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阜康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效預防和避讓地質災害,維護阜康市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減輕和控製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國務院第394號令和自治區、自治州有關文件精神,擬定我市行政區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一、總則
1、地質災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麵塌陷、地裂縫、地麵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2、地質災害按其危害程度劃分為四個等級
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要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中型:因災害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大型:因災害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以下的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3、處置地質災害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1)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特大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理工作。
(2)大型地質災害由州人民政府會同自治區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3)中型地質災害由市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州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4)小型:地質災害由當地鄉鎮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市有關部門給予協助配合。
二、指揮組織機構
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有關規定,成立阜康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唐建平 阜康市副市長
副組長:孫國民 阜康市公安局局長
阿曼塔依 天山天池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張 遠 阜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 員:天池風景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煤炭局、市發計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市畜牧局、市林業局、市衛生局、市科技局、市廣播電視局、市安監局、市電信局、武警阜康市中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正職領導。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鮮明兼任,工作人員從相關部門抽調。
三、職責
(一)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督查各鄉鎮、辦事處、礦區和各部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反應能力,下達啟動地質災害應救援體係的命令;
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對災情實施救援統一部署,安排指揮各組織機構的工作任務。
3、任命災情現場組織機構的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各組成機構的安排工作。
4、及時掌握全市範圍內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向上級報告和友鄰單位(區域)通報情況,必要時請求支援。
5、積極配合上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工作。
6、組織完成地質災害後的規劃重建工作和其他 工作。
(二)辦公室職責
1、了解、掌握地質災害情況,為指揮領導小組決策提供所需的信息;
2、依據指揮領導小組命令,安排各相關單位及時趕赴災害現場參加搶救災害,協助組織有關部門的統一救援行動。
3、及時向指揮領導小組報告調查情況,受指揮領導小組委托,全權處置災害現場的各種突發事件。
4、負責組織現場應急調查處置工作。
5、負責應急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
6、負責協調應急調查與其它相關部門的工作關係。
7、承擔指揮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工作。
(三)領導小組設若幹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的組成及主要職責如下:
1、緊急搶險組
由武警阜康中隊牽頭,公安、建設、交通、林業、水利、電力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指導和支持災區政府調集搶險救災隊伍和必要的設備,搶救被壓埋人員;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大量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和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2、調查監測組
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建設、林業、水利、交通、氣象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的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範的對策和措施。
3、醫療衛生組
由市衛生局牽頭,市藥品監管局、衛生防疫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防止和控製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4、治安保衛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武警阜康中隊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負責救災物資和災區人員、財產、政府機關及重要部門、單位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5、基本生活保障組
由市民政局牽頭,財政、糧食等部門及相關保險公司組成。
主要職責: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急需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災民的轉移、臨時安置及死難者的善後、保險理賠等工作。
6、設施修複和生產自救組
由市發展計劃委牽頭,建設、農業、林業、水利、畜牧、交通、教育、電力等部門及阜康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組成。
主要職責:指導災區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通信、電力、供水、供氣、水利、交通、校舍等設施,指導災區修複損毀的農田林地,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盡快恢複災區的生產和教學秩序。
7、應急資金保障組
