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監察分局進一步強化安全專篇受理和審查工作
作者: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0-10-20 09:54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按照吉煤安監二字[2008]14號文件要求,從2008年開始,
設計能力45萬噸/年以下的
煤礦建設工程
安全專篇由分局進行審查,為了做好審查工作,分局於2008年製定了《遼源分局關於
安全專篇審查的有關規定》,根據
安全專篇受理和審查工作的實際,為保證各專業人員配備齊全,經分局研究決定,對
安全專篇審查小組工作人員和有關規定做進一步的調整和明確。
調整後安全專篇審查驗收工作由分局統一組織,成立安全專篇審查領導小組,負責分局安全專篇的受理及審查工作。同時下設受理組和各專業組,專業組包括采掘組、機電運輸組、“一通三防”組、防治水組、綜合組。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專篇受理和審查工作,分局對受理和審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受理安全專篇後,要在2日內交審查組。
二是審查由負責監察區域的監察室主任提前向分局主管領導提出審查時間,分局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統一安排審查人員和時間對安全專篇進行審查。
三是受理、審查、批複過程必須按程序辦理,不得簡化和取消規定環節,不得隨意降低或提高
標準。
四是參加審查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堅持原則和
標準,不得接受任何理由贈送的錢物、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及紀念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