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臨汾煤監分局召開全體人員會議安排部署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專項監察工作。會上,傳達了省局《關於開展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專項監察的通知》,明確了監察內容和監察時間,並對此次專項監察提出了三項要求:
一是要對轄區所有正在組織生產的合法
煤礦和批複開工的建設礦井進行專項監察。
二是監察過程中要依法嚴厲查處以“礦長助理”、“帶班礦長”等名義替代礦領導帶班下井等違規行為。
三是監察過程中要查看月
計劃是否在調度室公示,當天帶班下井領導姓名和職務是否在井口明顯位置公示及領導每月帶班下井
工作
計劃的完成情況是否公示,是否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