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安全管理網
2010-10-11 11:40
來源:安全管理網
第1條 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 發放工負責儀器儀表發收及檢查維護工作。
第3條 對儀器儀表逐台建帳,做好記錄。
第4條 接班時對儀器儀表的數量進行核對。
第5條 必須對待發儀器進行檢查,確保靈敏可靠。
第6條 收回的儀器要詳細檢查完好狀態,對損壞的及時修理,並做好記錄。
第7條 自救器稱重、打壓操作程序:檢查電子秤、氣密儀完好情況,並行進行調試;檢查自救器外觀,去除表麵汙物;正常啟動電子秤,將自救器放置在秤盤上進行秤重,將自救器放入氣密儀中,蓋上封蓋,進行氣密試驗。
第8條 不完好儀器儀表禁止發放。
第9條 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防範措施
第10條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發放時精神不集中儀器滑落傷人。
第11條 發放時注意力高度集中,輕拿輕放。
上一篇:
運輸巷道清掃工操作規程
下一篇:
鍋爐上煤鏟車司機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