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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坡煤業有限公司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作者:佚名 2010-10-11 08:57 來源:本站原創

西坡煤業有限公司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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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1、地震災害應急預案2
2、礦井停電應急預案3
3、礦井停風應急預案5
4、調度室停電應急預案 6
5、地麵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7
6、雷電應急預案 8
7、中毒應急預案 9
8、人員傷病應急預案 10
9、地麵煤倉自燃著火應急預案 13
10、地麵皮帶著火應急預案 13
11、油庫著火應急預案 14
12、地麵公共場所著火應急預案 15
13、地麵工業建築及車間廠房著火緊急預案 16
14、地麵材料倉庫著火應急預案 17
15、局部停風應急預案 18
16、掘進工作麵頂板冒落應急預案 19
17、綜采工作麵上下出口頂板冒落應急預案 20
18、井下火災應急預案 20
19、井下皮帶著火應急預案 24
20、井下電氣設備著火應急預案 25
22、井下采空區自燃發火應急預案 27
23、通風設施損壞應急預案 30
24、井下CH4超限應急預案 30
25、井下CO超限應急預案 32
26、井下瓦斯湧出應急預案 33
27、井下煤塵燃燒、爆炸應急預案 33
28、井下瓦斯燃燒、爆炸應急預案 36
29、井下透水應急預案 39
30、大氣汙染應急預案 40
31、水汙染應急預案 41
32、失竊應急預案 42
33、傳染病應急預案 42

1、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1.1抗震救災組織機構及職責:
抗震救災辦公室下設:
(1)主 任:安全礦長
(2)副主任:安監部長、辦公室主任、工會主席
主要職責:負責了解、收集和彙總震情、災情,及向上級指揮部報告;負責抗震救災現場指揮和各應急工作組保持聯絡,掌握、檢查和協調應急工作情況。 (3)抗震救災搶險救災組:
組 長:後勤部長
主要職責:負責營救、尋找受傷、失蹤和遇難人員及個人國家財產的搶救和保護工作;協助其它組進行工程搶險和撲救次生災害;配合交通運輸部搶修道路、橋梁等設施;幫助受災員工恢複正常生產與生活。 (4)抗震救災醫療救護組 :
組 長:礦醫療部負責人
主要職責:配合上級醫療和防疫隊伍進入災區工作;組建震區臨時醫院或急救站;搶救、轉運和臨時處置傷病員;對飲用水源和食品及時進行檢查和監測,控製疫情;向受災人員提供精神、心理衛生方麵的幫助。
(5)抗震救災交通運輸保障組:
組 長:車隊隊長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搶修遭受破壞的公路交通設施等,組織運輸力量,保證運送救援人員、傷員、救災物資和疏散災民的需求。
(6)抗震救災治安安保部門:
組 長:安保部門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維護震區社會治安、製止違法犯罪動;維護交通秩序;保證震區各部門和救災物資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2彙報程序:
地震發生後,抗震救災辦公室應及時將震情、災情報告集團公司總調度室,請求指示和緊急援助。並由礦長下達啟動應急預案命令。
1.3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1)調度室在抗震救災辦公室的統一指揮下,迅速集合搶險救災隊伍。搶險人員要攜帶挖掘器械,盡快到指定地點,以救人為中心開展工作。 (2)安保部門門要嚴密監視災區火災的發生,及時組織實施以搶救人員和重要物資為重點的滅火救災工作。 (3)機電部要保障供電管理,注意控製再生災害;對遭受破壞的供水、供電設施,要責成相關部門和單位盡快組織修複;要努力保證礦區生活、消防用水和用電急需,必要時可報請上級指揮部調度車輛運水應急。 (4)醫療救護組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和建立的臨時治療點搶救傷員,加強礦區衛生防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製傳染病,並向受災人員提供精神、心理衛生方麵的幫助,要及時提供救災所需藥品和器械物品。 (5)治安安保部門應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和重要設施、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製止各種破壞活動,盡快穩定社會秩序。
(6)震後應急期間,對來自非災區提供的緊急救援,由抗震救災辦公室負責接受和安排。
2、礦井停電應急預案
2.1應急組織機構:
應急指揮部:由當時在礦的最高職務機電管理人員、當班調度員和其他有關機電工作人員組成指揮部,機電礦長為總指揮。
主要職責:
①出現停電現象時,確定停電影響範圍,以及因停電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②及時組織、指揮人員排除故障、恢複供電。 ③針對停電02manbetx.com ,會同相關人員,03manbetx 停電原因,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指揮部設在調度室,指揮員由當班調度員擔任。
2.2彙報程序
礦井出現停電,應由第一知情者立即將停電線路、停電範圍、停電原因等相關的情況詳細彙報礦調度室,由礦調度室向分管領導和值班領導彙報,必要時向上級供電管理部門彙報。
2.3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①對於主扇風機、主排水泵的停電應急措施
由於這些設備是一類用電設備,這類設備都采用不同電源雙回路、單母線分段的供電方式,並有備用設備,所以,當這類設備出現停電現象時,由調度員下令、由主扇風機房的當班運行工直接切換電源到另一回路或啟用另一台備用設備;安排機運隊查明停電原因,排除線路或電氣設備故障,恢複該線路的正常供電。
②對於井下各變電所的停電應急措施
井下變電所的電源都是由地麵35KV變電所不同電源經電纜送到井下的不同電源;當因某一段的電源線路的線路或設備故障停止供電時,可由當班巡視人員操作聯絡櫃,切換到另一回路供電,由該段母線承擔停電母線段的全部負荷;同時,安排機運隊檢修人員查明停電原因,排除線路或電氣設備故障,恢複該線路的正常供電和原有的供電方式。
③綜采、綜掘工作麵的停電應急預案
當綜采、綜掘工作麵出現停電時,要及時安排有關人員檢查停電原因,排除故障,盡快恢複供電;對於掘進工作麵要保證通風良好的情況下、方可在該巷道內作業;否則,必須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規定執行;屬於變電所內高壓開關櫃的故障停電時,由機運隊負責查找、排除故障;屬於高壓供電線路故障時,由礦方機電部門責查找、排除故障;屬於工作麵用電設備故障時,由各綜采、綜掘用電單位負責查找、排除故障。
④地麵設施停電應急預案
對於地麵供主井皮帶機及生產係統皮帶機和其它設備電源的井口變電所高、低壓開關櫃出現停電時,要立即安排機運隊值班電工更換備用驅動器(或開關櫃),盡快恢複供電;當電纜出現故障停電時,要安排機運隊值班電工立即查找、排除故障;當上級供電係統出現故障停電時,要由調度員通知供電站調度要求其安排處理故障,並彙報總調;當地麵的三類用戶的用電設備出現停電故障時,由調度員安排生活服務部安排電工處理故障,同時通知鍋爐房、加熱站做好停電時的補水工作。
⑤做好計劃停電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不必要的非計劃停電的影響;加強供電設備、電纜的日常點檢工作,搞好設備的預防性檢修,保證設備的可靠、完好運行,嚴禁設備帶病運行,降低設備故障率;備用部分設備的關鍵部件和易損部件,以備急用。
⑥加強機電運行、檢修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縮短處理故障的時間。
⑦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等相關的機電管理製度,避免不必要的02manbetx.com 擴大化,保證人身安全;做好相關的檢修記錄、機電故障記錄、停送電記錄等相關的記錄,03manbetx 故障原因,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02manbetx.com 的再次發生。
⑧加大機電管理幹部的現場監督、檢查、指導力度,及時發現、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防患於未然。

3、 礦井停風應急預案
3.1組織機構及職責
①總工程師:簽發礦井停電停風措施。
②值班礦領導:下達停電停風措施。
③通風隊:測量停電停風時井下氣體濃度和恢複通風後井下氣體濃度。
④調度室:通知各單位停電停風時間及撤人命令。
⑤安監部:清點入井人數,升井人數,不許任何人入井。
⑥機電部:組織機運隊、生產指揮中心信息組對井下各變電所停電。
⑦井下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人員撤離。
3.2彙報程序
①機電部因檢修、停電或其他可預見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時,通知礦調度室;變電所在停電以前,必須將預計停電時間通知礦調度室。
②機電部和機運隊當主要通風機突然停止運轉時,應立即通知礦調度室。
3.3應急措施
①嚴禁主要通風機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還必須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並有反風操作係統圖、司機崗位責任製和01manbetx 01manbetx ;主要通風機的運轉應由專職司機負責,司機應每小時將通風機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發現異常,立即報告。
②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調度室立即通知受停風影響的地點,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中,由值班礦長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
