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傷人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機械傷人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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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王家寨煤礦特種設備概況
我礦在特種設備管理方麵雖然未出現大的災害02manbetx.com
,但是由於特種設備使用地點分散、使用單位較多、不便於管理,也存在02manbetx.com
發生的可能,為了防止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必須加強專業管理,明確礦分管領導及專業管理部門。重點抓好電動葫蘆、吊車、叉車、裝載機、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
嚴重程度:以上類型事故,均可造成人員傷亡。給礦井帶來巨大經濟損失。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事故報告原則
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及時向王家寨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2.2統一指揮原則
根據指揮部總指揮的命令,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調動各方麵的救援力量,落實責任,科學組織,保障搶險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進行。
2.3救人優先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切實把保護職工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有效防止和控製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2.4及時搶險原則
2.4.1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現場人員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按照相關規定,迅速組織搶救。
2.4.3實施快速應急響應和快速搶險,相關部門、救援機構必須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發生地,相應的救援搶險設備也必須迅速到達。
2.5 屬地管轄和分級處置原則
按照事故發生地和企業隸屬關係,實行屬地化和分級處置。
2.6妥善處理善後原則
按照相關規定,在事故搶險救援的同時,應盡快開展善後處理工作。要根據有關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情況,采取“一對一”的包戶安撫等措施,積極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係,以礦黨政領導及有關部門、相關單位組成。指揮部下設九個小組:即現場指揮組、搶險救災組、技術專家組、物資供應組、警戒保衛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發布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在統一指揮下,實行分口負責,各盡其責進行應急救援處理行動。
3.2.1成立事故現場處置指揮部
3.2.1.1救災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指揮部總指揮:礦長、黨總支書記
副總指揮:經營副總經理、工會主席、黨總支副書記、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
成員:掘進礦長、回采礦長、機電礦長、安監站站長、調度室主任、生產技術科長、機電科長、通風工區區長
3.2.1.2現場處置指揮部下設九個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2.1.2.1現場指揮組
組長:生產礦長
成員:掘進礦長、回采礦長、機電礦長、調度室主任相關人員。
主要職責:
①負責指揮現場救援救治隊伍;
②組織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
③協助總指揮研究製定變更事故處理方案。
3.2.1.2.2搶險救災組
組長:安全礦長
成員:安監站長、通風工區區長和事故單位分管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②快速製定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③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④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3.2.1.2.3生產技術組
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生產技術科長、機電科長、調度室主任、通風工區區長
主要職責:
①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製定搶救與救援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後實施;
②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③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④審定事故原因03manbetx
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3.2.1.2.4物資保障組
組長:經營副總經理
成 員:經營辦公室主任、倉庫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②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③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1.2.5警戒保衛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保衛部部長為副組長
成員:礦全體治安保衛人員。
主要職責:
①組織治安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戒嚴和維持秩序,維護事故發生區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
③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1.2.6醫療搶救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礦衛生室、調度室主任、黨政辦公室主任、運搬工區區長。
主要職責:
①立即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
②組織醫療救治,負責製定醫療救護方案;
③負責提出傷員臨時救治、醫療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議;
④負責將受傷人員從井下運送到地麵。
3.2.1.2.7信息發布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調度室主任、黨政辦公室主任及黨政辦公室全體成員。
主要職責:
①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要按照指揮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會公告事故發生性質和救援進展情況
