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運轉工區每日一題
1日、提升係統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罐道、罐耳等,每天必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檢查及處理結果必須做好記錄。
2日、對罐耳的日檢:卡子與固定螺栓有無鬆動及突出、罐耳有無破裂、接頭有無錯開(罐道接頭錯開不應超過
3、對罐道的日檢:檢查罐道時應對磨損嚴重的罐道磨損量和間隙進行測量,一個檢測循環時間為6--12個月,檢查結果應做好記錄。
4、罐道和罐耳的磨損達到下列程度時必須更換:罐耳的任一側磨損量達到
5、定期對金屬井架的鏽蝕情況及連接螺栓的固定狀況進行檢查
,鏽蝕嚴重必須防腐處理,螺栓鬆動必須緊固。
6、定期測量提升容器與井壁、罐道梁、井架梁之間的最小間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四十一條表五之規定。容器與井壁之間
7、滾動罐耳轉動要靈活,輔助滑動罐耳與組合罐道的間隙應保持10-
8、對主提升繩懸掛裝置每天檢查油管是否磨損,接頭是否漏油,U形卡有無鬆動現象。油缸要運動靈活且不準有泄露現象。油缸2年大修一次,4年更換一次。
9、JD-1(11.4kW)調度絞車技術參數:適用鋼絲繩直徑為
10、罐籠本體結構,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罐籠內部阻車器及開閉裝置應潤滑良好,靈活可靠,阻爪動作一致。
11、罐籠本體框架的外形尺寸允許偏差±
12、箕鬥本體結構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閘門轉動靈活,關閉嚴密。立井箕鬥平衡度良好,閘門卸載滾輪的最外緣尺寸的允許偏差為±
13、罐籠、箕鬥主拉杆、主銷軸、三角板、主連杆等零件應定期進行探傷檢查,內部不得有裂紋、傷痕或影響使用強度的其它缺陷。鉚釘不得有歪斜、裂紋、鬆動現象。各轉動軸靈活、潤滑良好、無變形。
14、罐籠、箕鬥更換後必須進行空、重載試運,全麵檢查各部位,必須動作靈活可靠,且無其他不正常現象。
15、鋼絲的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達到6%,不得用於升降人員,達到10%,不得用於升降物料。
16、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麵積同鋼絲繩總斷麵積之比達到5%時,必須更換。
17、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標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10%時必須更換。
18、鋼絲繩的鋼絲存在變黑、鏽皮、點蝕麻坑時不得用於升降人員。鋼絲繩鏽蝕嚴重,點蝕、麻坑形成溝紋,外層鋼絲鬆動時必須更換。
19、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使用期限應不超過2年,經檢查可以延期使用的提升鋼絲繩可繼續使用,但不得超過1年。
20、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鋼絲繩產生嚴重變形或扭曲、斷絲超過本項檢修標準1或2、直徑減少量超過本項檢修標準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時,必須更換提升鋼絲繩。
21、有襯墊的天輪及導向輪,襯墊必須緊固地壓在繩槽中,不得鬆動。當襯墊正麵磨損深度等於鋼絲繩直徑或者沿側麵磨損深度到等於鋼絲繩直徑的一半時,必須更換。新襯墊的繩槽深度不應大於繩徑的0.3倍。
22、新安裝的天輪及導向輪的徑向圓跳動不超過
23、天輪及導向輪輪輻不得變形或裂紋,輻條不得鬆動。導向輪相互之間應能相對轉動,其遊動輪不得沿軸向竄動。
24、天輪及導向輪軸的水平度不得超過0.2‰。導向輪及天輪軸承的注油量一般為1/3—1/2。
25、鋼絲繩繞過楔形繩環的尾部餘留長度不小於
26、鋼絲繩張力自動平衡首繩懸掛裝置(1)懸掛裝置的中板、換向叉、銷軸和外側板應定期進行探傷檢查,不允許有影響強度的腐蝕和損傷等缺陷。
27、(2)懸掛裝置表麵應光潔、平整,不允許有氣孔、砂眼、裂紋、毛刺、劃傷、鏽蝕等缺陷。各活動部件應運轉靈活,不得有卡滯現象。
28、(3)平衡缸、閥門、接頭、膠管、連通器、油泵等最大許用應力不得小於技術文件規定,且不得有滲漏現象。連通缸活塞杆都能均勻伸出總伸出量的1/4-1/2。
29、平衡繩懸掛裝置:圓繩與杯形體聯接澆注的合金成分與方法符合設計要求。圓繩懸掛裝置轉動靈活,鋼絲繩無打彎或扭曲現象。
30、扁繩與繩環卡接繩卡數量:副井的為四副,主井的為六副,繩環卡間距為
31、滾輪罐耳軸心線應保持水平,徑向中心線應與罐道麵垂直,滾輪轉動靈活。滾輪罐耳每次解體檢修必須更換所有密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