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眼爆破安全措施
作者:佚名
2010-11-02 10:49
來源:本站原創
淺眼爆破
安全
措施
1、炮眼深度不小於600mm。
2、最小抵抗線不小於300mm。
3、每眼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150g。
4、封泥長度不小於300mm。
5、 每次放炮前由瓦檢員嚴格檢查瓦斯濃度,若濃度大於1%,則嚴禁放炮處理。每次放炮前後,必須灑水防塵。
6、嚴禁放明炮、糊炮,嚴禁明火、普通導爆索或非電導爆管放炮。
7、嚴格設置放炮警戒,並通知受威脅地點人員撤人。並由班長現場指揮。
8、要確保巷道通風情況良好,嚴禁無風或微風作業。
9、炮眼深度小於600mm時,必須製訂 安全 措施,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可以小於600mm,但炮泥必須封滿。
1、炮眼深度不小於600mm。
2、最小抵抗線不小於300mm。
3、每眼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150g。
4、封泥長度不小於300mm。
5、 每次放炮前由瓦檢員嚴格檢查瓦斯濃度,若濃度大於1%,則嚴禁放炮處理。每次放炮前後,必須灑水防塵。
6、嚴禁放明炮、糊炮,嚴禁明火、普通導爆索或非電導爆管放炮。
7、嚴格設置放炮警戒,並通知受威脅地點人員撤人。並由班長現場指揮。
8、要確保巷道通風情況良好,嚴禁無風或微風作業。
9、炮眼深度小於600mm時,必須製訂 安全 措施,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可以小於600mm,但炮泥必須封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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