②向上級政府部門、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主要新聞煤體彙報現場救援工作;
③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3.2.1.2.8後勤保障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保衛部部長、汽車隊隊長、食堂主任和事故單位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負責組織擬訂保障方案;
②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供電、通訊暢通等工作。
3.2.1.2.9善後處理組
組長:黨總支書記
成員:由工會、紀委、勞動人事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
①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置;
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撫恤等善後處理工作;
③承辦指揮部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3.3有關人員及單位的職責
3.3.1礦長: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及其他人員的協助下,批準預案的啟動與終止,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3.3.2生產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須的材料設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3.3.3機電礦長:是所屬管轄內處理機電事故應急的全權指揮者。在機電副總及有關部門協助下,製定事故的處置計劃。
3.3.4總工程師:組織製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製定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3.3.5機電科長:是現場處理機電事故應急的指揮者。在機電專業各部門及有關部門協助下,現場處理事故。
3.3.6黨總支書記、工會主席:在不妨礙事故單位有效工作的原則下,參加搶救事故應急的指揮工作,並根據需要從礦所屬單位調動人員、設備和器材等物資。
3.3.7安全礦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應急措施及計劃,以及按照《01manbetx
》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3.3.8調度室:及時準確的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命令;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負責提供事故報告,事故單位有關資料、圖紙;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災難情況和現場采取的救護措施;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按指揮部命令通知災區人員撤離;整理搶險救援命令,做好詳細應急處置記錄,及時掌握搶險事故現場進展情況和救援情況;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全麵協調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調用應急救援物資、救護隊伍、設備和有關專家;按總指揮命令,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負責起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它任務。
3.3.9機電科:協助機電礦長負責事故現場處置,並準備必要的圖紙、資料,完成其有關任務。提供災區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結合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技術方案、防範措施;負責起草事故原因03manbetx
報告;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它任務。
3.3.10事故單位:盡快排除故障,恢複設備運行,查清在現場的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
3.3.11通風工區區長、技術科長。協助機電礦長負責事故現場處置,並準備必要的圖紙、資料,日常工作中對各專業人員組織進行避災培訓教育,完成其有關任務。
3.3.12 經營辦公室主任、物資供應部長、黨政辦公室主任、財務部長。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負責材料準備、計劃到位情況的落實,外協單位協調,外來救助人員安置情況,保障資金投入及時。保障事故搶救物資的供應,確保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3.3.13治安保衛部長、衛生室主任。負責現場安全保衛工作,傷病員的及時救助。
3.3.14調度室通訊組:確保指揮部門與各地點電話暢通,並在較短時間內將電話延至距事故點最近的地點,以便調度室同現場隨時取得聯係,確保井上下通訊暢通。
3.3.15黨政辦公室: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及時向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傳達總指揮關於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接收上級部門領導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報總指揮閱批並負責督辦落實;保證事故搶救需要的車輛;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16安監站: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事故信息;按總指揮指示,組織工會和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調查報告;參與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負責向事故調查組提供事故有關情況、資料,重要事項必須向總指揮請示;負責現場安全措施的督辦落實;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3.3.17衛生室: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時刻做好應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後迅速組建現場救治醫療隊伍,3分鍾之內派出救護隊伍;籌集調集應急救援救治急救藥品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物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避免行車事故措施:行車管理單位加強行車司機及維修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行車司機及維修人員的素質及責任心,行車司機及維修人員持證上崗,按照崗位責任製及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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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堅持正規操作及日常維護、定期檢修,各類保護齊全可靠,及時發現運行中的隱患並處理,確保在完好狀態下運行,存在重大隱患時必須停車處理,起吊大件不得超過規定重量,所用繩套符合規定,起到件下及行走路線不得有人,並有專人調度,按規定聯係上級部門進行定期鑒定,確保行車的運行安全。
