鈴、電話要隨時保持暢通,保持與單位調度、保衛科、公安等相關部門的聯係,遇有異常情況要立即彙報調度、報警。
(5)對無“要害證”的人員,堅決不讓進入庫區。
(6)按照規定設置雙崗,確保炸藥庫每班都有兩人同時上崗。加強對藥庫內電纜吊掛、電氣設備的檢修管理,杜絕失爆。
(7)炸藥庫(含臨時發放點)內消防設備、裝置必須齊備、完好,發現火災隱患等問題要做到日清、月結,帳、卡、物三相符和有記錄可查,無遺漏。一但發現火工品有丟失或帳目不清的,必須立即查找原因、核實情況、彙報區、礦調度及保衛科;一但核實火工品丟失不在,保衛科必須迅速展開追查工作,直到火工品有明顯下落為止,防止火工品流失到社會上,造成嚴重後果。
四、危險目標周圍應急資源概況
本礦上級機關集團公司建有盤江煤電集團公司救護大隊,有一個專職救護中隊長期在本礦駐勤,配備救護車輛兩輛,專職救護隊員20多人。盤縣老屋機鎮設有消防隊。
本礦設有應急救援的專門機構,配備車輛兩輛,兼職救援隊員20人,司機三人,器材維修3人,一旦發生事故所有人員可立即召集齊全。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
㈠應急救援係統組成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煤礦安全生產的基原則。為了避免和減少事故的損失,應付緊急情況,礦建立事故應急救援係統。
事故發生時,事故救援預案的實施由應急救援係統來執行完成,應急救援係統分指揮部及專業隊兩大部分組成;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應急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1、指揮部組成
指揮部總指揮: 行政礦長 劉碧雁,負責指揮全礦的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部副總指揮: 礦總工程師梁玉柱 ,負責協助總指揮進行全礦的救援工作。
指揮部副總指揮:生產副礦長,①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調度工作。②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係。③負責事故現場監測工作。④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部發布有關信息。
指揮部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事故信息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指揮部副總指揮:機電副礦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指揮部副總指揮:經營副礦長: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保衛科科長:於會軍 ,負責地麵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製工作。
醫院院長:白 紅,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成 員:王國海 沈成林 戴 泉 程 琳 朱興華 李 海 祖自銀 高 見 李開澤 楊興專 楊德金 徐玉軍 胡東臣 周實成 孫應新 高明專 陳湘慶 魯文禮 於 勇 於兆全 白 紅
指揮部全體成員名單及其電話具體如下:
礦 長: 劉碧雁 3712657(辦) 13985923206(電話)
礦黨委書記: 李柄文 371996(辦) 3712696(宅)礦總工程師: 梁玉柱 3712652(辦) 3712766(宅)
安全副礦長: 卿憲歧 3712657(辦) 3712698(宅)
機電副礦長: 王國海 3712685(辦) 3712268(宅)
經營副礦長: 沈成林 3712651(辦) 3712889(宅)
采煤副礦長: 孔敢年 3712657(辦) 13885884693(手機)
黨委副書記: 高守明 3712657(辦) 3712981(宅)
礦工會主席: 戴 泉 3712657(辦) 3700856(宅)
救護大隊隊長: 程 琳 3712061 (辦) 3700056(宅)
采掘 副 總: 祖自銀 3712733(辦) 3712293(宅)
機電 副 總: 朱興華 3712951 (辦) 3712823(宅)
安全 副 總: 馮光其 3712951 (辦) 13985373379(手機)
經營 副 總: 王孝鑫 3712716 (辦) 3712908(宅)
北采區區長: 楊興專 3712712(辦) 3712401(宅)
南采區區長: 楊德金 3712711(辦) 3612290(宅)
技術科科長: 高明專 3712775(辦) 3712426(宅)
安檢科科長: 高 見 3712746(辦) 3712016(宅)
工資科科長: 王道勇 3712731(辦) 3712807(宅)
機電科科長: 徐義軍 3712716 (辦) 3712908(宅)
