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水平運輸大巷及地麵車場行車規則
作者:mkaq
2010-12-20 20:24
來源:本站原創
+1100水平運輸大巷及地麵車場行車規則
鑒於+1100水平主平峒及南翼運輸大巷為單軌運輸,而地麵車場軌道與公路交叉,車輛、行人較多,為加強 管理,確保運輸 安全,特製定本行車規則。
1、所有進入+1100水平主平峒井口的列車(包括人力推車)必須先在運輸一區地麵調度室外車場處停車待命,與運輸調度聯係,調度同意進入後,方可繼續前行;否則,列車必須在此待命,直至調度允許通行。嚴禁擅自駛入井口,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2、從3米絞車道上車場、南翼運輸大巷、北三絞車道上車場等處駛往地麵車場的列車,必須事先用電話與運輸一區地麵調度聯係,獲準行駛後,方可前行,否則,必須在原地點不妨礙行車的地方待命,並及時與調度電話聯係,獲準行駛後,方可駛出。
3、運輸一區地麵調度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隨時掌握進出井口車輛(包括人力推車),並做好行車記錄,包括行車時間、目的地等內容,耐心向聯係行車事宜的人員解釋不能進入井口或駛出的原因。
4、電機車司機必須按規定著裝,扣緊袖口、衣扣,嚴格按 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嚴禁司機在行駛中搬道岔,嚴禁將操作手把交與他人使用或停車離開駕駛室不帶走。
5、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麵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低速度,並發出警號。
6、兩列車或兩機車同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於100米的距離,而且過風門時,必須減速慢行,緩緩通過風門,相鄰兩道風門不能同時打開,後麵一列車應拉開距離,防止風流短路。違章撞壞風門者從嚴懲處。
7、地麵車場至翻矸場區段的軌道與公路及住宅區相交,車輛、行人較多,電機車司機必須減速慢行,鳴鈐示警,隨時做好緊急停車準備。
8、過軌道與地麵公路交叉道口時,機車司機必須減速鳴鈐,待路杆全部放下後方可駛過道口,不可與公路上的車輛、行人搶道而行。
9、在道口處發生掉道及其他狀況時,應設置警戒,嚴禁行人從串車中穿越,起車前,必須待所有人員遠離車輛 安全距離後,方能慢速起車,並注意瞭望,路杆看守人員和跟車司旗工必須協助維持秩序。
10、地麵發送人車必須按規定時間發車,跟車司旗工必須嚴格按 01manbetx 01manbetx 檢查車輛、乘人情況,符合要求後,方可發開車信號。
11、運送爆破材料的車輛,必須由井下爆炸材料庫負責人或經過專門訓練的專人護送,跟車人員必須檢查裝運爆炸材料的車輛是否合格,並與護送人員和裝卸人員乘坐在尾車內,嚴禁其他人員乘車。如用同一列車運輸炸藥的電雷管,裝有炸藥與裝有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裝有炸藥或電雷管的車輛與機車之間,必須用兩輛空礦車或一輛空平巷人車分別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於3米。
12、平巷運送人員的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米/秒,運送爆炸材料的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車場調車時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米/秒。
13、運送爆破材料的車輛應避開交接班期間上、下井人員高峰期,且必須與運輸一區地麵調度聯係好,確證行車線路內無其他車輛運行後方可駛入。
14、電機車司機不得擅自搭乘人員(跟車工除外),在經過運輸一區調度同意後方可搭人,搭車人員必須等車停穩後,在 安全的情況下上、下車,乘坐在機車前進方向的後麵,並遵守有關乘車的 安全規定。
15、運送超長、超高、超寬等大型設備、器材或材料等,跟車工必須認真檢查車輛連接情況、裝載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發開車信號。行經風門時,必須在風門前停穩車,由運料負責人與機車司機聯係好後,指派專人開啟、固定風門,指揮其他人員撤至安全位置,機車司機在確認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方可起車通過風門,待列車全部通過後,恢複風門原狀。
16、所有在運輸線路上施工的單位,必須提前與運輸一區調度聯係,並征得運輸一區調度同意,正式施工前,在施工前後60米處設置警戒信號後,方可進行施工,施工中,施工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必須密切監視過往車輛情況,以便及時通知作業人員躲避,並目視列車通過,施工結束後,應立即清理現場,通知運輸一區調度。
17、各單位人力推車要進入或推出井下運輸大巷時,必須征得運輸一區調度同意;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及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硐室出口時,都必須發出警號,嚴禁放飛車。
本規則未列事宜,按《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相關工種 安全技術 01manbetx 01manbetx 、《井下運輸大巷運送大型材料、配件、設備等安全 措施》、《運送爆破材料安全 措施》有關規定執行。
