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柱放頂工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0-11-16 13:34
來源:本站原創
回柱放頂工技術
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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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規規定
第1條 回柱放頂工要熟悉工作麵頂板的 管理及支護特性,燕具有實際操作經驗和支護工擔任。
第2條 必須按作業中頂板 管理方法和本 01manbetx 的規定進行回柱放頂。
第3條 工作麵初次放頂、結束放頂或頂板大麵積不冒落等情況下,除按全 措施執行外,必須在區(隊)長、技術人員和礦安監員現場監督指導下操作,工作麵初次放頂還必須有初次放頂領導小組人員在現場監督指導。
第4條 工作麵局麵壓力較大,遇斷層、破碎帶、老巷等回收時要在區(隊)長的監督指導下操作。
第5條 工作麵的基本和特種支護歪扭、質量不合格,有空頂、漏頂或沒有按規定移設特種支架時,必須及時處理或整修達到質量合格, 安全可靠,方準柱放頂。
第6條 工作麵來壓有冒頂預兆時,不準回柱放頂,必須將所有人員撤離工作麵,待壓力穩定,經區(隊)、班長檢查及處理後,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麵工作。
第7條 回柱放頂應由下往上,由采空區向工作麵,分段距離小於15米。嚴格執行先支後回的操作順序。嚴禁提前摘柱和進入采空區內作業。
第8條 回柱放頂時至少有二人配合作業,一人回柱放頂,一人觀察頂板及支架周圍情況;觀察人和回柱人都要站在支架牢固的斜上方 安全地點進行操作;觀察人除協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回柱人要聽從觀察人的指揮。
第9條 回收出的支柱應支撐在作業教程規定的位置,並全承載,頂梁和各咱材料秘須按品種 01manbetx 碼放整齊,不準堵塞人行道和 安全出口或埋入煤矸石。
第10條 工作麵用兩台絞車同時回柱作業時,不準在同一排距內有兩根鋼絲繩同時運行。每台絞車分別使用各自的信號線。如果下部 絞車安設於工作麵內,絞車附近支柱的回收方法應按作定 01manbetx 的規定執行。
第11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不準回收放頂。
1、浮煤、矸沒有清理幹淨,退路不暢通時;
2、上分層工和麵沒有灑水而本層又無降塵 措施時;
3、對於歪扭不合格的支架的有提前維護或整修時;
4、特種支架沒有按規定距離提前移設時;
5、放頂分段距離小於規定距離時;
6、難回支柱或壓死支柱沒有處時;
7、回弧柱沒有架設臨時支柱時;
8、有竄矸可能,但沒有掛擋好矸簾時;
9、急傾斜工作麵放頂的下方有擋板。
第12條 先支後回的操作順序作業包括以下內容:
1、全部支好基本支柱;
2、超前支設特種支護,後回收原有特種支護;
3、需要拆除附近支架時,必須先打好臨時以支架。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第13 條 工作前應備齊工具和用品。
第14條 檢查與處理:
1、工作區域內的各種支護是否完整可靠,合乎質量要際 ;
2、頂板是否有冒頂危險或竄矸現象;
3、放頂區域內的材料、浮煤、矸、移溜器等,是否安放整齊和清理幹淨;
4、各 安全出口是否有障礙物,高度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5、放頂前檢查特殊支架是否按規定移設牢固可靠;
6、頂板冒落情況及工作麵有無異現象;
7、回柱放頂用的支護材料 ,擋奪簾等是否備齊;
8、使用絞車回柱時還應進行下列檢查:
(1)信號工應檢查信號是否靈敏可靠,信號電線是否有損壞或擠壓現象;
(2)看滑輪工應檢查滑輪戧柱,繩套和滑輪是否符合要求;
(3)絞車司機應檢查絞車、絞車壓、戧柱、鋼絲繩、繩鉤和電纜、按鈕等是否 符合要求;