運輸區區長: 胡東臣 3712715 (辦) 3712877(宅)
機修廠廠長: 於兆全 3712713(辦) 3712833(宅)
辦公室主任: 李開澤 3712729(辦) 3712404(宅)
供應科科長: 孫應新 3712726 (辦) 3712986(宅)
調度室主任: 李 海 3712728 (辦) 3712991(宅)
汽車隊隊長: 餘 勇 3712723 (辦) 3712028(宅)
醫院 院 長: 白 紅 3712722 (辦) 3712956(宅)
沿塘派出所所長:魯文禮 3712550 (辦) 3712091(宅)
指揮部設在礦調度,電話:0858-3712588
2、應急機構職責
(1)重大爆炸事故應急指揮部
①發生重大爆炸危險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
②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③向上級彙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④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⑤負責本單位預案的製定、修訂。
⑥檢查督促做好炸藥雷管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專業隊組組成及職責劃分
事故一旦發生,各專業隊經組織火速趕往現場,在現場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①、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調度和指揮部之間通訊和廣播的暢通;
人數: 12人 隊長:機電科長 徐義軍 3712716 (辦) 3712908(宅)
成員:機電科通訊組全體成員。
器材配備:作業工具。
②、搶險隊:公司救護大隊
在具有防範措施的前提下,搜尋、營救、保護、轉移事故中的受傷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製危害範圍的擴大。
人數 :61 隊長:程 琳 3712061 (辦) 3700056(宅)
成員:公司救護大隊全體人員。
配備器材:救護車、救護防護服及空氣呼吸器
③、運輸隊:負責急救行動中人員、器材的運輸。
人數:10人 隊長:餘 勇 3712723 (辦) 3712862(宅)
成員:車隊全體成員。
器材配備:機動車輛
④、搶修隊:具有防範措施的前提下,及時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製危害範圍的擴大。
人數: 120 人 隊長: 胡東臣 3712715 (辦) 3712877(宅) 徐義軍 3712716 (辦) 3712908(宅)、於兆全 3712713(辦) 3712833(宅)
成員:運輸區全體人員、機電科全體成員、機修廠全體成員。
器材配備:防護用品、各種檢修工具、搶修配件。
⑤、醫療救護隊:負責急救行動中人員的救治。
人數: 10人 隊長:白 紅 3712722 (辦) 3712956(宅)
成員:由礦醫院院長負責抽調組成。
器材配備:擔架、救護藥品
⑥、物資供應站:為救援行動提供物資保證。其中包括應急救援搶險器材、救援防護器材、搶修用配件。
人數:6人 隊長:孫應新 3712726 (辦) 3712986(宅)
成員:供應科全體成員。
器材配備:各種搶險、搶修所需器材
六、報警和通訊聯絡
(1)24小時有效的報警裝置
本礦設置電話的電話線路分布全礦範圍內,可以隨時使用電話與礦生產調度室聯係,便於出現事故及時報警。
(2)24小時有效的內部通訊聯絡手段
礦井在生產調度室設立統一的報警電話,3712683、3712588,一旦發現爆炸事故,可通過礦內的所有通訊方式報警。
(3)24小時有效的外部通訊聯絡手段
消防:119 急救120
(4)運輸炸藥雷管的駕駛員、押運員報警方式
由於本礦炸藥雷管為供應商負責運輸,其應急救援預案由供應商負責編製。
七、炸藥雷管爆炸事故發生後應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
發生重大爆炸事故時采取以下應急處理措施。
(1)最早發現者應立即通過所有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報警,並采取一切措施切斷事故現場的電源。
(2)調度室接到報警後,應迅速通知有關部門,要求查明部位和原因,判斷事故級別,構成重大事故時下達按應急救援預案處置的指令,同時發出警報,通知指揮部成員,消防隊和各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3)指揮部成員通知所在科室,迅速向相應的主管上級保衛處、安全監查局、動力部、衛生處等領導機關報告事故情況。
(4)發生事故的庫區,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的原點和原因,以自救為主。如事故不能控製應向指揮部報告,並提出具體的處理措施。
