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0-11-24 08:50
來源:本站原創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
管理
製度
一、 一通三防 管理
1、通風 管理
(1) 通風科及時對礦井通風係統進行優化,並及時對局部通風進行 管理,對井下風量、風速進行調節,具體執行公司《一通三防 管理 製度彙編》。
(2) 通風科對測風、測塵儀器、儀表和瓦斯檢測儀器要經常進行維修、保養、使用、管理,並建立台帳按規定進行檢驗或校準。具體執行公司《一通三防 管理 製度彙編》。
(3) 通風科測風員對礦井主要進回風巷、采區進回風巷、采掘工作麵的風量每旬至少測定一次,並根據實際需要隨時進行測風,測風操作、計算、記錄按《 煤礦工人技術 01manbetx 01manbetx —通風 安全分冊》和《生產礦井崗位作業 標準化 標準》執行,測風結果按旬報礦總 工程師、 安全副礦長及安監處,按月報公司通風處,測風記錄保存一年。若發現風量異常,應由通風科通知通風隊對風量進行調節。
2、粉塵管理
1) 井下粉塵控製
(1) 通風隊要定期對井下各主要巷道進行衝塵、掃塵,通風科負責督促檢查。
(2) 運輸巷轉載點、煤倉口及給煤機處安裝灑水降塵設施,各轉載點司機負責灑水。
(3) 炮掘工作麵距工作麵20m處由開拓隊安裝灑水降塵設施,放炮後進行灑水降塵。打眼采用濕式打眼,嚴禁幹打眼。
(4) 綜采、綜掘機必須安設內外噴霧降塵裝置,工作時自動進行噴霧降塵,並經常對降塵裝置檢修、維護,確保靈敏可靠。通風科負責定期對各單位工作地點降塵裝置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 粉塵測定由通風科測塵員負責,具體按《 煤礦井下粉塵防治規範》、《礦井綜合防塵 標準》執行。通風科每半月向礦長、總 工程師及通風副總各提供一份測塵報表,每月向公司通風處上報一份測塵報表,測塵記錄保存一年。
(6) 如粉塵超過規定要求,由通風科通知生產隊組,查明原因,予以處理,並跟蹤落實。
2) 井上煤塵控製
(1)井上皮帶運輸轉載點的灑水降塵由有關責任部門負責安裝、檢修、維護,轉載點司機具體負責灑水工作。通風科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並做好記錄。
(2)煤場降塵由運銷科負責定期灑水,保證煤場地麵潮濕,並填寫灑水記錄。總工辦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並做好記錄。
3、瓦斯管理
(1)瓦斯檢查由瓦斯檢查員負責,檢查地點、次數按公司《一通三防 管理 製度彙編》中“瓦斯檢查 管理製度”執行,檢查時間順序按《瓦斯檢查巡回圖表》的規定執行,瓦斯檢查結果以《瓦斯日報表》形式在次日早晨調度會之前送給礦長、總工、 安全礦長、安監處長、 安全副總、通風副總、調度室、通風科有關領導和有關單位審閱,瓦斯檢查結果保存一年。
(2) 各采掘麵及其它巷道瓦斯管理按公司《 一通三防管理製度彙編》中的瓦斯管理規定執行。
(3) 瓦斯監測監控裝置的安裝、調校、維護、使用、管理由調度室、通風科、通風隊和各使用單位分別按《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和公司《 一通三防管理製度彙編》中的礦井通風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管理製度執行。
(4)生產科和通風科針對礦井周邊小井的越界開采情況以及通風、瓦斯情況,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製定相應的防範 措施。
4、可燃物控製
(1) 井下巷道和硐室內不準存放可燃油類。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等要分類存放,嚴禁亂扔、亂放。
(2) 井下火藥、雷管的運送、貯存、回收,嚴格執行《火工品管理製度》。
(3) 嚴禁非阻燃皮帶、非阻燃風筒、非阻燃電纜入井。
5、熱源控製
(1) 主要通風機房、主付井絞車房及井口房20m範圍內嚴禁煙火。
(2) 嚴格落實入井檢身製度,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及穿化纖衣服入井。
(3) 井下放炮要杜絕明火,炮眼深度、封泥長度要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規定。
(4) 井口20m範圍及井下屬《 煤礦安全 01manbetx 》允許開氧開焊的地點開氧開焊時,必須製定專門 措施,報礦長、總 工程師批準,並嚴格按照《 煤礦安全 01manbetx 》和批準後的 措施進行作業。
(5) 井下電氣設備及照明用具必須按有關規定使用防爆型,並定期檢查其防爆性能。嚴禁非防爆電氣設備及照明用具入井。
6、防滅火設施、器材配置
(1) 井下各供水管路係統,皮帶巷每隔50m、材料巷每隔100m要設置支管和閥門,兼作消防管路。
(2) 各機電硐室按規定安設防火鐵門。
(3) 井下火藥庫、變電硐室、絞車房、所有皮帶機頭以及移變處必須配備至少2台滅火器,並有消防水管。保衛科負責監督檢查以上地點滅火器完好情況,並做好記錄。
(4) 各皮帶清煤器由有關責任部門按規定安裝,及時清淨底煤,防止皮帶磨擦起火。
