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防治水措施
作者:安全管理網
2010-10-21 00:36
來源:安全管理網
一、地麵防治水
1、根據地形,在井田範圍內開挖排水溝,防止雨水、雪水滲入井下。
2、在風井所在自然溝內開挖排洪渠。
3、通過主井上部的水渠(牧民澆地用水)防滲處理,防止滲漏井下形成水患。
4、將井下水排至火燒區以外,防止其通過火燒區流入井下,杜絕循環排放。
二、井下防治水
1、650水平和580水平必須架設雙管路、雙電源,設備完好率必須達到100%。
2、回采標高必須控製在+630m,留足隔水煤柱20m(+630~+650m),不得開采或破壞。
3、定期對580、650水倉進行清理,保證其有效容量,(時間定為每年3月份)。
4、每采倉結束之後,必須砌築密閉,其密閉必須滿足防火、防水要求。其厚度為2.5米(牆為2m,漿為0.5m)。
5、購進一台探水鑽,對二采區45-2煤層進行探水,掌握水文地質情況,並界定火燒區底界標高。
6、所有開拓巷道必須開挖水溝,並保持暢通無阻。
上一篇:
地麵防治水的措施有哪些?
下一篇:
馬麗散堵水治理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