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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矸石山事故應急預案

作者:佚名 2010-11-26 19:30 來源:本站原創

矸石山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102manbetx.com 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王家寨煤礦矸石山是1994年投用,占地麵積27.8市畝左右,山體高度近21米,山體主要成份井下矸石。
  1.102manbetx.com 類型:
  矸石山崩塌、滑坡、大矸石流放、自燃及爆炸02manbetx.com
  1.1.1. 矸石山崩塌、滑坡、大矸石流放事故:
  1.1.1.1地質原因,矸石山山體前端處在原河道上,(且河道周圍有許多小井、泥坑)此地段地質鬆軟,屬淤積層,承載能力差,造成地表層下沉滑動。
  1.1.1.2.天氣原因,暴雨降水量大,或天氣寒冷山體結冰,天氣轉暖後解凍山體含水量增大,山體穩定性差造成滑坡。
  1.1.1.3.原煤手選矸石量大,粘結性差。
  1.1.1.4.地方農村拉運矸石造成矸石山基礎縮小,坡度變大,穩定性差。
  1.1.1.5.矸石中存在大塊矸石,翻矸後造成大矸石滾落。
  1.2. 矸石山事故危害程度03manbetx
  1.2.1.地方農村拉運矸石造成矸石山基礎縮小,坡度變大,穩定性差,矸石山崩塌,造成矸石山南側及西南側民房倒塌傷人事故、危急山頂人員及設備安全
  1.2.2.矸石山北側坡度大,暴雨降水量大,或天氣寒冷山體結冰,天氣轉暖後解凍山體含水量增大,山體穩定性差造成滑坡。堵塞河道,影響排水,造成淹農田、危急山頂人員及設備安全
  1.2.3.由於地質原因,矸石山山體前端處在原河道上,(且河道周圍有許多小井、泥坑)此地段地質鬆軟,屬淤積層,承載能力差,造成地表層下沉滑動。天氣原因,暴雨降水量大,或天氣寒冷山體結冰,天氣轉暖後解凍山體含水量增大,原煤手選矸石量大,粘結性差,山體穩定性差造成滑坡、地表推移。造成西南側民房倒塌傷人事故、危急山頂人員及設備安全
  1.2.4.矸石中存在大塊矸石,翻矸後造成大矸石滾落。造成矸石山周圍人員傷亡、損壞房屋物品。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事故報告原則
  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及時向王家寨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2.2統一指揮原則
  根據指揮部總指揮的命令,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調動各方麵的救援力量,落實責任,科學組織,保障搶險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進行。
  2.3救人優先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切實把保護職工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有效防止和控製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2.4及時搶險原則
  2.4.1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現場人員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按照相關規定,迅速組織搶救。
  2.4.3實施快速應急響應和快速搶險,相關部門、救援機構必須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發生地,相應的救援搶險設備也必須迅速到達。
  2.5妥善處理善後原則
  按照相關規定,在事故搶險救援的同時,應盡快開展善後處理工作。要根據有關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情況,采取“一對一”的包戶安撫等措施,積極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係,以礦黨政領導及有關部門、相關單位組成。指揮部下設九個小組:即現場指揮組、搶險救災組、技術專家組、物資供應組、警戒保衛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發布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在統一指揮下,實行分口負責,各盡其責進行應急救援處理行動。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在發生生產事故時,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指揮部總指揮:礦長、黨總支書記
  副總指揮:經營副總經理、工會主席、黨總支副書記、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
  成員:掘進礦長、回采礦長、機電礦長、安監站站長、調度室主任、生產技術科長、機電科長、通風工區區長。
  3.2.1現場指揮組
  組 長:機電礦長
  成 員:機電科長、運轉工區區長。
  具體職責:
  (1)負責指揮現場救援救治隊伍;
  (2)組織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
  (3)協助總指揮研究製定變更事故處理方案;
  3.2.2搶險救災組
  組 長:安全礦長
  成 員:調度室主任、安監站長、運搬工區管理人員及當班人員
  具體職責:
  (1)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快速製定礦山救護隊的行動計劃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4)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3.2.3技術專家組
  組 長:總工程師
  成 員:生產技術科長、運搬工區區長
  具體職責:
  (1)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製定搶救與救援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後實施;
  (2)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3)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4)審定事故原因03manbetx 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3.2.4物資供應組
  組長:經營副總經理
  成員:機電科長、經營管理辦公室主任、物資供應部長、財務部長
  具體職責:
  (1)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3)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3.2.5警戒保衛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治安保衛部長、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
  (1)組織治安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戒嚴和維持秩序,維護事故發生區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
  (3)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3.2.6醫療救護組
  組長:黨總支書記
  成員:礦衛生室主任
  具體職責:
  (1)立即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
  (2)組織醫療救治,負責製定醫療救護方案;
  (3)負責提出傷員臨時救治、醫療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議;
  (4)負責將受傷人員從井下運送到地麵。

  3.2.7信息發布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
  (1)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要按照指揮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會公告事故發生性質和救援進展情況;
