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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礦業集團礦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0-11-24 22:12 來源:本站原創

萍鄉礦業集團礦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管理製度

一、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認真貫徹《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落實好防突管理責任製和規章製度
1、礦上要成立以總工程師為組長,通風副總工程師為副組長,有生產(地質)、瓦斯隊(科)、通風、安全、救護等部門人員參加的防突領導小組,配齊防突專業人員。防突領導小組名單報集團公司。防突領導小組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專業例會,總結上月工作,提出下月工作計劃。及時收集03manbetx 防突資料,製定防突措施,解決防突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2、集團公司每季、礦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突專業檢查;瓦斯隊(區、科)每旬組織一次防突檢查;安檢員、瓦檢員負責對自己負責範圍內的防突工作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彙報、解決防突隱患。
3、要保證足夠的防突裝備。防突鑽機、預測儀器、抽放設備、抽放管路、壓風自救、瓦斯監測探頭等要配足配齊。防突裝備資金必須到位,凡裝備不足、係統不完善的不準生產。
4、加強防突隱患的跟蹤調度,有突出危險的采掘麵必須記入“一通三防”安全調度報表,送礦長和總工程師審閱,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集團公司彙報。礦瓦斯隊(區、科)要建立防突隱患台帳。
5、凡在突出煤層作業的工人必須經過防突知識培訓,掌握煤與瓦斯突出預兆和壓風自救等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熟悉避災路線,並維護好防突設施和安全儀器 。
6、瓦斯隊(區、科)負責編製防突作業計劃。作業計劃必須包括下列內容:
(1)按突出危險區、威脅區、無突出危險區的類型,對所有采掘作業點進行分類,確定各作業點的防突工作類型;
(2)預測預報工作安排,包括參數、指標、預測方法及預測工程量等;
(3)防突措施類型和參數;
(4)瓦斯抽放地點、抽放量和工程量;
(5)避難硐室、壓風自救、防突風門、遠距離放炮、放炮撤人停電等防護措施種類及工程量;
(6)瓦斯地質變化和石門揭煤地點的預計及主要措施工程量預計;
(7)勞動組織安排。防突作業計劃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7、突出煤層新水平、新采區施工前必須由防突領導小組編製區域防突設計。新水平及新水平首采區的防突設計須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其它采區的防突設計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區域防突設計必須包括下列內容:
(1)周圍已采區的瓦斯地質資料;
(2)突出危險區的劃分(按瓦斯地質統計法或綜合指標法);
(3)合理選擇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分層高度、開采順序等,03manbetx 這些開采因素對防突的影響,並確定采取相應的措施;
(4)選擇解放層位置。
(5)確定瓦斯抽放方式、瓦斯抽放係統及抽放鑽場鑽孔的施工設計;
