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麵電纜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0-11-26 19:25
來源:本站原創
采煤工作麵電纜
管理
製度
一、井下電纜的選用:
1、必須選用經檢驗合格的,並取得 煤礦礦用產品標誌的阻燃電纜。
2、電工要根據工作所用的供電 設計圖選用合適的電纜,接線前,必須按照規定對電纜進行搖測。供電電壓為660v時,電纜絕緣阻值不得低於1兆歐,供電電壓為1140v時,電纜絕緣阻值不得低於2兆歐。
3、低壓電力電纜:
固定敷設的電纜應采用MVV鎧裝或非鎧裝電纜,或對應電壓等級的移動橡套電纜。
非固定敷設的低壓電纜,必須采用符合MT818 標準的橡套電纜。
移動或手持式電器設備應使用專用橡套電纜。
照明、通信、信號和控製用電纜應采用鎧裝或非鎧裝通信電纜、橡套電纜或MVV型塑力纜。
4、固定敷設的橡套電纜的實際使用長度,應比敷設電纜巷道 設計長度增加1.0
5、移動設備選用的橡套電纜的實際選用長度,按使用最遠點的計算長度另加3-5米的活動長度。
6、電纜接地芯線除作為監測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他用。
二、電纜吊掛:
1、在水平或傾角小於30°以下的巷道中,電纜用尼龍繩或打包帶將電纜懸掛在張緊的鋼絲繩上,嚴禁用鉛絲等金屬物件吊電纜。
2、懸掛的電纜應有一定的鬆弛度,並在承受意外重力時能自由墜落。並要保證電纜不得墜落在軌道或溜子中。
3、電纜懸掛時,打包帶之間的間距不得超過500mm。
4、電纜不得懸掛在壓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在電纜上不得懸掛任何物件,如果電纜在壓風管與水管在巷道的同一側敷設時,必須設在管子的上方並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內,電纜(包括通訊和信號電纜)必須與瓦斯抽放管路分置於巷道兩側。電纜與風筒等易燃物應分掛在巷道兩側。否則相互之間應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盤圈或盤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采、掘機組供電的電纜不受此限。
5、橡套電纜的彎曲半徑不得小於電纜外徑的6倍。
6、通訊與信號電纜應與動力電纜分掛在巷道兩側。如條件不允許,應敷設在動力電纜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
7、高低壓電纜敷設在巷道的同側時,高低壓電纜的相互間距應大於0.1米。高壓電纜之間和低壓電纜之間的間距不得小於50毫米。
8、電纜的穿牆部分必須用鋼管保護,並嚴密封堵管口。
9、移動機械用的電纜,要妥善保護,避免被機器撞擊、砸壓、炮崩或工具損傷。
10、電纜運行中要定期檢查,注意電纜的絕緣阻值和溫升。觀察電纜的懸掛狀態是否會受到機械損害。經常觀察電纜連接處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要保證電纜、接線盒、終端盒在敷設和運行中都不得受到很大的拉力。
三、電纜的連接:
1、電纜與電器設備的連接,必須使用與電器設備防爆類型相符的接線盒,電纜芯線必須使用卡爪或線鼻子同電器設備進行連接。
2、不同類型的電纜之間不得直接連接,必須用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母線盒進行連接。
3、電纜與電纜以及電纜與電器設備的連接,應通過電纜接線盒、插銷連接器、母線盒等進行連接,不得有明接頭、冷包頭、雞爪子、羊尾巴。
4、電纜應整體進入電纜引入裝置,並用防止電纜拔脫裝置壓緊,並且密封要良好。
5、接線裝置要完整、齊全、緊固、導電良好。
四、電纜的維護與檢修:
1、定期(每周)清掃電纜上的煤塵。
2、在對井下巷道進行整修、粉刷和衝洗作業時,必須對電纜線路加以保護,應將電纜取下,平整的將電纜放到巷道一側,並用專用的鐵管或鐵槽護住電纜,以防損傷電纜。當巷道整修完畢後,應由專人將電纜重新吊掛。
3、電纜的日常維護應由專人負責,每日巡回檢查一次。
有頂板冒落危險或巷道壓力過大的地區,應及時將電纜放落到巷道底板一側,並妥善覆蓋保護。
4、各種移動設備(采煤機、宗掘機等)的電纜應由專職人員班班檢查,工作麵掘進頭的電纜餘下部分,應呈”S“形懸掛。不準在帶電情況下呈”0“形盤放。電纜嚴防被炮崩、煤岩撞砸或用力拖拽。
5、低壓電網中的防爆三通、四通和插銷,應由專人每月進行一次檢查與維護,檢查中注意端子的連接情況,杜絕鬆動或因接觸不良而造成過熱的現象,對防爆麵應清洗塗油。
6、當電纜穿過淋水區時,不應設置接線盒,如果有接線盒,應采取防水 措施,並由專人每日檢查一次。
