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礦業集團金寶屯煤礦機電運輸係統管理規定
作者:遼礦金煤動力
2011-02-16 21:06
來源:www.dukashe.com
遼源(礦業)集團。金寶屯
煤礦機電運輸係統
管理規定 一、機電
管理辦法 (一)、機電業務劃分 為了明確機電業務分工、落實責任,遵循誰使用誰維護(大型停產檢修項目除外)、特殊情況由礦平衡的原則,現將機電業務劃分如下: 1、試驗組負責季節性電氣設備、設施試驗
計劃的提報(每年初),並由動力科電氣組批準後實施。 2、試驗組在對電氣設備、設施進行定期整定試驗時(指高壓),由設備、設施在籍單位負責配合。開關機構出現故障時,由設備、設施
管理單位處理。 3、配電室所在單位負責配電室內全部高、低壓電氣設備的維護檢修、完好處理、所有電纜的吊掛、高、低壓開關的整定;配電室內開關配出的負荷發生變化時,由使用單位將動力科審批後的負荷變動通知單交給配電室所在單位負責人,由配電室所在單位負責整定並記錄,外單位到配電室拆接電源時,由配電室所在單位給出電纜敷設路線與位置,並交接驗收,(無審批手續配電工不準私自放入)。(特殊情況由動力科安排有關單位負責安拆)。 4、井筒內所有電纜由機電區負責日常檢查,電纜故障處理由其使用單位負責。 5、井下所有的高壓鎧裝電纜由機電區負責安拆(做頭及日常維護、故障處理)。 6、安拆綜采工作麵期間高、低壓電纜機電區負責,綜采設備更換、由綜采設備使用區負責安裝,動力科負責配合;配電室到綜采工作麵配電點的高壓橡套電纜由機電區負責拆除、日常維護、故障處理;串車的高壓橡套電纜由采煤單位負責日常維護、故障臨時處理、拆除回收;主運皮帶高壓橡套電纜、變電站由機電區安、拆,維護、故障處理;綜采工作麵回順臨時安裝的變電站由機電區負責故障處理,並負責日常維護;掘進係統所用的高壓橡套電纜及變電站由機電區負責安拆、維護、故障處理。 7、井下所有低壓電纜由在籍單位負責維護、故障處理及回收交庫。 8、電纜在地麵裝卸車由機電區負責,照明、急停及各別負荷電纜由使用區隊負責。 9、井下翻棚作業地點落地以後的電纜由翻棚施工單位負責吊掛,施工過程中負責保護。 10、綜采工作麵運順拉串車用的慢速絞車及其電源,從順槽最後一段絞車以下部分到順槽一段絞車開關的電纜由使用單位負責打掃周邊環境,機電區負責檢查、維護、拆除交庫。 11、采煤高壓配電點的環境衛生由設備在籍單位負責清掃,設備和電纜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及完好處理。掘進工作麵的局扇由通風區安裝、維護。 12、各配電室拉底、翻棚時,電氣設備的移位、起吊,由機電區負責。掘進係統的供電電源側設備由機電區負責,用電設備的移位、起吊,由設備所在單位負責。 13、中央配電室及采區配電室各檢漏的遠方漏電試驗由機電區負責。 14、風機三專電源由機電區負責維護。 15、拆除升井後的各類高壓開關、移動變電站檢修工作,由動力科送公司相關單位外委檢修。 16、大水泵軟起動開關由機電區負責,檢修及日常維護。 17、全礦使用維護的絞車,其信號電纜、信號由機電區負責拆除回收升井。 18、閑置的供電設備及電纜由機電區負責升井並收回到庫。 19、潛水泵使用:由動力科負責地麵檢修、發放、回收;安裝、接電由機電區負責)、日常維護、交回由使用單位負責。 20、絞車道風門兩側的聲光報警信號及風門中間的絞車信號由機電區和通風區負責安裝、拆除及維護。 21、各地點纜線吊掛及電纜鉤的調整由機電區負責;纜線的除塵順槽兩道及泵站由采煤區隊負責,其它地點由機電區負責。 22、在井下各配電室為大巷照明提供電源的信號照明綜保開關由機電區負責維護故障處理,開關整定由機電區負責。 23、礦內工業廣場及各建築物的防雷設施(避雷針、網、接地極及避雷器)由動力科負責安裝、檢查、維護; 24、工業廣場所屬的高壓電氣設備、高壓電纜及入井電纜及地麵電纜橋的維護、檢修等業務由動力科負責。 25、工業廣場內、食堂、招待所、宿舍、辦公樓走廊、更衣室、浴池的電氣設備,浴池的水泵由動力科負責安設、維護、修理;其它廠房的電氣設備由所在單位負責。 26、礦內鍋爐房、水泵房等室內外機電業務,由動力科負責。礦內小車班電動門的維護由動力科負責。 27、礦車(包括花車用具)的檢查、維護、維修由運輸區負責;運架子的專用車由動力科負責檢查、維護、維修。 28、刮板輸送機:動力科負責地麵檢修,使用單位負責安裝、維護、回收交給動力科檢修。 29、絞車
管理: 29-1、移動絞車:底座製做由動力科負責,機電區提供尺寸;安設及日常維護和檢修由機電區負責,升井後的絞車檢修由動力科負責。 29-2、絞車使用時的允許提升或下放能力由機電區進行驗算,並通過審批後填寫到絞車管理牌板上,使用單位按照牌板上的規定值進行使用。 30、絞車的附屬設施管理: 30-1、安裝、移位絞車的單位同時負責絞車電源開關、信號、打點機、紅綠燈等附屬設施的安裝、移位。 30-2、擋車器、阻車器、絞車道拖繩輪:安裝或更換由運輸區負責;並負責日常維護工作。 31、軌道管理:由運輸區負責軌道的鋪設和日常維護。 32、柴油機車及架線機車的維修管理由運輸區派專人負責。 33、膠帶輸送機管理: 34-1、井下膠帶機由皮帶隊負責開氣運行及安拆和日常的維護、檢修、延縮、調整。 34-2、膠帶機升井後,地麵檢修工作由動力科負責。 35、管路劃分 35-1、地麵及井下的壓風管路,由機電區負責維護、檢修。 35-2、地麵上水管路、水箱、閥門全部由動力科檢查、維護;工業廣場下水管路日常維護、故障處理由生活服務公司負責。 36、井上下各種設備配件的製圖,由使用維護單位負責,動力科科審查加工或外委加工。 37、井下掘進用激光指向儀的電子、光學元件部分由測量組負責檢修、維護,電源部分由機電區安裝維護。 38、主、付井塔內的起吊設施的維護及保養、副井大門的檢查、維護,由機電區負責。主井箕鬥間的環境衛生由機電區負責。進車線、出車線風門由運輸區負責維護、檢查。 39、主、副井井筒裝備的檢查由機電區負責,每季至少檢查一次,做好記錄。 40、主扇的所有風門全部由機電區負責日常維護處理。 41、具體業務見附表:(業務劃分表) 42、本規定未盡事宜按有關專業會議之規定或由礦安排執行。 (二)、設備管理辦法 1、目的 對全礦設備進行有效控製,充分發揮設備的使用效能,確保在用和備用設備處於完好狀態。 2、管理職責 2-1、動力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全礦設備進行綜合管理。 2-2、各單位負責設備的使用管理、檢修維護。 2-3、物管科負責按
計劃進貨,並組織動力科及使用單位對到貨設備進行驗收。 3、基礎管理 3-1、動力科負責對全礦設備進行編號、建賬、建卡,並做到帳、卡、物相符。 3-2、設備在籍單位要建賬編號管理,做到數量清、狀態好、屬性準,負責設備的維護檢修,固定設備要建立設備檔案,並編製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設備維護
管理
製度。 3-3、設備管理員要經常檢查設備完好情況。 3-4、設備庫要做到設備擺放整齊,標識清楚準確,衛生良好。 3-5、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各種設備的使用、維護、運行、檢修等原始記錄,並及時填寫。 3-6、設備拆裝,需經礦機電礦長同意,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台。 4、設備的選型及到貨驗收 4-1、設備的購置
計劃由使用單位每年在年度
計劃審定前上報動力科,動力科彙總報礦審批。 4-2、設備到貨,經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到貨驗收單,方可簽字接收,如與技術協議不符,由物管科負責聯係解決。 4-4、驗收
標準(1)、生產廠家具備國家下發的資質證明,到貨設備必須符合所簽技術協議的各項要求。 (2)、設備外觀完好無損,“MA”證、防爆證、合格證和設備銘牌一致,技術資料齊全,並有一定年限的保修期。 4-5、設備入庫後,動力科按設備到貨驗收單和供應科提貨單辦理入帳手續。 5、設備的領用及發放: 領用設備由使用單位到動力科辦理手續,如生產急用,由礦領導簽字方可發放,次日補辦手續,否則超一天罰50元/台。 6、設備的安裝、交接 6-1、安裝單位按
設計施工,安裝完畢後必須做到台台設備完好,由安裝單位提出驗收申請,由礦組織動力科等相關科室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單。遺留問題,按驗收小組意見處理。 6-2、3日內到動力科辦理交接手續。交接後,設備管理員應對安裝的設備及部件進行考核,多餘的設備及部件3日內交動力科設備庫,丟失按價賠償。 6-3、設備交接必須有動力科參加,否則視為私自交接,雙方各罰300元,限期補辦手續。 7、機械設備的使用及管理 7-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
製度,合理使用機械設備。 (1)、機械設備管理人員必須了解施工項目情況,關心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並做好機械設備的檢查、保養和故障排除,合理儲備易損零件,保證進場機械設備正常運行。 (2)、機械使用單位,在開工前必須對有關人員和操作工進行技術交底,使之掌握施工工藝和熟知施工質量要求,以提高機械作業水平,保證工程質量。 (3)、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合理組織現場施工,嚴防停機、待機或供不應求現象,保證穩定的生產秩序。 (4)、在機械設備的使用中,必須遵守機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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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指揮人員要嚴格遵守,由於違章指揮造成的後果,由違章指揮者負責。 7-2、建立嚴格的機械使用責任製 (1)、機械設備的使用,必須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機械設備要堅決做到定人、定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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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多班作業的機械設備實行機長負責製,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7-3、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要求 (1)、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所操作的機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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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性能,嚴格按施工規範,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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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2)認真做好“包機”工作,使機械設備經常處於整潔、完好狀態。 (3)遵守各項規章
製度,正確使用機械設備,充分發揮機械效能,降低消耗,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施工任務。 (4)認真做好機械設備使用記錄,除記錄台班數量外,還要如實記錄每一台班工程量、運量等。 7-4、嚴格執行保養
製度 (1)、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在使用前和使用過程中,要檢驗機械設備的運行情況,
安全機構及各零部件的連接、緊固、潤滑等。 (2)、機械設備在使用期間要做到機器、工具、現場幹淨,油、水、氣、電不漏,技術狀況完好,
安全可靠。 (3)、對新進和經過大修、改造和重新安裝的機械設備,要進行檢查鑒定和試運轉,試驗合格或經過走合保養後,再正式投入使用。 (4)、新進機械設備的操作者一定要先培訓後操作。 (5)、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開動他人專管機械設備,不得隨意拆換機械設備零部件,禁止機械設備帶病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無作業條件、燃油料不合格的情況下強製使用機械設備,不得冒險作業。 7-5、 保養與修理 (1)、設備維修及操作人員要貫徹養修並重、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處理使用和保養的關係。對所管機械設備要實行強製保養、科學檢修。 7-6
安全與業務培訓 (1)、各區隊
