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召開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座談會的通知
煤安監明電〔2010〕11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提高監察執法水平、執法工作效率和效能,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經研究,國家煤礦安監局定於
一、會議主要內容
(一)經驗交流。總結、交流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典型經驗和做法,主要側重於以下3個方麵:
1.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經驗。包括嚴格執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依法行政,規範監察執法行為;熱情服務,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加強監督,認真履行對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等內容。
2.煤礦建設項目安全準入工作經驗。包括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內容。
3.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工作經驗。包括嚴格許可證頒發管理、積極開展許可證專項監察、加強許可證統計03manbetx
和信息公開等內容。
(二)座談討論。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提高監察執法效能和監察執法水平進行座談討論,提出工作建議。
(三)征求意見。聽取各單位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局國家煤礦安監局令第8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修訂意見和建議。
二、會議報到時間和地點
會議報到時間:
會議地點:中國煤礦工人昆明療養院(地址:雲南省昆明市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怡景路3號;總機:0871-4311123)。可由昆明火車南站乘44路公交車,到“西貢碼頭”站下車;由昆明巫家壩機場乘出租車到療養院,車費約需30-40元。
三、參加會議人員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各省局)分管領導及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各1名),部分監察分局負責人(請相關省局各自確定一個分局)。
四、其他事項
(一)請大會發言單位按照建議發言內容(詳見附件1),做好用多媒體演示方式向大會介紹經驗的準備,每單位發言時間控製在20分鍾以內。並請於12月8日報到時將發言多媒體演示稿提交會務組。
(二)請各省局統一將會議代表回執(見附件2)於
聯係人:朱林;聯係電話:010-64463032(帶傳真),13810652943
(三)會議代表如需接站,請直接與中國煤礦工人昆明療養院聯係。
聯係人:楊娟;聯係電話:13987156989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