  (2)向上級政府部門、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主要新聞媒體彙報現場救援工作;
  (3)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3.2.8後勤保障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黨政辦公室主任、財務部長。
  具體職責:
  (1)負責組織擬訂保障方案;
  (2)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供電、通訊暢通等工作。
  3.2.9善後處理組
  組長:黨總支書記
  成員:生產礦長、機電礦長、安監站長、工會主席、治安保衛部長、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
  (1)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理;
  (2)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接待、撫恤等善後處理工作;
  (3)承辦指揮部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3.3有關人員及單位的職責
  3.3.1礦長: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及其他人員的協助下,批準預案的啟動與終止,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3.3.2生產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及時調集  救災所必須的材料設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3.3.3機電礦長:是所屬管轄內處理機電事故應急的全權指揮者。在機電科長及有關部門協助下,製定事故的處置計劃
  3.3.4總工程師:組織製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製定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3.3.5機電科長:是現場處理機電事故應急的指揮者。在機電專業各部門及有關部門協助下,現場處理事故。
  3.3.6黨總支書記、工會主席:在不妨礙事故單位有效工作的原則下,參加搶救事故應急的指揮工作,並根據需要從礦所屬單位調動人員、設備和器材等物資。
  3.3.7安全礦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應急措施及計劃,以及按照《01manbetx 》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3.3.8調度室:及時準確的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命令;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負責提供事故報告,事故單位有關資料、圖紙;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災難情況和現場采取的救護措施;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按指揮部命令通知災區人員撤離;整理搶險救援命令,做好詳細應急處置記錄,及時掌握搶險事故現場進展情況和救援情況;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全麵協調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調用應急救援物資、救護隊伍、設備和有關專家;按總指揮命令,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負責起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它任務。
  3.3.9機電科:協助機電礦長負責事故現場處置,並準備必要的圖紙、資料,完成其有關任務。提供災區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結合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技術方案、防範措施;負責起草事故原因03manbetx 報告;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它任務。
  3.3.10運轉工區:盡快排除故障,恢複設備運行,根據入井人員領取的礦燈、自救器編號和安監站提供的打卡記錄,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
  3.3.11 經營管理辦公室主任、物資供應部長、黨政辦公室主任、財務部長。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負責材料準備、計劃到位情況的落實,外協單位協調,外來救助人員安置情況,保障資金投入及時。保障事故搶救物資的供應,確保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3.3.13治安保衛部長、衛生室主任。負責現場安全保衛工作,傷病員的及時救助。
  3.3.14調度室電訊組:確保指揮部門與各地點電話暢通,並在較短時間內將電話延至距事故點最近的地點,以便調度室同現場隨時取得聯係,確保井上下通訊暢通。
  3.3.15黨政辦公室: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及時向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傳達總指揮關於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接收上級部門領導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報總指揮閱批並負責督辦落實;保證事故搶救需要的車輛;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16安監站: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事故信息;按總指揮指示,組織工會等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調查報告;參與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負責向事故調查組提供事故有關情況、資料,重要事項必須向總指揮請示;負責現場安全措施的督辦落實;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3.3.17礦衛生室: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時刻做好應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後迅速組建現場救治醫療隊伍,3分鍾之內派出救護隊伍;籌集調集應急救援救治急救藥品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物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1)提升裝置運行時出現異常、保護失靈等
  (2)副井絞車主電機電流異常
  (3)鋼絲繩斷絲數量短時期內加劇
  (4)組合罐道變形,井壁變形
  (5)井底雜物超高
  4.2 預警行動
  當事故突發後,絞車司機、信號工立即向工區、機電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及時報告新泰市煤炭局領導,新泰市煤炭局領導根據事故的情況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
  5 信息報告程序
  5.1確定報警係統及程序
  報警係統為聲光報警
  5.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電話、信號等)
  報警方式為直通電話、座機及手機聯係
  5.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聯係電話
  機電科 電話6066 6095 6096
  調度室 電話09 6099
  上運轉工區 電話6067
  下運轉工區 電話6068
  運搬工區 電話6064
  必要時,由總指揮下達指令,請求上級協調增援。