安全管理人員要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領導和教育,建立健全生產規章製度,定期組織檢查,
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機械設備操作者和修理者,必須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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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規程,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完整可靠。新工人在操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
安全知識。嚴禁酒後操作。 7-7、機械設備管理規章製度 為確保礦井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高效運行。根據我礦實際情況,加強井下大、中、小型設備精細化管理,保證設備安全、高效的運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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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隱患,落實規章製度以管好、用好、修好設備為主要工作內容。需重點落實的規章製度有:機電管理人員責任製度;設備使用操作規程;設備維護保養、檢查、維修、質量驗收製度;機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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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設備現場管理、技術管理等製度,強調重點設備有運輸係統,供電係統、排水係統、通風係統、提升係統及重要設備等必須確保投入做好有計劃的預防性檢修工作,提高係統運行的安全可靠性,以減少故障、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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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各類設備實施包機責任製,責任落實到人頭,包機人員在每天的定檢、定修時認真檢查及時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機械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多出煤。如檢修不到位,機械帶病運轉影響生產,討論追查包機責任人進行處罰, (1)、設備的帳、卡、物要齊全一致,對待修設備應及時處理,設備庫的設備要掛標誌牌,標明規格型號和用途,並將待修設備,完好設備和報廢設備分類進行擺放。各區、隊領用設備時,必須辦理有關手續,並經機電礦長和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出庫。擅自出庫的設備在使用中出現一切後果自負。 (2)、出庫的設備必須在地麵試運轉無問題後,再交付使用單位,使用單位負責日常的維護和檢修工作。 (3)、各區、隊的設備升井後,必須交動力科進行驗收,對缺件,損壞件進行登記,如屬於人為原因造成缺件,損壞件的,按配件的原價值對使用單位進行處罰。 (4)、設備損壞時,設備修理單位必須抓緊修理,需要外委修理的設備,升井後3天之內必須拉走,存放天數不應超過3天,自修設備庫存備件齊全必須在3天之內修理完畢,並保證檢修質量。 (5)、外委的設備修理必須達到完好
標準,如達不到
標準的對其負責人進行500元罰款;新購設備必須有說明書合格證等有關資料,並送動力科檔案室存檔。 (6)、各單位對急需使用或更換的設備及配件,必須及時與礦有關領導,供應科和動力科取得聯係,並申報計劃,計劃中要明確設備及配件的規格型號、生產廠家等有關數據,以便及時加工和采購,最終不影響生產。如在計劃中設備及其配件的有關技術參數出現錯誤,耽誤采購而影響生產和使用的,出現一切後果由計劃申報單位承擔。 (7)、各區隊每月要向我科提交一份設備報表,其中包括設備的型號、數量、使用地點、生產廠家、使用情況等,有利於對設備的管理和全礦設備使用情況的了解。不按時提交的對其單位每次進行200元罰款。 (8)、各單位要成立設備管理領導小組,全礦的機電設備完好率要達到90%以上,待修率不超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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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控製在1%以下。 (9)、對崗位人員要強化責任意識,包括各級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一旦出現事故,必須嚴格按製度辦事,不能留下欠帳. (10)、各單位對使用的機電設備製定檢修計劃,要明確大、中、小修周期、檢修內容及負責人,根據本單位使用設備情況製定日檢、周檢、月檢的內容,並落實負責人。大型固定設備的大、中修時間可調整到節假日,對於檢修能力不夠的單位及時向礦提出。 (11)、要嚴格按礦裏給的定期時間,安排定檢、定修工作;對於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完成定檢、定修工作的,必須向當班礦領導彙報,經請示同意後方可延長檢修時間。檢修人員必須在檢修期間認真排查設備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各類安全隱患,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對於當班不能按時處理的問題,必須向當班領導彙報。 (12)、設備定檢、定修要保質保量、保證運轉周期,由於定檢原因而導致人身事故和生產事故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各單位必須有一名區、隊領導負責定檢、定修工作,安排專人對設備定檢、定修,要明確責任。 (13)、要詳細認真填寫設備定檢記錄、定檢人員要在記錄上簽字,記錄必須真實。設備保養實行包機製度,設備保養工作由包機負責人負責。包機負責人按技術要求對設備進行定期注油,並經常檢查油脂及潤滑情況。應經常檢查設備運轉情況,掌握設備狀態。 (14)、每班接班工作前利用10分鍾對設備進行定檢,檢查一次設備使用情況,對設備空轉一次,檢查無問題後方可使用;工作結束後,將設備擦幹淨。 (15)、包機負責人應經常檢查變速箱、傳動齒輪的磨損情況,平常要注意觀察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由於保養負責人疏忽大意,不按規定對設備進行保養,造成不應有的損失,追究其負責人的責任。 7-8、設備跟蹤檢查 (1)、設備調入或調出設備執行驗收、建檔、建冊、
圖紙資料的保管,清點、存放、安裝、使用、維修責任到位。 (2)、對主要設備、新型號設備的出庫或出廠驗收、使用,設備管理人員參與編製質量驗收
標準、操作規程和安裝質量標準。把好地麵試運轉驗收關,努力做到產品不合格不出庫、不出廠,存在嚴重問題設備、不完好的設備堅決不使用也不出庫,並對此檢修質量進行調查,查明原因。如存在檢修質量上的問題,給予檢修
班組處罰。檢修單位及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參加驗收,試運轉並辦理移交手續後,才能投入使用。 (3)、建立健全設備的驗收、交接建檔管理與考核製度,並將全部
圖紙資料、使用說明書、質量檢查、試驗驗收報告等技術資料存入動力科檔案室保管員進行整理、建檔、登記、保管。使用、維修單位需要,可另行複印。 (4)、動力科針對跟蹤檢查出的隱患、設備電動機損壞、機械設備損壞、機電事故統計等核算出各使用設備單位進行設備完好率評比,並給予相關損壞設備單位進行處罰。 (5)、各單位必須堅持維護與預防性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維護,嚴禁設備超負荷或帶病運行。 (6)、設備的使用實行包機製,掛牌留名,操作人員憑證操作,無牌無證罰200元/台(人)。 (7)、設備嚴禁拆套、互借、私自移動,否則給予責任單位500元/台的罰款,確因生產需要,必須提前到動力科辦理書麵手續。 (8)、每班檢修人員必須對承包範圍內的設備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設備潤滑良好,不跑、不冒、不滴、不漏,安全防護齊全可靠,標牌編號齊全,填寫規範,無鏽蝕,銘牌、“MA”標誌齊全,設備清潔整齊。 (9)、在惡劣的環境下,必須對設備進行可靠的防護,否則視為違章使用,罰款100元/台。 (10)、對合理備用外占用閑置設備不報動力科、不升井、不維護檢修、不完好,檢查發現罰使用單位500元/台。 (11)、井下備用設備,必須掛牌,認真保管,因保管不當造成損壞,檢查發現罰使用單位200元/台。 (12)、燒毀電機由使用單位到動力科辦理手續,由動力科負責修理,對非匝短燒毀罰使用單位100元/KW, 8、設備的拆除、回收 8-1、設備本著誰使用誰回收原則。設備拆除回收需要由另外一個單位完成的,必須由礦決定。到動力科辦理設備交接手續,由使用單位申請動力科、物管科共同驗收,並根據設備移交清冊確定使用單位的設備數量及完好情況,如有丟失損壞,按設備原值的20%對使用單位進行罰款 。回收單位回收設備升井驗收後,交到設備管理使用單位進行維護檢修,並掛牌明確檢修單位及個人,檢修後達不到設備檢修完好標準,罰款200元/台。 8-2、設備必須成套回收,特殊情況,需經礦機電礦長同意,否則罰款300元/台。 8-3、設備在運輸使用過程中,誰損壞誰負責,按設備原值的50%對責任單位進行罰款。 9、設備的檢修 9-1、設備檢修分為日常檢修、一般檢修和大修理三種,以自修為主,外修為輔,外修設備由動力科按礦有關文件辦理,承修單位必須具備國家頒發的相關資質證明及遼源礦業(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發放的設備檢修許可證。 9-2、設備檢修計劃要納入本單位生產計劃,檢修與驗收標準按照編號MT/T 1097-2008《
煤礦機電設備檢修技術規範》及1987年原煤炭部頒發的《
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執行,設備檢修及測試的管理依據按照1989年原能源部製定的《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規程》,並與本單位實際相結合進行操作。 9-3、設備檢修並試運轉完畢,由檢修單位申請,動力科及使用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相關驗收手續(執行試運轉交接手續,再交付使用單位)。 9-4、
煤礦主要設備檢測、試驗鑒定期限和要求按吉煤集團規定的標準執行,大型固定設備檢修按年度檢修計劃進行,其中礦主排水及輸配電、防雷設備應在雨季前全部檢修試驗完畢;礦主要提升、運輸設備要每天保證2-3小時的檢修維護,並保證完成足夠的檢修項目。 10、清查的內容: (1)、設備的帳、卡、物是否相符, 有無丟失損壞, 是否有未經批準擅自外調、外借外流情況。 (2)、設備保管是否完整, 有無拆套、拆件情況, 封存設備有無隨意啟動情況。 (3)、設備使用是否合理, 有無超負荷運轉或“大馬拉小車”現象。 (4)、設備維護保養情況, 檢修是否及時, 有無帶病運轉現象。 (5)、設備的增加和生產的發展是否相適應。 (6)、設備的增、減變動是否及時辦理手續。 10-2. 對有卡無物的短缺設備, 按盤虧處理; 對有物無卡的帳外設備按盤盈處理入帳建卡。 (三)、運輸管理辦法 1、井下絞車使用管理規定 1-1、絞車使用的審批 新安裝的絞車必須提前辦理《井下絞車使用審批表》,審批表一式三份(安裝單位、動力科、安全質量辦公室),經動力科批準後方可進行安裝。 絞車使用前掛好絞車標誌牌後方可使用。特殊施工需變更絞車拉車數時,由絞車日常維護單位對絞車牽引能力、絞車繩實際所受拉力和鋼絲繩安全係數進行核算,並寫書麵
安全技術
措施,經機電礦長、動力科批準並更改絞車標誌牌後方可使用。 需設臨時絞車時,必須由使用單位寫書麵