鑒於+1100水平主平峒及南翼運輸大巷為單軌運輸,而地麵車場軌道與公路交叉,車輛、行人較多,為加強 管理,確保運輸 安全,特製定本行車規則。
1、所有進入+1100水平主平峒井口的列車(包括人力推車)必須先在運輸一區地麵調度室外車場處停車待命,與運輸調度聯係,調度同意進入後,方可繼續前行;否則,列車必須在此待命,直至調度允許通行。嚴禁擅自駛入井口,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2、從3米絞車道上車場、南翼運輸大巷、北三絞車道上車場等處駛往地麵車場的列車,必須事先用電話與運輸一區地麵調度聯係,獲準行駛後,方可前行,否則,必須在原地點不妨礙行車的地方待命,並及時與調度電話聯係,獲準行駛後,方可駛出。
3、運輸一區地麵調度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隨時掌握進出井口車輛(包括人力推車),並做好行車記錄,包括行車時間、目的地等內容,耐心向聯係行車事宜的人員解釋不能進入井口或駛出的原因。
4、電機車司機必須按規定著裝,扣緊袖口、衣扣,嚴格按 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嚴禁司機在行駛中搬道岔,嚴禁將操作手把交與他人使用或停車離開駕駛室不帶走。
5、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麵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低速度,並發出警號。
6、兩列車或兩機車同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於100米的距離,而且過風門時,必須減速慢行,緩緩通過風門,相鄰兩道風門不能同時打開,後麵一列車應拉開距離,防止風流短路。違章撞壞風門者從嚴懲處。
7、地麵車場至翻矸場區段的軌道與公路及住宅區相交,車輛、行人較多,電機車司機必須減速慢行,鳴鈐示警,隨時做好緊急停車準備。
8、過軌道與地麵公路交叉道口時,機車司機必須減速鳴鈐,待路杆全部放下後方可駛過道口,不可與公路上的車輛、行人搶道而行。
9、在道口處發生掉道及其他狀況時,應設置警戒,嚴禁行人從串車中穿越,起車前,必須待所有人員遠離車輛 安全距離後,方能慢速起車,並注意瞭望,路杆看守人員和跟車司旗工必須協助維持秩序。
10、地麵發送人車必須按規定時間發車,跟車司旗工必須嚴格按 01manbetx 01manbetx 檢查車輛、乘人情況,符合要求後,方可發開車信號。
11、運送爆破材料的車輛,必須由井下爆炸材料庫負責人或經過專門訓練的專人護送,跟車人員必須檢查裝運爆炸材料的車輛是否合格,並與護送人員和裝卸人員乘坐在尾車內,嚴禁其他人員乘車。如用同一列車運輸炸藥的電雷管,裝有炸藥與裝有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裝有炸藥或電雷管的車輛與機車之間,必須用兩輛空礦車或一輛空平巷人車分別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於3米。
12、平巷運送人員的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米/秒,運送爆炸材料的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車場調車時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米/秒。
13、運送爆破材料的車輛應避開交接班期間上、下井人員高峰期,且必須與運輸一區地麵調度聯係好,確證行車線路內無其他車輛運行後方可駛入。
14、電機車司機不得擅自搭乘人員(跟車工除外),在經過運輸一區調度同意後方可搭人,搭車人員必須等車停穩後,在 安全的情況下上、下車,乘坐在機車前進方向的後麵,並遵守有關乘車的 安全規定。
15、運送超長、超高、超寬等大型設備、器材或材料等,跟車工必須認真檢查車輛連接情況、裝載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發開車信號。行經風門時,必須在風門前停穩車,由運料負責人與機車司機聯係好後,指派專人開啟、固定風門,指揮其他人員撤至安全位置,機車司機在確認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方可起車通過風門,待列車全部通過後,恢複風門原狀。
16、所有在運輸線路上施工的單位,必須提前與運輸一區調度聯係,並征得運輸一區調度同意,正式施工前,在施工前後60米處設置警戒信號後,方可進行施工,施工中,施工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必須密切監視過往車輛情況,以便及時通知作業人員躲避,並目視列車通過,施工結束後,應立即清理現場,通知運輸一區調度。
17、各單位人力推車要進入或推出井下運輸大巷時,必須征得運輸一區調度同意;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及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硐室出口時,都必須發出警號,嚴禁放飛車。
本規則未列事宜,按《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相關工種 安全技術 01manbetx 01manbetx 、《井下運輸大巷運送大型材料、配件、設備等安全 措施》、《運送爆破材料安全 措施》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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