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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采隊安全薄弱人員排查管理規定

作者:佚名 2011-01-06 19:30 來源:本站原創
綜采隊 安全薄弱人員排查 管理規定
1、每班班前會上由跟班 班組長、班長負責對本班所有入井人員逐一進行排查。
2、排查重點為2 1種人和體弱多病、體智有嚴重缺陷、“上花班"人員、班前會不集中、不了解井下現場情況人員及其他不適應井下工作人員。
3、對排查出的薄弱人員,經本人簽字,保證不會在井下出現事
故、“三違"及不傷害他人後,由跟班 班組長、班長協商同意後,方可
上崗,否則不許上崗。
4、排查出酒後不振、突發疾病人員,禁止入井上崗。
5、班長要認真填寫排查記錄,記錄填寫不全、不簽字的,扣班
長200分。
6、經排查無 安全薄弱人員的 班組,必須在班前會記錄上注明“經
排查,本班無 安全薄弱人員",否則扣跟班 班組長200元,班長500分。
7、跟班班組長、班長要認真排查 安全薄弱人員,安全薄弱人員上崗出現 02manbetx.com 、“三違"等行為,將追究排查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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