(5)消防隊到達事故現場後,消防人員佩戴好個體防護器具,首先明確現場有無受傷人員,以最快速度將傷者送離事故現場,交醫療救護隊處理。
(6)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事故狀態及災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並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如事故擴大後,應請求支援。
(7)生產處、安全處到達現場後,會同發生事故的單位,視其事故能否控製,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車的決定,若需緊急停車,有關單位必須立即執行。
(8)治安隊到達現場後,擔負治安與交通指揮、組織糾察,在事故現場周圍設崗,劃分禁區,並加強警戒和巡邏檢查。
(9)醫療救護隊到達現場後,與消防隊或專業救護隊配合,應立即救護傷員,對傷員進行清洗包紮或輸氧急救,重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10)供應科到達事故現場後,應查明事故情況,並向指揮部報告,必要時根據指揮部決定通知危險區內人員撤離或指導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11)搶險搶修隊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搶修,控製事故以防事故擴大。
(12)當事故得到控製,立即成立兩個小組:
1)在生產副礦長指揮下,組成由安全、保衛、生產、技術、設備和生產服科參加的事故調查小組,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研究製定防範措施。
2)在機電副礦長和生產副礦長指揮下,組成由設備、機電、采區和生產服務科參加的搶修小組,研究製定搶修方案,並立即組織搶修,盡早恢複生產。
八、人員緊急疏散和撤離
指揮部根據對事故發展趨勢的預測,通過電話、廣播做出撤離警報,撤離指令發出後,人員迅速撤離,救援車輛及救援人員有序進入礦區。
撤離指令發出後,受災害威脅的職工應按照要求關閉電器設備電源,按照“緊急疏散示意圖”或“避災路線示意圖”迅速撤離。在發現人員受傷時,應先判斷環境的安全性再進行救助。受災害威脅的職工盡快撤離後,應迅速到事先指定的地點集中,同時由授權人員統計應到人數,並及時向指揮部統一報告,以便及時了解職工人數。嚴禁任何人員進入爆炸區域。
九、培訓與演習
1、培訓
行政負責培訓工作,應根據本預案實施情況,每年製定相應培訓計劃,采取多種形式對應急有關人員進行應急知識或應急技能培訓。
培訓應保持相應記錄,並做好培訓結果的評估和考核記錄。
培訓項目包括
(1)消防培訓
培訓對象:兼職消防救援人員。
培訓周期:每年一次。
培訓內容:
1)消防知識,逃生與疏散方式。
2)礦內防火安全守則。
3)各種消防設備認識與維護。
4)滅火器與消防水帶操作演練
(2)緊急應變處理培訓
培訓對象:兼職救援人員。
培訓周期:不定期。
培訓內容:
1)炸藥雷管性能及爆炸危害。
2)災害防範方法研討
3)各種防護品認識與演練
(3)急救
培訓對象:醫療救護隊員。
培訓周期:每年一次。
培訓內容:各類受傷的急救與搶救
2、演習
每年進行一次人員疏散、急救、消防演習,其他應急功能以實際需要不定期開展演習。演習計劃的製定、組織和實施由由保衛科和安監科負責,演習應保護相應記錄,並做好應急演習評價結果、應急演習總結與演習追蹤記錄。
演習內容
1)炸藥雷管爆炸事故應急處置。
2)人員受傷或呼吸停止的急救和搶救。
3)人員疏散與避難。
4)搜救及救助技術
十、預案管理
1、預案的更新及修正
1)本預案應依據各次演習結果加以評估,以確定本預案的有效性,並作相應修改。
2)爆炸事故發生後,應立即評估預案的有效性,並作相應修改。
3)當關鍵應急人員發生變化時應立即修訂。
4)原則上本預案每三個月核查一次,以改進和完善其應急功能完整性和實用性,注意核查易隨時間而改變的內容,若應急機構、電話號碼、聯絡人、應急器材及放置地點等。
5)本預案的更新與修訂由安監科負責。
6)本預案內容若有修改,須經分管副礦長批準。
7)預案修改後,需發布並告知與本預案相關的機構和人員。
2、預案存放
下列場所及人員應備有本文件
1)總指揮;2)副總指揮;3)副總;4)應急小組成員;5)炸藥庫;6)南北采區:7)礦調度室;8)保衛科;9)供應科;10)技術科;)11)運輸區;12)機電科;13)車隊:14)公司有關領導;15)救護大隊。
十一、附件
1、礦區平麵布置圖。
2、炸藥庫分布圖。
3、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分布圖。
5、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及聯係方式。
6、報警電話分布圖。
7、緊急疏散與避災路線示意圖。
8、外部救援單位聯係電話。
9、政府有關部門聯係電話。
10、集團公司有關部門聯係電話。
200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