避免電動葫蘆事故措施:電動葫蘆管理單位加強電動葫蘆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電動葫蘆及維修人員的素質及責任心,電動葫蘆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持證上崗,按照崗位責任製及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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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堅持正規操作及日常維護、定期檢修,各類保護齊全可靠,及時發現運行中的隱患並處理,確保在完好狀態下運行,存在重大隱患時必須停運處理,起吊大件不得超過規定重量,所用繩套符合規定,起到件下及行走路線不得有人,按規定聯係上級部門進行定期鑒定,確保電動葫蘆的運行安全。
避免吊車事故措施:吊車管理單位加強吊車司機及維修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吊車司機及維修人員的素質及責任心,吊車司機及維修人員持證上崗,按照崗位責任製及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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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堅持正規操作及日常維護、定期檢修,製動裝置齊全可靠,及時發現運行中的隱患並處理,確保在完好狀態下運行,存在重大隱患時必須停車處理,起吊大件不得超過規定重量,所用繩套符合規定,起到件下及行走路線不得有人,並有專人調度,吊車行駛期間司機要注意力集中,嚴禁超速行駛,按規定聯係上級部門進行定期鑒定,確保吊車的運行安全。
避免叉車事故措施:叉車管理單位加強叉車司機及維修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叉車司機及維修人員的素質及責任心,叉車司機及維修人員持證上崗,按照崗位責任製及01manbetx
的要求,堅持正規操作及日常維護、定期檢修,製動裝置齊全可靠,及時發現運行中的隱患並處理,確保在完好狀態下運行,存在重大隱患時必須停車處,叉運大件不得超過規定重量,大件的體積及高度不得超規,重心要穩,車行駛期間司機要注意力集中,嚴禁超速行駛,按規定聯係上級部門進行定期鑒定,確保叉車的運行安全。
避免裝載機事故措施:裝載機管理單位加強裝載機司機及維修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裝載機司機及維修人員的素質及責任心,裝載機司機及維修人員持證上崗,按照崗位責任製及操作規程的要求,堅持正規操作及日常維護、定期檢修,製動裝置齊全可靠,及時發現運行中的隱患並處理,確保在完好狀態下運行,存在重大隱患時必須停車處理,裝運大件及物料不得超過規定重量,大件的體積及高度不得超規定,重心要穩,裝載機行駛期間司機要注意力集中,嚴禁超速行駛,按規定聯係上級部門進行定期鑒定,確保裝載機的運行安全。
避免鍋爐事故措施:鍋爐管理單位加強司爐工及維修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司爐工及維修人員的素質及責任心,司爐工司機及維修人員持證上崗,按照崗位責任製及操作規程的要求,堅持正規操作及日常維護、定期檢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及時發現運行中的隱患並處理,確保在完好狀態下運行,存在重大隱患時必須停爐處理,鍋爐要在額定壓力下運行,按規定聯係上級部門進行定期鑒定,確保鍋爐的運行安全。
避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事故措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管理單位加強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管理或維修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管理及維修人員的素質及責任心,管理及維修人員持證上崗,按照崗位責任製及操作規程的要求,堅持正規操作及日常維護、定期檢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及時發現運行中的隱患並處理,確保在完好狀態下運行,存在重大隱患時必須停用處理,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要在額定壓力下運行,按規定聯係上級部門進行定期鑒定,確保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運行安全。
4.2 預警行動
預警的條件:現場有人員傷害及傷亡時,即可發出預警。
預警的方式:預警的方式為人員聲光預警。
預警的方法:預警方法為電話通知及現場呼救。
信息發布程序
當事故突發後,現場人員立即向單位、機運部、礦調度室彙報。
5 信息報告程序
5.1確定報警係統及程序
報警係統為聲光報警
5.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電話、信號等)
報警方式為直通電話、座機及手機聯係
5.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聯係電話
機電科 電話6066 6095 6096
調度室 電話 9
向外求援方式
必要時,由總指揮下達指令,請求上級協調增援。
新泰市煤炭工業局值班電話:7222956 13953830871
新泰市煤炭工業局總工(張偉):13562829869
新泰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周慶進):13953810619
新泰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張誌鬥):13953840422
泰安市煤炭工業局值班電話:6991585
魯中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值班電話:0531-85697639
傳真電話:0531-85687638
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值班電話: 0531—85686222,
山東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值班電話:0531—85685581
5.4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現場人員向工區值班人、調度室、機電科彙報,由值班人向礦領導、分管領導彙報,由礦領導決定下達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命令。並在1小時內向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電話彙報,請示是否向更高一級部門彙報。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Ⅲ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2 響應程序
事故應急救援係統的應急響應程序按過程可分為接警、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複和應急結束六個過程。
(1)接警與響應級別確定