③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期間,機運隊必須打開井口防爆門和有關風門,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④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係統遭到破壞以後恢複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複正常通風後,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隊瓦斯檢查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後,方可恢複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其開關的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都必須檢查瓦斯,隻有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時,方可開啟主要通風機。
4、調度室停電應急預案
4.1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①調度主任:及時彙報並協調組織應急工作。
②當班調度員:具體實施應急措施。
4.2彙報程序:
調度值班人員立即用手機彙報礦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及值班礦領導。
4.3應急措施:
①調度室出現停電時,首先通知機運隊啟動備用電源,及時恢複井下通訊。
②調度值班人員在未恢複通訊時,應及時聯係變電所查清停電原因,通知信息中心檢修人員查清停電原因,盡快恢複供電。
③啟動備用電源恢複井下通訊後,首先要知道主扇運行情況,如主扇也停要立即通知采掘工作麵及沿巷機電隊排水人員、先撤離工作麵至通風較好的大巷,同時安排瓦檢員、安檢員監測監護現場;如停電時間超過30分鍾,立即撤離到地麵。
④及時通知機電部和機運隊緊急搶修主扇供電電源,直至恢複主扇正常運行。
⑤ 調度室恢複送電後,值班調度員通知通風隊瓦檢員檢測工作麵的瓦斯等有害氣體的含量,各基層生產單位在恢複符合正常生產條件後,彙報總工及值班領導方可開工。
5、地麵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5.1組織機構及職責
①抗洪救災辦公室常設在調度室、且下設:
主 任: 礦 長
副主任: 後勤部長
主要職責:負責了解、收集和彙總災情,及向上級指揮部報告;負責抗洪救災現場指揮和各應急工組保持聯絡,掌握、檢查和協調應急工作情況。
②通訊聯絡組:保持與外界通訊聯係,隨時彙報災情進展。
③救災行動組:搜索救助被洪水圍困人員;確保要害部位及重要物資安全。
④安全防護醫療救護組:搶救受傷人員、行動不便人員及重要物資。
5.2彙報程序
礦所在地區突發洪澇災害,值班人員迅速撥打公司總調度室電話,同時通知應急分隊、醫療救護組等人員到場,通訊聯絡組保持與外界通訊聯係,隨時彙報災情進展。
5.3應急措施
①救災行動:在得知發生洪澇災害後,救災行動組全體人員迅速到達現場,在組長的具體指揮下,采取以下救災措施:A、組長偵察災情,盡快拿出救災方案;B、首先派人守衛井口,確保洪水不侵入井下;C、派出二分之一的主力隊員趕往要害部位及重要物資存放地,確保要害部位及重要物資安全;D、其餘二分之一的主力隊員搜索救助被洪水圍困人員。
②安全防護醫療救護組:全組人員在組長的指揮下,采取以下行動措施:A、首先搶救受輕傷人員;重傷人員立即送醫院;B、搶救其他部位行動不便人員;D、搶救物資。
③抗洪戰鬥的基本要求是:積極搶救人命,及時控製井口、要害部位,搶救重要物資。
④注意事項:a注意各行動小組的協調工作;b首先考慮搶救人命的行動;c如災情較嚴重本單位應急分隊應在搶救人命的前提下,等待增援。
6、 雷電應急預案
6.1組織機構及職責:
①現場負責人:
機電部、各隊機電負責人
職責:負責檢測、彙報、統計和協調處理工作。
②監測員。
職責:監測點數據測量、登記和台帳的建立和協調處理工作。
③調度員。
職責:對彙報的02manbetx.com 立即報當事人單位負責人、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調度主任。
6.2彙報程序:
各隊分為井下部分和地麵部分
①井下部分按每月測量一次接地電阻(工作麵、移變處、高壓連接器、變電所、三台以上設備),每次測量三次,變電所阻值小於3Ω正常、其他處小於5Ω正常;如此值大於該值必須重新處理。
當發生事故後,由現場負責人向本單位或部門值班人員及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害的嚴重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當事人單位負責人、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調度主任。
②地麵部分居住區樓房以及高層建築物的蔽雷針的接地抽樣測2——3個點,每次測量三次;煙筒、煤倉單獨測;阻值小於20Ω正常。
當發生事故後,由現場負責人向本單位或部門值班人員及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害的嚴重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當事人單位負責人、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調度主任。
6.3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①發現有人雷擊後,立即轉移該地點;由救生員對呼吸和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和心髒胸外擠壓,直至呼吸和心跳恢複為止;如呼吸不恢複,人工呼吸至少應堅持 4 小時或出現屍僵和屍斑時方可放棄搶救;有條件時直接給予氧氣吸入更佳。
②現場負責人在指揮就地搶救的同時,盡快向有關醫療單位求援;根據具體情況,急送礦區醫院救治。 ③現場負責人待天氣正常時重新處理接地極直至正常。
7、中毒應急預案
7.1應急組織機構(或責任人)及職責:
①現場負責人。
職責:負責彙報和協調搶救工作。
②救生員。
職責:負責搶救病員
7.2彙報程序:
當發生中毒事件後,由現場負責人向本單位或部門值班人員及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害的嚴重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當事人單位負責人、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調度主任、當事人單位領導彙報。
7.3應急措施:
(1)食物性中毒:
①催吐:勸病人迅速口服大量溫水或1:5000高錳酸鉀液,再用手指壓舌板刺激患者咽部引起嘔吐。但服腐蝕性毒物者或有痙攣發作時,則不宜催吐。
②洗胃:用1:5000高錳酸鉀液反複洗胃(樂果、1605中毒除外)。徹底洗胃後,口服由胃管注入50%硫酸鎂35——50毫升。
③應用解毒劑。
(2)吸入性中毒:
立即將病人抬出現場,以便呼吸新鮮空氣,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或給氧。
(3)皮膚粘膜接觸中毒:
立即以大量的清水徹底衝洗汙染的皮膚和粘膜,但不可用熱水,以免皮膚血管擴張,促進毒物吸收。
在搶救的同時,嚴密觀察病情,如病情嚴重者立即送上級醫院進行治療。
8、人員傷病應急預案
8.1應急組織機構(或責任人)及職責:
①現場負責人。
職責:負責彙報和協調搶救工作。
②救生員(現場負責人安排的搶救人員)。
職責:負責搶救傷員
8.2彙報程序:
當發生觸電事故後,由現場負責人向本單位或部門值班人員及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害的嚴重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當事人單位負責人、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調度主任、當事人單位領導彙報。
8.3觸電應急措施:
①發現有人觸電後,立即切斷電源,拉下電閘,或用不導電的竹、木棍將導電體與觸電者分開;在未切斷電源或觸電者未脫離電源時,切不可觸摸觸電者。
②由救生員對呼吸和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和心髒胸外擠壓,直至呼吸和心跳恢複為止;如呼吸不恢複,人工呼吸至少應堅持 4 小時或出現屍僵和屍斑時方可放棄搶救;有條件時直接給予氧氣吸入更佳; ③現場負責人在指揮就地搶救的同時,盡快向有關醫療單位求援。根據具體情況,急送礦區醫院,請最好的醫生救治。
8.4創傷應急措施:
(1)心肺複蘇:如心跳、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髒按壓術等。
(2)解除窒息:
立即清除上咽部異物、血液、分泌物骨碎片等,抬起下頜,清除口鼻咽腔的堵塞物等。
(3)止血:現場主要對外出血的臨時止血。
①指壓動脈止血法:手指一定要壓在骨髓上。
a、麵部出血,指壓頜外動脈,在下頜角前方約1、2cm處的凹陷內,有時要壓迫兩側才能止血。b、頭頂部出血,指壓顳動脈,在耳前對著下頜關節的顳動脈搏動處。c、上肢(腋部或上臂)出血,指壓鎖骨下動脈,在鎖骨上窩,胸鎖乳突肌鎖骨頭的外側,向後對準單一肋骨壓迫。d、下肢出血,指壓股動脈在腹股溝韌帶中點,用拇指向趾骨上支壓迫。
②止血帶止血:止血帶應紮在肢體傷口的近側,壓力要適當,以遠端動脈搏動消失為度。要有標創,記錄上止血帶的時間,並迅速後送,時間不宜超過3小時。
③填塞止血:用無名敷料或清潔織物填入傷口內壓緊,外加繃帶等加壓包紮。
(4)創傷包紮:
用急救包內的敷料、繃帶、三角巾等進行包紮傷口。
(5)固定骨折和傷肢:
可減輕疼痛避免轉運途中繼發血管神經等損傷。現場要就地取材,可用木板條、竹竿等固定傷肢,缺少支架物時可將傷肢束縛在軀體健肢旁。
(5)轉送:迅速轉上級醫院治療。
8.5骨折應急措施:
①迅速了解傷者的呼吸、循環和意識狀態,如發現呼吸困難、窒息、休克、昏迷等,立即作相應的急救處理。
②發現傷口,用無菌或清潔的布巾作臨時包紮,傷口出血時,可暫時用壓迫止血法和止血帶法等方法止血。用止血帶法應記錄時間,每隔40——60分鍾鬆開5分鍾。若發現骨折斷端外露出傷口,不宜複位,應加覆蓋包紮和固定。
③骨折和可疑骨折的部位,進行臨時性固定,可用夾板或木板之類。
