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提升絞車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措施
作者:佚名
2010-10-11 09:25
來源:本站原創
主提升絞車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
措施
1、井口周圍必須設置柵欄和 安全門。金屬井架要有可靠的防雷電裝置,每年要進行一次檢測,對金屬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裝備的固定和鏽蝕情況也應每年檢查一次,並有詳細記錄。
2、罐籠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新安裝或大修後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對於使用中的立井乘人容器防墜器,應每月進行1次靈活性試驗;每半年進行1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1次脫鉤試驗。每次試驗應留有記錄及報告。
3、乘人容器的乘人層頂部應設置可以打開的鐵蓋或鐵門,西側裝設扶手。
4、罐底必須滿鋪鋼板,兩側用鋼板擋嚴,並不得有孔。
5、人員進出口必須裝設罐門或罐簾,高度不得小於1.2m。罐門或罐簾下部邊緣至罐底的距離不得超過250mm,罐簾橫杆的間距不得大於200mm。罐門不得向外開,門周必須防脫。
6、罐籠內每人占有效麵積應不小於0.18m2,每罐允許乘罐人數應明確規定,公布於井口。超過規定人數時,把鉤工必須製止。
7、井口和井底車場必須有把鉤工。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 製度,聽從把鉤工的指揮。開車信號發出後嚴禁進出罐籠,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8、 立井使用罐籠提升時,井口、井底和中間運輸巷的 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聯鎖:①罐籠到位並發出停車信號後, 安全門才能打開;② 安全門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③安全門關閉後才能發出開車信號;④發出開車信號後,安全門打不開。
9、 立井井口和井底使用罐座時,必須對罐座設置閉鎖裝置,罐座未打開,發不出開車信號。中間水平禁止設置罐座。升降人員時,嚴禁使用罐座。
10、提升裝置的信號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設置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井底車場的信號必須經由井口信號工轉發,不得超越井口信號工直接向絞車司機發信號(發送緊急停車信號除外)。
(2)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製回路相閉鎖,隻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後,絞車才能啟動。
(3)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
(4)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絞車司機台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11、 在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2)在裝有爆炸材料的罐籠或吊桶內,除爆破工或護送人員外,不得有其他人員。
(3)必須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電雪管和炸藥必須分開運送。
(4)罐籠升降速度不得超過2m/s,吊桶不得超過1m/s。司機在啟動和停絞車時,應保證罐籠或吊桶不震動。
12、檢修人員站在罐籠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佩戴全身 保險帶;
(2)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為0.3~0.5m/s,最大不得超過2m/s;
(3)檢修用信號必須安全可靠;
(4)檢修罐嚴禁帶人或帶物料上下井;
13、提升裝置(含乘人設施),必須由區煤炭 管理局部門每年組織進行1次檢查(年檢),第3年進行1次測試,認定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14、立井罐籠、斜井人車的防墜器進行脫鉤或重載全速脫鉤試驗前,礦井均須編製 安全技術 措施,報區煤炭 管理局審批後方可試驗;試驗結果經區局審批準後,罐籠或人車方可投入或繼續使用。
15、提升絞車必須配有正、副司機,在交接班升降人員的時間內,必須正司機操作,副監護。每班升降人員前,應先開1次空車,檢查絞畫動作情況(連續運轉時,不受此限)。絞車觸摸控製屏若出現故障報警,必須立即停止絞車的運行,將絞車製動好,再通知專業維修人員檢查處理故障。
16 、提升絞車的加、減速度和最大速度,必須符合《 01manbetx 》規定:
17、 每天必須要有固定的時間,由專職檢修人員對提升裝置各部分(包括絞車各部件、提升容器、防墜器、鋼絲繩及連接裝置、安全 保險裝置等)進行全麵檢查和維修1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18、絞車的各種保護裝置必須齊全且符合相關要求。
19、 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1次(即日檢),防墜器製動繩(包括緩衝繩)必須至少每周檢查1次(即周檢)。檢查結果應詳細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薄"。
鋼絲繩檢查項目應包括:斷絲,鏽蝕,直徑縮小,伸長和其他損傷等情況.
鋼絲繩檢查方法:
(1)每日(周)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職檢修人員,對鋼絲繩進行日(周)檢,並記錄簽字備查.
(2)檢查鋼絲繩時,應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它標誌確定斷絲和其他損傷的部位.
(3)驗繩速度采用不超過0.3m/s的繩速,用肉眼觀察和用手撫摸,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記入記錄本.對於易損壞或鏽蝕較重,斷絲較多部位和區段,應絞車檢查.