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妥善處理。
三、操作
第15條 人工柱放頂的方法和順序:
1、在按規距離和質量要求,架設特種支架後,拆除原特支架;
2、在分段開口處的中間打上半排尾柱;
3、在切頂線的梁柱幫側梁上從下往上插好扁銷,並要打緊;
4、在需回梁 的煤幫側梁上從下往上插好扁銷,並要打緊;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進行回柱。 回摩擦支柱時,用錘打鬆水平楔,回單體液壓支柱時,用卸載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載取出支柱後支設在規定位置;
6、回梁時,上在支架完整的斜上方,用錘打脫扁銷後再將梁的圓銷打脫,使該梁脫離連續接後取出;
7、回收工各種背板材料,碼放在指定地點後,方可繼續放頂。
第16條 工作麵分段回柱放頂的要求:
1、分段的長度必須符合作業規程或補充 措施規定,但不得小於15米;
2、分段開口應選在頂板較好,支架完整蝗安全地點;
3、分段開口 必須打上半排收尾柱;
4、如工作麵傾角較大,放頂前必須在方設好擋板,以防傷人。
第17條 絞車回柱放頂的方法和順序:
1、按規定距離和質量要求,架設特種支架後,拆除原特種支架,運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在新切頂線的梁柱告采空區側掛好擋矸簾;
3、信號工發出鬆繩信號,回柱工從上往下拖拽主繩,下放到位後,發現停止信號;
4、用小繩套拴好了要回的支柱,並與主繩鉤連接;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進行回柱;回摩擦支柱時,用錘打鬆水平楔;回單體液壓支柱時,用卸載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載;回木支護時,還應用另一個套拴好並用錘、撬棍使支柱和梁拖錯口。拴好繩後退到安全地點,發出緊繩信號,將支柱和梁拖至適當位置,發出停車信號,停止緊繩,取出支柱和梁碼放到指定地點;
6、回梁時,用錘敲打梁的圓銷,使該梁脫離邊接;往外拖梁時與回柱操作相同;
7、用鐵鉤回收出各種背頂材料 ,並放到指定位置後,方可繼續回收。
四、操作注意事項
第18條 回柱放頂工要做到“三勤、兩高”。即勤拴、勤拉、勤揀、回收率高、複用率高。
第19條 回不動的木支柱可用斧子砍口後, 拉斷回收出來,工作麵無法複用的木料的木料要及時運出,不得堆在工作麵或扔入采空區。
第20條、當采高大於頂梁長度時,先回柱回梁,即回收完支柱後,再打掉扁銷和梁的圓銷,使頂梁落下井拖出。
第21條 當采高小於頂梁長度時,應先退出頂梁圓銷,後回柱,落柱時同時落下項梁並一起拖出;
第22條 回柱中,若有柱子被壓入底板,可用鍬、鎬將煤矸清理幹淨、並順回收方向從柱腳挖溝取出或用絞車拉出。
第23條 遇難回,難取的支柱和梁時,處理之前,首先要打好臨時護身柱或替柱,歸後將替柱回去。
第24條 難回支柱子的處理
1、頂板壓力大,支柱一鬆馬上壓下時,要打上臨時支柱以控製頂板,然後采用挑頂臥底的方法進行撤,嚴禁放炮進行回撤;
2、當支柱頂著岩塊不能下縮,岩塊又不好處理時,待頂板穩定後,將柱腿用鎬刨開,用撬棍來回轉動直到將柱回出。金屬摩擦支柱可用錘輕打柱筒使之下縮而取出。
第25條 拴柱或拴梁 前要仔細檢查頂周圍情況,判斷安全 ,方可近前拴柱梁,並迅速將繩套掛在大鉤上,嚴禁將繩套拴活柱體上。
第26條 回柱時回柱工應站到支柱的斜上方支架完好處,使用長柄工具,卸載或打鬆水平楔。
第27條 使用回柱絞車回收時,應按以下要求操作:
1、每台絞車回收,至少由一人進行操作,一人監視,一人拴
繩回收,一人發信號。解繩時,應嚴密監視周圍頂板、采空區及支架情況;
2、繩道要直,不能蹩支柱;
3、不準拉大網回柱, 應采用多套按順序少拉和慢瓣放的操作方法,但嚴禁絞車超負荷運轉;
4、聯係信號要及時準確,工要明解。信號聯係規定:“一聲停、二場開,三聲倒車鬆繩”。傳送信號不準用喊聲代替,司機聽清信號後,方準操作。
5、將要開動絞車時,所有人員都必須撤離繩道,距鉤頭不少於5米,信號工才可發出開車信號。