(6)確定壓風係統和反向風門位置;
(7)確定局部措施類型。
二、突然危險性預測預報1、所有采掘工作麵的預測預報要由防突專業機構根據采掘麵性質、軟分層位置、斷麵尺寸等情況提供參數設計(孔深、孔徑、角度、鑽孔數量和鑽孔位置),並附鑽孔布置平、剖麵圖,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2、石門揭煤的預測:對於水平中央石門、采區石門揭煤地點及地質構造帶應采用綜合指標法和鑽屑瓦斯解吸指標法同時進行預測,其中任一方法預測有突出危險時均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措施。對於區段石門、剪巷石門揭煤和全斷麵已揭開但未一次揭穿煤層全厚的中央石門與采區石門,可采取鑽屑瓦斯解吸指標法。
3、煤巷、半煤巷的預測可采用鑽屑瓦斯解吸指標法。正常地質條件下臨界值△h2,青山礦取300Pa,巨源礦取400Pa,K1值青山礦取0.5,巨源礦取0.7,鑽屑量均取6kg/m。如遇地質變化,△h2、K1和Sm均下調,青山礦分別取240Pa、0.4和5kg/m,巨源礦分別取280Pa、0.5和5kg/m。施工中如遇頂鑽、噴孔、構造及突出預兆等均按有突出危險處理。
4、鑽屑指標法預測時,鑽孔布置要符合下列要求:
(1)鑽孔數目:正常情況下布置2個鑽孔,一個位於巷道中部,並平行於掘進方向;另一個鑽孔的終孔點位於巷道輪廓線外2米處。當煤層厚度大於6米時,至少要布置3個鑽孔,一個在巷道中部沿巷道平行方向,一個在頂部向上傾斜,另一個在上幫或下幫向兩側傾斜。
(2)鑽孔長度:投影距離不得小於8米,特殊情況下如遇斷層、夾矸等要采取補救措施。
(3)鑽孔傾角:正常地情況下水平角和上傾角不小於14°,保證終孔點位於巷道輪廓線外2米處。石門揭煤和地質變化帶不得小於26°,保證終孔點位於巷道輪廓線外4米處。
5、回采工作麵實行預測預報時,可沿工作麵10米布置一個鑽孔(不足10米時,孔數不得小於2個),孔深不得少於3.5米。
6、屬於突出威脅區的采掘工作麵,可按以下要求管理
(1)在正常地質條件下,采掘麵每推進30米要連續進行不少於2次的檢驗性預測,其中任何一次預測有突出危險時,要改為突出危險區,執行“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隻有2次連續預測均無突出危險時,方可繼續定為突出威脅後。
(2)在特殊情況下,如遇地質構造、煤層變化、煤岩鬆軟易垮、瓦斯異常湧出時,要提前10米采取“四位一體”措施,按突出危險區對待,直到特殊情況結束後10米為止。
(3)施工中出現動力現象,要立即停止施工,按突出危險區進行管理
(4)突出威脅區作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7、每次預測工作結束後,驗收人員要及時將結果填入現場的防突牌板內,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預測結果,並在當天填寫完報告單,報礦總工程師審批,並分送生產科、通風區、調度室。設計人、施工人、驗收人和審批人必須簽字。防突牌板、調度記錄、預測報單三者必須做到“三對口”,由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生產施工中預測孔的投影超前距離不得小於2米。超前距離接近2米時,由施工單位及時提出下一輪預測申請計劃。預測完後由驗收人員在預測點位置的棚子上做好標記,寫明預測距離和預測參數,是否允許進尺和進尺距離。生產調度室要建立防突調度台帳,負責統計進尺距離,生產單位不得超挖,本段範圍內的瓦檢員負責現場監督,安全科要經常性的抽查 。
8、鑽孔施工人員負責按設計要求施工;預測工負責按儀器操作規定進行參數測定,負責按設計要求對鑽孔施工質量進行驗收,鑽孔施工人員不得兼作驗收員。凡預測深度不夠或因夾石影響無法預測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按有突出危險進行處理。預測鑽孔的施工人員、預測儀的操作人員和驗收人員必須按特殊工種管理,經過培訓、考核、持證上崗並相對固定,以保證預測的質量。未經培訓的不準從事預測工作。