  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值班電話:7222956
  魯中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值班電話:0531-85697639
  傳真電話:0531-85687638
  泰安市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值班(傳真)電話:6991585
  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0531—85686222,山東省煤炭工業局辦公室0531—85685581
  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現場人員向礦工區值班、調度室、機運部電話彙報,如人員困在罐籠中,應等候救援,采取小靈通聯係和敲打罐籠的方法進行報警求援。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二十四小時無法恢複正常提升的礦井災害,超出本礦應急處置能力,立即向新泰市煤炭局請示,請求援助。由於設備造成的時間在半小時以上,四小時以下無法恢複正常提升或出現傷亡事故時,啟動本礦應急預案。造成半小時以內的中途停車,由機電專業組織人員恢複正常提升。
  6.2 響應程序
  事故應急救援係統的應急響應程序按過程可分為接警、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複和應急結束六個過程。
  (1)接警與響應級別確定
  接到事故報警後,按照工作程序,對警情做出判斷,初步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係的最低響應級別,響應關閉。
  (2)應急啟動
  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後,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應急程序:
  發生一般事故,執行Ⅳ級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有關人員到位、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通知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包括應急隊伍和物資、裝備等),成立現場指揮部等。並在1小時內向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彙報。積極響應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及啟動王家寨煤礦應急預案。
  發生較大事故,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積極響應地(市)、縣級政府預案和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及啟動事故單位預案。
  發生重大事故,執行Ⅱ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積極響應地(市)、縣級政府預案和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及啟動事故單位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執行Ⅰ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總局。積極響應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國家總局及山東省應急預案。
  (3)救援行動
  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後,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工程搶險、事故處置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技術支持組為救援決策提供建議和技術支持。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製時,向應急處理指揮部請示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4)應急恢複
  事故處置、救援行動結束後,進入臨時應急恢複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事故後期處理、事故分析、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等。
  (5)應急結束
  執行應急關閉程序,由應急處理指揮部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
  6.3處置措施
  6.3.1現場人員及時通知調度室和責任單位並根據現場情況積極組織搶救,礦組織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
  6.3.2首先對傷員進行搶救,待傷員離開現場後,對現場情況進行分析,采取相應的措施。
  6.3.3撤離方案:運轉工區組織大筒組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根據製定的人員撤離方案準備材料、工具實施救援。
  實施方案為:(1)沿山體人行道迅速下山撤離100米以外。
  (2)本應急救援程序以全部設備恢複正常運行為結束點,應急救援任務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結束的命令。

  矸石山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主要包括:矸石山崩塌、滑坡、大矸石流放、自燃及爆炸事故。
  1.1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1)矸石山崩塌、滑坡、大矸石流放事故。
  (2)矸石山山體前端處在地表農田上,此地段地質鬆軟,承載能力差,造成地表層下沉滑動。                 
  (3)天氣原因,暴雨降水量大,或天氣寒冷山體結冰,天氣轉暖後解凍山體含水量增大,山體穩定性差造成滑坡。
  (4)原煤手選矸石量大,粘結性差。
  (5)地方農村拉運矸石造成矸石山基礎縮小,坡度變大,穩定性差。
  (6)矸石中存在大塊矸石,翻矸後造成大矸石滾落。
  (7)自燃及爆炸事故。
  (8)矸石山內部溫度高,含硫高及環境空氣幹燥,容易造成矸石山自燃。
  1.2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主要發生在矸石山及方圓100米之內。
  1.3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以上類型事故,可能發生人員傷亡,損壞周圍房屋及財產。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1)矸石山體大裂紋。
  (2)矸石山燃燒冒煙。
  (3)矸石山冒落岩石。
  2 應急組織與職責
  2.1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係,以礦黨政領導及有關部門、相關單位組成。指揮部下設四個小組:即指揮協調處理組、技術支持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在統一指揮下,實行分口負責,各盡其責進行應急救援處理行動。
  2.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在矸石山發生重大事故時,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人員組成及其具體職責是:
  (1)礦長: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及其他人員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生產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須的材料設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3)機電礦長:是所屬管轄內處理機電事故應急的全權指揮者。在機電科長及有關部門協助下,製定事故的處置計劃。
  (4)總工程師:組織製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製定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5)機電科長:是現場處理機電事故應急的指揮者。在機電專業各部門及

