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製度
第一○八條 為保證公司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定,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督管理,明確責任,確保其在采購運輸、保管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特製定本製度。
第一○九條 危險化學品是指:氰化鈉、液氯、硫酸、硝酸、鹽酸、炸藥、雷管、導爆管及其它腐蝕性有害化學品。
第一一○條 危險化學品的監督工作由武裝保衛部和安全環保部負責。各單位危險化學品的采購計劃、月入庫、月出庫、回收、報廢要由武裝保衛部和安全環保部審批;日常出入庫要由武裝保衛部批準;各使用單位、安全環保部及武裝保衛部要建立監督管理製度,完善監督管理基礎工作,並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發放、報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承擔責任;武裝保衛部、安全環保部每月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工作作出報告,每月在安全生產例會上彙報,並由安全環保部每月向中金總部彙報。
第一一一條 分級建立購買及使用台帳
1、公司建立台帳:氰化鈉、液氯、硫酸、硝酸、鹽酸、炸藥、雷管、導爆管的購買及使用情況,由武裝保衛部負責;
2、各采購、保管、使用單位建立以上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出入庫、使用台帳;
3、購買台帳包括:化學品名稱及規格、年度預算數、購買日期、數量、供貨廠家、運輸方式、累計庫存、保管人、主管簽字、備注;
4、使用台帳包括:化學品名稱、年度預算數、領料日期、領用數量、消耗數量、累計消耗數、領用單位、領用人、主管簽字、備注;
5、對報廢的危險化學品的銷毀處理要有專門報告,並存檔。
第一一二條 倉儲盤點
公司每15天盤點一次,由武裝保衛部負責,安全環保部協助;二級單位一周盤點一次;班組每天盤點。
第一一三條 統計報送日期
各采購、使用單位統計截止日期為每月25日,根據建立台帳的目錄,每月28日前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安全環保部報送總部日期為下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