④搬運和運送傷員的過程中,注意防止劇烈震動、扭轉傷肢、曲折脊柱損傷者的身軀等,總之,避免再損傷。
8.6溺水應急措施:
①患者被救出水麵後,應立即疏通呼吸道,清除口鼻內的泥、雜草及嘔吐物,如有活動的義齒亦應取出以免墜入氣管。
②迅速進行倒水處理:最簡單的方法是救護者一腿跪地,另一腿屈膝,將患者腹部橫置於屈膝的大腿上,頭部下垂,按壓其背部,將口、鼻、呼吸道及胃內的積水倒出。也可抱起患者雙腿,將其腹部置於救護者肩部使頭下垂,救護者快速走動,以倒出患者呼吸道及胃內積水。
③若呼吸已停止,應在保持氣道暢通的條件下,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吹氣頻率為每分鍾14——16次,吹氣量要大,吹氣後按壓胸廓以輔助呼吸。如心搏亦已停止,則人工呼吸與胸外心髒按壓同時進行,兩者必須互相協調,每吹一口氣後作4——5次心髒按壓。
8.7燒傷應急措施:
①滅火:傷員衣服著火,切忌奔跑或用手撲滅,應迅速脫掉或用身邊可取的大衣、雨衣等覆蓋滅火;也可潑水、跳入就近水中或臥地翻滾把火撲滅。
②洗去化學物質:強酸強堿燒傷應迅速脫衣褲,用大量水衝洗或浸入水池中;磷燒傷需立即浸泡流水中衝洗,除去磷粒並用濕布或碳酸氫鈉溶液敷創麵,忌用油質敷料。
③處理合並傷:立即止血,固定骨折等。
④包傷:用急救包內的大塊敷料、布單、三角巾或身邊清潔衣服等包紮,避免弄破水泡,以防再感染或受傷。
⑤防休克:燒傷麵積較大時,應及時給服淡鹽水,最好給燒傷飲料(氯化鈉0、3克,碳酸氫鈉0、15克,葡萄糖適量,加水至100毫升),並及時給鎮靜劑。
⑥轉運:病情嚴重及時轉送醫院治療。
9、地麵煤倉自燃著火應急預案
9.1組織機構
①總工程師:負責事故的指揮和處理工作
②通風隊:負責對有害氣體的檢查。
③機運隊::對著火煤倉進行處理。
④調度室:負責事故的彙報。
⑤救護隊:負責對事故的處理。
9.2彙報程序
當發生地麵煤倉自燃著火事故後,由現場負責人向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由調度室向總工程師彙報。
9.3應急措施
①通風隊在接到彙報後立即對著火煤倉上下倉口的氣體進行檢測,對是否可以佩戴隔離式自救器救火做出判斷,報請總工程師批準。
②在可以佩戴自救器的情況下,現場由通風隊人員對氣體進行檢測,機運隊人員由煤倉上口對煤倉內進行注水,在注水過程中注意水蒸汽傷人爆炸,注水後應立即對煤倉內煤倒倉。
③當現場氣體濃度不能使用隔離式自救器的情況下,由協議救護隊對著火煤倉進行處理。
10、地麵皮帶著火應急預案
10.1皮帶著火搶修組織機構:
皮帶著火滅火、搶修小組:
(1)組 長: 礦 長
(2)副組長: 機電副礦長
主要職責:負責了解、收集和彙總皮帶著火情況,及時組織人員及材料趕赴現場進行滅火、搶修,負責皮帶著火搶修地麵現場指揮和各應急組保持聯絡,掌握、檢查和協調應急工作情況。
(3)現場滅火組:
組長:礦 長
職責:負責現場滅火、搶修及協調搶修工作。
(4)現場搶修組:
組長: 礦長
職責:負責現場材料組織及後勤供應。
10.2彙報程序:
當發生皮帶著火事故後,由現場負責人向本單位或部門值班人員及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皮帶著火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當事人單位負責人、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調度主任、當事人單位領導彙報。
10.3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①發現皮帶著火後,應立即停止皮帶電機運行,並切斷主電源及控製電源,03manbetx 判斷火災發生的原因立即采取相應的措施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滅火。如果為皮帶摩擦著火或煤、煤塵著火要及時使用滅火器或開啟消防水進行滅火、如為電火引起的電纜或設備著火一定要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消防水。
②現場滅火完成後要對起火地點進行全麵的撒水消塵並及時的修理恢複皮帶運輸係統。
11、油庫著火應急預案
11.1應急組織機構:
火災應急指揮部:由當時在現場的最高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保衛、事發部門負責人等)組成救災指揮部,負責人為總指揮。
主要職責:
①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整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等任務。 ②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及時向公安消防部門的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帶領職工服從統一指揮。
11.2彙報程序
一旦形成火災,立即將著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目前狀況彙報礦調度室;由礦調度室向值班領導及礦領導彙報,必要時協議礦山救護隊和地方公安消防隊求救。
11.3應急措施
義務消防隊得知發生火災後,迅速到達火場,隊長偵察火情,派人切斷電源,保證滅火人員安全,同時利用現場配置的滅火器滅火,先控製火勢,再滅掉明火,然後用水徹底澆滅暗火。
注意事項:a、保證滅火人員的安全;b、如火情較大,立即撥打調度室電話請求專職消防隊的增援,並在路口接應引導;c、保護好現場,以待調查火因。
12、地麵公共場所著火應急預案
12.1應急組織機構:
(1)火災應急指揮部:由當時在現場的最高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保衛、事發部門負責人等)組成救災指揮部,負責人為總指揮。
主要職責:
①根據火災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②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整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供水等任務。 ③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及時向公安消防部門的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帶領職工服從統一指揮。
(2)指揮部下設:
①救火行動組
主要職責:利用現場滅火設施和器材控製火勢。
②疏散引導組
安排疏散路線,確保保疏散路線暢通無阻,保證人員通過疏散出口。
③安全防護救護組:
主要職責:搶救受傷人員(送醫院);搶救行動不便人員;搶救物資。
12.2彙報程序
一旦形成火災,立即將著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目前狀況彙報礦調度室。由礦調度室向值班領導及礦領導彙報,必要時向神東公司礦山救護隊和地方公安消防隊求救。
12.3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①滅火行動:滅火行動組得知發生火災後,迅速到達火場,組長偵察火情,派人切斷電源,保證滅火人員安全,同時利用現場配置的滅火器滅火,先控製火勢,再滅掉明火,然後用水徹底澆滅暗火。
②疏散引導:安排適當人員巡查疏散路線,保證疏散路線暢通無阻,在疏散出口接應逃生人員,保證人員迅速通過疏散出口。
③安全防護醫療救護組:全組人員在組長的指揮下,進入著火部位,搶救受傷人員(送總醫院);搶救行動不便人員;搶救物資。
④注意事項:a、做好各行動小組的協調工作;b、首先救人,其次搶救物資;c、保證滅火人員的安全;d、如火情較大,應急分隊應控製火勢的發展,等待專職消防隊的增援;e、保護好現場,以待調查火因。
13、地麵工業建築及車間廠房著火緊急預案
13.1應急組織機構:
由當時現場的負責人和現場骨幹,組成現場撲救小組,帶領所有人員進行現場火災的撲救和向上級部門彙報。
主要職責:
①根據火情,確定疏散人員和搶運有關設備設施及物件。
②掌握火勢情況,及時調整力量和加增消防器材。
③消防隊到達現場後,一切服從消防部門指揮,並及時向消防部門彙報有關火災情況。
13.2彙報程序:
如果形成火災,立即將著火地點,起火原因,燃燒物品和目前狀況,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根據實際彙報情況向其他部門彙報。
13.3采取的應急措施:
(1)一旦發生火災,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組長統一指揮,首先切斷電源,同時把現場所有的消防器材合理調配使用,控製火勢的擴大。
(2)安排適當人員巡查疏散路線,保證人員迅速通過出口。
(3)在組長指揮下,進入著火區,搶救被困人員和物資。
(4)在救險過程中應注意事項:
①堅決服從各小組的統一指揮。②首先救人,其次再搶救物資及設備設施。③保證滅火人員的安全。④火勢大的情況下應分成多組控製火勢的曼延,等待消防部門的增援。⑤保護好現場,以待調查火因。⑥消防部門在現場時,所有消防器材,一定要由消防部門指揮,消防器材合理正確的使用。保證火勢的迅速撲滅。
14、地麵材料倉庫著火應急預案
14.1組織機構:
①火災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礦 長
副組長:後勤副礦長
成 員: 辦公室、調度室主任及有關人員
②滅火組組長: 成員8人
③聯絡組組長: 成員2人
④疏散組組長: 成員4人
⑤安全防救護組長:成員4人
14.2彙報程序:
某倉庫著火,值班人員立即拔打火警電話(),同時報告聯絡組長,當即組織人員通知其他組長及人員到達現場,並向礦調度及礦領導聯絡。
14.3滅火方案及程序
①滅火行動組:滅火組全體人員到達後在組長的指揮下進行滅火,首先偵察火情拿出方案,切斷電源,保證滅火人員安全,同時配合礦滅火隊利用滅火器具控製火勢,滅掉明火,然後用水徹底澆滅暗火,如火大時配合火警消防隊利用消防車滅火。
②疏散組:到來在各路口安排1人接應進出人員,保證疏散路線暢通無阻。
③安全防護救護組:安排防救護人員,搶救受傷人員,行動不方便人員,脫離現場。有條件可搶救貴重物品及其它物品。
14.4滅火要求及措施:
①積極搶救人命,及時控製火勢,撲滅火災,造成人員受傷在礦救護的協助下立即送往醫院。
②各班組行動要礦滅火隊協調,首先救人的同時保自身安全,平時加強培訓和演練。
③火情較大無法滅火時,搶救人命的前提下,盡量控製火勢,待礦滅火隊和消防隊來人統一指揮滅火,滅火後保護好現場,以待查明起火原因。
④節假日救援組長及成員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
