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礦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安全管理網
2010-11-15 21:45
來源:安全管理網
1、攜帶照明燈具。
3、禁止坑下幹式裝運礦岩。
4、禁止推車時搭乘礦車。
5、礦車掉道後,禁止使用電瓶車、架線車用車頂、拖礦上道。
6、運輸前應保障運輸線路無任何障礙物,並不得障礙視線。
7、行車前注意檢查礦車二側的安全拴是否拴牢。
8、手推車時,兩車相距保持15米以上,過道岔時應先使礦車停穩,再板動道岔通過,行車時應高度集中思想。
9、礦車自溜線路上運行時,應有可靠的製動設施,禁止任何人搭乘車輛,滑行速度控製在每秒1.5米以內。
10、斜坡運行前檢查掛鉤是否掛牢,運行時人員應距離運行路線3米以外。
11、卷揚機工和脫掛鉤工應保持密切信號聯係。信號不清卷揚機未停機之前禁止人員去脫掛鉤。
12、老巷道裝礦和老采礦放礦沒有安全措施時,不得進入工作麵。
13、漏鬥放礦時,礦車要停穩人要站穩,手持撬棍要適當,避免尾端對著頭部和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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