第28條 不準用手鎬或其它工具代替卸載手柄卸載,更不準用錘砸油缸、活柱或三用閥。若活柱下不來時,也可有螺絲刀將注油孔螺絲取下,降柱後再將注油孔螺絲擰緊。
第29條 如支柱三用閥損壞或活柱被壓不能卸載時,不準生拉硬拽,必須采用挑頂、臥底或打臨時木柱支柱頂板將體體液壓支柱回出。
第30條 回收的支柱,必須支撐在作業規程規定的位置,並全部承載。
五、移設回柱絞車的操作
第31條 移回柱絞車前,要選擇頂板、支架完好、無淋水、空間寬敞、有利於安設和回柱工作的地點,安設好牢固的牽引柱,並清理好較車移動的通道。
第32條 移回柱絞車必須兩操作。拴好斫牽中繩;人員撒到安全地點後,再發出開車信號。移動時慢速牽引,要嚴密注視牽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動的絞車否碰撞、擠壓巷道支架、電纜或其它設施、絞車開關電纜是否拉緊,發現問題立即停車,處理好後再移動。
第33條 絞車移好後,將開關打到零位,再打好壓柱和戧柱。兩根壓柱要打在絞車尾部兩側。與頂、底板垂直;兩根戧柱打在絞車前麵兩側,與底板號75°角。各柱睛頭均需打在較絞車底盤上,上頭支在頂板柱窩內,當頂板破碎或複合頂時,應加柱帽。右戧柱支在頂梁上,梁與梁間必須加撐木。底板鬆較要下底梁。
第34條 絞車要安裝平、正、牢經試車主繩拴柱帶足勁,確認絞車穩無問題,方可使用。
六、上、 下順槽支護回收
第35 條 回收上、下順槽支護至少有二人進行操作, 回收順序由采區向煤壁,先柱後梁依次進行。最大滯後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第36條 嚴禁使作工作麵和順槽板輸送機回收支柱。
第37條 按規定補齊新切頂線一排應支設的支柱。回撤出的各種材料,慶當班清理,碼放至指定地點。
七、收尾工作
第38條 回收的柱、梁和背頂材料都要按規定支設或碼放整齊,不得堵塞人行道和安全出口。
第39條 叵有推棚、倒柱、片幫等現象發生,在下班前必須處理好後,方可收工。
第40條 清點回收柱梁的數量,如有丟失、損壞的應如實彙具體編號,並及時補。
第41條 將回收了的折梁斷柱,廢料或失效柱、梁要及時運出工作麵並碼放整齊。
第42條 對放頂區域內進行全麵檢查,發現有竄矸處,必須用背頂材料背好。
第43條 向接班人或班長交待工作情況及柱、梁數量。
一、一規規定
第1條 回柱放頂工要熟悉工作麵頂板的 管理及支護特性,燕具有實際操作經驗和支護工擔任。
第2條 必須按作業中頂板 管理方法和本 01manbetx 的規定進行回柱放頂。
第3條 工作麵初次放頂、結束放頂或頂板大麵積不冒落等情況下,除按全 措施執行外,必須在區(隊)長、技術人員和礦安監員現場監督指導下操作,工作麵初次放頂還必須有初次放頂領導小組人員在現場監督指導。
第4條 工作麵局麵壓力較大,遇斷層、破碎帶、老巷等回收時要在區(隊)長的監督指導下操作。
第5條 工作麵的基本和特種支護歪扭、質量不合格,有空頂、漏頂或沒有按規定移設特種支架時,必須及時處理或整修達到質量合格, 安全可靠,方準柱放頂。
第6條 工作麵來壓有冒頂預兆時,不準回柱放頂,必須將所有人員撤離工作麵,待壓力穩定,經區(隊)、班長檢查及處理後,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麵工作。
第7條 回柱放頂應由下往上,由采空區向工作麵,分段距離小於15米。嚴格執行先支後回的操作順序。嚴禁提前摘柱和進入采空區內作業。
第8條 回柱放頂時至少有二人配合作業,一人回柱放頂,一人觀察頂板及支架周圍情況;觀察人和回柱人都要站在支架牢固的斜上方 安全地點進行操作;觀察人除協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回柱人要聽從觀察人的指揮。
第9條 回收出的支柱應支撐在作業教程規定的位置,並全承載,頂梁和各咱材料秘須按品種 01manbetx 碼放整齊,不準堵塞人行道和 安全出口或埋入煤矸石。
第10條 工作麵用兩台絞車同時回柱作業時,不準在同一排距內有兩根鋼絲繩同時運行。每台絞車分別使用各自的信號線。如果下部 絞車安設於工作麵內,絞車附近支柱的回收方法應按作定 01manbetx 的規定執行。
