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漿工作業安全規程
作者:安全管理網
2010-11-15 21:45
來源:安全管理網
1.泥漿中固體材料可以采用含砂量不超過25 %的黃土、泥頁岩或粉煤灰,要求加入少量的水就能製成漿、易於脫水、滲入性強、收縮量小、不助燃、不可燃。
2.製漿人員要時刻注意設備運轉情況,當設備運轉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停機,進行檢查處理。
3.製漿前所用各種設備應完好;各閥門應處在正確的開關位置;供水係統應暢通;照明設備應齊全;各崗位人員應到齊上崗。
4.製黃泥漿前必須檢查製漿材料是否符合質量要求,並且不準有石子、草根等雜物。
5.製漿前,首先將漿池底清理幹淨,關閉下漿孔、泄水孔閥門。
6.用水槍衝土時,水槍操作人員要不斷擺動水槍;采土要均勻,使衝下的土充分濕潤,防止大塊土進入泥漿池。采土結束後,要將水槍及管路中的的水放淨,並放到固定的地方,以便下次再用。
7.接到井下停漿電話後,要把水槍和管路中的水放幹淨。
8.工作結束後,要核實本班注漿量、漿液濃度、土量(或矸石、粉煤灰量)、水量,並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記入“注漿日誌”,經值班領導審查簽字後報送有關部門。
9.下班前應做好場地整理工作,並按要求管理好設備,保持貯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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