由市財政局牽頭,民政、發展計劃委、林業、水利、交通、建設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市級應急救災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款和救災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四)各部門的職責
1、公安部門的職責
(1)對地質災害現場進行總控製,根據指揮領導小組的命令,負責現場處置。
(2)對災害現場的交通實施特別管製。
(3)管理圍觀人員疏散可能危及的群眾。
(4)處理傷亡人員並通知死亡者家屬。
(5)鑒定死者。
(6)負責對地質災害現場通信聯絡總協調,並保障一定數量現場通信聯絡設備。
(7)保障一定數量的災情現場救援車輛。
(8)建立地質災害快速救援機製,設立110報警服務台。
(9)對爆炸(民用爆炸物品)現場進行控製,負責現場處置,做好社會治安工作,防止因地質宜災害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發生。
(10)製定並指導下屬部門製定地質災害現場處理預案。
2、交通部門職責
(1)當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險性時,保障一定數量的救救援設備,做好防災搶險人員、防災物資及撤離人員的緊急運輸工作。
(2)組織力量搶修因災害損壞的交通公路設施,保障交通幹線和救災主要線路的暢通。
(3)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標誌、警示牌,使過往車輛和行人注意警惕,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3、水利部門職責
(1)組織和督促鄉鎮水利部門做好汛期水情監測巡查值班和上報工作。
(2)在地質災害發生時,組織督促水利設施沿線的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
(3)及時向指揮領導小組和國土資源局通報汛情動態。
4、建設局職責
(1)組織發生或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危房檢查,指導群眾安全轉移。
(2)組織災區供水、供氣部門加強對有關設施的防護和巡查,保障災區的使用災民供水、供氣。
(3)組織當地行業主管部門搶修因災害受損的市政公用設施,盡快恢複供水、供氣等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生活的工程設施。
5、氣象部門職責:
(1)提供氣象信息和汛期天氣預報,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
(2)03manbetx
預報重點地區未來12小時降雨和天氣狀況,並每1小時向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通報。
(3)為應急處理提供第一手氣象信息。
6、民政部門職責
(1)及時掌握各地災民安置動態,組織調運救災物資,
(2)協助災區各鄉鎮人民政府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
(3)及時向上級報告和友鄰單位及部門通報救災安置情況,必要時請求緊急救援,以保證救援資金和物資的到位。
(4)全力以赴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
7、煤炭局職責
(1)了解熟悉礦山企業,對煤礦設計及井下開采現狀。
(2)出現災害時,礦山救護隊要始終處在臨戰狀態,保證以最快速度到達02manbetx.com
現場進行緊急救護。
(3)當礦山煤礦發生地質災害引發的重特大02manbetx.com
時,負責現場處置。
(4)指導礦山煤礦企業製定02manbetx.com
現場處置預案。
8、安監部門職責
(1)對各礦山企業重大危險源進行評估,並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所需信息。
(2)督查地質災害易發區,礦山企業年內完成現場應急計劃,並將計劃提交有關部門。
(3)組織開展對02manbetx.com
進行現場檢測,調查、指導應急預案的落實。
9、科技部門職責
(1)及時提供應急調查處理決策依據,及相關的地震信息。
(2)為地質災害應急突發事件提供必要的監測設備。
10、衛生部門職責
(1)組織搶險救災應急救護醫療隊,負責醫療救護,設立120急救台。
(2)保護一定數量的救護設備、車輛、床位,確保應急救護工作的開展。
(3)督促指導各大醫院製定急救護預案。
11、國土資源部門職責
(1)承擔阜康市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係,值班製度和災情速報製度。
(3)按照有關規定向阜康市、自治州、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局)報告災情信息。
(4)會同阜康市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助的部署,監督和技術指導工作。
(5)組織地質災害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國土資源局報告地質災害調查和處置結果。
12、宣傳部門職責
(1)統一宣傳口徑,及時跟蹤適時報道。
(2)根據市黨委、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13、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四、監測和預報
(一)各級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快地質災害預警體係建設,通過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基本掌握轄區地質災害的基礎信息,要加快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建設,形成覆蓋全市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要逐步建成連接自治州、市、鄉、村四級的防汛網絡和氣象監測網絡,能及時傳遞地質災害險情和氣象資料,汛情信息,收集地質災害信息,管理、傳遞、查詢、評價和決策於一體的信息管理係統。
(二)各級有關部門及礦山企業要嚴格執行值班製度,建立健全災情速報製度,保障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接到地質災害緊急情況或險情後,要立即摸情情況,並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對屬於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緊急情況的,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的同時 還應直接上報昌吉州人民政府和區、州國土資源部門。
(三)加強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各級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與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各級公路、旅遊、教育、水利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加強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險情的巡查,發現險情,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並在危險區域設置警示牌。
(四)阜康市國土資源局要加強與氣象、水利部門的聯係,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氣象,水利部門應及時向市國土資源局通報氣象,汛情和地質災害預警等信息,阜康市氣象主管部門發布暴雨警報或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後,各鄉鎮礦區和有關部門要立即將降雨信息和防災要求通知到鄉鎮村及礦區,並和有關單位組織,通知到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應急處置工作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的處理
