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運輸巷、回風巷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
作者:佚名
2010-12-30 20:22
來源:本站原創
1301運輸巷、回風巷瓦斯排放
安全技術
措施
概述:
由於對主扇、垂直閘門的維修,需要停風,所以對井下所有的動力電源停止供電,維修完畢後恢複井下的供電,需對停風掘進工作麵的瓦斯進行排放。為了確保在排放過程中的 安全,特編製 安全 措施如下:
一、人員安排
1、礦成立排放瓦斯領導小組
組 長:李 俊
副組長:黃佑宏 陳加義
成 員:鄭國林 王毓杭 毛玉穀 王國平 管 勇
王雲紅 王興潮 潘和權 宋洪章 皮成呂
2、排放瓦斯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瓦斯排放過程中協調各個環節的工作。
3、鄭國林負責瓦斯排放過程中在現場指導瓦斯排放工作。
4、管勇、王興潮負責瓦斯排放過程中檢查局部通風機附近的瓦斯濃度及風量調節。
5、潘和權、宋洪章負責在瓦斯排放前對局部通風機的供電和在排放過程中觀察局部通風機運轉、供電是否正常,如果局部通風機運轉、供電不正常馬上停止瓦斯排放工作,撤出人員並彙報現場領導作出處理。
6、毛玉穀、王國平負責連接導風筒和檢查回風流的瓦斯濃度。
7、皮成呂負責井口杜絕一切人員從 安全出口處人井,王雲紅負責主扇風機附近20m範圍內的工作,
8、安排掘進隊施工人員設崗。
二、安全 措施
1、當準備工作就緒後,由排放瓦斯現場領導小組組長安排停電、撤人、設崗時,排放地點及所受排放瓦斯回風流影響的巷道(包括其中的獨頭巷道)均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在所有能進入排放瓦斯影響範圍的通道內設置崗哨。
2、站崗人員必須攜帶自救器,必須嚴守崗位,嚴禁讓任何人進入排放瓦斯影響範圍,在未接到排放瓦斯完畢的通知前,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參加排放瓦斯的站崗人員就位後,必須在排放瓦斯 措施上簽字。
3、當負責停電、撤人、設崗的同誌已將排放瓦斯回風流影響範圍及其中獨頭巷道內的人員撤出、電源切斷、進入排放瓦斯影響範圍的所有通道設好崗哨,且局部通風機位置、全負壓風量、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範圍內瓦斯濃度等都完全符合要求後,現場領導小組副組長先報告組長停電、撤人、設崗的情況,並請示是否可以排放瓦斯,經同意後才能下令開始排放瓦斯。
4、停西集中運輸巷、回風上山、總回風巷、回風井口20m範圍內非本安型電源。
5、軌道上山片口以裏、回風上山、總回風巷的人員全部撤到軌道上山片口以外的新鮮風流的地方。
6、設崗安排:共設7個崗
1)、一號崗設在回風井安全出口處,禁止人員進入總回風巷;二號崗設在引風道主扇風機房處,禁止人員在主扇風機附近20m的地方吸煙及逗留;三號崗設在1401回風巷片口裏20m地方,禁止人員進入總回風巷;四號崗設在1402回風巷片口以裏20m處,禁止人員進入總回風巷;五號崗設在1401運輸巷風門裏,禁止人員進入總回風巷;六號崗設在煤倉繞道配風巷片口處,禁止人員進入回風上山;七號崗設在軌道上山片口處,禁止人員進入西集中運輸巷(見設崗位置示意圖)。
2)、站崗人員到崗後,必須堅守崗位,禁止一切人員進入警戒範圍內,未接到撤崗通知不得擅自解除警戒。
7、局部通風機安裝在溜子上山片口處(局部通風機安裝位置見通風係統圖)。
8、選用ф600mm雙抗、雙反邊導風筒,導風筒臨時接放在地上,待瓦斯排放完之後,再按規定吊掛好。
9、先接導風筒至密閉前,對旋式局部通風機隻能開啟一節電機,打開密閉牆上的觀察孔,檢查瓦斯,再用木錘或銅錘敲開密閉,敲開麵積不得超過0.3m3,把導風筒沿到密閉缺口處,稀釋密閉牆附近的瓦斯,直到密閉牆附近瓦斯濃度不超過1.0%時,再把密閉全部打開,往裏逐段接導風筒,並嚴格控製回風流與新鮮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
10、在局部通風機出風口裝設三通,以便調節送入排放地點的風量,三通導風筒應捆上繩索,由繩索收緊或放鬆控製局部通風機的排風量。
11、排放瓦斯時,必須逐段排放,嚴禁使用“一風吹”排放瓦斯。
12、現場電工、安全員、值班領導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隨時檢查瓦斯變化情況。
13、瓦檢員、安全員在接導風筒時,嚴禁距離導風筒出風口5m外的地方。
14、瓦檢員必須嚴格檢查回風流與新鮮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其濃度不得超過1.5%。
15、當回風流與新鮮風流混合處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必須馬上指令調節風量人員,減少向瓦斯排放巷道的供風量。
16、在瓦斯排放過程中,如巷道錨杆失效導致片幫、冒頂地方,在瓦斯不超限的情況下,先進行修複後再排放瓦斯。
17、當排放瓦斯巷道內的瓦斯濃度全部降到1%以下穩定半小時後,現場領導小組確認已排放完畢,由現場領導小組副組長向組長彙報排放情況,並請示是否可以對該巷道恢複正常通風,經組長同意後,才能對該巷道恢複正常通風。
