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監局川西煤監分局認真貫徹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
作者:四川煤監局川西站
2010-10-26 09:15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自2010年9月7日《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33號令,以下簡稱33號令)公布以來,川西監察分局采取有力措施認真貫徹落實。
一是召開了一輪大會,麵對麵地宣講國務院23號文件、33號令。9月6-10日,分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及副處級幹部組成4個組,分成8個片區會同市級 煤礦 安全監管部門召開16個產煤縣(市、區) 煤礦業主大會,區域內所有 煤礦企業的業主、礦長、技術負責人,駐礦安監員,各產煤鄉鎮政府分管負責人,縣級 煤礦 安全監管部門的相關人員,部分中介機構、礦山救護隊負責人,犍為縣、沐川縣、五通橋區、沙灣區政府分管領導等,共計1000餘人參加了會議。主要傳達國務院23號文件、33號令和總局152號文件、146號文件,通報分局貫徹落實33號令的工作部署:把對煤礦領導幹部帶班下井作為日常 安全監管監察的重要內容,重點查處以“礦長助理”、“帶班礦長”、“帶班副總”等名義替代礦級領導帶班下井的違規行為,真正把33號令落到實處。 二是組織開展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專項監察,督促煤礦企業認真落實主體責任。9月7日-10月21日,分局結合“兩個專項行動”和全覆蓋監察,會同地方 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開展了煤礦領導下井帶班情況專項監察。10月7日前,重點是宣傳、檢查並督促煤礦企業認真落實礦級領導下井帶班 製度,10月7日後,則依照33號令嚴肅查處。本次共出動監察員196人次,監察53礦次,下達(製作)執法文書251份,排查各類安全隱患631條(其中煤礦領導下井帶班方麵56條)。特別是10月12日,分局會同天全縣安監局突擊檢查柑X坪煤礦時,發現該礦存在著“煤礦礦級領導帶班 製度不完善(沒有進行現場交接班),煤礦突擊任命的副礦長未取得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填寫入井帶班記錄的礦級領導沒有入井記錄”的違法行為,聯合檢查組依照33號令相關規定,作出了對煤礦罰款3萬元、對該礦總經理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這是33號令自2010年10月7日正式施行後,全省開出的首張罰單。 三是把貫徹落實33號令作為推動煤礦企業強化安全生產現場 管理的重要抓手,將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落實情況專項監察延續至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