特大型地質災害發生後,市政府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斷地質災害級別及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並在6小時內將災情向州人民政府和州國土資源局報告,同時越級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國土資源部門,以後每6小時報告一次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處置工作結束,同時調集有關部門和搶救災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搶險救助工作,防止地質災害進一步發展。
阜康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特大型地持災害情報後,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積極行動起來,配合政府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並將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調查處置結果向市黨委、政府報告,並根據要求上報區、州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
(二)大型地質災害發生後,鄉(鎮)人民政府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誘發因素,災害體現規模等情況。並在6小時內將災情向市政府和國土資源局報告,同時越級上報昌吉州政府和州國土資源局,以後每12小時報告一次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處置工作結束。
市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後,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施救工作,控製地質災害進一步發展,同時立即向州區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地質災害情況,並會同昌州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各項搶險救助等工作,及時將地質災害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調查處置結果向市黨委、政府報告,並根據有關要求上報區、州國土資源部門。
(三)中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中型地質災害發生後,鄉(鎮)礦區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情況,並在12小時內將災情向市政府和國土資源局報告,以後12小時報告一次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處置工作結束。
市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後,要組織市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和地質災害發生,鄉鎮政府及礦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立即將地質災害情況向州政府和州國土地資源局報告,阜康市政府應及時組織地質災害災情調查,並按照有關規定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州、區國土資源部門。
(四)小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小型地質災害發生後,鄉鎮政府及村礦區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並在12小時內將災情向市政府和國土資源局報告,以後每12小時報告一次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處置工作結束,在市政府指導下,市國土資源局等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政府及時組織地質災害災情調查,並按照有關規定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州人民政府和州國土資源局。
州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後,要立即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區國土資源廳報告,並視情況對地質災害處置工作請給予支持,處置工作結束後,由州國土資源局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區國土資源廳。
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發生後,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要親臨現場配合上級指揮協調,中型地質災害發生後,市國土資源局分管領導要親臨現場配合指揮協調,小型地質災害發生後,市國土資源局要參加應急調查,並做好相關工作。
六、預警信號、應急通信的保障
發生地質災害時,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人員或當地群眾發出地質災害預警信號(逐戶通知、呼叫、打電話報告等),通過已建立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三級網絡逐級速報和向有關部門單位速報,同時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立即組織人員前往地質災害發生處進行搶險救援,阜康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啟動,指揮部發布命令,各司其責,通信部門保障通信暢通無阻,確保搶險救援順利進行。(附件二)
七、應急行動方案
(一)發生地質災害時,根據監測人員和當地群眾對災情的報告,按照地質災害預案製定的人員財產的轉移路線進行撤離避災,將人員財產轉移至安全地帶。
(二)民政、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商務、公安部門要提前製定相應的應急行動方案,發生地質災害時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做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疾病控製、藥品供應、社會治安工作;氣象主管機構做好氣象服務保障工作;通信、公路、交通部門保證地質災害應急的通信暢通和救災物資、設備、藥物、食品的運送。
八、善後處理工作
(一)地質災害發生後,當地政府要做好災區群眾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組織災區群眾開展生產自救,盡快恢複生產,及時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和處理善後工作,民政等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救災物資的調配和災民安置工作。
(二)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規定,及時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地質災害調查,並將地質災害調查處置結果上報州政府和國土資源局。
(三)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四)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信息,不服從指揮調查不認真履行職責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和重大影響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