接到事故報警後,按照工作程序,對警情做出判斷,初步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係的最低響應級別,響應關閉。
(2)應急啟動
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後,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應急程序:
發生一般事故,執行Ⅳ級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有關人員到位、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通知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包括應急隊伍和物資、裝備等),成立現場指揮部等。並在1小時內向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彙報。積極響應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及啟動王家寨煤礦應急預案。
發生較大事故,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積極響應地(市)、縣級政府預案和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並啟動本預案。
發生重大事故,執行Ⅱ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積極響應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級政府預案和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執行Ⅰ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總局。積極響應國家總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級政府預案和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
(3)救援行動
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後,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工程搶險、事故處置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技術支持組為救援決策提供建議和技術支持。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製時,向應急處理指揮部請示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4)應急恢複
事故處置、救援行動結束後,進入臨時應急恢複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事故後期處理、事故03manbetx
、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等。
(5)應急結束
執行應急關閉程序,由應急處理指揮部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
6.3 處置措施
6.3.1 發生機械傷人事故時,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現場人員采用呼喊、電話通知、敲擊物品等方法通知其它人員取得幫助,並將設備電源停電。
(2)對現場受傷人員進行施救。同時向醫院求援,對現場受傷人員采取臨時包紮和止血等操作。人員器官或肢體如果受傷脫離軀幹,應對受傷部分采取保護措施,以待後期再植。
(3)如人員被設備卡住,應采取有效措施,脫離卡阻,
(4)救護車來到後,由醫護人員對傷員施救。
6.3.2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人員搶修時,嚴格執行各項規程的規定,以防事故的擴大和二次發生。
6.3.3如發生火災時,在崗人員應立即對初起火源進行撲救,運用滅火器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應注意: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對準火源掃射。斷開有可能使火災擴大或危機人生安全的開關和設備。當火勢未能得到控製時,立即彙報調度室,聯係消防部門請求支援。當威協脅到工作人員安全時,要緊急疏散現場工作人員,擴大隔離範圍。火災撲滅後,搶修人員盡快排除事故、恢複送電。滅火後,應立即組織進行事故現場的隔離和保護,並進行廠房抽排風,確保事故處置人員恢複送電的安全。
6.3.4製定恢複實施方案,先逐步恢複未受損傷的部分設備。
6.3.5本應急救援程序以全部設備恢複正常運行為結束點,應急救援任務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結束的命令。
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救援物資和裝備由後勤保障組負責。由醫院管理和維護
物資與裝備 數量 存放地點
救護車(輛) 礦衛生室1輛 礦衛生室
擔架(付) 5 礦衛生室
夾板(付) 10 礦衛生室
氧氣(瓶) 礦衛生室10瓶氧氣 礦衛生室
急救箱 5 礦衛生室
床位數 5張 礦衛生室
防護服、工作服 10套 礦衛生室
手套 10雙 礦衛生室
呼吸保護裝置 5套 礦衛生室
機械傷人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發生機械傷人事故時,危害程度表現在對人體傷害方麵,會出現重物或設備零部件脫落、墜落等對人體的衝擊傷害,設備運轉對人體造成的碰傷、擠傷、電傷等。對人體傷害往往較嚴重。對物體的損害、損失較大。可能危機周圍的設備、器材、易燃易爆物品等。
2 應急組織與職責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係,以礦黨政領導及有關部門、相關單位組成。指揮部下設九個小組:即現場指揮組、搶險救災組、技術專家組、物資供應組、警戒保衛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發布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在統一指揮下,實行分口負責,各盡其責進行應急救援處理行動。
應急組織體係圖
2.2 指揮機構及職責
在發生生產事故時,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指揮部總指揮:礦長、黨總支書記
副總指揮:經營副總經理、工會主席、黨總支副書記、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
成員:掘進礦長、回采礦長、機電礦長、安監站站長、調度室主任、生產技術科長、機電科長、通風工區區長
2.2.1現場指揮組
組 長:機電礦長
成 員:機電科長、運轉工區區長。
具體職責:
(1)負責指揮現場救援救治隊伍;
(2)組織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
(3)協助總指揮研究製定變更事故處理方案;
2.2.2搶險救災組
組 長:安全礦長
成 員:調度室主任、安監站長、生產技術科長、通風工區區長。
具體職責:
(1)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快速製定礦山救護隊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4)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2.2.3技術專家組
組 長:總工程師
成 員:技術科長、機電科長。
具體職責:
(1)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製定搶救與救援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後實施;