15、局部停風應急預案
15.1組織機構及職責
①調度室:接到施工單位停電停風回報後通知通風隊等有關部門。
②通風隊:測量停電停風時施工地點氣體濃度和恢複通風後施工地點氣體濃度。
③安監部:安檢員確定人員撤離工作地點,到達新鮮風流處。
④井下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人員撤離,兼職瓦檢員測量施工地點氣體濃度。
15.2彙報程序
井下各施工單位因檢修、停電或其他可預見原因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時,通知礦調度室;變電所在停電以前,礦調度室必須將預計停電時間並通知井下各施工單位。
15.3應急措施
①井下綜掘隊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麵,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②井下綜掘隊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向礦調度室報告;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恢複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③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④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製風流排放瓦斯。
⑤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製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⑥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且采區回風係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範圍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隻有恢複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內的供電。
16、掘進工作麵頂板冒落應急預案
16.1應急組織機構責任人及職責:
①值班隊領導。
主要職責:負責向上級彙報,協調、指揮現場應急工作;確保盡快恢複正常生產。
②班長、錨杆機司機。
主要職責:負責處理現場,並及時更換被損壞或砸傷的設備、工具等。
16.2彙報程序:
當工作麵頂板冒落後,由值班幹部根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損壞程度及影響生產時間及時向隊值班室彙報;由隊值班室向礦調度室彙報,必要時礦調度室公司總調度室彙報。
16.3掘進工作麵頂板冒落後采取的應急措施:
①當發生頂板冒落後,由值班幹部和班長組織安排與指揮下,及時清理現場。
②由主要負責人觀察並及時處理,頂板上餘留的煤皮、片幫煤,防止頂板二次冒落。
③由班長及時組織職工,搶救被損壞的設備、工具等物品。
17、綜采工作麵上下出口頂板冒落應急預案
17.1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①現場負責人:當班跟班隊幹
職責:負責彙報和協調處理工作。
②搶險員:當班班長及支護工
職責:負責搶險上下出口頂板冒落。
17.2彙報程序:
當發生工作麵上下出口頂板冒落事故後,由現場負責人向礦調度彙報事故發生時間、嚴重程度等,由調度室向值班礦領導、生產礦長彙報。
17.3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①獲取正確的搶險工具;
②設專人觀察並監護;
③搶險員站在底板堅固且有支護安全的地方:
④處理片幫與活煤等:
⑤清理現場並回收工具;
⑥確保現場安全,搶險員方可離開;

18、井下火災應急預案
18.1組織機構
根據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當發生火災等事故時,成立救災指揮部、指揮部同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其成員及職責如下:
(1)總指揮:總指揮是處理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在副總指揮和礦救護隊長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妥善計劃;全麵掌握救災情況,多聽取來自災區現場人員的反映,會同指揮部成員根據事故情況擬定救災方案和措施;經常與上級取得聯係,根據救災的進程,隨時決定是否有必要調度其他救護力量。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製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措施;協助總指揮組織領導救災工作;按營救遇難人員和事故處理措施,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保證征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營救事故的專用許可證。
(3)調度主任: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趕赴指揮部,為指揮部成員;立即將事故的情況報告協議礦山救護隊,按指揮部成員各單通知各級領導到指揮部報到;及時向下傳達救災指揮部的命令;通知調度員召集有關人員待命,隨時掌握、記錄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區的人數,詳細記錄救災過程中的全部情況。
(4)生產技術部:接到事故通知後到指揮部報到,負責準備必需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5)安監部:按照指揮部的命令組織人員對搶救工作和入井人員井行檢查控製,無入井許可證不得入井。
(6)機電部:接到事故通知後,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掌握礦山停送電和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7)通風部:負責改變礦井通風係統以及各工作地點的瓦斯濃度檢查,協助礦山救護隊完成通風工作。
(8)運輸部:負責將遇險人員安全送往井上,保證將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送到事故地點。
(9)醫療部:負責組織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治療、護理和組織藥物等工作。
(10)後勤部:負責遇險人員的安置、救災人員的食宿和其它生活事宜。
(11)安保部門門:負責救災人員的保衛工作,維護救災工作秩序,協助安監員檢查井口,按指揮部命令設置崗哨;密切注視壞人的破壞活動,發現違法行為立即予以拘留。
材料組。及時準備必需的搶救器材,並運送到救災地點。
(12)各隊隊長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趕到指揮部報到,聽候命令;負責查明本區隊、本班人員、留在井下人員,立即彙報指揮部;采取措施將災區人員組織帶領撤到安全地點,並將現場見到的事故情節、危害和發生事故的原因等情況詳細彙報指揮部。
(13)跟班隊長和班組長職責:事故發生後,立即將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性質、原因、遇難人數等詳細彙報調度室;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指揮災區人員撤離,情況緊急時可按避災路線做出應急措施,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進行彙報。
(14)礦燈房負責人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礦燈負責人立即停止礦燈的發放,根據燈牌號碼查清留在井下的人數和姓名,並迅速彙報指揮部;立即準備好50盞完好礦燈供救災人員使用,並檢查其它礦燈保證完好;救災期間必須留值班人員發放礦燈,每發放一盞礦燈必須有指揮部的特別許可證;通風部派專人立即進行自救器的檢查和漏氣試驗,準備好50台完好自救器供救災人員使用,並檢查其它自救器保證完好。
(15)地測部部長:負責準備好必需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礦長的命令完成測量打鑽任務
(16)值班調度員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切斷與事故無關的一切通話,並發出事故信號;接順序通知指揮部成員到指揮部報到,並留有記錄時間;指揮部的命令不得拖延,救災人員向指揮部的報告應立即通話或傳達。
18.2彙報程序
井下發生火災地點人員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礦調度室立即召集救災指揮部人員。
18.3應急措施
①礦井火災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多數火災在初發時災害程度、波及圍及危害作用較小,這正是消滅事故和進行自救、互救的最合理最有利的時機;因此,在井下不論任何人發現煙氣和明火等火災災情,立即向現場領導彙報,並迅速通知附近人員和礦調度中心,盡可能判斷事故性質、地點、災害程度、蔓延方向,同時根據現場條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不失時機地組織力量直接滅火,直接滅火無效時,立即組織人員撤出。
②當進風井口(Ⅰ號副井、Ⅱ號副井、主井)、井筒及主要進風巷發生火災,可取反風措施;反風前必須將原進風側的人員撤出,並采取阻止火災蔓延的措施,防止反風後火災向進風側蔓延;從而控製事故進一步擴大;當變電所等場所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防火門,直接滅火無效時,應製定隔絕火區、停止供風措施;當皮帶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停止皮帶運行,采用水、砂、滅火器等措施組織直接滅火,必要時可限製風量,控製火勢;當采掘工作麵發生火災時,要盡可能拆除引然物,直接滅火無效時,迅速沿井下避災路線退到安全地點。