(5) 各使用單位必須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6)生產科和通風科要針對礦井周邊小井的火險隱患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並根據實際情況製定防範 措施。
二、頂板控製
1、生產科地測組根據地質預測,在采掘工程開工前二十天必須編製好地質說明書及地質報告。
2、生產科根據地質資料、《 煤礦安全規程》及危險源合理選擇支護參數,給施工單位下發規程編製通知單。
3、施工單位在采、掘工程開工前十五天做好規程編製工作,經礦總 工程師和各職能部門主任工程師會審後,采掘隊組織相關人員貫徹作業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後,經質量 標準化辦公室組織各職能科室驗收並具備開工條件、下達開工通知單後,方可開工。
4、掘進頂板管理
(1)掘時工作麵和永久支護之間必須使用可靠的臨時支護,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嚴禁空頂作業,並嚴格執行先支後回的原則。
(2)架棚巷道靠近掘進工作麵10m範圍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檢查頂、幫,再由外向裏逐架進行修複。掘進支護的支架之間要設置牢固撐杆或拉杆,可縮性金屬支架,必須使用金屬拉杆,並用專用工具擰緊卡纜,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接頂和背實。
(3)采用錨杆、錨噴支護時,錨杆的形式、規格、安裝角度、混凝土標號、噴體厚度、掛網所采用金屬網形狀規格以及圍岩湧水處理等,必須在施工組織 設計或作業規程中規定,打錨杆前,必須首先敲幫問頂,將活煤、活矸處理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方可作業。施工時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做拉拔試驗,保證支護質量,且煤巷還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測。
(4)掘進隊技術員根據生產科提供的地質預報,對工作麵遇到斷層、破碎帶、陷落柱、老空貫通等地質構造,必須及時編製補充 安全技術措施。
(5)掘進隊跟班隊幹、工長、驗收員每班開工前,對本隊所轄範圍的巷道頂板進行全麵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采煤頂板管理
(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開工前 班組長和安瓦員必須對安全情況全麵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準進入工作麵,現場每個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壁、支護等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采煤工作麵兩巷必須按照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超前支護。超前支護所有支架必須牢固並有防倒措施,並嚴禁支設在浮矸、浮煤上,且嚴禁使用壞梁、壞柱,嚴禁在控頂區內提前回柱,回柱時嚴格執行先支後回的原則。
(3)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麵液壓支架必須接頂,頂板破碎時必須超前支護,同時采煤機割煤後必須及時移架,采煤與移架之間的懸頂距離,應根據頂板的具體情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超過規定距離或發生冒頂、片幫時必須停止割煤。
(4)用垮落法控製頂板時,回柱放頂的方法和 安全措施,以及放頂與放炮,分段放炮間距都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5)采煤工作麵煤壁不得有傘簷。
(6)每一個采煤工作麵必須經常保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麵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20 m範圍內 必須加強支護,如發生支架斷梁折柱,巷道底膨變形時,必須及時更換,清理。
(7)采煤工作麵必須備有一定數量的支護材料。
(8)采煤隊技術員根據生產科提供的地質預報,對工作麵遇到斷層、破碎帶、老巷及初放與收尾,必須編製相應的 安全技術措施。
(9)采煤隊跟班隊幹、工長、驗收員、安瓦員每班開工前必須對工作麵及風、運巷進行全麵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6、皮帶、軌道運輸巷及機電硐室頂板管理
機電隊、機運隊、運搬隊工長每班開工前必須對所轄範圍內的巷道及機電硐室頂板、支護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值班主任及時安排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安監處、生產科做好監督檢查和驗收。
7、采區、礦井總回風巷頂板管理