(2)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3)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4)審定事故原因分析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2.2.4物資供應組
組長:經營副總經理
成員:機電科長、經營管理辦公室主任、物資供應部長、財務部長
具體職責:
(1)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3)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2.5警戒保衛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治安保衛部長、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
(1)組織治安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戒嚴和維持秩序,維護事故發生區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
(3)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2.6醫療救護組
組長:黨總支書記
成員:礦衛生室、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
(1)立即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
(2)組織醫療救治,負責製定醫療救護方案;
(3)負責提出傷員臨時救治、醫療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議;
(4) 負責將受傷人員從井下運送到地麵。
2.2.7信息發布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
(1)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要按照指揮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會公告事故發生性質和救援進展情況;
(2)向上級政府部門、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主要新聞媒體彙報現場救援工作;
(3)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2.2.8後勤保障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黨政辦公室主任、財務部長。
具體職責:
(1)負責組織擬訂保障方案;
(2)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供電、通訊暢通等工作。
2.2.9善後處理組
組長:黨總支書記
成員:工會主席、治安保衛部長、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
(1)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理;
(2)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接待、撫恤等善後處理工作;
(3)承辦指揮部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2.3有關人員及單位的職責
2.3.1礦長: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及其他人員的協助下,批準預案的啟動與終止,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3.2生產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須的材料設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2.3.3機電礦長:是所屬管轄內處理機電事故應急的全權指揮者。在機電科長及有關部門協助下,製定事故的處置計劃。
2.3.4總工程師:組織製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製定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2.3.5機電科長:是現場處理機電事故應急的指揮者。在各部門協助下,現場處理事故。
2.3.6黨總支書記、工會主席:在不妨礙事故單位有效工作的原則下,參加搶救事故應急的指揮工作,並根據需要從礦所屬單位調動人員、設備和器材等物資。
2.3.7安全礦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應急措施及計劃,以及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2.3.8調度室:及時準確的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命令;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負責提供事故報告,事故單位有關資料、圖紙;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災難情況和現場采取的救護措施;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按指揮部命令通知災區人員撤離;整理搶險救援命令,做好詳細應急處置記錄,及時掌握搶險事故現場進展情況和救援情況;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全麵協調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調用應急救援物資、救護隊伍、設備和有關專家;按總指揮命令,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負責起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它任務。
2.3.9機電科長:協助機電礦長負責事故現場處置,並準備必要的圖紙、資料,完成其有關任務。提供災區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結合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技術方案、防範措施;負責起草事故原因分析報告;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它任務。
2.3.10運轉工區:盡快排除故障,恢複主扇運行,根據入井人員領取的礦燈、自救器編號和安監站提供的打卡記錄,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
2.3.11通風工區區長、技術科長。協助機電礦長負責事故現場處置,並準備必要的圖紙、資料,日常工作中對各專業人員組織進行避災培訓教育,完成其有關任務。
2.3.12 經營管理辦公室主任、物資供應部長、黨政辦公室主任、財務部長。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負責材料準備、計劃到位情況的落實,外協單位協調,外來救助人員安置情況,保障資金投入 及時。保障事故搶救物資的供應,確保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3.13治安保衛部長、礦衛生室主任。負責現場安全保衛工作,傷病員的及時救助。
2.3.14調度室通訊組:確保指揮部門與各地點電話暢通,並在較短時間內將電話延至距事故點最近的地點,以便調度室同現場隨時取得聯係,確保井上下通訊暢通。