③礦調度室接到火災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協議礦山救護隊,並召集救災組織成員,成立救災指揮部。
④在避災過程中,要積極進行自救和互救工作,井下人員必須熟悉自救器的配戴和礦井通風狀況。
⑤當回采或掘進工作麵發生火災時,在撤過程中,既要迅速果斷,又要快而不亂。
⑥救護隊員的行動準則:
搶救人員和偵察火區;救護基地設在集回口,礦山救護隊下井後,經過與救災指揮部統一協商確定切實方案,以小隊為單位進行搶救。救護隊員除配戴氧氣呼吸器外,還須攜帶一定數量(根據災區避難人員確定)的自救器和救護設備,發現遇難人員,首先將其搶救脫難或發給自救器並帶出火煙區域;在向火區推進過程中,救護隊應繼續搜尋遇難人員和偵察火災情況,指定切實可行的措施。
⑦事故處理:當火勢不大時,應積極直接滅火;如不能直接滅火時可采取隔離滅火法封閉火區,以控製火勢蔓延;在構築防火牆時應盡可能靠近火區,並對火區有害氣體進行連續監測,防止爆炸事故發生;同時,要充分利用氮氣滅火係統進行氮氣滅火;滅火後,應迅速做好巷道的修複和恢複通風工作。
⑧變電所、配電硐室、檢修硐室、井底車場、皮帶機尾、中間驅動部及井下臨時油庫硐室等都應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存放地點。
19、井下皮帶著火應急預案
19.1皮帶著火搶修組織機構:
皮帶著火滅火、搶修辦公室下設:
(1)組 長:礦 長
(2)副組長:副礦長、安監部部長
主要職責:負責了解、收集和彙總皮帶著火情況,及時組織人員及材料趕赴現場進行滅火、搶修,負責皮帶滅火現場指揮和各應急組保持聯絡,掌握、檢查和協調應急工作情況。
(3)滅火組:
組長:安監部部長
職責:負責現場滅火、搶修及協調搶修工作。
(4)搶修組:
組長: 調度室主任
職責:負責現場材料組織及後勤供應。
19.2彙報程序:
當發生皮帶著火事故後,由現場負責人向本單位或部門值班人員及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皮帶著火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當事人單位負責人、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調度主任、當事人單位領導彙報。
19.3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①發現皮帶著火後,應立即停止皮帶電機運行,並切斷主電源及控製電源,03manbetx 判斷火災發生的原因立即采取相應的措施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滅火;如果為皮帶摩擦著火或煤、煤塵著火要及時使用滅火器或開啟消防水進行滅火、如為電火引起的電纜或設備著火一定要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消防水。
②現場滅火完成後要對起火地點進行全麵的撒水消塵並及時修理恢複皮帶運輸係統。
③對於比較嚴重的著火要請示公司並做好處理火災或人員撤離的準備。
20、井下電氣設備著火應急預案
20.1應急組織機構責任人及職責:
①機電副礦長。
職責:負責了解、收集、和彙總情況,組織、協調電纜著火後供電係統的運行操作,電纜檢修恢複處理工作;依據電氣設備著火情況下達作戰命令;依據電氣設備著火情況或引發礦井火災彙報上級領導和礦救災指揮部。
②應急搶修組
組 長:各生產隊負責人
副組長:各生產隊機電副隊長
成 員:電工檢修班成員
職 責:依據電氣設備著火的實際情況,部署、指揮現場滅火,製定並實施搶修方案。
20.2彙報程序:
當發生電氣設備著火事故後,由現場負責人或現場發現人向管轄單位或部門值班人員及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著火的嚴重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管轄單位負責人、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調度主任彙報;機電礦長依據電氣設備著火嚴重程度或引發礦井火災彙報上級領導和礦救災指揮部,並由礦井救災指揮部依據《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進行災害處理。
20.3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①應立即切斷著火電氣設備的上級電源開關,在未停電前,人員不得靠近著火電纜。
②災情不大時應根據現場條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不失時機地組織力量直接滅火,滅火後並現場監督2小時,以防止複燃。
③現場負責人指導檢修電工盡快將故障點隔離,維持供電係統的繼續運行。
④根據設備的損壞情況對設備及電纜進行修複或更換。
⑤直接滅火無效,立即通知組織風流下方人員撤出並切斷通往災區的所有電源;彙報上級領導和礦救災指揮部,並由礦井救災指揮部依據《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製定隔絕火區、停止供風、反風等措施進行災害處理。
⑥機運隊應準備好應急材料:高壓接線盒2台(完好備用);進口高壓絕緣膠布5盒;黃蠟帶5盤;冷補膠5公斤;185銅連接管10個;50銅連接管10個;低壓四通接線盒2台等相關備用材料。
21、井下電纜著火應急預案
21.1應急組織機構責任人及職責:
①機電礦長。
職責:負責了解、收集、和彙總情況,組織、協調電纜著火後供電係統的運行操作,電纜檢修恢複處理工作;依據電纜著火情況下達作戰命令;依據電纜著火情況或引發礦井火災彙報上級領導和礦救災指揮部。
②應急搶修組
組 長:各生產隊負責人
副組長:各生產隊機電副隊長
成 員:電工檢修班成員
職 責:依據電纜著火的實際情況,部署、指揮現場滅火,製定並實施搶修方案。
21.2彙報程序:
當發生電纜著火事故後,由現場負責人或現場發現人向管轄單位或部門值班人員及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著火的嚴重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管轄單位負責人、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調度主任彙報;機電礦長依據電纜著火嚴重程度或引發礦井火災彙報上級領導和礦救災指揮部,並由礦井救災指揮部依據《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進行災害處理。
21.3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①應立即切斷著火電纜的上級電源開關,在未停電前,人員不得靠近著火電纜。
②災情不大時應根據現場條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不失時機地組織力量直接滅火,滅火後並現場監督2小時,以防止複燃。
③現場負責人指導檢修電工盡快將故障點隔離,維持供電係統的繼續運行。
④根據電纜的損壞情況對電纜進行修複或更換。
⑤直接滅火無效或著火巷道煙霧較大時,立即通知組織風流下方人員撤出並切斷通往災區的所有電源;彙報彙報上級領導和礦救災指揮部,並由礦井救災指揮部依據《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製定隔絕火區、停止供風、反風等措施進行災害處理。
22、井下采空區自燃發火應急預案
22.1組織機構
根據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當發生井下采空區自然發火事故時,成立救災指揮部、指揮部同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其成員及職責如下:
(1)總指揮:總指揮是處理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在副總指揮和礦救護隊長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妥善計劃;全麵掌握救災情況,多聽取來自災區現場人員的反映,會同指揮部成員根據事故情況擬定救災方案和措施;經常與上級取得聯係,根據救災的進程,隨時決定是否有必要調度其他救護力量。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製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措施;協助總指揮組織領導救災工作;按營救遇難人員和事故處理措施,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保證征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營救事故的專用許可證。
(3)調度主任: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趕赴指揮部,為指揮部成員;立即將事故的情況報告協議礦山救護隊,按指揮部成員各單通知各級領導到指揮部報到;及時向下傳達救災指揮部的命令;通知調度員召集有關人員待命,隨時掌握、記錄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區的人數,詳細記錄救災過程中的全部情況。
(4)生產技術部:接到事故通知後到指揮部報到,負責準備必需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5)安監部:按照指揮部的命令組織人員對搶救工作和入井人員井行檢查控製,無入井許可證不得入井。
(6)機電部:接到事故通知後,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掌握礦山停送電和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7)通風部:負責改變礦井通風係統以及各工作地點的瓦斯濃度檢查,協助礦山救護隊完成通風工作。
(8)運輸部:負責將遇險人員安全送往井上,保證將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送到事故地點。
(9)醫療部:負責組織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治療、護理和組織藥物等工作。
(10)後勤部:負責遇險人員的安置、救災人員的食宿和其它生活事宜。
(11)安保部門:負責救災人員的保衛工作,維護救災工作秩序,協助安監員檢查井口,按指揮部命令設置崗哨;密切注視壞人的破壞活動,發現違法行為立即予以拘留。
材料組。及時準備必需的搶救器材,並運送到救災地點。