措施,報請動力科審批。臨時絞車使用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1-2、絞車的安裝 (1)、JD-40及以上絞車澆築混凝土基礎時,混凝土基礎麵露出底板50毫米,基礎深度不小於1.8米,JD-25及以下絞車澆築混凝土基礎時,基礎深度不小於1.5米,強度等級不小於C15,基礎螺栓強度不得小於廠家原帶螺栓強度。 (2)、JD-40及以下絞車可根據底板岩性選擇錨杆基礎,但必須用∮22×1800錨杆,螺栓聯接部分必須是M20標準螺紋;JD-11.4絞車適用∮18×1600錨杆,螺栓聯接部分必須是M16標準螺紋。所有錨杆基礎必須灌製200毫米厚混凝土基礎,並且保證混凝土基礎麵露出底板50毫米。 (3)、JD-55及以上臨時絞車可使用錨杆基礎,但必須安設基礎座,基礎座與絞車聯接螺栓符合廠家要求,基礎座選用∮22×1800mm錨杆,螺栓聯接部分必須是M20標準螺紋,並且不少於絞車基礎的螺栓數量,同時打4個單體或∮180mm以上粗圓木的壓頂子。 (4)、絞車必須在絞車滾筒兩側的基礎座上各設置一道二次保護繩,JD-40及以上絞車保護繩使用繩徑不小於∮18.5mm的鋼絲繩或∮18×64mm的圓環鏈,JD-25及以下絞車保護繩使用繩徑不小於∮15.5mm的鋼絲繩或Φ18×64mm的圓環鏈。保護繩一端用∮22×1800mm錨杆固定在底板上,另一端固定在絞車底座上,保護繩繩頭必須使用兩個以上相應型號的貓爪卡子卡牢,圓環鏈必須用配套的連接環連接牢固,兩保護繩須拉緊並平行設置。保護鋼絲繩要經常檢查,使用一年必須更換。 (5)、更換的絞車如基礎座與原基礎不同時,可以安裝假基礎座。 (6)、回柱絞車使用錨杆固定並打4根單體或∮140mm以上粗圓木的壓頂子,選用∮22×1800mm錨杆,螺栓聯接部分必須是M20標準螺紋,螺栓聯接部分必須是標準螺紋。安、拆工作麵切眼的回柱絞車打4個單體或∮140mm以上粗圓木的壓頂子,運順牽引綜采串車的回柱絞車使用“U”型卡子在軌道上卡牢並打4根單體或∮140mm以上粗圓木的壓頂子,單體有防倒繩、圓木有橫向拉手。 (7)、絞車最突出部位距軌道外側的最小距離不得小於400毫米,絞車最突出部位與巷道幫最小距離不得小於250毫米,絞車司機操作側應有不小於2立方米的空間,絞車峒室高度不得小於1.8米,峒室地麵不得有雜物或其它物品。 1-3、絞車附屬設施管理規定 (1)、絞車信號 調度絞車必須有聲光信號,絞車道首尾端各設一組聲光信號裝置(打點機、點鈴、 信號燈),絞車道每隔100米設置一組聲光信號裝置,風門兩側附近和風門中間各設置一組聲光信號裝置,各聲光信號必須實現語音對講。並在絞車附近安設與本絞車信號同一電源的防爆照明燈。在軌道下部甩車巷道的入口處必須安設甩車警鈴和斜巷調車警示語音紅綠燈信號。主要材料斜巷的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必須使用聲光行車報警裝置,並有“行車不行人”的醒目標誌。 (2)、絞車紅綠燈。 紅綠燈要和絞車實現電氣閉鎖。絞車紅綠燈的設置必須能夠界定該絞車調運車運行的警戒區域(紅綠燈的首端設置在絞車處或與絞車平行位置,紅綠燈末端設置在絞車繩運行最遠處)。絞車如需向彎道甩車時,在直道和彎道處都須安設本絞車的紅綠燈;絞車繩運行區間所有岔道口,必須設置防止人員進入調運車區域的紅綠燈;絞車向多個方向運行時,在每個運行的方向都按此要求設置紅綠燈。 (3)、所有絞車的紅綠燈、打點機、沿線信號裝置,必須在合適的位置張貼(與絞車同名的)標識。紅綠燈設置高度距頂板高度不小於0.2米,如巷道高度不夠時,按距頂板高度0.2米設置。設置時牌板須垂直軌道方向的明顯位置,在軌道中心懸掛;打點機、擋車器操縱閥設置高度為距地板1.5米,必須固定牢固,整齊,便於操作。 (4)、絞車牌板的設置 井下材料道等主要絞車道,絞車處需設置:絞車司機操作規程、絞車標誌牌、絞車司機安全確認牌板;上下把鉤工處均需設置:把鉤工操作規程、把鉤工安全確認牌板、絞車拉車數(或絞車標誌牌)標誌牌。 井下一般絞車道需在絞車處設置:絞車標誌牌、絞車司機操作規程、絞車司機安全確認牌板、把鉤工安全確認牌板。 (5)、絞車偏心立輪 偏軌道中心的絞車,必須安設轉動靈活的偏中心立輪,其位置為:JD-11.4絞車距絞車6米,JD-25絞車距絞車7—8米,JD-40以上絞車距絞車11米。各偏中心立輪據軌道外沿不小於350mm,且設置牢固可靠。 (6)、彎道抗繩輪 為了保證絞車放車時鋼絲繩不直接磨擦巷道幫或棚腿,必須設置彎道抗繩輪。禁止使用不轉動的其它物品代替彎道抗繩輪。設置位置據軌道外沿不小於350mm。 (7)、彎道中心地輪 為了控製絞車拉重車過彎道時掉道,必須在絞車道轉彎處必須設置不少於3個的彎道中心地輪。該地輪設置在兩根軌道的中心,高度小於130mm,直徑不小於80mm。 (8)、地抗輪 在軌道底板起伏較大的地點應設地抗輪,避免絞車鋼絲繩與軌枕磨擦。地抗輪的安裝:上變坡點處應裝設直徑不小於250mm,軸徑不小40mm,寬300-350mm的托繩輪。傾角在20度以下,在絞車道的適當位置安裝地抗輪;傾角在20度以上,每隔20米安裝一個地抗輪。 (9)擋車器、阻車器 ①、井下材料道等主要絞車道:在上部平車場入口(上部平車場與外部巷道的連接處),設置能控製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在其上部平車場摘掛鉤地點(接近變坡點處)且距絞車“最大拉車數長度(一般為10米)距離處”設一道聯動阻車器,手控道岔,聯動擋車杆。 ②井下材料道等主要絞車道下方:在距下變坡點上方“最大拉車數長度(一般為10米)距離處”處設置一道擋車器。在下車場入口(與水平巷道聯絡處),設置能擋住大巷與車場誤入的阻車器和聲光報警裝置(包括紅綠燈)。 ③在材料道向各個水平車場甩車的入口的“最大拉車數長度(一般為10米)距離處”設置能擋住帶繩車輛進入車場後阻止車輛繼續滑行的阻車器,並在外部巷道與水平車場入口,設置擋住誤入分水平車場的阻車器。 1-4、絞車的使用、檢查與維護 (1)、井下絞車檢查每天不得少於一次。檢查內容包括:絞車基礎、、聯接螺絲銷軸、閘輪、閘帶、護繩板、鋼絲繩、勾頭、導向輪、電控係統、聲光信號、一坡三擋等,檢查結果由維護單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絞車滾筒定期檢查注油,並做好記錄。 (2)、閘把及拉杆係統動作靈活可靠,11.4kw絞車施閘後手把不超過水平位置、25KW以上絞車閘把行程不得超過行程全長的80% ;閘帶與閘皮應用銅或鋁鉚釘鉚接,鉚釘埋入閘帶的深度不得少於閘帶厚度的30%,閘帶與閘皮不得有間隙,閘帶與閘輪接觸麵積不得少於閘帶麵積的70%,閘帶磨損厚度不得大於1.5mm。閘上禁止有油;閘下方不得有任何物品,影響閘的正常操作。 (3)、鋼絲繩在絞車滾筒上固定必須不少於兩道壓繩板,鋼絲繩必須設置在壓繩板的凹槽中,且繩頭超過壓繩板50-100mm;絞車(包括慢速絞車)的綱絲繩必須有相配套的雞心環,絞車雞心環繩的插接長度按規定插接;鋼絲繩出現死彎、鬆股、硬傷、打結和嚴重鏽蝕、斷絲超標、出套等不得繼續使用;絞車鋼絲繩受到猛烈拉力時,應立即停車檢查,發現異常應垛掉或更換。絞車綱絲繩要纏繞整齊,嚴防上垛、壓扁。主要斜巷絞車的中心線與軌道中心線相一致;主要絞車道在用絞車的鋼絲繩由絞車維護單位派專人每天詳細檢查一遍,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檢查結果應有記錄。 (4)、調度絞車隻準正向出繩,改變拉車方向時必須在絞車前方設導向輪(即:匹配得滑輪),反方向拉車時其導向輪直徑應大於鋼絲繩直徑20倍。 (5)、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聯接裝置及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聯接裝置,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聯接裝置。 調運車輛使用卸扣聯接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JD-11.4絞車用2噸卸扣,JD-25絞車用3噸卸扣,JD-40絞車、JD-55絞車(在18度坡度以下)用5噸卸扣,在18度坡度以上慢速絞車使用10噸卸扣。 各種調度絞車鋼絲繩的規格必須與絞車能力相符。 采用鋼絲繩繩扣連接長材車輛時,鋼絲繩繩扣直徑不得小於絞車繩直徑。如使用雙股鋼絲繩連接,必須經過抗拉強度計算並經過批準。 (6)、斜巷拉放車時,必須使用二次保護繩,其保護繩的直徑不得小於該絞車鋼絲繩的直徑。如果是對拉絞車拉放車時,二次保護繩應以先受力的絞車為主進行聯接。單車調運牽引力大於6噸以上車輛時,絞車繩主受力必須牽引在物件自身,不得直接牽引車輛。 (7)、井下絞車道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拉好警戒繩。絞車作業前先將絞車運行區段人員清理出施工現場,絞車作業期間,人員到就近躲避峒室躲避,未經警戒人員許可,不可擅自走出躲避峒室,嚴禁跨越運行中鋼絲繩。 (8)、斜巷運輸時,每次開車前把鉤工必須認真檢查牽引車數,物料裝載和捆綁狀況,聯接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把鉤工在每次發出拉放車信號時要先確認斜巷中是否有人,在確認無人後,方準發出拉放車信號;相隔幾分鍾再發出開車信號;絞車要慢速起動,若上提物料時,待礦車全部運行到下變坡點以上,呈懸掛狀態時,再打開下變坡點上部的擋車器、手控鐵道分離器合沿,待礦車全部通過擋車器後立即關閉擋車器,分開手控鐵道分離器,再發出快點信號。若下放物料時,當礦車下放到上變坡點以下,呈懸掛狀態時再打開變坡點下麵的擋車器,礦車通過擋車器後,立即關閉擋車器,再發出快點信號,絞車正常運行。 (9)、同一絞車道如有多段絞車,相鄰的絞車不得同時作業(對拉絞車除外),間隔的絞車可以同時作業,中間必須設有牢固可靠的擋車器。工作麵安拆工程等特殊施工,需相鄰絞車同時作業時,必須有書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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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10)、絞車運行區段下方有人作業時,作業地點往上必須有牢固的防跑車頂子,否則不許作業。 (11)、處理車輛掉道時,必須嚴格按規定鎖車,車輛兩側及沿傾斜軌道下方不準站人。必須有隊幹部和安監人員現場把關。 2、軌道鋪設 (1)、井下軌道鋪設必須符合下列要求:①扣件必須齊全、牢固並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於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於2mm。②直線段2條鋼軌頂麵的高低差,以及曲線段外按
設計加高後與內軌頂麵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於5mm。③直線段和加寬後的曲線段軌距上偏差為+5mm。下偏差為-2mm。④在曲線段內應設置軌距拉杆。⑤軌枕的規格及數量應符合標準要求,間距偏差不得超過50mm。 (2)、運輸區負責軌道維護單位,必須對軌道加強維護,定期檢修。 (3)、井下新鋪設的軌道必須使用24kg/m及以上的鋼軌。並鋪設集團公司規定的鋼軌枕、木枕或水泥軌枕。 (4)、雙道鋪設符合規定,巷道中心距不得小於1300mm。軌道坡度超過20度的傾斜軌道,其道岔應采用遠方操作。 3、井下司控道岔使用管理規定 (1)、任何車輛通過道岔時,不準壓順岔通過。 (2)、機車行至距司控道岔40米左右時,司機可用遙控器將道岔遙控到合適的位置。 (3)機車或列車在通過道岔過程中,不準按遙控器按鈕,以避免道岔動作造成車輛穿岔子掉道,附近60米內機車司機也不準按遙控器按鈕。 (4)機車、人力推車要通過道岔時,如果岔位不對,需停車到司控道岔控製箱旁邊按防爆按鈕,即可實現道岔位置轉換。 (5)、所有車輛通過道岔時要減速慢行。 (6)、在井下停電、該處大巷照明停電及其他故障時,運輸區及時通知檢修人員恢複搬道岔控製,待檢修、送電後恢複使用。 (7)、有關專業人員要對司控道岔進行不定期檢查,加強維護,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4、 機車運輸管理規定 5、機車的管理 (1)、運輸區每年對機車進行一次製動距離試驗。試驗必須按《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試驗現場應有動力科專業人員、安監人員、單位負責人,試驗結果記錄備查。 (2)、機車領用與回庫時,使用單位和維護單位雙方必須共同檢查其完好狀態,並做好《機車出庫登記檢查記錄》或《機車入庫登記檢查記錄》,且雙方簽字。 6、機車的檢查、檢修 (1)、機車維護單位,必須做好日常檢查維護工作,並做好《日常檢查維護記錄》。並與每月28日前將機車損壞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報到動力科。對於不按要求及時維護的和由於使用不當造成機車損壞的,對維護單位或使用單位給予200 元罰款。日常檢查主要內容: ①、車體無裂紋或明顯變形,無嚴重鏽蝕; ②、連接裝置、緩衝裝置牢固可靠。製動裝置可靠,撒砂裝置靈活、砂管暢通、管口對準軌麵中。 ③、換向和操作手把位置準確,閉鎖裝置可靠。 ④、容量指示器和瓦斯報警斷電儀齊全可靠。 ⑤、機車的閘、燈、警鈴等齊全可靠。 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2)、使用機車單位,要加強對機車的維護與保養,保證機車在完好狀態下運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回庫或升井修。使用機車時注意檢查如下事項: ①、機車前有照明,後有紅燈。 ②、各種聯接裝置、製動裝置、電氣部分正常;車體及行走部分良好。使用標準插銷,不使用礦車銷子代替。撒砂筒裝填篩過的淨砂,砂子幹燥充足,撒砂筒內不放置雜物。 ③、及時返回庫內檢修,不在庫外檢修機車。 (3)、運輸區每個月必須對機車定期檢修一次,並做好《定期檢修記錄》。檢修記錄內容包括機車入庫(升井)時間、使用單位、檢修原因、內容和檢修負責人。