(4)對於直徑縮小的測量,必須有使用遊標卡尺量取讀數記錄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5)對使用桃形的連接裝置,每季度應將繩卡打開檢查,並將鋼絲繩串出0.5m。
20、調度室值班員必須嚴密注視絞車運行狀況的監測監控屏幕,若出現故障,必須立即通知機電隊和機電科,使故障在第一時間內能得到處理。
21、機電隊絞車房要做好絞車鋼絲繩和絞車機械和電控係統的日檢工作,並做好日檢記錄;要做好絞車故障記錄和故障處理記錄,以便於以後絞車的定期檢修工作。
1、井口周圍必須設置柵欄和 安全門。金屬井架要有可靠的防雷電裝置,每年要進行一次檢測,對金屬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裝備的固定和鏽蝕情況也應每年檢查一次,並有詳細記錄。
2、罐籠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新安裝或大修後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對於使用中的立井乘人容器防墜器,應每月進行1次靈活性試驗;每半年進行1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1次脫鉤試驗。每次試驗應留有記錄及報告。
3、乘人容器的乘人層頂部應設置可以打開的鐵蓋或鐵門,西側裝設扶手。
4、罐底必須滿鋪鋼板,兩側用鋼板擋嚴,並不得有孔。
5、人員進出口必須裝設罐門或罐簾,高度不得小於1.2m。罐門或罐簾下部邊緣至罐底的距離不得超過250mm,罐簾橫杆的間距不得大於200mm。罐門不得向外開,門周必須防脫。
6、罐籠內每人占有效麵積應不小於0.18m2,每罐允許乘罐人數應明確規定,公布於井口。超過規定人數時,把鉤工必須製止。
7、井口和井底車場必須有把鉤工。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 製度,聽從把鉤工的指揮。開車信號發出後嚴禁進出罐籠,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8、 立井使用罐籠提升時,井口、井底和中間運輸巷的 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聯鎖:①罐籠到位並發出停車信號後, 安全門才能打開;② 安全門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③安全門關閉後才能發出開車信號;④發出開車信號後,安全門打不開。
9、 立井井口和井底使用罐座時,必須對罐座設置閉鎖裝置,罐座未打開,發不出開車信號。中間水平禁止設置罐座。升降人員時,嚴禁使用罐座。
10、提升裝置的信號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設置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井底車場的信號必須經由井口信號工轉發,不得超越井口信號工直接向絞車司機發信號(發送緊急停車信號除外)。
(2)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製回路相閉鎖,隻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後,絞車才能啟動。
(3)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
(4)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絞車司機台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11、 在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2)在裝有爆炸材料的罐籠或吊桶內,除爆破工或護送人員外,不得有其他人員。
(3)必須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電雪管和炸藥必須分開運送。
(4)罐籠升降速度不得超過2m/s,吊桶不得超過1m/s。司機在啟動和停絞車時,應保證罐籠或吊桶不震動。
12、檢修人員站在罐籠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佩戴全身 保險帶;
(2)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為0.3~0.5m/s,最大不得超過2m/s;
(3)檢修用信號必須安全可靠;
(4)檢修罐嚴禁帶人或帶物料上下井;
13、提升裝置(含乘人設施),必須由區煤炭 管理局部門每年組織進行1次檢查(年檢),第3年進行1次測試,認定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14、立井罐籠、斜井人車的防墜器進行脫鉤或重載全速脫鉤試驗前,礦井均須編製 安全技術 措施,報區煤炭 管理局審批後方可試驗;試驗結果經區局審批準後,罐籠或人車方可投入或繼續使用。
15、提升絞車必須配有正、副司機,在交接班升降人員的時間內,必須正司機操作,副監護。每班升降人員前,應先開1次空車,檢查絞畫動作情況(連續運轉時,不受此限)。絞車觸摸控製屏若出現故障報警,必須立即停止絞車的運行,將絞車製動好,再通知專業維修人員檢查處理故障。
16 、提升絞車的加、減速度和最大速度,必須符合《 01manbetx 》規定:
17、 每天必須要有固定的時間,由專職檢修人員對提升裝置各部分(包括絞車各部件、提升容器、防墜器、鋼絲繩及連接裝置、安全 保險裝置等)進行全麵檢查和維修1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18、絞車的各種保護裝置必須齊全且符合相關要求。
19、 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1次(即日檢),防墜器製動繩(包括緩衝繩)必須至少每周檢查1次(即周檢)。檢查結果應詳細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薄"。
鋼絲繩檢查項目應包括:斷絲,鏽蝕,直徑縮小,伸長和其他損傷等情況.
鋼絲繩檢查方法:
(1)每日(周)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職檢修人員,對鋼絲繩進行日(周)檢,並記錄簽字備查.
(2)檢查鋼絲繩時,應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它標誌確定斷絲和其他損傷的部位.
(3)驗繩速度采用不超過0.3m/s的繩速,用肉眼觀察和用手撫摸,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記入記錄本.對於易損壞或鏽蝕較重,斷絲較多部位和區段,應絞車檢查.
(4)對於直徑縮小的測量,必須有使用遊標卡尺量取讀數記錄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5)對使用桃形的連接裝置,每季度應將繩卡打開檢查,並將鋼絲繩串出0.5m。
20、調度室值班員必須嚴密注視絞車運行狀況的監測監控屏幕,若出現故障,必須立即通知機電隊和機電科,使故障在第一時間內能得到處理。
21、機電隊絞車房要做好絞車鋼絲繩和絞車機械和電控係統的日檢工作,並做好日檢記錄;要做好絞車故障記錄和故障處理記錄,以便於以後絞車的定期檢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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