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供應處四項措施促黨風廉潔建設
“不以廉小而不為,不以貪小而為之” 。這是攀煤供應處黨委要求每名黨員幹部要時刻牢記的一句話。今年以來,該處將組織監督、製度監督、重點監督、民主監督有機結合,使全處黨員幹部的紀律觀念和廉潔自律、廉潔經營意識得到明顯增強,促進了經營管理工作有序發展。
強化組織監督。該處通過召開警示教育會、組織黨員幹部觀看警示教育片、進行黨紀政紀條規知識考試、邀請專家為副科級以上幹部上黨風廉潔建設專題黨課等形式,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重點崗位工作人員的經常性教育。今年,該處還在基層單位聘請了5名幹部作風建設特約監督員,加強對領導幹部8小時以外的監督,同時紀委設立了專門的舉報電話,增強了廣大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廉潔經營意識,從思想上築牢了拒腐防變的堤防。
強化製度監督。該處通過建立健全民主生活會製度、廉潔談話打招呼製度、誡勉談話製度、廉潔自律報告製度、重大事項報告製度、禮品禮金上交登記製度、信訪接待日製度等一係列規章製度,將監督關口前移,使領導幹部的行為始終處於製度的約束之下,同時加大製度的執行力度,對製度執行不力的單位、部門和個人通報、經濟處罰等形式,確保了各項製度落到實處。
強化重點監督。該處對掌握人、財、物的重點部門,對采購中心的業務員,對各基層單位、部門負責人等重要崗位,對節假日、幹部職務升遷調動等特殊時期,采取廉潔打招呼教育、幹部任前廉潔談話、紀檢監察部門全過程監督、黨風廉潔建設巡視等有效措施,加強重點監督。
強化民主監督。該處通過職代會、黨務公開欄、黨員旁聽重要會議、廠務公開欄等形式定期公開企業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民主評議領導幹部情況、安全生產情況、評先評優情況、領導班子成員的收入情況等職工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自覺接受職工群眾監督,較好地落實了黨員及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