必須確保機車達到的完好與檢修質量標準,檢修完畢由檢修單位通知動力科進行防爆檢查,檢查合格取得防爆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7、機車的安全運行 (1)、在運輸大巷,檢查或處理機車故障、處理車輛掉道故障等作業時,必須與運輸信號聯係,並在停車地點前後個30米設置禁止車輛通過警示牌。規定:①、凡是運輸大巷處理車輛掉道作業,一律不準生拉硬拽,必須就地複軌。②、處理車輛掉道,可以使用液壓千斤頂、起重機、移溜器、起道器等專用起吊設備,如需在頂板打眼固定脫鉤,必須由當班跟班(值班)幹部與礦調度聯係,不得使用機車強行拖拽車輛(違反者罰款500元),以免損壞軌道和設備。③、處理大件車輛掉道,必須有隊幹部現場指揮協調,確保施工安全。④、施工結束,必須立即清理作業現場,木拌木楔等雜物及時裝車,如掉道造成軌道枕木損壞,當班必須恢複原狀達到完好標準。⑤、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每項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2)、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熄火,將控製手把取下,搬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兩輛機車(列車)在統一軌道統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證不小於100米的距離。 (3)、機車(列車)的運行速度不得超過4米/秒,兩輛機車(列車)相遇、列車行駛與行人相遇、通過有倒料作業機車的存車場時,有作業票區域行駛時,要慢速行駛,速度不許超過2米/秒。行人與機車(列車)相遇時,必須駐足躲避。 (4)、列車尾為礦車時,司旗工可蹬在尾車上警戒,用一隻手臂夾在礦車的車沿上,側蹲在尾車碰頭上沿列車運行方向膫望和警戒,否則不準蹬車。 (5)、倒料頂車作業時司旗工必須在尾(列車前端)車前方5米處引車膫望和警戒,不得蹬車要並鳴笛或吹哨子示警。主運線路上有列車運行時,不得在雙道存車場內進行倒料作業。機車一次倒料作業完工後,必須保證車場的直道暢通,道岔搬到直道位置。倒料作業必須避開人車通行時間。(8)、機車正常運行時不許頂車作業。 (6)、摘掛車輛時應聽從司旗指揮,速度要慢,停車要準,要注意掛鏈人員的安全;如果在中途需要摘掛車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發出停車信號和發車信號。 8、膠帶輸送機管理規定 8-1、安裝、移交與使用管理 (1)、膠帶輸送機的安裝:安裝膠帶輸送機時,須提前三天向動力科提交安裝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包括:膠帶輸送機的型號、鋪設長度、鋪設坡度。動力科負責對鋪設的膠帶輸送機進行能力核定及強度校核。 (2)、膠帶輸送機的驗收與移交:安裝的膠帶輸送機完成後必須到達完好要求,各種保護齊全。然後由安裝單位提出申請,由動力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檢查,並交與使用單位。對驗收中檢查出的不完好的問題每項罰款50元,對其他問題限期整改,由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三天內到動係統的皮帶機安裝結束後,應立即通知動力科組織驗收及交接工作,經現場驗收合格後放可投入運行。 (3)、膠帶輸送機應掛標誌牌管理,標誌牌應包括:電機功率、使用單位、使用地點、包機負責人、安裝日期、膠帶輸送機的型號、長度、坡度。 (4)、使用膠帶輸送機的單位,必須編製膠帶輸送機安全運行、維護、檢修的
安全技術
措施。 8-2、各種保護的管理 (1)、井下膠帶輸送機必須安設防滑保護(低速保護)、堆煤保護(煤位保護)、防跑偏裝置、溫度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急停保護(沿線停車裝置)。主運膠帶輸送機還必須設輸送帶張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2)、在機尾設置防護欄、儲帶倉兩側和上麵設置防護網(防護板),聯軸器、轉動軸等外露的轉動部位必須設置護欄或護罩;人員跨越處必須設置橋梯;溜煤眼設置合適的篦子或防護欄。傾角大於15°的膠帶輸送機巷道行人側必須設置防貨滾落護網。護網從膠帶處起高度不得小於400mm。 (3)、各種保護設置要求: ①防滑保護(低速保護):設置在膠帶輸送機前導向滾筒軸頭處的一側(左右側均可),必須固定好,傳感器與磁鋼間隙調定在10mm之內。 ②堆煤保護(煤位保護):設置在卸載滾筒前側,並設置標準墜托頭探頭或自製3/4英寸×200mm的鍍鋅管作為煤位保護探頭。並將其在合適位置固定好。 ③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探頭:設置傳動滾筒的上方30--50mm偏向風流方向末端處,並設置在滾筒軸向中心,兩個探頭並排用固定架固定好。自動灑水裝置,電磁閥直接接在供水管路上,電磁閥外接膠管,膠管上接好灑水噴嘴。設置在傳動滾筒的上方150mm偏向風流方向前端處,並設置在滾筒軸向兩側,並用固定架固定好。 ④急停保護(沿線停車裝置):機頭、機尾各設置1組,輸送機沿線每隔100米設置1組。並要將沿線停車開關和聲光警報按設在固定架上。沿線用拉線連接好。 ⑤防跑偏裝置:將傳感器安裝在膠帶輸送機兩側縱梁上,與托輥端部邊緣距離不大於20mm,機頭、機尾各設兩組傳感器,間距20米。 ⑥輸送帶張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張力下降保護裝置,設在張緊繩末端,防撕裂保護設置在裝載點前方約20米處。 (4)、保護的試驗與記錄: 各種保護每日試驗一次,試驗人員要簽字並做好記錄。 (5)、對甩保護、不按本製度設置保護裝置、保護失效不及時處理,不按規定試驗保護,每項罰款300元。 (6)、井下膠帶輸送機中部件吊掛時必須有調平用的拉緊螺栓。吊掛用的鎖具必須牢固可靠。 (7)、皮帶運行要平穩,不打滑、不跑偏、不摩擦機架和吊架,下層皮帶距地板不小於200mm,兩部膠帶輸送機的搭接長度不小於500 mm,高差在300--500mm之間。 (8)、膠帶輸送機上山輸送傾角大於15°時,必須安設逆止托輥或皮帶抓捕器。輸送傾角大於5°小於等於10°時,皮帶托輥每隔一組安設一組逆止托輥,輸送傾角大於10°時,皮帶托輥全部安設逆止托輥。 (9)、投料部位必須設置3組以上緩衝托輥。 (10)、膠帶輸送機清掃器的設置:卸載輪處不得少於兩道,尾輪前不得少於一道,中間投料部位必須設置用永久清掃器;翻棚上貨點、拉底上貨後側等地點必須設置臨時清掃器。 (四)、加強主、副井安全提升的有關規定 1、主井提升係統檢查檢修規定 1-1、班檢 (1)、檢查主井提升箕鬥連接裝置及張力平衡裝置,每小班在主井一樓觀察自動平衡油缸是否有串量,如果沒有串量及時打壓,使其平衡裝置安全可靠並填寫好檢查檢修記錄。 (2)、19米裝載司機在提升時必須將實際裝載量控製在額定裝載量之下(即額定裝載量為13噸/鬥)。 (3)日檢每日按照規定的定檢時間、檢修時間每日不得少於3小時檢修。 (4)、對主井提升首繩、平衡扁尾繩、井筒設備防擺梁、罐道繩進行仔細檢查,具體內容包括(首繩、尾繩、罐道繩的繩徑、磨損及鏽蝕狀況、提升鋼絲繩伸長長度測量,箕鬥裝卸載位置測量、井筒設備防擺梁的腐蝕鏽蝕情況)並填寫好記錄。 (5)、對提升係統的卸載裝置、箕鬥卸載閘門及箕鬥內接排貨情況進行全麵檢查,具體內容包括(每日必須更換箕鬥四角尼龍滑套、定量鬥的裝貨卸貨、箕鬥的裝貨卸貨等狀況)並填寫好記錄。 (6)、對提升電控係統進行全麵檢查,具體內容包括(電控係統除塵、減速開關過卷開關及提升係統的各種保護裝置的狀況)並填寫好記錄。 1-2、旬檢項目 (1)、重複日檢各個項目,並檢查主導輪、導向輪、主電機冷卻風機係統檢查,具體內容包括(主導輪、導向輪襯墊磨損、防水裝置檢查狀況)並填寫好記錄。 1-3、季檢 (1)、檢查主井提升機電動機、具體內容包括(測量電機軸承各部間隙、更換磨損超限碳刷、測定盤型閘閘間隙、電控係統更換電氣原件、電機絕緣測定、各種保護性能試驗、液壓站調試,更換閘瓦、罐道繩拉緊裝置,各部尺寸測量檢查的使用狀況)並填寫好記錄。 2、副井提升係統檢查檢修規定 2-1、日檢 (1)、對副井提升首繩、平衡扁尾繩、井筒設備防擺梁、罐道繩進行仔細檢查,具體內容包括(首繩、尾繩的繩徑、磨損及鏽蝕狀況、提升鋼絲繩伸長長度測量,罐籠操車位置測量、井筒設備防擺梁的腐蝕鏽蝕情況)並做好記錄。 (2)、對副井提升電控係統進行全麵檢查,具體內容包括(試驗過卷開關,終點開關、安全回路、動力製動回路是否靈敏安全可靠啟動電阻接線情況;檢查液壓站及盤形閘行程和間隙等使用狀況)並填寫好記錄。 (3)、對副井罐籠各部安全設施進行詳細檢查,具體內容包括(組合罐耳、罐內阻車器、安全門、防水設施、楔形繩環、張力自動平衡裝置等使用狀況)並填寫好記錄。 (4)、檢查副井罐籠,檢查內容包括(罐道、平衡裝置、罐道輪的使用狀況)並填寫好記錄。 2-2、旬檢 (1)、重複日檢各個項目,並檢查副井主導輪,檢查內容包括(軸導向輪瓦間隙、高壓換向器、轉子啟動櫃、高壓開關櫃除塵、各部位的螺絲緊固、啟動裝置除塵、緊固接線裝置、液壓站檢查點擊製動器間隙測定、潤滑站係統檢查補油等檢修狀況)並填寫好記錄。 2-3、季檢 (1)、檢查副井罐籠各部連接裝置檢查張力自動平衡裝置、尾繩連接裝置檢查更換防擺梁、檢查鋼絲繩伸長量,進行調繩對罐籠檢修、主電動機電控部分,主電動機空轉試驗,主導輪、導向輪繩槽直徑測量,檢查導向輪軸瓦,具體內容包括(自動平衡裝置換油、調整;電機開關櫃除塵;軸承更換潤滑脂、電機軸瓦間隙測量、液壓站清洗更換液壓油等)並填寫好檢修記錄。 3、交通罐檢查檢修管理規定 (1)、檢查交通罐電氣部分,具體內容包括(試驗過卷開關,終點開關是否靈敏可靠;安全回路否正常;動力製動回路;啟動電阻接線情況等)並填寫好檢修記錄。 (2)、每周對交通罐各部安全設施,具體內容包括(組合罐耳,防水設施,液壓站及盤形閘行程和間隙,楔形繩環及張力自動平衡裝置,平衡裝置及防擺梁,提升鋼絲繩磨損及繩徑測量情況等)並填寫好檢修記錄。 (3)、每旬給交通罐進行導罐,並檢查重錘及連接裝置。 4、主、副井使用管理規定 (1)、副井所有車輛裝罐前,運輸區必須對其進行認真檢查,凡裝車不符合要求,未按規定捆綁或零碎物品超出礦車車箱高度,寬度超過罐籠寬度,長度超過4.5米,或在提升中所裝物品易掉落的車輛不得裝罐。此類車輛必須經過處理,滿足裝罐要求後方可裝罐。提升前必須對罐籠、車輛及車輛在罐內固定情況進行檢查。所有檢查無誤後,方可示意信號工打點動罐,否則對運輸區把鉤工每次罰款100元。 (2)、副井把鉤工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否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把罐工必須嚴格控製乘罐人數,大罐不得超過64人,每層32人;小罐不得超過46人,每層23人,否則發現一次罰款50元,因多乘人造成後果的由礦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處罰。 (3)、升、入井人員隨身攜帶工具、材料時,鋒利工具必須包好,以防傷人;細長工具(如釺子等)必須拿牢,嚴防掉入井筒。長度大於1.2米、重量超過30公斤的工具、設備、材料不得隨人乘罐。人員升、入井高峰期間不準隨身攜帶工具、設備、材料升、入井。安監員把鉤工負責監督檢查。 (4)、副井信號工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推車係統,操車係統各種閉鎖必須保證靈敏可靠,嚴禁擅自甩保護運行。 (5)、副井下放、提升大件或特殊件實行“四人聯鎖”,即配重側把鉤工、信號工、當班
班組長、安檢員;並遵守以下規定,否則罰責任人50 元,造成後果的由礦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處罰; 5-1、提升下放、大件或重物超過9噸,必須在另一罐籠內裝岩石車做為配重2.3噸。副井絞車載重差為6.756噸,超過此噸位多少就在另一側罐籠配重多少,實現重量差小於6.756噸。 5-2、大件車或特殊件升降完畢必須將配重車推出罐籠。 5-3、由當班
班組長負責填寫提升重物“四人連鎖”單,個人簽字。 6、運輸區把鉤工每班必須對副井井口5米內雜物進行檢查清掃,每次裝車完畢必須檢查是否有花綁件鬆脫或從車輛上掉入罐籠內部,嚴防井筒掉物。若有井口施工,則由施工單位負責井口清理。 7、副井井口各道阻車器及安全門必須經常處於關閉狀態,其閉鎖要保證靈敏可靠。 8、主井定量裝載裝置必須使用自動控製係統,裝載量不得超過13噸。 9、主井箕鬥內裝煤必須卸載幹淨後,方可進行下一次提升;當鬥內煤粘,卸載不暢時,不準利用箕鬥卸載門頻繁開閉震動來實現卸載。嚴禁主井重載下放。嚴防箕鬥重複裝煤。 10、 機電區必須進一步做好對主、副井提升機司機應知應會的培訓工作。使提升機司機熟練掌握絞車的原理,操作規程及重點事故處理方法。司機必須按規程操作,操作過程中密切觀察有關儀器、儀表。遇到異常情況提升機司機必須立即采取正確方法停機,請示區值班人員及礦領導後再做處理。 11、機電區必須每天對主、副井提升係統進行全麵認真檢查,確保安全提升。 12、必須明確主、副井提升係統各種安全保護項目及檢查、試驗方法,並按此每天全麵檢查、試驗一次。嚴禁甩保護運行,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示區值班人員及有關領導,製定專項措施,並嚴格按措施執行。 (五)、井下供電管理辦法 1、用電管理 (1)、綜采工作麵供電係統安裝由機電區提供供電