9、進行預測預報工作時,現場不得從事與預測無關的作業。
10、預測結束後,如有突出危險,必須采取防突措施。當本次預測無突出危險,但上一個防突循環預測有突出危險時,此處仍必須采取防突措施,並在施工中保證措施孔和預測孔的超前距離。隻有連接2次預測均無突出危險時,該麵方可視為無突出危險,經驗收員向礦生產調度室彙報後,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方可從事采掘作業。
三、防治突出措施
1、石門揭煤
(1)石門施工前必須有地質鑽孔探清石門前方的煤層位置及賦存情況。
(2)正常地質條件下當石門距煤層垂距為10m、地質構造複雜及岩石破碎情況下為20m時,生產地質部門必須下達石門揭煤通知單,分送瓦斯隊(科)、通風區(科)、施工單位、調度室、安全科及礦有關領導,並由礦防突領導小組按《防突細則》的要求編製石門揭煤設計和措施,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並嚴格組織實施。
(3)如煤層較厚,不能一次揭穿煤層全厚時,每一個作業循環均必須執行揭煤措施,直到揭穿煤層全厚為止。
(4)特厚以上煤層,如按生產計劃不需揭穿煤層而布置走向順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走向順槽,開門地點與煤門齊頭距離不得小於5米;
②煤門齊頭必須施工排放鑽孔;
③走向順槽開門前,開門點和煤門必須同時實施預測預報,任何一個地點有突出危險時,順槽不得開門;
④順槽施工前煤門齊頭要打好檔,並封閉盲巷。
2、突出危險區域采區投產前必須預抽瓦斯,要根據抽放設計的安排,在副巷、上山組布置鑽場,預抽時間不少於3個月。
3、有突出危險的采掘麵必須采取防突措施。采用超前鑽孔排放措施時必須設計鑽孔布置圖,並符合下列要求:
(1)鑽孔個數和布孔方式要根據有效排放半徑和斷麵大小來確定。
(2)正常地質條件下,孔深投影距離不得小於8米,遇地質條件變化或淺孔排放一小班後仍達不到卸壓要求,必須加密排放孔或施工長鑽孔,長鑽孔數量為3-5個,長度不小於30米。同時要實行兩幫打鑽排放措施。長孔排放還不能達到要求時,要實行長孔抽放。
(3)鑽孔角度應保巷道輪廓線外2米範圍的煤層,鑽孔的水平角和上傾角不得小於14°。遇瓦斯地質情況發生變化時要保護巷道輪廓線外4米範圍的煤層,鑽孔的水平角和上傾角不得小於26°。為保證鑽孔的角度,要做好施工模架,控製鑽孔間距和鑽孔角度。施工前,以巷道中心的鑽孔為基點,按模架角度和距離逐個鑽孔施工。
4、天眼子掘進頭必須打3-5個直徑75mm的鑽孔,一次打通上順槽,鑽孔呈品字型或梅花形布置。
5、排放鑽孔的超前距離不得小於5米,鑽孔施工完後由驗收員按設計要求進行驗收,並在齊頭棚子上作好標記,寫明鑽孔距離,並簽字。生產調度室負責統計進尺和推進距離,施工單位不得超挖超進,本段瓦檢員負責監督。超前距接近5米時,由施工單位及時提出預測申請。
6、鑽孔操作人員和驗收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發證,熟悉措施原理,掌握鑽孔施工的動力現象及突出預兆,發現異常情況要停止作業,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7、鑽孔的有效排放時間,青山、巨源兩礦均為2.5小時。施工排放鑽孔的現場不得從事與排放措施無關的作業。
8、排放鑽孔措施實施以後,由施工人員及時填寫終孔通知單,分送安全科、通風區、調度室,並送總工程師審批,終孔通知單上設計人、施工人、驗收人和審批人必須簽字。
四、效果檢驗
1、凡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采掘工作麵必須進行效果檢驗。由瓦斯隊(區、科)完成檢驗參數和檢驗鑽孔設計(附鑽孔布置圖),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2、石門揭煤效果檢驗鑽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檢驗孔數為4個,1個位於巷道斷麵的中間,其餘3個位於巷道的上部和兩側。