第11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不準回收放頂。
1、浮煤、矸沒有清理幹淨,退路不暢通時;
2、上分層工和麵沒有灑水而本層又無降塵 措施時;
3、對於歪扭不合格的支架的有提前維護或整修時;
4、特種支架沒有按規定距離提前移設時;
5、放頂分段距離小於規定距離時;
6、難回支柱或壓死支柱沒有處時;
7、回弧柱沒有架設臨時支柱時;
8、有竄矸可能,但沒有掛擋好矸簾時;
9、急傾斜工作麵放頂的下方有擋板。
第12條 先支後回的操作順序作業包括以下內容:
1、全部支好基本支柱;
2、超前支設特種支護,後回收原有特種支護;
3、需要拆除附近支架時,必須先打好臨時以支架。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第13 條 工作前應備齊工具和用品。
第14條 檢查與處理:
1、工作區域內的各種支護是否完整可靠,合乎質量要際 ;
2、頂板是否有冒頂危險或竄矸現象;
3、放頂區域內的材料、浮煤、矸、移溜器等,是否安放整齊和清理幹淨;
4、各 安全出口是否有障礙物,高度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5、放頂前檢查特殊支架是否按規定移設牢固可靠;
6、頂板冒落情況及工作麵有無異現象;
7、回柱放頂用的支護材料 ,擋奪簾等是否備齊;
8、使用絞車回柱時還應進行下列檢查:
(1)信號工應檢查信號是否靈敏可靠,信號電線是否有損壞或擠壓現象;
(2)看滑輪工應檢查滑輪戧柱,繩套和滑輪是否符合要求;
(3)絞車司機應檢查絞車、絞車壓、戧柱、鋼絲繩、繩鉤和電纜、按鈕等是否 符合要求;
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妥善處理。
三、操作
第15條 人工柱放頂的方法和順序:
1、在按規距離和質量要求,架設特種支架後,拆除原特支架;
2、在分段開口處的中間打上半排尾柱;
3、在切頂線的梁柱幫側梁上從下往上插好扁銷,並要打緊;
4、在需回梁 的煤幫側梁上從下往上插好扁銷,並要打緊;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進行回柱。 回摩擦支柱時,用錘打鬆水平楔,回單體液壓支柱時,用卸載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載取出支柱後支設在規定位置;
6、回梁時,上在支架完整的斜上方,用錘打脫扁銷後再將梁的圓銷打脫,使該梁脫離連續接後取出;
7、回收工各種背板材料,碼放在指定地點後,方可繼續放頂。
第16條 工作麵分段回柱放頂的要求:
1、分段的長度必須符合作業規程或補充 措施規定,但不得小於15米;
2、分段開口應選在頂板較好,支架完整蝗安全地點;
3、分段開口 必須打上半排收尾柱;
4、如工作麵傾角較大,放頂前必須在方設好擋板,以防傷人。
第17條 絞車回柱放頂的方法和順序:
1、按規定距離和質量要求,架設特種支架後,拆除原特種支架,運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在新切頂線的梁柱告采空區側掛好擋矸簾;
3、信號工發出鬆繩信號,回柱工從上往下拖拽主繩,下放到位後,發現停止信號;
4、用小繩套拴好了要回的支柱,並與主繩鉤連接;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進行回柱;回摩擦支柱時,用錘打鬆水平楔;回單體液壓支柱時,用卸載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載;回木支護時,還應用另一個套拴好並用錘、撬棍使支柱和梁拖錯口。拴好繩後退到安全地點,發出緊繩信號,將支柱和梁拖至適當位置,發出停車信號,停止緊繩,取出支柱和梁碼放到指定地點;
6、回梁時,用錘敲打梁的圓銷,使該梁脫離邊接;往外拖梁時與回柱操作相同;
7、用鐵鉤回收出各種背頂材料 ,並放到指定位置後,方可繼續回收。
四、操作注意事項
第18條 回柱放頂工要做到“三勤、兩高”。即勤拴、勤拉、勤揀、回收率高、複用率高。
第19條 回不動的木支柱可用斧子砍口後, 拉斷回收出來,工作麵無法複用的木料的木料要及時運出,不得堆在工作麵或扔入采空區。