(12)各隊隊長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趕到指揮部報到,聽候命令;負責查明本區隊、本班人員、留在井下人員,立即彙報指揮部;采取措施將災區人員組織帶領撤到安全地點,並將現場見到的事故情節、危害和發生事故的原因等情況詳細彙報指揮部。
(13)跟班隊長和班組長職責:事故發生後,立即將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性質、原因、遇難人數等詳細彙報調度室;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指揮災區人員撤離,情況緊急時可按避災路線做出應急措施,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進行彙報。
(14)礦燈房負責人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礦燈負責人立即停止礦燈的發放,根據燈牌號碼查清留在井下的人數和姓名,並迅速彙報指揮部;立即準備好50盞完好礦燈供救災人員使用,並檢查其它礦燈保證完好;救災期間必須留值班人員發放礦燈,每發放一盞礦燈必須有指揮部的特別許可證;通風部派專人立即進行自救器的檢查和漏氣試驗,準備好50台完好自救器供救災人員使用,並檢查其它自救器保證完好。
(15)地測部負責人:負責準備好必需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礦長的命令完成測量打鑽任務
(16)值班調度員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切斷與事故無關的一切通話,並發出事故信號;接順序通知指揮部成員到指揮部報到,並留有記錄時間;指揮部的命令不得拖延,救災人員向指揮部的報告應立即通話或傳達。
22.2彙報程序
當發現采空區一氧化碳異常時立即彙報通風隊。
22.3應急措施
(1) 自燃火災一般容易發生在回采工作麵的兩巷(進風巷和回風巷)、兩線(工作麵開切眼和停采線)和工作麵地質構造、采空區等大量浮煤堆積地帶,火源隱蔽,但有一個或長或短的過程,易於發現,加強對這些地點有害氣體(尤其是一氧化碳)濃度的監測,對於及早采取預防和處理內因火災的措施意義重大。
(2)針對我礦煤層有自燃傾向性的特點,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確定采用以氮氣防滅火為主,輔以束管監測、均壓通風、堵漏等綜合的防滅火方式。
(3)針對可能發生自燃火災的回采工作麵,在開采技術方麵,一是提高煤炭回采率,減少遺煤;另一方麵是加快回采速度。采用氮氣防滅火,具體內容下麵將詳細敘述。
采空區注氮防火:
Ⅰ、注氮方式
總體采用間歇式注氮防火,采後工作麵采用連續性封閉式注氮防火。凡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則需注氮:
采空區氣溫或煤溫超過30℃或每天溫度上升10℃時;
采空區出水溫度超過30℃時;
工作麵局部地方出現火災征兆,如掛汗、焦油味或煙氣味時;
工作麵因故停采、過斷層、停采時間超過5天時;
工作麵撤架時間超過一個月時;
采空區一氧化碳含量連續三天超過40ppm或工作麵上隅角一氧化碳含量連續三天超過30ppm時。
Ⅱ、注氮方法:
①對於采後工作麵,在封閉時預先將注氮管路埋入采空區(防火密閉內),發現異樣時,用橡膠軟管將注氮管路與注氮頭連接好,及時連續性注氮,直至消除火災隱患。
②撲滅采空區火災。首先減少進風順槽的風量(以200m3/min為宜),然後在回風順槽構築防火牆(盡量靠近火源點),同時接通輸氮管路,再在進風順槽靠近火源處構築防火牆完成火區封閉,開始注氮。封閉注氮至火區內一氧化碳含量小於10ppm、氧氣含量小於3%時,便於打開防火牆,恢複工作麵正常生產;為保證采空區火源徹底熄滅,仍堅持采空區注氮直至將火源點甩入窒息帶為止。
23、通風設施損壞應急預案
23.1組織機構及職責
①井下各施工隊:負責在施工範圍內不損壞通風設施,如損壞及時彙報。
②通風隊:日常巡視通風設施,在通風設施損壞後及時補救;通風隊派人恢複維修通風設施。
23.2彙報程序
當發生通風設施損壞事故後,由現場負責人向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通風設施損壞嚴重程度等。
23.3應急措施
①通風隊在接到彙報後立即對所損壞的通風設施、對整個通風係統的影響,做出補救措施。
②通風隊立即組織人員在損壞的通風設施附近設置風帳,防止風流短路。
③設置風帳後立即修複損壞通風設施。
24、井下CH4超限應急預案
24.1組織機構
①總工程師:負責對瓦斯超限時技術措施的簽發和處理決定。
②通風隊:負責全礦各地點瓦斯檢查工作,對瓦斯超限地點做出技術措施
③井下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工作地點瓦斯檢查工作,在瓦斯超限時配合通風隊工作。
24.2彙報程序
當井下瓦檢員檢測出瓦斯超限時立即彙報調度室和通風隊。
24.3應急措施
①集中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②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③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④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⑤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製風流排放瓦斯。
⑥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製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且采區回風係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範圍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隻有恢複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內的供電。
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⑦集中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⑧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製風流排放瓦斯;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製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⑨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且采區回風係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範圍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隻有恢複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內的供電。
⑩采掘工作麵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25、井下CO超限應急預案
25.1組織機構
①總工程師:負責對CO超限時技術措施的簽發和處理決定。
②通風隊:負責全礦各地點CO檢查工作,對CO超限地點作出技術措施
③井下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工作地點在CO超限時配合通風隊工作。
25.2彙報程序
當井下瓦檢員檢測出CO超限時立即彙報調度室和通風隊。
25.3應急措施
①井下發生CO超限主要為火災、采空區浮煤氧化、車輛尾氣等情況,根據不同情況有不同處理辦法。
②當發生火災時主要參照《火災處理預案進行救災》處理。
③當發生采空區浮煤氧化時參照《井下煤炭自燃發火預案》。
④當車輛尾氣使CO超限時應限製該地點車輛數量,加大風量即可。
26、井下瓦斯湧出應急預案
26.1組織機構
①總工程師:負責事故的指揮和處理工作。
②通風隊:負責對有害氣體的檢查,排放瓦斯工作。
③調度室:負責事故的彙報協調。
④機電部和機運隊:負責停送電工作。
⑤安監部:負責安全警戒。
26.2彙報程序
當發生瓦斯湧出事故,由現場負責人向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由調度室向總工程師彙報。
26.3應急措施
①通風隊對瓦斯湧出超線地點的瓦斯濃度進行測量,計算所排放瓦斯量,預計排放時間,確定瓦斯排放流經路線報請總工程師批準。
②機電部監督機運隊對排放瓦斯路線內的電氣設備停電。
③安監部對瓦斯排放流經路線負責安全警戒和撤人。
④通風隊對瓦斯湧出超線地點進行排放,排放時必須使排出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和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1.5%,如超過1.5%時減少送風量;排放瓦斯嚴禁局部通風機發生循環風,嚴禁“一風吹”。
⑤排放完瓦斯後,巷道內瓦斯濃度不超過1%氧氣濃度大於20%二氧化碳小於1.5%時,穩定30分鍾後方可恢複正常通風。
27、井下煤塵燃燒、爆炸應急預案
27.1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當發生井下煤塵然燒、爆炸事故時,成立救災指揮部、指揮部同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其成員及職責如下:
(1)總指揮:總指揮是處理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在副總指揮和礦救護隊長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妥善計劃;全麵掌握救災情況,多聽取來自災區現場人員的反映,會同指揮部成員根據事故情況擬定救災方案和措施;經常與上級取得聯係,根據救災的進程,隨時決定是否有必要調度其他救護力量。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製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措施;協助總指揮組織領導救災工作;按營救遇難人員和事故處理措施,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保證征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營救事故的專用許可證。