(2)鑽孔的傾角應保證終孔位置距巷道周邊輪廓線4米。
(3)鑽孔長度應一次打穿煤層,當煤層厚度較大不能一次揭穿全厚時,未揭穿部分也應根據重新預測和繼續采取的措施進行效檢。
3、煤巷掘進工作麵效果檢驗鑽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鑽孔的數量、長度、孔深等參數與預測預報的鑽孔參數相同。
(2)鑽孔必須布置在措施孔之間,終孔位置能控製巷道斷麵周邊輪廓線2—4米範圍內的煤層(正常地質條件下2米,瓦斯地質變化條件下4米)。
4、如經效檢後,采掘麵仍有突出危險,該工作麵必須繼續采取防突措施。如經效檢後無突出危險,須由驗收人員向礦調度室彙報,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該工作麵方可從事采掘作業。
5、施工、驗收、超前距控製,審批及人員素質要求與危險性預測預報中的相關內容相同。
五、安全防護措施
1、突出危險區及威脅區的采掘麵和石門揭煤地點,必須安裝設置防突風門、壓風自救、避難峒室、隔爆水袋,並符合以下要求:
(1)防突風門
①防突風門必須安裝在掘進工作麵的進風側(新鮮風流中),確保突出時瓦斯能沿回風道流入回風係統。
②在急傾斜煤層每大層掘進施工中必須設置防突風門,防突風門的位置可選擇在上山組本大層聯絡巷的進風中,具體位置由礦總工程師決定。
③在同一個送風係統中有多個掘進工作麵施工時,可共用一套防突風門,但掘進工作麵個數不得超過2個。
④防突風門必須成套安裝,風門間距不得小於4米。在特殊情況下,確因受距離限製無法成套安裝時,可隻設一張,但必須提高防突風門的強度。
⑤防突風門必須牢固可靠。風門四周掏槽深度:岩石不小於0.2米,煤層不小於0.4米;風門牆垛用磚或混凝土砌築,其厚度不小於0.8米;門框和門可用堅實的木質結構或金屬結構,門框厚度不得小於100毫米,木質門厚不小於50毫米,鐵板門厚不小於3毫米。
⑥放炮時必須關閉防突風門,風筒通過的風牆孔要設置防風流逆轉裝置。
(2)避難峒室
①避難峒室必須設在防突風門之外的進風側。避難峒室距采掘工作麵的距離一般情況下不小於150米,在特殊情況下采取遠距離放炮措施時,其距離應不小於300米。
②避難峒室必須設置向外開啟的隔離門,峒室內淨高不低於2米,長和寬應根據同時避難的最多人數確定,每人使用麵積應不小於0.5米2。
③避難峒室內必須安裝壓風自救裝置、隔離式自救器,其數量應按避難人數配備,峒室內必須設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
④放炮時,作業影響區域內的所有人員均必須進入避難峒室。
⑤放炮前,放炮員要檢查避難峒室內的沼氣情況、壓風自救裝置以及通訊設施完好情況,否則嚴禁放炮。
(3)壓風自救
①壓風自救係統安裝在井下壓風管上,壓風自救裝置應安裝在距采掘工作麵25—40米的巷道內,回風中有警界人員或作業人員的地點均應安裝壓風自救裝置。長距離掘進巷道中,應每隔50米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
②壓風自救裝置每組設5—8個人用,壓風供給風量每人不得小於0.1米3/分。
③帶呼吸嘴的壓風自救應安裝減壓閥,如采用頭罩式,其頭罩長度不得小於0.5米,並確保呼吸者的頭部處於正壓通風中。
④壓風自救裝置采用站立式安裝,其出氣口至巷底高度應保持1.5—1.6米;采用蹲式安裝,其出氣口至巷底高度為0.9—1.0米。
(4)隔爆水袋
①突出煤層每個掘進工作麵都必須安裝隔爆水袋。
②隔爆水袋的安裝數量、間距、排距、安裝方法必須符合規定。
2、安全防護設施的位置和要求由瓦斯隊(區、科)完成設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由礦總工程師指定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由礦防突領導小組負責驗收。未經驗收的防護設施不得投入使用。
