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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技術人員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0-11-26 08:57 來源:本站原創
放炮工 01manbetx 01manbetx
放炮準備工作
第1條 炸藥雷管的領退
一、進藥庫必須持有放炮員合格證和礦地麵值班室簽發的領藥單,否則不得擅自進入。
二、炸藥協雷管按 計劃憑票領取,用多少領多少。當班剩餘的炸藥雷管必須經當班瓦檢員簽字後當班退回庫房,不得存放在工作麵、工具箱及井下其它任何地點。
三、炸藥雷管的領退要建立火工產品領退記錄本,剩餘的火工產品放炮員交庫管員清點驗收後,在炸藥記錄本上簽字。
第2條 炸藥雷管的運輸
一、領取的炸藥雷管必須裝入專用的非金屬製作的容器內並加鎖,要由放炮員親自運送,不準托他人代運;
二、放炮員攜帶時,每人背藥不得超過10公斤;炸藥雷管分放時,每人背藥不得超過20公斤。
三、不得在人員集中運輸頻繁地點休息,任何時候都不準坐在炸藥箱上。
四、嚴禁用機械運輸爆破材料。
第2條 炸藥雷管的檢查
炸藥卷的外觀是否完整,防潮劑是否剝落,有無裂痕,封口是否嚴密等。不全格者不得發放和領取。
第3條 發爆器由瓦檢員隨身攜帶。發爆器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各部位螺絲是否鬆動,如發生故障應上井檢修,嚴禁敲打、撞擊和在井下拆卸。
第4條 工作地點 管理炸藥雷管時應注意的事項:
一、炸藥箱必須隨時加鎖,集中存放。
二、炸藥、雷管必須分別存放。
三、存放地點必須支架完好,遠離電纜和電器設備,沒有淋水的地點。
四、存放地點不準有人休息,每班放炮時,都必須把藥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 安全地點。
第5條 裝配引藥與操作應注意的事項
一、抽雷管或解雷管:抽雷管時一手攥住雷管散尾腳線,另一手捏住雷管腳線上端,用力均勻抽出。
二、紮孔:炮釺必須用木(竹)質製作,其直徑略大於雷管直徑,紮孔位置在藥卷平頂中心,深度同雷管長度,嚴禁用雷管紮孔,禁止將雷管斜插在藥卷或綁在藥卷上。
三、將雷管插入藥卷後,腳線在插入雷管藥卷一端要繞扣鎖緊,並將腳線暫時繞在藥卷上,將腳線短路(短接)。
四、做引藥要避開電纜、風水管、軌道、機電設備等帶電體或導電體,在支架完好或 安全地點進行。
五、每個藥卷隻能裝配一個雷管。
六、引藥做好後,按順序放在箱子裏,點清數目鎖好。
第6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裝藥放炮:
一、裝藥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二、放炮地點20米以內有煤塵飛揚和煤塵堆積。
三、工作麵風量不足、風向不穩和有循環風現象時。
四、頂板不好、支架不合格、臨時支護未達到要求時。
五、炮眼位置、角度和深度不符合作業 01manbetx 規定時。
六、發現炮眼縮小、坍塌。
七、炮眼內煤粉和岩粉沒有清除幹淨。
八、發現炮眼異狀(出水、瓦斯增加、溫度異常)。
九、瞎炮、殘炮未處理。
十、無炮泥無水炮泥以及數量和質量達不到要求。
十一、放炮地點20米內煤矸、礦車或其它物體阻塞巷道斷麵1/3以上時。
第7條 裝藥應注意的事項:
一、首先清除幹淨炮眼內的煤粉或岩粉。
二、裝藥時用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眼底,推進藥卷不得用力過猛。
三、正向爆破引藥最後裝,所有藥卷聚能穴方向一律朝眼底。
四、反向爆破引藥最先裝入眼底,所有聚能穴方向一律朝向眼口。
五、裝引藥時,一手拉腳線,不準將腳線碰爛,每一個炮眼隻能裝一個引藥。
六、炮眼封泥時,裝第一、二段要慢用力、輕搗動,以後的炮泥再依次搗實,搗動時須用手拉腳線,要拉直,炮泥要搗緊。
第8條 炮眼深度、裝藥量和封泥量的規定:
一、炮眼深度小於0.6米時,不得裝藥放炮,在特殊情況下,如臥底、刷邦、挑頂等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按 安全技術 措施操作。
二、炮眼深度為0.6~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
三、炮眼深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米。
四、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米。
五、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米。
六、工作麵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米,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米,淺眼爆破大塊岩石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米。
七、裝藥量要根據作業 01manbetx 及現場條件確定。
第9條 聯接線的要求
一、腳線接頭如有鏽必須除掉,腳線要扭接牢固,不得虛聯,不得有油泥。
二、聯線次序必須由一端開始向另一端進行,最後兩根腳線扭接短路,待放炮時,最後兩根腳線與母線聯接。
三、炮眼深,腳線不夠長(腳線露不出眼外),必須接長腳線。兩根腳線應錯開接,並用膠布包好。
四、放炮母線應采用銅芯絕緣線,嚴禁使用裸露線和鋁芯線。
五、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都必須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相接觸。