2.3.15黨政辦公室: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及時向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傳達總指揮關於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接收上級部門領導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報總指揮閱批並負責督辦落實;保證事故搶救需要的車輛;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16安監站: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事故信息;按總指揮指示,組織工會等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調查報告;參與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負責向事故調查組提供事故有關情況、資料,重要事項必須向總指揮請示;負責現場安全措施的督辦落實;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2.3.17醫務室: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時刻做好應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後迅速組建現場救治醫療隊伍,3分鍾之內派出救護隊伍;籌集調集應急救援救治急救藥品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物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3 應急處置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及時向本單位值班人員及調度室彙報,並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3.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分析人員受傷情況:傷害到何種程度,是否正在加大傷害,是否正擴大傷害,傷情是否正在惡化。撤除可能影響範圍內的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救援人員進入現場後,要本著先救人後救設備的順序進行搶救,在救助人員時,要先采取防止危險源繼續危害的措施,上方是否有墜物可能,現場是否有裸露電線,電源是否停電,現場是否有有害氣體,對受傷人員要進行現場緊急脫離危險源,就地傷情處理,再送往醫療場所施救的步驟進行急救,對傷員的救助視傷情采取措施,流血部位緊急止血,窒息者采取人工呼吸措施,脊椎骨折者不要輕易搬動,要積極協助救援人員采取行動
(2)分析設備破壞情況:設備破壞的程度是否損害附近其他物品和設施,和危害的物品是否需緊急搶救,損害是否正在擴大,災害是否正在蔓延,危及到設施、物品、易燃易爆、高壓容器等是否已轉移。轉移可能影響的器材,現場的設備、器材要采取防止繼續擴大危害程度,後複位的順序進行,分析現場急救所需設備物品等。並命令有關單位準備所需物資,決定是否使用吊車、叉車及千斤頂。
(3)現場如果出現火災,是否采取了滅火措施,根據滅火進展情況,現場及周圍滅火器材的分布狀況等,決定是否向119求救。。
(4)分析現場是否出現人員觸電情況,電網分布以及對電網進行的損害。現場人員積極采取斷電措施,切斷設備電源。清點現場人員,控製現場人員出入,維護現場秩序
(5)人員救出,現場安全隱患得到控製之後,組織人員對損壞設備進行修複,最終達到正常使用目的。
(6)本應急救援程序以全部設備恢複正常運行為結束點,應急救援任務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結束的命令。
3.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聯係電話
機電科 電話6066 6095 6096
調度室 電話9
向外求援方式
必要時,由總指揮下達指令,請求上級協調增援。
新泰市煤炭工業局值班電話:7222956 13953830871
新泰市煤炭工業局總工(張偉):13562829869
新泰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周慶進):13953810619
新泰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張誌鬥):13953840422
泰安市煤炭工業局值班電話:6991585
魯中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值班電話:0531-85697639
傳真電話:0531-85687638
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值班電話: 0531—85686222,
山東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值班電話:0531—85685581
3.4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
(5)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 注意事項
4.1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麵的注意事項
(1)首先檢查防護器是否完好,發現不合格及時調換。特別是驗電、放電設備。
(2)根據專家組的講解,正確使用防護器具。
4.2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麵的注意事項
(1)首先檢查搶險救援器材是否完好,發現不合格及時調換。
(2)根據專家組的講解,正確使用搶險救援器材。
(3)使用中搶險救援器材損壞及時更換。
4.3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麵的注意事項
事故處理應嚴格按本應急預案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嚴禁隨意改動,如確需改動,必須經專業領導同意後方可。
4.4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保護好現場傷員,防止傷員二次受傷,現場有條件的立即現場進行搶救,條件不具備的立即組織救護上井工作。了解現場情況,防止事故擴大。
4.5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醫療後勤保障組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具有臨床急救經驗並取得國家專業資格證書醫護人員參加救助,所有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防毒設備的穿戴和滅火器材及其他設備的使用方法;消防設備配備齊全;所有工作人員應愛護和保護消防設施和器材,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維修。
4.6應急救援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在確定各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時,由總指揮長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撤除所有傷員、救護人員,清點人員後,留有專人組織巡視事故現場遺留隱患問題。
4.7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各級人員嚴格服從指揮人員的調配,積極做好救援工作。
5.避災路線:
險情發生時受災人員和受威脅地點人員全部以最近路線撤離事故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