一、井下電纜的選用:
1、必須選用經檢驗合格的,並取得 煤礦礦用產品標誌的阻燃電纜。
2、電工要根據工作所用的供電 設計圖選用合適的電纜,接線前,必須按照規定對電纜進行搖測。供電電壓為660v時,電纜絕緣阻值不得低於1兆歐,供電電壓為1140v時,電纜絕緣阻值不得低於2兆歐。
3、低壓電力電纜:
固定敷設的電纜應采用MVV鎧裝或非鎧裝電纜,或對應電壓等級的移動橡套電纜。
非固定敷設的低壓電纜,必須采用符合MT818 標準的橡套電纜。
移動或手持式電器設備應使用專用橡套電纜。
照明、通信、信號和控製用電纜應采用鎧裝或非鎧裝通信電纜、橡套電纜或MVV型塑力纜。
4、固定敷設的橡套電纜的實際使用長度,應比敷設電纜巷道 設計長度增加1.0
5、移動設備選用的橡套電纜的實際選用長度,按使用最遠點的計算長度另加3-5米的活動長度。
6、電纜接地芯線除作為監測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他用。
二、電纜吊掛:
1、在水平或傾角小於30°以下的巷道中,電纜用尼龍繩或打包帶將電纜懸掛在張緊的鋼絲繩上,嚴禁用鉛絲等金屬物件吊電纜。
2、懸掛的電纜應有一定的鬆弛度,並在承受意外重力時能自由墜落。並要保證電纜不得墜落在軌道或溜子中。
3、電纜懸掛時,打包帶之間的間距不得超過500mm。
4、電纜不得懸掛在壓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在電纜上不得懸掛任何物件,如果電纜在壓風管與水管在巷道的同一側敷設時,必須設在管子的上方並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內,電纜(包括通訊和信號電纜)必須與瓦斯抽放管路分置於巷道兩側。電纜與風筒等易燃物應分掛在巷道兩側。否則相互之間應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盤圈或盤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采、掘機組供電的電纜不受此限。
5、橡套電纜的彎曲半徑不得小於電纜外徑的6倍。
6、通訊與信號電纜應與動力電纜分掛在巷道兩側。如條件不允許,應敷設在動力電纜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
7、高低壓電纜敷設在巷道的同側時,高低壓電纜的相互間距應大於0.1米。高壓電纜之間和低壓電纜之間的間距不得小於50毫米。
8、電纜的穿牆部分必須用鋼管保護,並嚴密封堵管口。
9、移動機械用的電纜,要妥善保護,避免被機器撞擊、砸壓、炮崩或工具損傷。
10、電纜運行中要定期檢查,注意電纜的絕緣阻值和溫升。觀察電纜的懸掛狀態是否會受到機械損害。經常觀察電纜連接處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要保證電纜、接線盒、終端盒在敷設和運行中都不得受到很大的拉力。
三、電纜的連接:
1、電纜與電器設備的連接,必須使用與電器設備防爆類型相符的接線盒,電纜芯線必須使用卡爪或線鼻子同電器設備進行連接。
2、不同類型的電纜之間不得直接連接,必須用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母線盒進行連接。
3、電纜與電纜以及電纜與電器設備的連接,應通過電纜接線盒、插銷連接器、母線盒等進行連接,不得有明接頭、冷包頭、雞爪子、羊尾巴。
4、電纜應整體進入電纜引入裝置,並用防止電纜拔脫裝置壓緊,並且密封要良好。
5、接線裝置要完整、齊全、緊固、導電良好。
四、電纜的維護與檢修:
1、定期(每周)清掃電纜上的煤塵。
2、在對井下巷道進行整修、粉刷和衝洗作業時,必須對電纜線路加以保護,應將電纜取下,平整的將電纜放到巷道一側,並用專用的鐵管或鐵槽護住電纜,以防損傷電纜。當巷道整修完畢後,應由專人將電纜重新吊掛。
3、電纜的日常維護應由專人負責,每日巡回檢查一次。
有頂板冒落危險或巷道壓力過大的地區,應及時將電纜放落到巷道底板一側,並妥善覆蓋保護。
4、各種移動設備(采煤機、宗掘機等)的電纜應由專職人員班班檢查,工作麵掘進頭的電纜餘下部分,應呈”S“形懸掛。不準在帶電情況下呈”0“形盤放。電纜嚴防被炮崩、煤岩撞砸或用力拖拽。
5、低壓電網中的防爆三通、四通和插銷,應由專人每月進行一次檢查與維護,檢查中注意端子的連接情況,杜絕鬆動或因接觸不良而造成過熱的現象,對防爆麵應清洗塗油。
6、當電纜穿過淋水區時,不應設置接線盒,如果有接線盒,應采取防水 措施,並由專人每日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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