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村煤礦防煤層自燃發火製度
一、生產和在建礦井必須製訂井下的防火措施,各礦總工程師要組織編製礦內防內因火災的綜合安全措施。開采容易自燃、自燃傾向性的上、中分層和無煤柱開采的回采工作麵其作業01manbetx
中要製訂防自燃發火措施。
二、設施管理:
(1)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的煤層,在采區設計中,必須預先選定構築防火門的位置。
當采煤工作麵生產和通風係統形成後,必須按設計選定的防火門位置,構築好防火門牆,並儲備足夠的封閉防火門使用的材料,,以便隨時封閉。
(2)采煤工作麵結束後,必須盡快砌築永久性封閉,必須盡快回收出一切設備,必須在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
(3)每一礦井必須地麵消防池和井下消防管路係統(可與防塵供水係統共用)。井下消防管路係統每隔100m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膠帶輸送機的巷道中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地麵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得少於200m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產、生活用水的水池共同,應有確保消防用水的措施。開采下部水平的礦井,除地麵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部水平的水倉作為消防水池。水倉內的儲水量和消防用的供水設備,由礦總工程師確定。
(4)、容易自燃、自燃發火的礦井應建立灌漿(或注砂)防火係統。無礦井防滅火係統的,經省(區)主管部門批準應建立采區防滅火係統。不容易自燃發火的礦井應選擇建立綜合防滅火係統報上級主管部門審定。
(5)每一礦井必須在井上、下設置消防列車庫。
3、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的煤層,在采區設計中,必須明確選定自燃發火觀測站(或觀測點)的位置並建立監測係統和自燃發火預測預報製度。自燃發火預測、預報的方法、內容、檢測周期以及檢測製度等由礦總工程師確定,由通風區(科)長負責組織實施。所有檢測03manbetx
結果必須記錄在專用的防火記錄簿內,並有專人定期檢查、03manbetx
整理,發現有異常變化,(03manbetx
的自燃發火指標超過或達到臨界值)時立即發出自燃發火預報,由礦總工程師負責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預測預報工作每周至少一次。觀測地點:采區防火牆,采空區密閉,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及回風巷,其它可能發熱地點。觀測內容:氣體萬分,氣溫,水溫等。
分層開采的一個月,一次采全高的二個月,對采空區進行一次采樣氣體03manbetx
。
對新形成和不穩定的火區要設專人檢查,每周至少進行一次氣體分析;穩定但未注銷的火區密閉,半月進行一次氣體分析。放頂煤開采工作麵每班應對采麵上隅角及機、風兩巷進行防滅火檢查,每月取樣分析,當CO超標時,必須增加檢查次數。並寫出專題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