(3)調度主任: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趕赴指揮部,為指揮部成員;立即將事故的情況報告協議礦山救護隊,按指揮部成員各單通知各級領導到指揮部報到;及時向下傳達救災指揮部的命令;通知調度員召集有關人員待命,隨時掌握、記錄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區的人數,詳細記錄救災過程中的全部情況。
(4)生產技術部:接到事故通知後到指揮部報到,負責準備必需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5)安監部:按照指揮部的命令組織人員對搶救工作和入井人員井行檢查控製,無入井許可證不得入井。
(6)機電部:接到事故通知後,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掌握礦山停送電和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7)通風部:負責改變礦井通風係統以及各工作地點的瓦斯濃度檢查,協助礦山救護隊完成通風工作。
(8)運輸部:負責將遇險人員安全送往井上,保證將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送到事故地點。
(9)醫療部:負責組織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治療、護理和組織藥物等工作。
(10)後勤部:負責遇險人員的安置、救災人員的食宿和其它生活事宜。
(11)安保部門:負責救災人員的保衛工作,維護救災工作秩序,協助安監員檢查井口,按指揮部命令設置崗哨;密切注視壞人的破壞活動,發現違法行為立即予以拘留。
材料組。及時準備必需的搶救器材,並運送到救災地點。
(12)各隊隊長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趕到指揮部報到,聽候命令;負責查明本區隊、本班人員、留在井下人員,立即彙報指揮部;采取措施將災區人員組織帶領撤到安全地點,並將現場見到的事故情節、危害和發生事故的原因等情況詳細彙報指揮部。
(13)跟班隊長和班組長職責:事故發生後,立即將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性質、原因、遇難人數等詳細彙報調度室;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指揮災區人員撤離,情況緊急時可按避災路線做出應急措施,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進行彙報。
(14)礦燈房負責人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礦燈負責人立即停止礦燈的發放,根據燈牌號碼查清留在井下的人數和姓名,並迅速彙報指揮部;立即準備好50盞完好礦燈供救災人員使用,並檢查其它礦燈保證完好;救災期間必須留值班人員發放礦燈,每發放一盞礦燈必須有指揮部的特別許可證;通風部派專人立即進行自救器的檢查和漏氣試驗,準備好50台完好自救器供救災人員使用,並檢查其它自救器保證完好。
(15)地測部部長:負責準備好必需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礦長的命令完成測量打鑽任務
(16)值班調度員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切斷與事故無關的一切通話,並發出事故信號;接順序通知指揮部成員到指揮部報到,並留有記錄時間;指揮部的命令不得拖延,救災人員向指揮部的報告應立即通話或傳達。
27.2彙報程序
井下發生災害地點人員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礦調度室立即召集救災指揮部人員。
27.3應急措施
①當作業地點發生煤塵爆炸事故時,災區及附近人員要沉著冷靜,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和互救,並盡快向礦調度室彙報。
②綜掘隊當巷道迎頭發生煤塵爆炸時,迎頭人員要迅速後撤,並在爆炸後安全地點把風筒拆開,防止有害氣體向外漫延擴散。
③應急措施:背向氣流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濕毛巾捂住口,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服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暴露麵積,以便減少燒傷;爆炸過後,處於災區進風側人員,應迎風撤至安全地點或升井;處於回風側人員,應迅速配戴好自救器沿最短線路撤至進風側新鮮風流中待命或升井;在撤離過程中,既要迅速果斷,又要快而不亂。
④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協議礦山救護隊,並迅速召集救災組織成員,成立救災指揮部;救災基地設在集回口處,救災組織應迅速準備好救災物資,聽候指揮部部令。
⑤礦山救護隊下井後,經過與救災指揮部統一協商,確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以小隊為單位進行搶救;救護隊員除配戴氧氣呼吸器外,還須攜帶一定數量(根據災區人員確定)的自救器救護物品;發現遇難人員首先將其搶救脫險或發給自救器等救護物品並帶出災區進行搶救工作;如無遇難人員,則進入災區進行偵察,搜尋遇難人員及事故危害情況,測定災區內瓦斯及其它有害氣體的濃度,並隨時與救災指揮部聯係,製定和修改必要的措施。
⑥迅速恢複被破壞的巷道及通風設施,以防止發生二次煤塵爆炸,在恢複通風時,同時應防止煤塵爆炸引起火災;如引起火災,應迅速采取直接滅火,無效時可構築防火牆以控製受災區。
28、井下瓦斯燃燒、爆炸應急預案
28.1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當發生井下瓦斯然燒、爆炸事故時,成立救災指揮部、指揮部同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其成員及職責如下:
(1)總指揮:總指揮是處理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在副總指揮和礦救護隊長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妥善計劃;全麵掌握救災情況,多聽取來自災區現場人員的反映,會同指揮部成員根據事故情況擬定救災方案和措施;經常與上級取得聯係,根據救災的進程,隨時決定是否有必要調度其他救護力量。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製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措施;協助總指揮組織領導救災工作;按營救遇難人員和事故處理措施,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保證征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營救事故的專用許可證。
(3)調度主任: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趕赴指揮部,為指揮部成員;立即將事故的情況報告協議礦山救護隊,按指揮部成員各單通知各級領導到指揮部報到;及時向下傳達救災指揮部的命令;通知調度員召集有關人員待命,隨時掌握、記錄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區的人數,詳細記錄救災過程中的全部情況。
(4)生產技術部:接到事故通知後到指揮部報到,負責準備必需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5)安監部:按照指揮部的命令組織人員對搶救工作和入井人員井行檢查控製,無入井許可證不得入井。
(6)機電部:接到事故通知後,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掌握礦山停送電和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7)通風部:負責改變礦井通風係統以及各工作地點的瓦斯濃度檢查,協助礦山救護隊完成通風工作。
(8)運輸部:負責將遇險人員安全送往井上,保證將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送到事故地點。
(9)醫療部:負責組織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治療、護理和組織藥物等工作。
(10)後勤部:負責遇險人員的安置、救災人員的食宿和其它生活事宜。
(11)安保部門:負責救災人員的保衛工作,維護救災工作秩序,協助安監員檢查井口,按指揮部命令設置崗哨;密切注視壞人的破壞活動,發現違法行為立即予以拘留。
材料組。及時準備必需的搶救器材,並運送到救災地點。
(12)各隊隊長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趕到指揮部報到,聽候命令;負責查明本區隊、本班人員、留在井下人員,立即彙報指揮部;采取措施將災區人員組織帶領撤到安全地點,並將現場見到的事故情節、危害和發生事故的原因等情況詳細彙報指揮部。
(13)跟班隊長和班組長職責:事故發生後,立即將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性質、原因、遇難人數等詳細彙報調度室;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指揮災區人員撤離,情況緊急時可按避災路線做出應急措施,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進行彙報。
(14)礦燈房負責人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礦燈負責人立即停止礦燈的發放,根據燈牌號碼查清留在井下的人數和姓名,並迅速彙報指揮部;立即準備好50盞完好礦燈供救災人員使用,並檢查其它礦燈保證完好;救災期間必須留值班人員發放礦燈,每發放一盞礦燈必須有指揮部的特別許可證;通風部派專人立即進行自救器的檢查和漏氣試驗,準備好50台完好自救器供救災人員使用,並檢查其它自救器保證完好。
