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煤業公司提高安全監察五種能力 克服“四不”行為 紮實推進安監隊伍建設
作者:佚名
2010-11-26 10:51
來源:山東煤監局
本網訊:近日,棗礦集團新安煤業公司從提高安全監察五種能力,克服“四不”行為入手,不斷強化安監隊伍建設、規範現場安全監督行為,從思想、作風、紀律上進一步提升安監隊伍素質。
提升五種能力:一是要提高辨識危險源及製止“三違”的能力;二是要提高現場危險源跟蹤排查治理能力;三是要提高遵章守紀的自控能力;四是要提高現場組織協調溝通能力;五是要提高工作服從執行及創新能力。
克服四不行為:一是不願監察。把安全監察僅僅作為“混飯吃”的手段,不求認真負責,隻求“能混就行”,作風疲疲遝遝,得過且過,濫竽充數,缺乏應有的責任意識和敬業意識,不願發揮職能。二是不敢監察。從狹隘的個人利益和短期利益出發,不敢對隱患說“不”,不敢對責任人鐵麵、鐵心、鐵手腕,害怕打擊報複,整日唯唯諾諾,對隱患視而不見,不敢發揮職能。三是不能監察。看不到安全監察工作的專業性和發展性,不學習、不鑽研、不進步,專業素質低下,對隱患不是查不出,就是沒辦法,難以適應工作需求,不能發揮職能。四是不公正執法。查出隱患後,接受監督對象的請吃,索取賄賂。結果,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軟,該停產整改的沒停產整改,“你好我好大家好”,褻瀆職責,縱容歪風邪氣。
通過提高安全監察五種能力,克服“四不”行為,進一步提升安監隊伍綜合素質,提高了安監人員廉政執法水平,增強了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提升了礦井安全監督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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