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徐樓煤礦“細、實、明、嚴”把好領導帶班下井關
近日,山東豐源煤業有限公司北徐樓煤礦為貫徹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促進全礦安全生產工作,製定並出台《北徐樓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管理規定》,對副總以上管理幹部帶班下井做了細致要求和嚴格規定。
該礦新《規定》是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2010〕33號令)要求製定的,具有“細致、實效、透明、嚴格”的特點。新《規定》一是細致全麵。對領導帶班下井個數、時間、應當履行的職責做了明確說明,並針對領導帶班下井健全和完善了領導帶班下井製度、實行井下彙報製度、井下交接班製度、領導帶班下井檔案管理製度、領導帶班下井情況公示製度等,確保了領導帶班下井嚴肅性,有效避免了走過場、走馬觀花、應付了事等不良現象。二注重實效。《規定》要求帶班幹部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全麵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要真正掌握現場實際情況,發現問題,現場指揮,現場督辦,及時解決。及時調度全礦的安全生產情況,真正發揮領導帶班應有的作用。三是公開透明。該礦每天對領導下井帶班情況在井口明顯位置進行公示;每月在礦務公開欄、井口位置及COA辦公係統公布領導帶班下井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領導帶班下井考核及獎懲情況。並公布礦長、公司及上級煤炭係統監管部門監督電話,接受群眾及社會監督。四是落實嚴格。這個礦為確保領導帶班下井落實到位,還製定了嚴格的獎懲和考核辦法,對違反領導帶班下井相關製度的進行100至200元罰款,對未按規定帶班個數下井的,或帶班時間不夠的予以重罰。此外,這個礦還排定了詳細的領導帶班下井指標表和領導帶班下井計劃表,對替班、換班做了嚴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