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礦集團北宿礦強化措施確保“領導幹部帶班下井”落到實處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及集團公司《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的精神,加大領導幹部帶班下井管理力度,近日,兗礦集團北宿礦強化措施,進一步轉變領導幹部作風,切實將“領導幹部帶班下井”製度落到實處。
該礦結合實際情況,製定了《副總及以上領導帶班下井製度》、《副總及以上領導井下現場交接班製度》、《礦領導帶班下井檔案管理》等製度,要求礦長、黨委書記不少於5 次,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總工程師、安監處長不少於6 次,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不少於7 次,生產科室人員不少於7次,非生產科室人員不少於5 次,確保每班有領導幹部帶班下井。帶班幹部下井時要詳細了解井下安全、生產狀況。升井後,帶班幹部要詳細記錄下井時間、升井時間、帶班班次、經過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解決意見。同時,該礦要求帶班幹部做到下井,工人踩著領導的腳步走;上井,領導踩著工人的腳步走。帶班作業的領導幹部必須與職工同上同下,帶班作業時間每次不得低於8小時。
該礦領導幹部在帶班過程中,對重點部位、關鍵崗位,特別是工作麵放頂、瓦斯排放、過斷層等工作進行重點巡查,對在巡查中發現的隱患現場督促整改。對重點工程、特殊施工、重大隱患治理等實施現場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對重點工程項目嚴把質量關、安全關,做到“小隱患不過班、大隱患不過天”。在工作中,帶班幹部緊盯現場,嚴格落實各種製度和措施,做好緊急情況的應對工作,努力杜絕各類02manbetx.com 發生,領導幹部身體力行確保礦井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