運搬隊、通風隊負責對所轄範圍內的巷道頂板、支護進行全麵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調度室彙報,由調度室安排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安監處、生產科、運輸科、通風科負責協調監督檢查。
三、水災管理
1、礦總工程師嚴格按《煤礦 01manbetx 》、《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組織編製並審批《礦井年度防治水 計劃》,並按 計劃方案組織實施。
2、本礦成立防治水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水文地質人員。
3、礦要籌措足夠的防治水資金,確保防治水工作按 計劃實施。
4、生產科按《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要求,有 計劃、有針對性組織進行礦井水文地質補充調查、勘探和觀測工作,查明礦井的各種充水因素, 03manbetx 研究地下水動態變化規律,為防治水提供技術依據,組織編製《礦井年度防治水計劃》,並負責監督實施。
5、生產科根據生產作業計劃的安排,提供水情資料各種形式的水害預報。
6、生產科水文地質人員對礦井湧水量每月進行觀測。
7、生產科每季度對采、掘工作麵至少進行一次水文地質預報並做好記錄。施工中有水文情況異常時,水文地質人員及時觀測,進行 03manbetx ,由技術部門提出相應措施。
8、水文地質人員對可能影響施工的老塘、采空區積水提前進行調查 03manbetx ,提供水患預報,必要時編製探放水措施,由礦總工程師批準實施。
9、生產科水文地質人員應編製必備的礦井水文地質 圖紙。
10、生產科在進行水平、采區 設計應充分考慮水情,保證有足夠的排水能力。
11、生產科加強小煤窯與我礦邊界處的監測管理,觀測小煤窯動向,一旦貫通必須采取措施及時封堵,防止小煤窯透水影響到本礦。
12、生產科加強地麵及附近防水工程的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雨季到來前應做好防汛宣傳工作,組織清挖井下各水倉和巷道水溝,保證水倉的有效容量和水溝的暢通,以便有組織、有計劃地預防水災。
13、機電科、電力科必須保證排水供電係統和排水設施符合《煤礦 01manbetx 》有關規定的要求,滿足礦井排水的要求。
14、教育科應做好員工安全培訓,讓職工熟練掌握透水征兆,水災預防與處理等基本 安全知識。
15、凡受水害威脅的地區、施工單位在采掘過程中,都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
16、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作業規程》執行其中排水規定。
一、 一通三防 管理
1、通風 管理
(1) 通風科及時對礦井通風係統進行優化,並及時對局部通風進行 管理,對井下風量、風速進行調節,具體執行公司《一通三防 管理 製度彙編》。
(2) 通風科對測風、測塵儀器、儀表和瓦斯檢測儀器要經常進行維修、保養、使用、管理,並建立台帳按規定進行檢驗或校準。具體執行公司《一通三防 管理 製度彙編》。
(3) 通風科測風員對礦井主要進回風巷、采區進回風巷、采掘工作麵的風量每旬至少測定一次,並根據實際需要隨時進行測風,測風操作、計算、記錄按《 煤礦工人技術 01manbetx 01manbetx —通風 安全分冊》和《生產礦井崗位作業 標準化 標準》執行,測風結果按旬報礦總 工程師、 安全副礦長及安監處,按月報公司通風處,測風記錄保存一年。若發現風量異常,應由通風科通知通風隊對風量進行調節。
2、粉塵管理
1) 井下粉塵控製
(1) 通風隊要定期對井下各主要巷道進行衝塵、掃塵,通風科負責督促檢查。
(2) 運輸巷轉載點、煤倉口及給煤機處安裝灑水降塵設施,各轉載點司機負責灑水。
(3) 炮掘工作麵距工作麵20m處由開拓隊安裝灑水降塵設施,放炮後進行灑水降塵。打眼采用濕式打眼,嚴禁幹打眼。
(4) 綜采、綜掘機必須安設內外噴霧降塵裝置,工作時自動進行噴霧降塵,並經常對降塵裝置檢修、維護,確保靈敏可靠。通風科負責定期對各單位工作地點降塵裝置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 粉塵測定由通風科測塵員負責,具體按《 煤礦井下粉塵防治規範》、《礦井綜合防塵 標準》執行。通風科每半月向礦長、總 工程師及通風副總各提供一份測塵報表,每月向公司通風處上報一份測塵報表,測塵記錄保存一年。
(6) 如粉塵超過規定要求,由通風科通知生產隊組,查明原因,予以處理,並跟蹤落實。
2) 井上煤塵控製
(1)井上皮帶運輸轉載點的灑水降塵由有關責任部門負責安裝、檢修、維護,轉載點司機具體負責灑水工作。通風科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並做好記錄。
(2)煤場降塵由運銷科負責定期灑水,保證煤場地麵潮濕,並填寫灑水記錄。總工辦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並做好記錄。
3、瓦斯管理
(1)瓦斯檢查由瓦斯檢查員負責,檢查地點、次數按公司《一通三防 管理 製度彙編》中“瓦斯檢查 管理製度”執行,檢查時間順序按《瓦斯檢查巡回圖表》的規定執行,瓦斯檢查結果以《瓦斯日報表》形式在次日早晨調度會之前送給礦長、總工、 安全礦長、安監處長、 安全副總、通風副總、調度室、通風科有關領導和有關單位審閱,瓦斯檢查結果保存一年。