  有關部門協助下,現場處理事故。
  (6)黨總支書記、工會主席:在不妨礙事故單位有效工作的原則下,參加搶救事故應急的指揮工作,並根據需要從礦所屬單位調動人員、設備和器材等物資。
  (7)安監站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應急措施及計劃,以及按照《01manbetx 》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8)調度室: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並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長、新泰市煤炭局調度以及有關部門;及時向下傳達命令;按照本應急預案中規定的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通知各區隊,將井下的所有工作人員撤到地麵。
  (9)機電科:協助機電礦長負責事故現場處置,提供資料,完成其有關任務。
  (10)運轉工區:盡快人員撤離故障,查清上山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彙報調度室。
  (11)經營管理辦公室主任、物資供應部長、黨政辦公室主任、財務部長。負責材料準備、計  劃到位情況的落實,外協單位協調,外來救助人員安置情況,保障資金投入及時。
  (12)治安保衛部長、礦衛生室主任。負責現場安全保衛工作,傷病員的及時救助。
  (14)調度室電訊組:確保指揮部門與各地點電話暢通,並在較短時間內將電話延至距事故點最近的地點,以便調度室同現場隨時取得聯係,確保井上下通訊暢通。保障工作人員及傷亡家屬的生活安排。
  2.2現場救援機構、人員組成及其具體職責。
  工區區長職責:事故初期指揮應急處理。
  工區值班人員職責:及時報告工區區長事故地點的事態發展情況及下達領導的指令,溝通信息,調度本工區人員。
  現場管理人員職責:事故初期根據上級指令實施應急處理和現場組織自救和互救。
  現場施工人員職責:服從指揮,采取應急處理。
  現場應急人員職責:及時將應急地點發生的情況詳細的報告礦調度室和工區值班人員。
  3 應急處置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及時向本單位值班人員及調度室彙報,並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3.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3.2.1事故發生後,巡山工立即用電話彙報礦調度室、專業領導。跟班區隊長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搶救,區長接到通知後,立即準備組織人員及物料工具趕到現場,立即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使其脫離危險區域,跟班區隊長並及時將現場情況向礦調度室彙報,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機電和機電副礦長積極組織其它人員力量到現場進行搶救。
  3.2.2矸石山發生塌山或自燃後,立即組織人員在矸石山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人員誤入。由專業隊伍或專職人員,進入現場進行救災。當專業搶救組到達現場後,應先查看有無傷亡人員,清點現場職工人數,根據技術專家組確定的避災路線,由治安保衛組組織事故現場人員及非事故現場人員及時撤離至安全區並由醫療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對現場受傷人員嚴重者由醫療救護組人員實施監護並及時送往醫院。
  滅火前要進行調研,選擇技術成熟、先進的滅火技術,由技術決策組製定滅火技術方案。對參與滅火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並配備防護用品,防止人員中毒。
自燃矸石山的滅火工作,應遵循盡早進行的原則。矸石山滅火工作宜采取先易後難、先下後上、由外向裏的滅火策略,防止滅火過程中發生災害性事故。大雨和暴雨天氣嚴禁滅火作業。
矸石山自燃嚴禁用水直接滅火。不宜采用大規模開挖方式滅火,如決定采用該方式滅火,要采取措施釋放積存在矸石山內部的可燃氣體,防止陰燃區暴露後轉成明火,點燃積存內部的可燃氣團。
  3.2.3搶救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後應由治安保衛組向總指揮長報告,以便指揮部及時掌握現場救援情況,發出救援命令,實施下一步救援行動。
  3.2.4現場保護有治安保衛組,事故調查組負責,現場清理事故搶救組負責。
  3.3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
  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聯係電話
  機電科    電話6066 6095 6096
  調度室    電話6067
  下運轉工區 電話6068
  運搬工區   電話6064
  向外求援方式
  必要時,由總指揮下達指令,請求上級協調增援。
  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值班電話:7222956
  魯中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值班電話:0531-85697639
  傳真電話:0531-85687638
  泰安市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值班(傳真)電話:6991585
  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0531—85686222,山東省煤炭工業局辦公室0531—85685581
  3.4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
  (5)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 注意事項
  4.1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麵的注意事項
  (1)首先檢查防護器是否完好,發現不合格及時調換。
  (2)根據專家組的講解,正確使用防護器具。
  4.2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麵的注意事項
  (1)首先檢查搶險救援器材是否完好,發現不合格及時調換。
  (2)根據專家組的講解,正確使用搶險救援器材。
  (3)使用中搶險救援器材損壞及時更換。
  4.3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麵的注意事項
  事故處理應嚴格按本應急預案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嚴禁隨意改動,如確需改動,必須經專業領導同意後方可。
  4.2保護好現場傷員,防止傷員二次受傷,現場有條件的立即現場進行搶救,條件不具備的立即組織救護上井工作。了解現場情況,防止事故擴大。
  4.5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醫療後勤保障組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具有臨床急救經驗並取得國家專業資格證書醫護人員參加救助,所有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防毒設備的穿戴和滅火器材及其他設備的使用方法;消防設備配備齊全;所有工作人員應愛護和保護消防設施和器材,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維修。
  4.6應急救援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在確定各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時,由總指揮長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撤除所有傷員、救護人員,清點人員後,留有專人組織巡視事故現場遺留隱患問題。
  4.7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各級人員嚴格服從指揮人員的調配,積極做好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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