六、多頭巷道掘進時,放炮母線隨用隨掛,以免發生誤接放炮母線,嚴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線。
七、放炮母線、連接線和電雷管腳線必須相互扭接並懸掛,不得同軌道、金屬管、鋼絲繩等導電體或帶電體接觸。
放炮母線同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懸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一側時,放炮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應保持0.3米以上的的懸掛距離。
八、放炮前,放炮母線必須扭接成短路。
九、隻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放炮,嚴禁用軌道、機車線、金屬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
第10條 放炮前的準備工作
一、將放炮地點的工具和小型移動設備,轉移到 安全地點,固定設備要保護好。
二、加固支架,防止被崩倒。
三、放炮前必須灑水防塵、衝洗巷邦。
四、清點人數,撤出人員。
第11條 警戒要求
一、由 班組長負責人員全部撤至警戒線以外,並布置專人警戒,並在放炮結束後,負責解出警戒。
二、在可能通向放炮地點的通路上,一律設警戒線。
三、兩個掘進工作麵相距20米貫通時,另一頭的必須停止作業,設警戒線;間距小於20米的平等巷道,其中一個巷道放炮時,兩個工作麵的人員都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四、警戒線處必須有專人,並用繩攔好掛牌,牌子上應寫“正在放炮,禁止入內”,嚴格執行放炮三 保險(人、繩、牌),三遍警號的 保險 製度
放 炮
第1條 放炮員已將放炮的準備工作完成,並已設好警戒,已全部撤出人員,才能進行放炮工作。
一、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
二、將母線與雷管腳線接好,將放炮母線拉夠規定長度,並檢查是否全部撤出人員,確認無誤後,將母線接在發爆器的接線端(柱)上並擰緊, 班組長必須親自下達放炮命令,放炮員接到放炮命令後,必須發出警號,吹口哨三遍(第一、二遍口哨準備放炮;第三遍放炮),至少再等5秒鍾,然後用鑰匙交開關轉至充電位置,當氖燈發亮或閃光穩定後,將開關鑰匙轉至放電位置起爆。
三、響炮時,將母線起爆器上拿下,並扭結成短路,拔下操作鑰匙,將鑰匙保管好,發爆器交還瓦檢員攜帶,待通風一段時間,炮煙散盡後,放炮員、瓦檢員、 班組長一起進入放炮地點檢查頂板、通風、瓦斯、支架、殘炮、瞎炮等情況。如有險情,立即處理,隻在確認工作地點安全後,才能解除警戒,恢複其它工作。
四、放炮員必須最後離開放炮地點,並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放炮。
五、在采掘工作麵,必須使用 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 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使用 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不得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
六、掘進工作麵應全斷麵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麵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 措施;在采煤工作麵,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
嚴禁在1個采煤工作麵使用2台起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裝藥的炮眼應當班爆破完畢。特殊情況下,當班留有未爆破的裝藥的炮眼時,當班放炮員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放炮員交接清楚。
七、放炮距離的規定:
1、采煤工作麵放炮距離的規定:采煤工作麵放炮距離不得少於30米;出口處和掘超前子風眼放炮距離不得少於70米;放炮地點要安全、有掩護。
2、掘進工作麵放炮距離的規定:煤巷的放炮距離不小於100米;半煤岩巷的距離不小於150米;岩巷的放炮距離不少於200米。
第2條 檢查驗炮
一、通電以後拒爆時,放炮員必須取下放炮鑰匙,並將母起爆器上摘下扭結短路,延期電雷管至少等15分鍾(瞬發電雷管至少等5分種),才能沿線路檢查原因。嚴禁采用起爆器放電檢查母線是否完好導通。
二、驗炮後,將不安全因素處理完畢,解除警戒,鳴笛才能允許進入工作地點,恢複工作。
三、處理瞎炮(包括殘炮)必須在 班組長直接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處理完畢,放炮員必須同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接清楚。處理瞎炮(包括殘炮)必須嚴格按照《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第342條執行。
第3條 放炮過程中如產生爆燃,要及時向炮眼注入乳化水液或向炮眼內填塞炮泥,用炮棍來回搗碎,直至搗實熄滅。
第4條 放炮員必須及時把剩餘的炮藥和雷管如數退庫結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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