(2) 各采掘麵及其它巷道瓦斯管理按公司《 一通三防管理製度彙編》中的瓦斯管理規定執行。
(3) 瓦斯監測監控裝置的安裝、調校、維護、使用、管理由調度室、通風科、通風隊和各使用單位分別按《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和公司《 一通三防管理製度彙編》中的礦井通風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管理製度執行。
(4)生產科和通風科針對礦井周邊小井的越界開采情況以及通風、瓦斯情況,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製定相應的防範 措施。
4、可燃物控製
(1) 井下巷道和硐室內不準存放可燃油類。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等要分類存放,嚴禁亂扔、亂放。
(2) 井下火藥、雷管的運送、貯存、回收,嚴格執行《火工品管理製度》。
(3) 嚴禁非阻燃皮帶、非阻燃風筒、非阻燃電纜入井。
5、熱源控製
(1) 主要通風機房、主付井絞車房及井口房20m範圍內嚴禁煙火。
(2) 嚴格落實入井檢身製度,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及穿化纖衣服入井。
(3) 井下放炮要杜絕明火,炮眼深度、封泥長度要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規定。
(4) 井口20m範圍及井下屬《 煤礦安全 01manbetx 》允許開氧開焊的地點開氧開焊時,必須製定專門 措施,報礦長、總 工程師批準,並嚴格按照《 煤礦安全 01manbetx 》和批準後的 措施進行作業。
(5) 井下電氣設備及照明用具必須按有關規定使用防爆型,並定期檢查其防爆性能。嚴禁非防爆電氣設備及照明用具入井。
6、防滅火設施、器材配置
(1) 井下各供水管路係統,皮帶巷每隔50m、材料巷每隔100m要設置支管和閥門,兼作消防管路。
(2) 各機電硐室按規定安設防火鐵門。
(3) 井下火藥庫、變電硐室、絞車房、所有皮帶機頭以及移變處必須配備至少2台滅火器,並有消防水管。保衛科負責監督檢查以上地點滅火器完好情況,並做好記錄。
(4) 各皮帶清煤器由有關責任部門按規定安裝,及時清淨底煤,防止皮帶磨擦起火。
(5) 各使用單位必須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6)生產科和通風科要針對礦井周邊小井的火險隱患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並根據實際情況製定防範 措施。
二、頂板控製
1、生產科地測組根據地質預測,在采掘工程開工前二十天必須編製好地質說明書及地質報告。
2、生產科根據地質資料、《 煤礦安全規程》及危險源合理選擇支護參數,給施工單位下發規程編製通知單。
3、施工單位在采、掘工程開工前十五天做好規程編製工作,經礦總 工程師和各職能部門主任工程師會審後,采掘隊組織相關人員貫徹作業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後,經質量 標準化辦公室組織各職能科室驗收並具備開工條件、下達開工通知單後,方可開工。
4、掘進頂板管理
(1)掘時工作麵和永久支護之間必須使用可靠的臨時支護,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嚴禁空頂作業,並嚴格執行先支後回的原則。
(2)架棚巷道靠近掘進工作麵10m範圍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檢查頂、幫,再由外向裏逐架進行修複。掘進支護的支架之間要設置牢固撐杆或拉杆,可縮性金屬支架,必須使用金屬拉杆,並用專用工具擰緊卡纜,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接頂和背實。
(3)采用錨杆、錨噴支護時,錨杆的形式、規格、安裝角度、混凝土標號、噴體厚度、掛網所采用金屬網形狀規格以及圍岩湧水處理等,必須在施工組織 設計或作業規程中規定,打錨杆前,必須首先敲幫問頂,將活煤、活矸處理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方可作業。施工時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做拉拔試驗,保證支護質量,且煤巷還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測。
(4)掘進隊技術員根據生產科提供的地質預報,對工作麵遇到斷層、破碎帶、陷落柱、老空貫通等地質構造,必須及時編製補充 安全技術措施。
(5)掘進隊跟班隊幹、工長、驗收員每班開工前,對本隊所轄範圍的巷道頂板進行全麵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采煤頂板管理
(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開工前 班組長和安瓦員必須對安全情況全麵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準進入工作麵,現場每個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壁、支護等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采煤工作麵兩巷必須按照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超前支護。超前支護所有支架必須牢固並有防倒措施,並嚴禁支設在浮矸、浮煤上,且嚴禁使用壞梁、壞柱,嚴禁在控頂區內提前回柱,回柱時嚴格執行先支後回的原則。
