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治理員崗位責任製
作者:佚名
2010-11-01 20:36
來源:本站原創
綜合治理員崗位責任製
一、協助主管工作,主管不在時對全辦工作負責。
二、帶領工作人員落實綜治辦部署的各項任務,指導檢查本辦內外勤的工作。
三、抓好治安防範和隱患檢查工作,經常組織工作人員深入基層各單位,幫助查隱患,堵漏洞,完善製度,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四、及時掌握全礦的治安狀況,有針對性的開展業務工作,掌握工作人員的思想,工作生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協助主管抓好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遵守本辦的規章製度,搞好個人的自身建設。
六、負責草擬請示報告、計劃,總結會議、通知等文字材料,並擔任有關會議記錄。
七、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上一篇:
綜合治理辦公室職責範圍
下一篇:
調度室職責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