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石門揭煤時的突出?
作者:安全管理網
2010-10-22 11:15
來源:安全管理網
大型突出往往發生於石門揭開突出危險煤層時。所以石門揭煤及有突出傾向的建設礦井或突出礦井開拓新水平時,井巷揭開突出煤層都必須編製專門設計,並按管理權限報縣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審批。要求做到:
(1)石門避免布置在地質構造複雜和破壞地帶。
(2)揭穿突出煤層前,要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
(3)掘進工作麵距煤層法線距離10米以外時,至少打兩個穿透煤層全厚的鑽孔,以確切掌握煤層賦存和瓦斯情況。
(4)掘進工作麵距煤層法線距離5米以外時,至少打兩個穿透煤層全厚或見煤深度不小於10米的鑽孔,測定煤層的瓦斯壓力和預測煤層突出的危險性。
(5)掘進工作麵和煤層之間,必須保持一定厚度的岩柱,以便實施防突措施。岩柱厚度據防突措施的要求、岩石性質、煤層傾角等確定。采用震動放炮措施時,掘進工作麵距煤層法線距離的最小值為:急傾斜煤層2米;傾斜、緩傾斜煤層1.5米。如果岩層鬆軟、破碎,還應適當加大法線距離。
(6)石門揭穿突出煤層預測有突出危險時,必須采取抽放瓦斯、水力衝孔、排放鑽孔、金屬骨架或其他經試驗有效的預防突出措施。經措施效果檢驗,確認無突出危險時,報礦務局批準,采用遠距離放炮揭穿煤層;否則;須采用震動放炮揭穿煤層。
(7)隻能從煤層的頂板或底板一側揭穿煤層,並盡可能一次揭穿煤層全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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