(3)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麵液壓支架必須接頂,頂板破碎時必須超前支護,同時采煤機割煤後必須及時移架,采煤與移架之間的懸頂距離,應根據頂板的具體情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超過規定距離或發生冒頂、片幫時必須停止割煤。
(4)用垮落法控製頂板時,回柱放頂的方法和 安全措施,以及放頂與放炮,分段放炮間距都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5)采煤工作麵煤壁不得有傘簷。
(6)每一個采煤工作麵必須經常保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麵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20 m範圍內 必須加強支護,如發生支架斷梁折柱,巷道底膨變形時,必須及時更換,清理。
(7)采煤工作麵必須備有一定數量的支護材料。
(8)采煤隊技術員根據生產科提供的地質預報,對工作麵遇到斷層、破碎帶、老巷及初放與收尾,必須編製相應的 安全技術措施。
(9)采煤隊跟班隊幹、工長、驗收員、安瓦員每班開工前必須對工作麵及風、運巷進行全麵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6、皮帶、軌道運輸巷及機電硐室頂板管理
機電隊、機運隊、運搬隊工長每班開工前必須對所轄範圍內的巷道及機電硐室頂板、支護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值班主任及時安排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安監處、生產科做好監督檢查和驗收。
7、采區、礦井總回風巷頂板管理
運搬隊、通風隊負責對所轄範圍內的巷道頂板、支護進行全麵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調度室彙報,由調度室安排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安監處、生產科、運輸科、通風科負責協調監督檢查。
三、水災管理
1、礦總工程師嚴格按《煤礦 01manbetx 》、《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組織編製並審批《礦井年度防治水 計劃》,並按 計劃方案組織實施。
2、本礦成立防治水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水文地質人員。
3、礦要籌措足夠的防治水資金,確保防治水工作按 計劃實施。
4、生產科按《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要求,有 計劃、有針對性組織進行礦井水文地質補充調查、勘探和觀測工作,查明礦井的各種充水因素, 03manbetx 研究地下水動態變化規律,為防治水提供技術依據,組織編製《礦井年度防治水計劃》,並負責監督實施。
5、生產科根據生產作業計劃的安排,提供水情資料各種形式的水害預報。
6、生產科水文地質人員對礦井湧水量每月進行觀測。
7、生產科每季度對采、掘工作麵至少進行一次水文地質預報並做好記錄。施工中有水文情況異常時,水文地質人員及時觀測,進行 03manbetx ,由技術部門提出相應措施。
8、水文地質人員對可能影響施工的老塘、采空區積水提前進行調查 03manbetx ,提供水患預報,必要時編製探放水措施,由礦總工程師批準實施。
9、生產科水文地質人員應編製必備的礦井水文地質 圖紙。
10、生產科在進行水平、采區 設計應充分考慮水情,保證有足夠的排水能力。
11、生產科加強小煤窯與我礦邊界處的監測管理,觀測小煤窯動向,一旦貫通必須采取措施及時封堵,防止小煤窯透水影響到本礦。
12、生產科加強地麵及附近防水工程的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雨季到來前應做好防汛宣傳工作,組織清挖井下各水倉和巷道水溝,保證水倉的有效容量和水溝的暢通,以便有組織、有計劃地預防水災。
13、機電科、電力科必須保證排水供電係統和排水設施符合《煤礦 01manbetx 》有關規定的要求,滿足礦井排水的要求。
14、教育科應做好員工安全培訓,讓職工熟練掌握透水征兆,水災預防與處理等基本 安全知識。
15、凡受水害威脅的地區、施工單位在采掘過程中,都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
16、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作業規程》執行其中排水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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