設計,安裝單位必須嚴格按
設計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安裝完畢後,由安裝單位繪製供電係統圖,其中注明電氣設備、電纜的規格型號、長度、負荷名稱、容量及整定數據等,係統圖一式三份,動力科、礦生產技術部、配電單位各一份,經過集團公司及礦審批後,由動力科科組織供電係統的移交,安裝完的配電點必須配有與實際相符的供電係統圖。 (2)、需要變動負荷的單位必須提前兩天辦理負荷變動手續,經機電礦長同意、動力科、礦生產技術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3)、掘進工作麵供電係統的安裝由機電區負責辦理負荷變動手續,隨著掘進工作麵的延伸,需要增加負荷時及其它單位在供電係統增減負荷時由機電區負責辦理負荷變動手續。 (4)、所有負荷變動手續均一式四份,動力科、礦生產技術部、用電單位、配電單位各一份。負荷變動通知單要有變動供電係統圖,其中注明原供電係統及變化情況,整定數據,並有保護靈敏度的校驗。施工前由用電單位會同配電單位人員共同根據負荷變動情況調整有關配電開關的整定值,並做好整定記錄。並報機電科備查。 (5)、動力科要有全礦低壓供電係統圖及有關資料,及時掌握井下負荷變化情況。 (6)、各單位所管轄的供電係統必須在采區變電所設有詳細的供電係統圖,並隨負荷變化及時修改。 (7)、供電係統中的所有開關及接線盒要進行統一編號,並注明負責單位、負責人。 2、配電係統的停送電及運行 (1)、在供電係統中停電作業時必須提前在調度會上提出申請,由調度會平衡後執行。 (2)、在高壓供電係統作業時必須辦理高壓停電作業票,並分別經動力科、礦生產技術部審批,特殊停電地點需經機電區、礦有關領導審批後實施。停電作業票一式三份,施工單位、動力科、礦調度各一份。停電作業票注明作業時間、地點、停電作業線路地點、停電影響範圍、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停送電操作順序及施工
安全措施。施工
安全措施必須有施工單位領導簽字。新安裝的高壓供電係統在送電前必須辦理送電作業票,並經礦調度同意後方可送電,其中送電作業票注明送電時間、地點、送電線路號、送電範圍、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
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必須有送電單位領導簽字。送電作業票一式三份,施工單位、動力科、礦調度各一份。如高壓停電影響三專電源時,停電作業票為一式三份,施工單位,動力科,礦調度,通風區各一份,並必須辦理“局部通風機”停電票。 (3)、停電作業前,必須由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持停電作業票與礦調度聯係,由礦調度根據停電作業票指揮配電工進行操作,停電後,由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與配電工一同核實停電線路無誤後,通知礦調度,再由礦調度通知施工負責人可以作業。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措施施工。 (4)、作業完畢後,由施工負責人與礦調度聯係送電,礦調度指揮配電工送電,其他人員無權聯係送電,在未接到礦調度送電指令前,配電工有權拒絕任何人指揮送電。 (5)、如果兩個以上的單位同時在同一供電係統中作業時,則必須分別辦理本單位的停電作業票,嚴禁借光作業和約時作業。作業期間如需送電調試或試送電時,必須經礦調度允許後方可進行,嚴禁私自送電調試。 (6)、在正常情況下,調度員的停送電指令在發出得到證實後,方可發出下一操作指令,並且每次操作指令都要做好詳細記錄。 (7)、在低壓供電係統中作業時,如供電係統對其它單位有影響,必須事先與本供電係統相聯的有關單位聯係好,並經礦調度允許後方可作業。需要在配電室停電時,必須有專人在配電室與礦調度聯係,由配電工進行停送電操作。 (8)、運行中的高壓供電係統發生跳閘時,配電工要及時彙報礦調度並做好跳閘記錄,送電時聽從調度的指令,不得擅自送電,連續發生二次跳閘後,不準再次送電,礦調度指令有關單位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送電。 (9)、井下的雙回路供電係統必須一回路運行,一回路(帶電)備用,不準並列運行。需改變運行方式時,必須經動力科同意。(雙回路供電係統必須每月搗閘運行一次。) (10)、各配電室(變電所)配電工必須每2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檢查供電設備的電流、電壓、溫度情況有無異常,並及時對電流、電壓情況分別進行記錄,當發現異常時,要及時彙報礦調度並加大異常設備的巡回檢查的密度。 (11)、電工作業時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三人聯鎖製度及手指口述製度。 3、電氣保護的整定和電氣試驗 (1)、高低壓供電係統的繼電保護必須靈敏可靠,高壓配電係統的整定每半年整定一次,臨時變化的根據動力科審批的負荷變動通知進行整定,由維護單位配合,及時將整定值標注在設備標誌牌及供電係統圖上。 (2)、低壓開關由維護單位負責整定,開關的保護按《礦井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整定細則》進行整定,並及時做好記錄。 (3)、各有關單位必須設置移動變電站接地裝置測試記錄,每次移動配電點後要認真測試接地極接地電阻,合格後方可送電運行,並將測試結果記錄備查。 (4)、井下主接地網接地電阻的測試每季度進行一次,並做好記錄。 (5)、高壓橡套電纜的絕緣每月由其維護單位進行一次測試,並將測試結果在3日前將上月測試記錄報動力科,高壓電氣設備及固定鋪設電纜絕緣電阻每季度不少於一次。 (6)、信號綜保及煤電鑽綜保的電氣保護試驗,由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並做好紀錄。各單位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每天進行一次跳閘試驗;煤電鑽綜保在每班使用前,必須由當班電工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7)、低壓饋電線路遠方漏電試驗每月試驗一次,並做好記錄,記錄備案一年。 (8)、井下局部通風機必須雙電源供電,實行“三專兩閉鎖”。並實現風機自動轉換。每天進行一次轉換試驗,並做好記錄。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的閉鎖區域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由動力科組織機電區及有關單位每周至少進行一次檢查試驗,並做好記錄。 (9)、電工作業必須穿電工絕緣靴,帶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 4、電纜吊掛管理規定 4-1、通訊監測電纜: (1)、大巷的通訊監測電纜用鋼鉸線吊掛,其它巷道的通訊、監測電纜可用8#鐵線吊掛。每50m—100m敷設一根鋼鉸線(8#鐵線)。鋼鉸線的敷設方法:一端固定後,另一端用起重機拉緊,然後用拉緊器固定。固定後,再在適當位置補打吊掛眼。如果巷道不直,拉緊後的鋼鉸線在水平方向上不得進行調整,以保持鋼鉸線在同一個垂直平麵內。(電纜過巷道交叉口或拐彎時,要適當縮短吊掛線的長度,保持電纜總體平直)。 (2)、電纜及吊掛線必須先清掃幹淨後吊掛。吊掛線上的廢舊鐵線、綁線必須清除幹淨。 (3)、吊掛鋼鉸線的鐵線布置規整與鋼鉸線垂直,並緊緊纏繞在鋼鉸線上,鐵線頭不得支出。 (4)、綁線用廢舊通訊電纜的芯線,(采區順槽)200m範圍內綁線的顏色必須相同,綁線必須與電纜垂直。綁線的間距為200mm,每根電纜隻準編一扣,綁線的餘頭必須饋到電纜的後方。電纜必須拉直,電纜接線盒的兩端要留有餘量(盤圈),防止電纜下落時抽簽。 (5)、通訊電纜與動力電纜吊掛在巷道同一側時,通訊電纜必須吊掛在動力電纜的上方,並必須用各自的吊掛線,通訊電纜與動力電纜的間距不得小於150mm,通訊電纜與動力電纜必須保持平行,並用自製電纜鉤吊掛。 (6)、需要在已吊掛成型的電纜下方增加電纜時,如果原有的電纜鉤長度不夠,必須用新綁線對所有的電纜重新吊掛,即:所有的電纜每一吊掛處必須用同一根吊掛線。新敷設的電纜走向必須與原電纜相同。電纜必須先擦幹淨後吊掛。 (7)、在已吊掛成型的電纜中拆除電纜後,必須對電纜鉤進行整理,達到標準要求。 (8)、通訊電纜、監測電纜、大巷照明小線,過巷道交叉口或橫跨巷道時,用鋼絞線吊掛成與巷道镟壁同形狀的支架,該支架緊貼巷道镟壁固定,將電纜固定在電纜鉤上,利用綁線捆綁好。 4-2、動力電纜: (1)、高低壓電纜按高壓在上低壓在下的形式吊掛。 (2)、電纜及鋼絲繩電纜鉤必須先清掃幹淨後吊掛。 (3)、電纜鉤全部采用鋼絲繩吊掛,鋼絲繩按腰線上返尺寸固定。每100m敷設一根鋼絲繩。電纜鉤的間隔800mm,各電纜鉤必須平行。鋼絲繩的敷設方法:一端固定後,另一端用起重機拉緊,然後用拉緊器固定。大巷的鋼絲繩固定後,每間隔1.6米補打一個吊掛眼;錨杆支護的巷道鋼絲繩固定後,每排錨杆上設一吊掛鋼絲繩用鐵線固定,並緊緊纏繞在鋼絲繩上,鐵線頭不得支出。 (4)、如果巷道不直,接緊後的鋼絲繩在水平方向上不得進行調整,以保持鋼絲繩在同一個垂直平麵內。(電纜過巷道交叉口或拐彎時,要適當縮短吊掛線的長度,保持電纜總體平直)。 (5)、電纜穿牆時必須套管,一個管內隻準穿一條電纜。通訊、監測電纜可以穿在一個管內。每根穿牆管的兩端必須對齊,管頭伸出牆壁50mm,管子與牆壁垂直,各管之間平行。管的兩端用黃泥封嚴。 (6)、電纜接線盒的固定: ①、電纜接線盒用專用掛鉤吊掛。掛鉤掛在接線盒專用眼孔上或兩端的嗽叭嘴上,電纜不得受力,並必須吊掛端正。接線盒兩端各留有1米長度餘量,接線盒兩端的電纜要向下彎曲,防止淋水進入接線盒。 ②、接線盒上方有淋水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7)、高壓電纜接線盒接地線的設置: (8)A級、B級路線的高壓電線接線盒的接地線要設在接線盒的正下方, 如因條件所限不能設在正下方,接地線必須走直角彎,不得傾斜設置。接地線不得塗刷油漆。 (9)、電纜標誌牌設置: ① 、電線沿線每隔100m設置一個標誌牌,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的電纜接線盒的兩端、穿牆電纜的牆兩邊要設置標誌牌。 ②、電纜標誌牌的“箭頭”必須指向電纜的終端,字跡工整,嚴禁倒掛。 ③、同一地點的電纜標誌牌兩端必須對齊。 (10)、電纜吊掛必須平直,整齊規範,不得隨意落地,嚴禁用鐵絲吊掛電纜。 (11)、井下各配電點、變電硐室內,電纜吊掛必須整齊規範,不得有亂穿、亂引線現象。 (12)、井下電纜必須掛設標誌牌,並注有編號,用途、電壓和截麵積。 (13)、高低壓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於100m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 (14)、井下電纜不應與風水管路懸掛在巷道的同一側,不得遭受淋水,如必須在同一側敷設時,需吊掛在管路上麵,並保持300mm以上的距離;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內,電纜(包括信號和通信電纜) 必須與瓦斯抽放管路分開,掛在巷道兩側。 (15)井下的閑置電纜和管線,必須妥善保管並擺放整齊,如出現缺失或損壞,按其原價值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4-3、電纜鉤管理規定: (1)、礦安全質量辦公室、動力科要經常到現場檢查電纜鉤的使用情況,發現損壞或有空鉤,每個罰使用單位10元。 (2)、電纜鉤在裝卸車、運輸、使用及回收過程中,要妥善保管,不得損壞和丟失,損壞(掉漆、變形)否則給予相應的罰款。 (3)、回收的電纜鉤,由機電區統一保管。 附:井下供電必須做到“七無、六有、七全、兩齊、四堅持、十不準”。 “七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無可燃電纜;無電纜與易燃物接觸;無電纜埋壓;無電纜泡在水中。 “六有”:有過流、過負荷和斷相保護;有漏電、漏電閉鎖和選擇性漏電保護;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有兩回路電源線路, “七全”:防護裝置全(指防護罩和柵欄);絕緣用具全;防火用具全;防火門全;信號照明全;
圖紙資料全;記錄全。 “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四堅持”:堅持使用檢漏和選擇性漏電保護;堅持使用煤電鑽綜合保護;堅持使用信號照明綜合保護;堅持使用局扇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 “十不準”: (1)、不準甩掉無壓釋放和過流保護裝置; (2)、不不準甩掉漏電保護裝置; (3)、不準甩掉煤電鑽和信號照明綜合保護裝置; (4)、不準甩掉局扇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 (5)、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放炮; (6)、不準用銅、鋁、鐵絲等代替熔絲; (7)、停風、停電的工作麵,沒有檢查瓦斯濃度前不準送電; (8)、失爆的電氣設備、小型電器不準使用; (9)、不準在井下敲打、撞擊、拆卸礦燈; (10)、不準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 (六)、防爆電氣設備
