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礦集團田陳礦嚴格領導幹部帶班下井製度
作者:佚名
2010-10-12 08:02
來源:中國煤炭新聞網
【本網訊】 10月7日晚10時,在棗莊礦業集團田陳礦井口大廳的顯著位置擺放著一塊 “領導幹部帶班下井公示牌”,公示牌上清楚地寫著,“夜班——張立俊——礦長”。上麵還記錄著張立俊的下井時間為22:00,升井時間為6:00,下井地點: 317工作麵。這是該礦領導帶班下井的一個縮影。
為加強對 安全生產工作領導,提高領導幹部 安全意識,轉變領導幹部作風,真正樹立“解決問題在井下,工作重點在現場”的觀念,根據國務院《通知》和山東省煤炭工業局規定要求,田陳礦製定了《田陳 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 安全監督檢查規定》,《田陳 煤礦領導帶班井下交接班 製度》,《田陳 煤礦領導帶班下井檔案 管理 製度》等文件,明確規定礦帶班下井的領導範圍是礦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和副總 工程師共15人。規定還明確了帶班的時間班次,帶班的地點區域,每天由調度室負責帶班考勤。每月帶班下井個數為:礦長、黨委書記每月帶班下井不少於5個,領導班子成員:分管 安全生產的副礦長、總 工程師每月帶班下井不少於6個、紀委書記、生活副礦長每月帶班下井不少於5個,副總 工程師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7個。礦領導輪流帶班下井按“三.八”作業時間執行,分為早班(6:00-14:00)、中班(14:00-22:00)、夜班(22:00-6:00)。每班必須有礦領導帶班下井,自覺做到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不得空班、漏班、不準遲到、早退。同時,還對帶班下井的職責、考核和責任追究作了具體規定,礦領導帶班下井情況,每月底進行公開、公示,接受員工監督,嚴格考核及責任追究。
該礦綜掘工區職工宋永軍說:有礦領導帶班,自己心裏踏實多了。因為礦領導帶班下井最起碼能在第一時間對一些調度的情況比較了解,特別是隱患上一些問題都能第一時間了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