3、安全防護設施驗收後由施工單位負責維護,本段瓦檢員負責日常檢查,瓦斯隊(區科)和安全科每旬定期檢查一次。對破壞防護設施的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4、所有人員均必須掌握本作業地點壓風自救裝置的使用方法,由瓦斯隊(區科)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培訓,施工單位區長負責組織,安全科負責抽查考核。
5、嚴格執行遠距離定點放炮、區域撤人停電、高壓噴霧、隔爆、放炮使用炮泥和水炮泥等措施,石門揭煤和有突出危險的采掘麵遠距離放炮距離不小於300米,其它地點不得小於150米,放炮地點必須設在防突風門以外的避難峒室中,放炮時必須關好防突風門。要嚴格落實“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嚴禁風鎬作業。放炮員要集中管理,放炮員的炮機由安檢員或瓦檢員統一管理。
6、突出煤層必須完善獨立的上行風係統,有突出危險的采掘麵必須實行獨立通風 。
7、有突出危險的掘進壋頭在實施防突鑽孔時,齊頭要打好壋。天眼子掘進要及時架好盤,護好頂。
8、有突出危險的采掘麵必須按規定要求裝好瓦斯自動報警斷電裝置,實行“三專二閉鎖”,掘進壋頭嚴禁“一機送兩頭”或“兩機送一頭”。工作麵嚴禁檢煤和局扇送風采煤。
六、做好瓦斯地質工作
1、生產科、瓦斯隊(區、科)、通風區要落實專人分管瓦斯地質工作,主要解決由於地質條件變化而帶來瓦斯威脅的技術問題。生產科負責繪製瓦斯地質圖,建立瓦斯地質資料台帳,03manbetx 預計瓦斯地質變化趨勢,提前向有關單位下達通知單。瓦斯隊(區、科)負責提供防突參數,負責編製構造變化帶來的防突措施。通風區負責提供瓦斯湧出量參數與其它有關參數。
2、瓦斯地質圖要分煤層繪製立麵圖和平麵圖。圖上要包括下列內容:主要巷道布置、各種構造、各突出地點、突出危險區和突出威脅區的圈定等。瓦斯地質台帳要分盤區建立,分別記錄斷層、褶曲、煤厚變化的情況和瓦斯參數情況,主要內容如下:
(1)斷層:名稱、性質(正或逆)、產狀(走向、傾向、傾角)、落差、位置(標高及水平,要上圖)、與施工巷道的關係(夾角)、施工巷道的煤厚。然後記錄距斷層不同距離處施工巷道的瓦斯參數,從距斷層10米處起,2米一個點。瓦斯參數包括:突出情況,突出危險性指標△h2和Sm,動力現象,防突措施效果,瓦斯湧出量,是否預抽了瓦斯和抽放時間,是否位於卸壓帶保護範圍內。
(2)褶曲:性質(向斜或背斜)、產狀、位置(上圖)與施工巷道的關係。瓦斯參數與斷層相同。
(3)煤厚變化:煤層名稱、變化位置(上圖)、厚度變化比例。瓦斯參數和斷層相同。
3、瓦斯地質圖和瓦斯地質台帳完成以後,要作出下列03manbetx 判斷:
(1)根據已收集到的構造地質參數,結合原有的地質參數,預計出該構造的發展趨勢,並預計出下分層或鄰近層、該構造的位置和對煤層的破壞程度。
(2)根據已收集到的構造瓦斯參數,結合原有的瓦斯參數,預計下分層或鄰近層遇該構造時的突出危險性和瓦斯湧出量。
(3)分析方法可采用類比法或統計法。
4、采掘麵過構造帶和煤厚變化時的管理。
(1)采掘麵前方遇構造和煤厚變化帶時,地測部門必須提前10米下達通知單,送總工程師、瓦斯隊(區科)、安全科、通風區和施工單位。由瓦斯隊(區科)編製過構造的防突補充措施,報礦總工程批準。
(2)遇構造和煤厚變化時突出危險性指標要相應下調,青山礦△h2取240Pa或K1值取0.4,巨源礦△h2取280Pa或K1值取0.5,鑽屑量Sm均取5kg/m。預測和效檢鑽孔要位於巷道輪廓線外4m。
(3)有突出危險的采掘麵,在距構造5米前必須用鑽機打眼穿過構造帶,對構造帶的瓦斯進行卸壓,鑽孔數目不少於3個。如卸壓不能達到要求時,要實行抽放。
(4)采掘工作麵過構造帶和煤厚變化帶必須完善壓風自救等防護措施,實行遠距離放炮,區域內停電撤人措施。
(5)采掘工作麵過構造和煤厚變化帶時,必須嚴格防突措施的考核驗收,現場必須要有防突領導小組的幹部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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