第20條、當采高大於頂梁長度時,先回柱回梁,即回收完支柱後,再打掉扁銷和梁的圓銷,使頂梁落下井拖出。
第21條 當采高小於頂梁長度時,應先退出頂梁圓銷,後回柱,落柱時同時落下項梁並一起拖出;
第22條 回柱中,若有柱子被壓入底板,可用鍬、鎬將煤矸清理幹淨、並順回收方向從柱腳挖溝取出或用絞車拉出。
第23條 遇難回,難取的支柱和梁時,處理之前,首先要打好臨時護身柱或替柱,歸後將替柱回去。
第24條 難回支柱子的處理
1、頂板壓力大,支柱一鬆馬上壓下時,要打上臨時支柱以控製頂板,然後采用挑頂臥底的方法進行撤,嚴禁放炮進行回撤;
2、當支柱頂著岩塊不能下縮,岩塊又不好處理時,待頂板穩定後,將柱腿用鎬刨開,用撬棍來回轉動直到將柱回出。金屬摩擦支柱可用錘輕打柱筒使之下縮而取出。
第25條 拴柱或拴梁 前要仔細檢查頂周圍情況,判斷安全 ,方可近前拴柱梁,並迅速將繩套掛在大鉤上,嚴禁將繩套拴活柱體上。
第26條 回柱時回柱工應站到支柱的斜上方支架完好處,使用長柄工具,卸載或打鬆水平楔。
第27條 使用回柱絞車回收時,應按以下要求操作:
1、每台絞車回收,至少由一人進行操作,一人監視,一人拴
繩回收,一人發信號。解繩時,應嚴密監視周圍頂板、采空區及支架情況;
2、繩道要直,不能蹩支柱;
3、不準拉大網回柱, 應采用多套按順序少拉和慢瓣放的操作方法,但嚴禁絞車超負荷運轉;
4、聯係信號要及時準確,工要明解。信號聯係規定:“一聲停、二場開,三聲倒車鬆繩”。傳送信號不準用喊聲代替,司機聽清信號後,方準操作。
5、將要開動絞車時,所有人員都必須撤離繩道,距鉤頭不少於5米,信號工才可發出開車信號。
第28條 不準用手鎬或其它工具代替卸載手柄卸載,更不準用錘砸油缸、活柱或三用閥。若活柱下不來時,也可有螺絲刀將注油孔螺絲取下,降柱後再將注油孔螺絲擰緊。
第29條 如支柱三用閥損壞或活柱被壓不能卸載時,不準生拉硬拽,必須采用挑頂、臥底或打臨時木柱支柱頂板將體體液壓支柱回出。
第30條 回收的支柱,必須支撐在作業規程規定的位置,並全部承載。
五、移設回柱絞車的操作
第31條 移回柱絞車前,要選擇頂板、支架完好、無淋水、空間寬敞、有利於安設和回柱工作的地點,安設好牢固的牽引柱,並清理好較車移動的通道。
第32條 移回柱絞車必須兩操作。拴好斫牽中繩;人員撒到安全地點後,再發出開車信號。移動時慢速牽引,要嚴密注視牽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動的絞車否碰撞、擠壓巷道支架、電纜或其它設施、絞車開關電纜是否拉緊,發現問題立即停車,處理好後再移動。
第33條 絞車移好後,將開關打到零位,再打好壓柱和戧柱。兩根壓柱要打在絞車尾部兩側。與頂、底板垂直;兩根戧柱打在絞車前麵兩側,與底板號75°角。各柱睛頭均需打在較絞車底盤上,上頭支在頂板柱窩內,當頂板破碎或複合頂時,應加柱帽。右戧柱支在頂梁上,梁與梁間必須加撐木。底板鬆較要下底梁。
第34條 絞車要安裝平、正、牢經試車主繩拴柱帶足勁,確認絞車穩無問題,方可使用。
六、上、 下順槽支護回收
第35 條 回收上、下順槽支護至少有二人進行操作, 回收順序由采區向煤壁,先柱後梁依次進行。最大滯後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第36條 嚴禁使作工作麵和順槽板輸送機回收支柱。
第37條 按規定補齊新切頂線一排應支設的支柱。回撤出的各種材料,慶當班清理,碼放至指定地點。
七、收尾工作
第38條 回收的柱、梁和背頂材料都要按規定支設或碼放整齊,不得堵塞人行道和安全出口。
第39條 叵有推棚、倒柱、片幫等現象發生,在下班前必須處理好後,方可收工。
第40條 清點回收柱梁的數量,如有丟失、損壞的應如實彙具體編號,並及時補。
第41條 將回收了的折梁斷柱,廢料或失效柱、梁要及時運出工作麵並碼放整齊。
第42條 對放頂區域內進行全麵檢查,發現有竄矸處,必須用背頂材料背好。
第43條 向接班人或班長交待工作情況及柱、梁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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