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煤監分局提出四項要求認真開展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專項監察
作者: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0-10-28 00:28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為認真貫徹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認真貫徹執行<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的通知》要求,根據省局安排,臨汾煤監分局及時安排部署,成立了專項監察領導組,分三組對轄區內所有組織生產煤礦和開工建設礦井領導帶班下井進行專項監察,並提出了四項要求:
一是監察中發現煤礦未按《規定》建立相關 製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未公示、下井記錄和檔案不全或煤礦領導未按規定帶班下井、帶班下井檔案虛假等違規行為要及時進行查處,並對煤礦和責任人按規定處理。 二是監察人員在監察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對發現的違規行為要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罰,不得隨意加大或降低處罰 標準。 三是監察人員在監察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局“九條紀律”和省局“十二條禁令”等黨風廉政建設規定。 四是監察人員在監察時要及時向煤礦從業人員宣傳《規定》內容,公布分局舉報辦法,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電子郵箱,受理有關舉報並認真調查核實,對查證屬實的要依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