管理製度1、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和國標《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GB3836.1~4—2000檢驗標準中的有關專項檢驗規定。 2、新到貨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並經機電區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驗合格登記,方準入庫。 3、防爆電氣設備(含電器小件、地麵檢修的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經電氣防爆員對其防爆性能進行檢查,簽發合格證後方可入井。機電區負責入井電氣設備的查驗,並登記單位、品名、型號、數量、防爆合格證號、入井時間及去向、經辦人,方準入井。 4、新安裝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電氣防爆檢查員檢查合格方可送電試運行,合格後由安裝單位交使用單位維護,並在2日內到機電區辦理移交手續。 5、各單位要對所管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電氣小件)實行包機製管理和掛牌管理,做到責任落實到人。 6、防爆電氣設備的各種保護必須靈敏可靠、整定符合要求,並認真填寫各項記錄。 7、各單位要對防爆電氣設備按規定周期進行檢查,並且檢查結果要記入專用的記錄薄內。 8、防爆電氣設備出現失爆,必須立即進行處理,嚴禁繼續運行。 9、各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都要有防止電氣設備被埋、壓、砸,及防止淋水、浸水的措施。 (七)、地麵用電管理辦法 1、用電管理 (1)、地麵工業廣場、庫房、各辦公樓及室內、礦住宅等用電,不準擅自改變線路、增加負荷,如需增加負荷,必須由動力科審批,方可改動。 (2)、外礦單位在礦內施工用電,提出申請,由礦領導同意後經動力科審批,並指定有關人員負責接電,用電單位安裝電表計量,工程結算時由動力科彙同工資組將所用電費扣除。 (3)、地麵廠房、辦公室內布線整齊,不準有裸露接頭;插座及移動插座保證完好;室內負荷安設控製開關,並有用電負責人標牌。 (4)、各單位負責的刀閘開關必須有熔絲保護,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 (5)、各單位辦公室微機要做到人走關機,關掉電源,防止雷擊或出現過電壓,燒毀微機造成火災。 (6)、有關單位按規定要求定期做好電氣設備的繼電保護整定,確保保護的靈敏可靠。 (7)、動力科每年,將試驗合格後的避雷器安裝投入運行。 (8)、動力科每年,對地麵的各地點所有接地極,避雷針測試完畢,不合格立即處理。 (9)、地麵各單位負責的地麵用電設備、照明的保護至少每周檢查一次;變壓器零線接頭、變壓器三相電流測定及調整、架空線路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絕緣電阻每季測試一次,並做好記錄。 (10)、高低壓開關櫃要實現5閉鎖,聯絡開關及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要加鎖,同時要掛警示牌。開關櫃的工作指示燈要保證完好。 (11)、室外變壓器必須安設防護柵欄,並掛有高壓危險警示牌。 (12)、各單位必須有本單位負責的供電係統圖,並掛在配電室或配電點內,準確標明相關內容。 (13)、動力線路和通訊線路分開敷設,設備完好,標誌牌標誌準確,配線整齊、環境衛生整潔。 (14)、動力科每月至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一次地麵供電安全檢查。 2、雙回路供電係統操作 (1)、雙回路高低壓開關的倒閘前,礦調度通知區隊領導或區隊值班人員並由區隊領導或區隊值班人員及時安排電工到現場,電工按礦調度指令進行倒閘操作,操作完畢後做好記錄,當在本班未能恢複原係統供電時,在交接班時當班操作人員必須和接班人員現場交待清楚,同時交接班人員必須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區隊領導或區隊值班人員在班前會強調雙回路高低壓開關的倒閘的具體內容。 (2)、雙回路高低壓開關櫃停電檢修時,必須在隔離開關三相刀夾處套上絕緣套筒,隔爆開關給好機械閉鎖,以防止誤操作返電傷人。 (3)、雙回路高線路進行倒閘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並填寫倒閘操作票,執行手指口述製度。 (4)、高壓係統停電檢修作業時,作業單位必須指派專人到上級開關或下級開關地點監督驗證開關停電情況。 3、節電管理 3-1、節電管理組織機構: (1)、礦節電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礦長 黨委書記 副組長: 分管副礦長 組 員: 動力科及各基層區、隊長 (2)、礦屬各單位建立健全相應的節電組織機構,區、隊長(廠長)為節電第一負責人。 (3)、各單位針對本單位製定節電管理措施層層落實責任,把節電工作與安全、生產、煤質等同來抓。 3-2、職責 (1)、動力科負責全礦用電管理、審批、電量統計、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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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用電考核工作。 (2)、礦調度負責全礦峰、穀、平時段及生產過程中,設備的運行調劑工作。 (3)、動力科、局監察處、保衛科、生活公司等部門負責現場用電管理,對於現場違規用電進行及時糾正並予以處罰。 (4)、財務科負責根據全礦用電量進行財務結算工作。 (5)、經營管理部負責由動力科提供礦領導審批的各單位用電考核單,對各單位獎罰結算。 (6)、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在生產過程中生產情況做好節電工作。 3-3、節電措施 1、成立節電檢查領導小組 組 長: 礦長 黨委書記 副組長: 分管副礦長 組 員: 動力科及各基層區、隊長 (1)、檢查領導小組對各單位逐一製定躲峰用電及各區隊原煤電力單耗計劃指標, 在每月質量標準化檢查時列為考核內容,檢查領導小組不定期對全礦用電單位進行抽查,對違犯用電的和違犯躲峰用電規定的及原煤電力單耗超出計劃指標的單位進行經濟處罰(罰款範圍為各單位領導班子和違章用電人員)。全礦各用電單位(局駐礦煤質監察處、銷售公司、鐵路運輸科)要嚴格執行此細則。各用電單位成立節電管理領導小組,並設一名專(兼)職用電監察員,製定出本單位具體節電措施和罰款辦法公示上牆,並且要將用電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
班組或設備單機。還要負責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察,各單位將節電措施和用電監察員名單報動力科。 (2)、細化生產用電,科學管理,規範用電行為,消滅設備不合理運轉現象,各區隊從采區設計抓起,從掘進送道做起,能使用長溜子的不用短溜子,能設皮帶的不使用溜子,最大限度的減少設備台數,降低裝機容量。消滅設備無效運轉和大馬拉小車現象(如井上、下溜子、皮帶都要信號齊全及時聯係,空運轉時間不得超過5分鍾)。 (3)、井下停運的礦用變壓器由機電區負責,禁止長期帶電備用,采區努力實現集中出煤,煤矸分運。 (4)、地麵各單位辦公室,學習室,走廊,宿舍及浴池等地點,一律使用節能燈和日光燈。每盞燈功率不準超過40W,並要落實專人負責,做到不黑天不開燈,人走燈滅,堅決杜絕長明燈。 (5)、地麵廣場照明燈、節日燈、草坪燈數量、瓦數,亮、停時間必須經濟合理,根據季節隨時由動力科調整停、送電時間,路燈根據季節隨時由保衛科負責調整每天停、送時間。 (6)、井下大巷照明由機電區負責交接班用電2小時(特殊情況經機電礦長同意除外)。井下各采區順槽照明由采煤負責交接班用電2小時(特殊情況經機電礦長同意除外)。井下獨頭巷道通風區應根據用峰量大小,適量選用局扇。 (7)、各皮帶道照明由皮帶隊負責交接班用電2小時(特殊情況經機電礦長同意除外)。 (8)、進出車線及井下環形車場照明由運輸區負責用電管理。 (9)、各單位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熱風、電暖器、電炒鍋、電飯鍋、電磁爐等)礦職工食堂、招待所、衛生所消毒、試驗室需用的除外,但要重新辦理用電許可證手續報集團公司用電稽查小組備案。 (10)、要大力推廣節電新技術,井下主排水泵由原來的降壓啟動改為軟啟動、鍋爐循環泵、補水泵、鼓、引風都使用了變頻啟動,還要定期測試效率,凡效率低於60%一律停止使用,井下局扇必須要使用節電型新風機。提升、壓風、主排水泵、采煤機組等大型設備,要重新製定躲峰時間和措施根據(四、東北電網對用電大戶,峰、穀、平,分時段電價規定),合理調節電力負荷嚴格控製峰段開機時間,井下大水泵必須要在平、穀段時間開氣特殊情況必須在峰時開氣時,需上報用電監察領導小組同意後方可開氣。 (11)、地麵單位小型設備,重新製定躲峰時間和措施根據(四、東北電網對用電大戶,峰、穀、平,分時段電價規定)。機電區必須在月末前重新製定躲峰時間和措施根據(四、東北電網對用電大戶,峰、穀、平,分時段電價規定)。動力科月末前實現分盤考核,製定考核指標。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區隊、各小班、人頭。為使節電工作有序持久的開展下去,礦每月質量標準化檢查時對各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日常節電工作由動力科、安全監管部、機電區、保衛科、生活公司,不定期進行抽查,發現不合理用電情況進行相應處罰。 (12)、電業局對每個時段實行不同的電價,以平時段的電價為基礎,高峰時段的電價加價50%低穀的電價減價50%。所以各單位要合理安排機電設備運轉時間,盡力躲峰填穀用電,以節約電費支出。 3-4、考核方法: (1)、每月初由動力科科下達當月考核考核指標,按表計量,月未結算,實行礦內部獎罰。 (2)、多個單位共同使用同一設備,對該設備電力消耗的考核,根據各單位的生產完成情況,將消耗電量按生產完成情況進行分解(如掘進係統共用的皮帶機,掘進隊看管的皮帶機),進行考核。 (3)、動力科在月初對上月電量考核獎罰結果報礦領導審批後,由經營管理部(工資科)結算。 (4)、具體考核細則待集團公司電量指標下達後詳細製定。 (八)、井下接地極管理規定 1、接地極製做、安裝,接地線的連接必須嚴格按《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規定執行。 2、井下三台以上電氣設備每台電氣設備必須安設接地極。(10米範圍內,包括各類絞車、膠帶輸送機、刮板輸送機的電機) 3、高壓電纜接線盒必須安設接地極,包括綜采單位放置在串車上的接線盒。 4、移動電氣設備後,凡在10米範圍內的電氣設備(包括各類機械電機),必須立即安設接地極,否則不準送電運行。 5、安裝單位新安設的各類絞車、膠帶輸送機、刮板輸送機的電機距配電點10米範圍內構成三台以上電氣設備,必須裝設接地極,否則不準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有權拒絕接收。 (九)、井下掘進風機管理規定 1、井下局部通風機必須使用雙電源供電,實現“三專兩閉鎖。 2、掘進係統使用的局部通風機由通風區安裝、維護,通風機電機必須有外接地線, 3、每月對主風機、備用風機電機絕緣電阻測試一次,保證主、備用風機電機絕緣性能良好。 4、每周至少對風機開關進行一次檢查處理,保證開關完好,不帶病運行及備用。 5、每天對風機自動轉換進行一次試驗,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做好記錄。 6、瓦斯檢查員每隔2小時對備用局部通風機電源進行巡查,保證備用風機電源開關帶電備用,發現停電立即彙報礦調度。 7、動力科每月完好檢查時對掘進道口風機進行自動轉換試驗。不能自動轉換按不完好處理。 8、對風機檢查、試驗做好記錄,記清時間、地點、檢查試驗人。 (十)、礦燈管理辦法 1、一般規定 1-1、機電區負責礦燈日常檢修、維護、充放電及收發礦燈的管理。 1-2、機電區根據礦燈需用量提報計劃,報物管科采購 1-3、。新礦燈“煤安標誌”、“防爆合格證”、“產品合格證”必須齊全,否則不準使用。 1-4、新購進的礦燈必須為雙光源、燈線采用阻燃電纜、外殼具有防靜電性能,其抗衝擊、抗跌落及蓄電池防護性能必須符合GB7957—2003國家標準要求。 