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棚支護工作業安全規程
1.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護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的支護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斷、過度彎曲的坑木。
(3)璐筋、折斷、缺損的混凝土棚。
(4)嚴重鏽蝕或變形的金屬支架。
2.施工時,必須按照作業01manbetx 規定采用前探梁支護或其他臨時支護形式,嚴禁空頂作業。其支護材料、結構形式、質量應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
3.支護過程中,必須對工作地點的電纜、風筒、風管、水管及機電設備妥善加以保護,不得損壞。
4.嚴禁將棚腿架設在浮煤浮矸上。
5.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應及時修複或更換。修複支架前,應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臨時支護;扶棚或更換支架,應從外向裏逐架依次進行。
6.在傾斜巷道內架棚,必須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應符合作業01manbetx 的規定。支架必須迎山有力,嚴禁支架退山。
7.架棚巷道支架之間必須安設牢固的拉杆或撐木。工作麵10 米內應敷設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8.對工程質量必須堅持班檢和抽檢製度,隱蔽工程要填寫“隱蔽工程記錄”單。
9.在壓力大的巷道架設對棚時,對棚應一次施工,不準采用補棚的方法,以免對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10.巷道支護高度超過2 米,或在傾角大於30 °的上山進行支護施工,應有腳手架或搭設工作平台。
11.架棚後應對以下項目進行檢查,不合格時應進行處理。
(1)梁和柱腿接口處是否嚴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墊板;
(3)梁、腿接口處及棚腿兩端至中線的距離;
(4)腰線至棚梁及軌麵的距離;
(5)支架有無歪扭邁步,前傾後仰現象;
(6)支架幫、頂是否按規定背緊、背牢。
12.背幫背頂材料要緊貼圍岩,不得鬆動或空幫空頂。頂部和兩幫的背板應與巷道中線或腰線平行,其數量和位置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梁腿接口處的兩肩必須加楔打緊,背板兩頭必須超過梁(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