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責任追究製度
作者:佚名
2010-10-17 21:01
來源:本站原創
安全質量
標準化工作責任追究
製度
為保證各隊 安全質量 標準化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 安全質量 標準化工作有人落實、有人監督、有人檢查,特製定以下責任追究 製度:
1、 生產部下屬各隊每天必須對上天 安全質量 標準化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在班前會上布置解決,並將布置情況記錄在班前會記錄本上。部門主管負責對此項內容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沒有安排或未做記錄的給予當天值班人員處以100分處罰。
2、 各隊值班人員必須在每天8點之前將安全質量標準化日報表上報生產部。未填寫的給予值班人員50分處罰。
3、 各隊安全質量副隊長必須負責落實每天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落實情況,並檢查當班台賬上是否有記錄。如發現未處理或無記錄要查明原因。對未完成的情況要視情況給予責任人50至100分處罰。
4、 部門主管負責監督檢查各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落實及記錄情況,如記錄有弄虛作假、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未落實或處理不及時,對安全質量標準化副隊長處以200至500分處罰。
5、 安全質量標準化副隊長必須對本隊內存在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隱患積極提出處理方案並提交本隊隊長研究解決。如隊內解決不了的必須上報生產部。如存在問題解決不了又隱瞞不報的給予安全質量標準化副隊長200至500分處罰。
6、 部門主管必須對各隊上報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疑難問題積極協調各部門妥善解決,如解決不了的上報經理。如存在問題解決不了又隱瞞不報的給予主管300至500分處罰。
為保證各隊 安全質量 標準化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 安全質量 標準化工作有人落實、有人監督、有人檢查,特製定以下責任追究 製度:
1、 生產部下屬各隊每天必須對上天 安全質量 標準化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在班前會上布置解決,並將布置情況記錄在班前會記錄本上。部門主管負責對此項內容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沒有安排或未做記錄的給予當天值班人員處以100分處罰。
2、 各隊值班人員必須在每天8點之前將安全質量標準化日報表上報生產部。未填寫的給予值班人員50分處罰。
3、 各隊安全質量副隊長必須負責落實每天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落實情況,並檢查當班台賬上是否有記錄。如發現未處理或無記錄要查明原因。對未完成的情況要視情況給予責任人50至100分處罰。
4、 部門主管負責監督檢查各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落實及記錄情況,如記錄有弄虛作假、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未落實或處理不及時,對安全質量標準化副隊長處以200至500分處罰。
5、 安全質量標準化副隊長必須對本隊內存在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隱患積極提出處理方案並提交本隊隊長研究解決。如隊內解決不了的必須上報生產部。如存在問題解決不了又隱瞞不報的給予安全質量標準化副隊長200至500分處罰。
6、 部門主管必須對各隊上報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疑難問題積極協調各部門妥善解決,如解決不了的上報經理。如存在問題解決不了又隱瞞不報的給予主管300至500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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