18、巷道恢複正常通風後,瓦斯排放小組方可解散。
附圖:西集中運輸巷瓦斯排放通風係統圖
概述:
由於對主扇、垂直閘門的維修,需要停風,所以對井下所有的動力電源停止供電,維修完畢後恢複井下的供電,需對停風掘進工作麵的瓦斯進行排放。為了確保在排放過程中的 安全,特編製 安全 措施如下:
一、人員安排
1、礦成立排放瓦斯領導小組
組 長:李 俊
副組長:黃佑宏 陳加義
成 員:鄭國林 王毓杭 毛玉穀 王國平 管 勇
王雲紅 王興潮 潘和權 宋洪章 皮成呂
2、排放瓦斯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瓦斯排放過程中協調各個環節的工作。
3、鄭國林負責瓦斯排放過程中在現場指導瓦斯排放工作。
4、管勇、王興潮負責瓦斯排放過程中檢查局部通風機附近的瓦斯濃度及風量調節。
5、潘和權、宋洪章負責在瓦斯排放前對局部通風機的供電和在排放過程中觀察局部通風機運轉、供電是否正常,如果局部通風機運轉、供電不正常馬上停止瓦斯排放工作,撤出人員並彙報現場領導作出處理。
6、毛玉穀、王國平負責連接導風筒和檢查回風流的瓦斯濃度。
7、皮成呂負責井口杜絕一切人員從 安全出口處人井,王雲紅負責主扇風機附近20m範圍內的工作,
8、安排掘進隊施工人員設崗。
二、安全 措施
1、當準備工作就緒後,由排放瓦斯現場領導小組組長安排停電、撤人、設崗時,排放地點及所受排放瓦斯回風流影響的巷道(包括其中的獨頭巷道)均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在所有能進入排放瓦斯影響範圍的通道內設置崗哨。
2、站崗人員必須攜帶自救器,必須嚴守崗位,嚴禁讓任何人進入排放瓦斯影響範圍,在未接到排放瓦斯完畢的通知前,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參加排放瓦斯的站崗人員就位後,必須在排放瓦斯 措施上簽字。
3、當負責停電、撤人、設崗的同誌已將排放瓦斯回風流影響範圍及其中獨頭巷道內的人員撤出、電源切斷、進入排放瓦斯影響範圍的所有通道設好崗哨,且局部通風機位置、全負壓風量、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範圍內瓦斯濃度等都完全符合要求後,現場領導小組副組長先報告組長停電、撤人、設崗的情況,並請示是否可以排放瓦斯,經同意後才能下令開始排放瓦斯。
4、停西集中運輸巷、回風上山、總回風巷、回風井口20m範圍內非本安型電源。
5、軌道上山片口以裏、回風上山、總回風巷的人員全部撤到軌道上山片口以外的新鮮風流的地方。
6、設崗安排:共設7個崗
1)、一號崗設在回風井安全出口處,禁止人員進入總回風巷;二號崗設在引風道主扇風機房處,禁止人員在主扇風機附近20m的地方吸煙及逗留;三號崗設在1401回風巷片口裏20m地方,禁止人員進入總回風巷;四號崗設在1402回風巷片口以裏20m處,禁止人員進入總回風巷;五號崗設在1401運輸巷風門裏,禁止人員進入總回風巷;六號崗設在煤倉繞道配風巷片口處,禁止人員進入回風上山;七號崗設在軌道上山片口處,禁止人員進入西集中運輸巷(見設崗位置示意圖)。
2)、站崗人員到崗後,必須堅守崗位,禁止一切人員進入警戒範圍內,未接到撤崗通知不得擅自解除警戒。
7、局部通風機安裝在溜子上山片口處(局部通風機安裝位置見通風係統圖)。
8、選用ф600mm雙抗、雙反邊導風筒,導風筒臨時接放在地上,待瓦斯排放完之後,再按規定吊掛好。
9、先接導風筒至密閉前,對旋式局部通風機隻能開啟一節電機,打開密閉牆上的觀察孔,檢查瓦斯,再用木錘或銅錘敲開密閉,敲開麵積不得超過0.3m3,把導風筒沿到密閉缺口處,稀釋密閉牆附近的瓦斯,直到密閉牆附近瓦斯濃度不超過1.0%時,再把密閉全部打開,往裏逐段接導風筒,並嚴格控製回風流與新鮮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
10、在局部通風機出風口裝設三通,以便調節送入排放地點的風量,三通導風筒應捆上繩索,由繩索收緊或放鬆控製局部通風機的排風量。
11、排放瓦斯時,必須逐段排放,嚴禁使用“一風吹”排放瓦斯。
12、現場電工、安全員、值班領導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隨時檢查瓦斯變化情況。
13、瓦檢員、安全員在接導風筒時,嚴禁距離導風筒出風口5m外的地方。
14、瓦檢員必須嚴格檢查回風流與新鮮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其濃度不得超過1.5%。
15、當回風流與新鮮風流混合處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必須馬上指令調節風量人員,減少向瓦斯排放巷道的供風量。
16、在瓦斯排放過程中,如巷道錨杆失效導致片幫、冒頂地方,在瓦斯不超限的情況下,先進行修複後再排放瓦斯。
17、當排放瓦斯巷道內的瓦斯濃度全部降到1%以下穩定半小時後,現場領導小組確認已排放完畢,由現場領導小組副組長向組長彙報排放情況,並請示是否可以對該巷道恢複正常通風,經組長同意後,才能對該巷道恢複正常通風。
18、巷道恢複正常通風後,瓦斯排放小組方可解散。
附圖:西集中運輸巷瓦斯排放通風係統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