(15)地測部部長:負責準備好必需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礦長的命令完成測量打鑽任務
(16)值班調度員職責: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切斷與事故無關的一切通話,並發出事故信號;接順序通知指揮部成員到指揮部報到,並留有記錄時間;指揮部的命令不得拖延,救災人員向指揮部的報告應立即通話或傳達。
28.2彙報程序
井下發生瓦斯爆炸地點人員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礦調度室立即召集救災指揮部人員。
28.3應急措施
①當作業地點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時,災區及附近人員要沉著冷靜,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和互救,並盡快向礦調度室彙報。
②綜掘隊當巷道迎頭發生瓦斯炸時,迎頭人員要迅速後撤,並在爆炸後安全地點把風筒拆開,防止有害氣體向外漫延擴散。
③應急措施:背向氣流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濕毛巾捂住口,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服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暴露麵積,以便減少燒傷;爆炸過後,處於災區進風側人員,應迎風撤至安全地點或升井;處於回風側人員,應迅速配戴好自救器沿最短線路撤至進風側新鮮風流中待命或升井。在撤離過程中,既要迅速果斷,又要快而不亂。
④ 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協議礦山救護隊,並迅速召集救災組織成員,成立救災指揮部;救災基地設在集回口處,救災組織應迅速準備好救災物資,聽候指揮部部令。
⑤礦山救護隊下井後,經過與救災指揮部統一協商,確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以小隊為單位進行搶救;救護隊員除配戴氧氣呼吸器外,還須攜帶一定數量(根據災區人員確定)的自救器等救護物品。發現遇難人員首先將其搶救脫險或發給自救器等救護物品並帶出災區進行搶救工作。如無遇難人員,則進入災區進行偵察,搜尋遇難人員及事故危害情況,測定災區內瓦斯及其它有害氣體的濃度,並隨時與救災指揮部聯係,製定和修改必要的措施。
⑥迅速恢複被破壞的巷道及通風設施,以防止發生二次瓦斯爆炸,在恢複通風時,同時應防止瓦斯爆炸引起火災;如引起火災,應迅速采取直接滅火,無效時可構築防火牆以控製受災區。
29、井下透水應急預案
29.1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井下透水應急處理辦公室 下設:
(1)主 任:礦長
(2)副主任:總工程師
主要職責:負責了解、收集和彙總井下透水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報告;負責井下透水現場指揮和各應急工作組保持聯絡,掌握、檢查和協調應急工作情況。 (3)井下透水救災組:
組 長:生產礦長 主要職責:負責營救、尋找受傷、失蹤和遇難人員及個人國家財產的搶救和保護工作;協助其它組進行工程搶險和井下透水處理;配合交通運輸部搶修行人巷道及開辟新的行走路線;幫助受災員工恢複正常生產與生活。 (4)井下透水醫療救護組 :
組 長:柳林縣醫院院長 主要職責:配合上級醫療和衛生隊伍進入災區工作,組建井下透水臨時醫院或急救站;搶救、轉運和臨時處置傷病員;向受災人員提供精神、心理衛生方麵的幫助。
(5)井下透水交通運輸保障組:
組 長:調度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搶修遭受破壞的行人、行車巷道及其他交通設施,組織運輸力量,保證運送救援人員、傷員、救災物資的需求。
29.2彙報程序:
井下透水事故發生後,井下透水應急處理辦公室應及時將井下透水情況報告伊泰公司總調度室,請求指示和緊急援助;並由礦長下達啟動應急預案命令。
29.3應急措施:
(1)調度室在“井下透水應急處理辦公室“的統一指揮下,迅速集合搶險救災隊伍;搶險人員要攜帶遊泳工具及挖掘器械,盡快到指定地點,以救人為中心開展工作。 (2)調度室負責組織、協調、抽調皮劃、小船等小型的水上交通工具,為營救被困的礦工做好準備。 (3)機電部要保障供電管理,注意控製再生災害;對遭受破壞的供電設施,要責成相關部門盡快組織修複;要努力保證井下透水地點供電線路、供電設施安全可靠,必要時可報請上級指揮部調度人員應急。 (4)醫療救護組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和建立的臨時治療點搶救傷員,要及時提供救災所需藥品和器械物品。
30、大氣汙染應急預案
30.1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長:礦長
職責:全麵組織、指揮、協調、落實應急預案。
(2) 副組長:安監部部長
職責:具體組織落實應急預案。
(3) 組員:礦環保負責人
職責:具體負責了解、審報、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30.2彙報程序:
當大氣汙染發生後,由本單位環保負責人向本單位領導及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汙染的嚴重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礦長、安監部部長彙報;根據汙染情況,經礦長同意,再向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
30.3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發現大氣汙染後,立即切斷源頭,利用現有的設施和材料治理,以防汙染的範圍擴大;並立即彙報。
根據現場負責人在指揮就地整治的同時,有必要向有關單位求援或環保主管部門救援;將汙染徹底整治。
31、水汙染應急預案
31.1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長:礦長
職責:全麵組織、指揮、協調、落實應急預案。
(2) 副組長:安監部部長
職責:具體組織落實應急預案。
(3) 組員:礦環保負責人
職責:具體負責了解、審報、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31.2彙報程序:
當水汙染發生後,由本單位環保負責人向本單位領導及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汙染的嚴重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礦長、安監部部長彙報;根據汙染情況,經礦長同意,再向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
31.3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發現水汙染後,立即切斷源頭,利用現有的設施和材料治理,以防汙染的範圍擴大;立即彙報。
根據現場負責人在指揮就地整治的同時,有必要向有關單位求援或環保主管部門救援;將汙染徹底整治。
32、失竊應急預案
32.1應急組織機構責任人及職責:
①安保部門門當班負責人
主要職責:協調保衛人員保護現場,向上級公安機關報案。
②當班保衛人員
主要職責:保護現場,積極尋找破案線索,配合上級公安機關破案。
32.2彙報程序:
接到失竊案件報案後,立即伊泰公司治安保衛處及上級公安機關報案,並請求支援。
32.3應急措施:
①一旦發生失竊案件,接報案後,安保部門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派出保衛人員趕到案發現場,尋找線索,保護現場,為公安機關創造破案條件。
②配合公安機關辦案人員搜尋線索,排查有關嫌疑人,協助破案。
33、傳染病應急預案
33.1應急組織機構:
組 長:礦 長
副組長:後勤部長、安保部門門負責人長、辦公室主任
成 員:礦屬各單位、駐礦單位負責人
傳染病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傳染病疫情的宣傳工作,及時傳達貫徹有關文件精神及要求,並能夠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及時製定和實施有效防止疫情措施,如有疫情能夠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救治、及時隔離、及時采取措施。
33.2彙報程序:
發現一例疑是傳染病病例,預防傳染病領導小組組長立即通知礦調度室,調度室向公司總調彙報並請求協議醫院采取防控措施。
33.3傳染病應急措施:
①廣泛宣傳,提高認識;要利用調度會、班前會、板報、廣播和發宣傳單等形式和手段,加強對傳染病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讓每位員工家屬充分認識傳染病疫情和有關預防的知識。
②要杜絕或減少與外界人員的接觸;相關部門要嚴格控製外來人員特別是傳染病疫情高發區到礦區辦事的人員進入,廣大員工及家屬要盡量減少外出,外出返礦的人員,首先到協議醫院接受檢查;安保部門門、生活服務部門要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所有門崗必須24小時實行登記製度,到辦公樓辦事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後,征得礦領導的同意方可入內,否則用電話進行業務聯係,外來人員入住招待所一律不予接待。
③安保部門門、生活服務部門、黨政辦等部門要相互配合加強預防工作;礦內積極組織搞好消毒及打預防針等工作;動員廣大員工及家屬搞好自保護保工作,做到個人講衛生,戶內勤通風,室外多鍛煉,提高個人防疫抗病能力;發現疫情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及時上報協議醫院值班室,以便做好及時的救治工作,疫情聯係電話:8300。
④礦內協助政府搞好周邊環衛工作,是礦內或服務部門管轄區的環境衛生要進行徹底的清理,做到不留死角,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⑤發現一例傳染病例,立即通知協議醫院,使用專用救護車將病人送到指定醫院進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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