1-5、礦燈必須裝有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 2、礦燈的檢查、維護 2-1、新礦燈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初充電,保證礦燈開燈時間符合規定要求。 2-2、每台礦燈統一編號,建立台帳。 2-3、礦燈管理人員必須在當班中對自己的分管範圍內的燈架及礦燈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正在充電的礦燈每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並有記錄。 2-4、每台燈架上礦燈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礦燈保持完好。 2-5、對礦燈在使用過程中礦燈出現的問題,礦燈管理人員要及時給予檢修處理。 2-6、礦燈需要檢修時應提前通知該燈的使用人員開鎖檢修,如需入井可借用臨時燈,礦燈班做好記錄。 2-7、動力科每月對礦燈進行一次完好檢查。 2-8、礦燈損壞不能按要求正常使用且不能修複的要及時申請報廢,補充新燈。 3、礦燈的發放 3-1、使用固定燈的員工,必須按照固定的燈架、燈號,使用個人自己進行領用、存放、上鎖、充電。 3-2、臨時用燈的員工,必須由其單位開據證明,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後,並由借燈人填寫借燈記錄後,方可借用。 3-3、搶險需用礦燈時,經礦值班領導同意後,方可借用,但礦燈班必須做好記錄。 3-4、非礦人員入井用燈時,必須由礦有關人員負責借燈,燈房做好記錄。 (十一)、特種設備管理辦法 認真貫徹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吉煤集團下發的《吉煤集團特種設備管理辦法》,並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大修必須由得到國家授權的有許可證的單位進行。 1、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1-1、認真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並嚴格執行。 1-2、電梯的安裝、改造、大修必須由得到國家授權的有許可證的單位進行。 1-3、建立健全設備技術檔案,製定“電梯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
預案”等規章製度,並嚴格執行。 1-4、建立電梯各種記錄並及時認真填寫。、 1-5、確定電梯專職管理人員、維護人員和操作人員,並落實責任。 1-6、電梯專職管理人員、維護人員和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1-7、電梯的主要部件(鋼絲繩、連接裝置、電控係統)必須每天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處理。嚴禁電梯帶病運行。 1-8、維護人員每天必須對各種安全保護設施進行試驗並做好記錄,無誤後電梯方可投入使用。 1-9、電梯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檢驗。並且必須由得到國家授權的單位進行。 2、壓力容器管理辦法 2-1、認真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壓力容器檢驗規程》,並嚴格執行。 2-2、嚴禁自製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元件。 2-3、建立健全設備技術檔案,製定“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
預案”等規章製度,並嚴格執行。 2-4、建立壓力容器各種記錄並及時認真填寫。 2-5、確定壓力容器專職管理人員、維護人員和操作人員,掛牌管理,落實責任。 2-6、壓力容器專職管理人員、維護人員和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7、操作人員每天必須對壓力容器及其附屬部件、安全保護裝置、儀器儀表全麵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 2-8、區管理人員和維護人員必須每周對壓力容器進行全麵檢查,並對各種保護設施、顯示儀表進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並做好記錄。確保安全設施靈敏可靠,不安全不準使用。 2-9、及時做好每年一次的內外部檢驗和特殊情況下的內外部檢驗。 2-10、安全閥和壓力表必須按規定日期校驗。 (十二)、計量管理辦法 1、總則 為了加強計量監督管理,保證產品質量和生產安全,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維護國家、企業和員工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結合我礦計量工作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2、計量管理機構 礦設立計量工作領導小組,礦總
工程師、機電礦長任組長,機電科為全礦計量工作主管部門,設兼職計量管理員一名,負責全礦的計量管理工作,各有關單位設一名兼職計量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的計量管理工作。 3、計量工作職責範圍 (1)、動力科職責範圍 ①、努力學習計量
基礎知識,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工作的方針、政策、
法規、法令,執行計量監督。 ②、負責全礦計量器具的配備、檢定、更新、購置計劃、到貨驗收、報廢等工作。 ③、保證計量係統數值傳遞的準確性。 ④、編製計量器具檢定測試計劃和組織管理全過程的計量器具檢定測試工作。建立健全全礦計量器具的檔案及網絡體係。 ⑤、參加基建設計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等有關計量器具配備方案的審核工作。 ⑥、參加因計量問題引起的糾紛和仲裁的處理工作。 (2)、全礦其它單位的職責範圍 ①、學習計量
基礎知識,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工作的方針、政策、
法規、法令,教育員工做好計量工作。 ②、對本單位的計量器具進行檢查、維護,保證本單位的計量器具正常使用。建立相關計量器具台帳及檢定檔案,並配合動力科的計量管理工作。 4、計量器具
管理製度(1)、由動力統一編製全礦計量器具周期檢定計劃,並負責聯係辦理檢定事宜。 (2)、礦各單位接到通知後要按時送檢計量器具。 (3)、計量器具檢定超期或檢定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4)、各種計量器具的使用說明書、
圖紙資料、技術檔案、檢定合格證、檢定標識等要齊備,並由使用單位統一管理。 (5)、計量器具更新、購置計劃由使用單位提報,經動力科批準後由物管科報供應站采購。 (6)、計量器具到貨後必須經動力科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 (7)、計量器具領用時必須經動力科批準後方可出庫。 (8)、計量器具損壞、失準時使用單位必須及時通知動力科,由動力科負責辦理外委修理,各單位不得私自外委修理。 計量器具包括: 力學:軌道衡、汽車衡、台稱、天平、電接點壓力表、壓力表。 電學:電壓表、電流表、電能表、功率因數表、互感器。 二、綜機設備使用、維護管理辦法 (一)、通用部分 1、建立、健全設備包機製度。為加強綜機設備的管理,各單位應按主要設備及係統的種類,分為電氣包機組、液壓包機組、采煤機包機組(綜掘機包機組)、運輸機(包括轉載機和破碎機)包機組。 2、綜機檢修班組要認真細致的對設備進行檢修、維護。生產班要隨時對儀表指示、油位指示、聲音、溫度等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觀查,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3、在生產過程中出現螺栓鬆動、液壓係統漏液等情況,立即停機處理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 4、綜機設備操作人員和采、掘電鉗工,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設備)、“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設備故障)。 5、綜機設備嚴禁超負荷、甩保護、帶故障運行等,杜絕跑、冒、滴、漏現象,並有設備運行記錄和檢修記錄。 6、綜機設備的各種部件、護罩等齊全、完好,磨損不超限、不變形、無開焊。 7、綜機設備的各種螺栓、墊圈齊全、緊固,嚴防銷軸等小件丟失,嚴禁用其它物件代用。 8、綜采工作麵的電纜、電線和各種管路吊掛整齊,符合標準化要求。 (二)、電氣係統 1、綜采工作麵使用的各種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電氣部分)的要求。檢修人員每周應對隔爆電氣設備和電氣小件的隔爆外殼、隔爆麵進行檢查,塗防鏽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更換。 2、各種保護的整定值必須按負荷大小或保護範圍認真計算,由專人進行整定,並按負荷的變化隨時調整,嚴禁脫保護運行。 3、電氣設備的各種按鈕、手把、斷電閉鎖裝置必須動作靈活、齊全、可靠。 4、每天檢查電動機、移動電站及各種開關、電纜電控係統的運行情況,發現超溫、聲音異常等現象,立即停機處理,嚴禁帶故障作業或超負荷運行。 5、電氣維修人員要班班檢查電氣設備和電氣小件的固定擺放情況,電纜吊掛要整齊、鬆緊適度,如有淋水,應及時采取防護措施。 6、操作和電氣檢修人員,隨時對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的儀表、指示燈、報警器等進行觀查,出現異常及時停機處理。 7、通訊、照明係統要保持完好,電纜、小件吊掛整齊、鬆緊適度,符合要求。擴音電話通訊、閉鎖正常,末端監視器顯示符合要求。 8、采煤機牽引時拖拉電纜夾要由專人看護,防止倒夾、刮卡造成電纜或電纜夾損壞。為避免采煤機牽引時電纜受力損壞,電纜在電纜夾中要鬆緊適度,電纜夾要經常捆綁,壞夾要及時更換。 9、工作麵的各種電纜有易刮、碰、砸、磨的部位應妥善加以保護。工作麵遇有夾石或其它情況需要放炮時,必須對擴音電話、電纜、電線、電氣小件等加以防護,以免造成損壞。 10、開關等電氣設備要按圖紙檢修,嚴禁隨意更改線路,修改出廠設計。 11、接地線和各接地端子,電氣設備內部主電路的各連接部位及各接線盒的電纜連接部位應每周檢查一次,保證接觸良好,連接可靠。各移動變電站、高低壓開關真空開關接觸器、換向隔離開關每半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12、電工每天要對開關所有可試驗的保護進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周定期對所有電纜、電氣設備和電氣小件進行絕緣檢查,並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13、每台電氣設備必須有明顯標誌牌,注明型號、用途、電壓和整定值,掛好設備包機製度牌。 (三)、液壓支架及供液係統 1、每天要對液壓支架各部位進行檢查,要求液壓支架部件完整,各部位活動自如,不得有損壞、丟失和部件不全現象。 2、各種千斤頂要保證完好,動作靈活可靠、不串液、不漏液、表麵清潔無雜物、鍍鋅層無刮傷,如鍍鋅層有脫皮或劃傷麵積超過1平方厘米,要立即更換。 3、各種閥鎖齊全完好,安裝位置正確、螺栓緊固、操作靈活可靠、無灰塵雜物。嚴禁私自調整安全閥,嚴禁隨意改接控製管路或甩掉閥件。 4、各種膠管接頭完好、不破皮、不鼓包、不漏液、無擠壓變形,達不到要求的要立即更換。 5、各種銷軸、壓塊、擋套等要與圖紙設計相符,給齊上全,安裝到位,達到完好要求。 6、液壓支架的護幫板、側護板、腳踏板等齊全、完好。 7、嚴禁用立柱活柱或千斤頂活塞杆作為起吊點、掛各種索具、起吊拉運重物。工作麵放炮作業時,應用遮擋物將活柱膠管及所有易損件擋好護嚴,以防損壞。 8、升、入井的各種千斤頂、膠管、閥鎖等液壓元件的進、回液口要有防護,防止灰塵雜物進入內部,損壞液壓係統。 9、乳化液泵、乳化液箱及連接管路要每天檢查,乳化液泵表麵和乳化液箱裏外清潔完好、無灰塵雜物、無油漬。 10、乳化液箱保證至少每月清洗一次,如發現箱內的乳化液變質、變髒應及時更換,並查明原因。每次加水前必須將管路內的雜物排淨後,再進行加水。乳化液配比在3%—5%之間,嚴禁在2%以下。嚴禁用乳化液降塵或衝洗各種設備。 11、嚴禁隨意更改乳化液泵的安全閥、卸載閥的調定壓力。曲軸箱等潤滑部位的油質不合格應及時更換,油量不足及時補充,潤滑油泵工作正常。 12、觀查蓋完好、密封條齊全;滑塊腔內清潔無雜物、無積液;油池油質清潔、壓線油繩完好並保持一定的油位;柱塞密封完好、滑塊鎖緊,運行正常。 13、乳化液管路連接良好,貯能器、壓力表完好。 14、各種過濾器、過濾網、磁芯齊全、完好,每周檢查一次,並及時清洗或更換。 (四)、采煤機 1、每天檢查采煤機冷卻係統是否暢通,水壓要符合要求,電機及各部位溫度正常,內外噴霧齊全,噴嘴工作正常,噴霧效果良好。 2、每天必須檢查采煤機各部位油質、油量及各連接部位有無漏油現象,缺油要及時補充,油脂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更換,牽引部油脂20天更換一次,截割部油脂每月更換一次。 3、采煤機隔離開關手把、離合器手把、水閥手把、各種按鈕齊全完整,靈敏可靠,閉鎖裝置完好,剪切銷使用標準件,嚴禁用其它件代用。 4、采煤機上各種壓力表完好無損壞,指示正常。各種閥、鎖動作靈敏可靠,安全閥、溢流閥壓力調整符合要求。 5、電牽引采煤機操作站完好,牽引、調高、顯示及各電機起停正常;每日檢查各部件連接的液壓螺母及其他螺釘是否緊固齊全,發現鬆動及時擰緊。 6、左、右截割部一軸、二軸組件要每周檢查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 8、每天要檢查滾筒齒座、齒靴、截齒,合金頭丟失或磨損嚴重必須立即更換,同時各采煤區每班要備足截齒,采煤過程中發現丟失或損壞要及時更換。 9、檢修采煤機時,必須把采煤機隔離開關手把扳到零位,並將離合器斷開,利用木板護好煤幫,保證安全檢修。嚴禁用采煤機拉運各種設備或配件。 (五)、轉載機 運輸機 破碎機 1、每天檢查轉載機 、運輸機和破碎機的狀態,要求轉載機 、運輸機、破碎機電機和減速機要保持完好,表麵無雜物,上麵無直接淋水,冷卻管路通暢,壓力符合要求。電機、減速機無異音、不超溫,減速機油量、油質符合要求,並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 2、齒輪聯軸器、偶合器、彈性聯軸器等傳動連接部位要每天檢查,要求配合間隙合理,彈性塊完好不破碎。 3、鏈輪磨損不超標、不漏油,單麵磨損過大應調個使用,兩麵磨損嚴重必須更換。 4、轉載機、運輸機鏈輪注油盒要班班檢查,保證油盒油量,防止鏈輪缺油。 5、運輸機、轉載機圓環鏈長度一致,刮板齊全、螺栓緊固、鏈子鬆緊適度。 6、滑板、分鏈器、固定架不變形,緊固完好;各幹油嘴,要每周用油槍注入幹油一次。 7、每班檢查轉載機與運輸機的搭接情況,要求搭接良好,各部位無變形、無刮卡、無幹涉,推移自如。 8、轉載機凸、凹槽為易磨損部位,每周進行一次認真檢查,發現損壞應及時更換或修補。 9、轉載機電纜懸掛裝置、行人小橋、電纜拖拉夾齊全完好。 10、運輸機推移座銷軸緊固,連接銷軸、小件齊全。 11、運輸機擋板、電纜槽、齒條(銷排)齊全完好。 12、運輸機啞鈴銷、夾板、各種銷軸等小件連接可靠,齊全緊固。 13、每天檢查破碎機護罩、進出口擋板、皮帶、斜鐵、墊鐵、錘頭等小件是否齊全緊固,磨損是否符合要求,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或更換。 (六)、綜掘機 1、綜掘機的各種電氣設備、電氣小件必須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電氣部分)的要求,檢修人員應每周對電氣設備外殼、隔爆麵及設備內部進行檢查、檢修,檢修時對隔爆麵要妥善保護,不得損壞,要保持隔爆麵的清潔,檢修完畢塗抹防鏽油。 2、操作手把、按鈕靈活可靠,有報警裝置,保護整定值符合要求,閉鎖裝置齊全完好。 3、每天對綜掘機進行檢查,要求各部件齊全完好、無變形、不開焊、護罩齊全緊固;電纜、油管、水管吊掛整齊。 4、綜掘機的各部螺栓、墊圈齊全緊固,規格符合要求,截齒磨損超標應及時更換。 5、開機前應先檢查綜掘機周圍的安全情況,有毒、有害氣體是否符合規定,檢查各處油量是否符合要求,冷卻水是否清潔。 6、每班檢查電纜和電纜引入裝置是否完好,電纜是否鬆動,各開關手把、按鈕位置是否正確。 7、綜掘機噴霧係統必須通暢,壓力符合要求。截割煤時,先將水閥打開,確認噴霧正常後,方可截割。 8、每天檢查切割頭固定螺栓、截齒、噴嘴、履帶張緊程度、履帶板螺栓、行走減速機等是否正常。每班檢查鏟板、耙爪轉動是否發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每天檢查液壓係統,接頭閥座有無漏油現象。減速機、分配器、油箱油量是否充足,液壓馬達有無異常現象。 10、每天檢查轉載機托輥轉動情況,輸送帶鬆緊程度,接頭是否完整,電滾筒油量是否適當。 11、設備出現故障或零部件損壞,要立即停機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 三、機電運輸係統
安全管理罰款細則 (一)、供電係統罰款細則 1、井下電氣設備嚴禁失爆,檢查一處罰款1000-5000元。 2、開關必須上架,並掛好標誌牌(含電纜),標明使用單位、檢修負責人以及型號、用途、電壓等級等相關技術參數(包括地麵設備)。電氣設備防爆麵不得有鏽蝕,其間隙必須小於規定值,並塗礬士林油,否則按失爆論處。 3、井下開關及其保護裝置應按規定值進行整定,高壓係統不得隨意調整整定值,如增加負荷需調整整定值時,必須請示礦分管領導,並由局試驗組整定校驗;按規定設置接地裝置,選擇合理的接地線,各種保護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嚴禁甩掉任何一項保護,否則按失爆論處。 4、井下機電硐室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並掛好標誌牌。有一項不合格罰款100元。 5、井下翻棚茬處的電纜必須進行保護,嚴禁貨埋電纜或者U型鋼壓電纜,防止頂板掉塊砸壞電纜。沒有對電纜進行保護的每處罰款200元,砸壞電纜造成事故的罰款2000-5000元。 6、各配電點及開關處,本著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不得有煤塵和雜物。否則電纜按每米20元累計罰款,電氣設備按每台50元進行罰款。 7、在噴漿作業時,周圍的電纜及各種設備設施必須掩護好。如沒有做掩護,將噴漿料噴射在電纜及周圍的設備設施上。電纜按每米20元,設備按每台200元,進行罰款。 8、電氣設備在檢修時,必須懸掛停送電警示牌,開關上鎖,高壓停送電必須有操作票。否則每次罰款200-500元。不懸掛停送電警示牌,罰款500—1000元。 9、照明、通信和信號 (1)照明:井下主要巷道及配電硐室必須有足夠的照明,且巷道內照明燈間距不得大於30m,采煤工作麵的照明燈間距不得大於15m,保證吊掛整齊和盞盞完好。否則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2)通信:井下電話應合理安設,必須台台完好,確保通訊暢通。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通訊電纜吊掛要平直,消滅明接頭,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200元。 (3)井下信號要齊全完好,數量及安設位置應合理,並標明其用途。布置不合理及標明不清一處罰款100元。 (4)打點器之間要用拉線聯結好,以保證在該段行車道範圍內的任一點都能發出信號。如沒按要求安設拉線一處罰款100元,發現人為破壞拉線一次罰款500元。 10、皮帶使用的急停必須安設拉線(包括地麵煤質科)。 11、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接線工藝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不合格的每處罰款200元;不得帶電檢修、搬移電器設備,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12、各種接線盒及電氣設備的進線咀必須緊固符合要求,否則每處罰款1000元;壓線板必須齊全完好,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100元 13、井下電纜吊掛必須平直,整齊規範,不得隨意落地,電纜鉤的吊掛間距不得超過2.5m,嚴禁用鐵絲吊掛電纜。如吊掛不合格或落地沒吊掛的每米罰款20元,缺電纜鉤的每個罰款5元,用鐵絲吊掛的每處罰款200元。 14、井下各配電點、變電硐室內,電纜吊掛必須整齊規範,不得有亂穿、亂引線現象,並且要遠離旋轉機械進行走線(包括地麵電纜),井下電纜要與采區使用的高壓膠管分開吊掛,以免出現磨破電纜造成生產事故,檢查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15、高低壓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於100mm;高壓電纜與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不按規定敷設的罰款1000元,並立即進行整改。 16、井下電纜不應與風水管路懸掛在巷道的同一側,不得遭受淋水,如必須在同一側敷設時,需吊掛在管路上麵,並保持300mm以上的距離;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內,電纜(包括信號和通信電纜)必須與瓦斯抽放管路分開。不符合規定的檢查一處罰款1000元。並立即進行整改。 17、井下的閑置電纜和管線,必須妥善保管擺放整齊,並掛好標誌牌,如出現缺失或損壞,按其原價值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18、所有電機罩子和風葉必須齊全完好。否則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19、井上下電氣設備設施不得遭受淋水,發現一處罰款200—500元。 20、井下掘進開拓道口使用局部通風機及係列化開關,瓦斯檢查員必須每班接班對各個掘進道口風機轉換開關進行轉換試驗,並且填寫好記錄,機電定檢電氣人員每天必須對係列化開關進行專線及生產電源轉換試驗,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填寫好記錄,發現一次漏檢及記錄不全罰款200元。 21、機電定檢人員每天必須對電氣設備及電纜進行絕緣測試,並做好記錄,發現一次漏測或記錄不全罰款200元。 22、井下使用的局部通風機必須配備雙電源,(即:專電源、生產電源)如沒有雙電源罰款500——1000元。 (二)、膠帶輸送機罰款細則 1、皮帶儲帶倉及皮帶尾需安設防護欄,發現每缺一處,罰款100元;皮帶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有效,發現缺失或者不合格的一項罰款200元 2、膠帶磨損每月測量一次,測量方法取10個測點的平均值,磨損值應控製在5mm以下。如膠帶磨損超過5mm罰款1000元,超過10mm,罰款3000元;超過30mm,罰款10000元(包括地麵煤質科)。 3、皮帶‘H’架及皮帶輥上不能有皮帶毛,吊絲頭不能過長(長度≤200mm),否則發現一處罰款20元。 4、皮帶托輥應完好,並保證數量,合理進行安設,否則發現一處罰款20-50元;清掃器的安設必須有效(包括地麵煤質科),不合格的一處罰款100元。 5、皮帶架子的吊掛應保持左右兩側平行,‘H’架不能歪斜,杜絕皮帶跑偏,如吊掛不平或‘H’架歪斜不正的罰款50元;發現皮帶跑偏,按每米20元進行罰款。 6、皮帶接頭要經常檢查,出現斷扣、開扣必須及時處理(包括地麵煤質科),否則檢查發現斷扣開扣達150mm,罰款500元。 7、設備的注油必須符合標準,做到定油,定量,如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200元。 8、設備各部件的螺栓必須齊全,緊固;對輪銷子及對輪罩子應齊全、完好。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200元。 9、井下小溜子的刮板必須按規定布置齊全(包括地麵煤質科),每缺一個刮板罰款20元;頭尾支柱要打牢,電機,減速機周圍的浮貨需及時清理,不能貨埋,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10、井下風水管路吊掛要平直,嚴禁有漏水和漏風現象,發現一處罰款100元。風水管路上不得有煤塵,不得兼做它用,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三)、采掘設備罰款細則 1、采煤機,綜掘機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全麵檢查,在各部件無問題的情況下方可使用,發現一次帶隱患進行操作使用的,罰款200-500元。 2、采煤機,綜掘機的各部位管路接頭及油缸不能有溢液和漏液現象,截割頭和割煤滾筒的截齒必須齊全,各種保護裝置應齊全,有效。否則一項罰款50-100元。 3、液壓支架的各部位管路必須完好,接頭不允許有漏液現象,所有操縱閥應靈敏可靠,各部位銷軸必須齊全。否則一項罰款50-100元。 4、工作麵刮板輸送機的各部件銷軸及螺栓必須齊全,機頭與轉載機的搭接長度應適量,在使用時,刮板鏈不能出槽(嚴禁跳鏈),運輸前,機頭與機尾必須取得好聯係後,方可開氣。否則一項罰款200元。 5、乳化液泵的各連接部件要緊固可靠,各種儀表齊全,各連接接頭不允許有漏液現象,乳化液的配比度要合理,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四)、設備的使用及定檢、定修罰款細則 1、設備的使用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隨意增加負荷,由於使用或維護不當造成損壞的,應追查事故並對責任人給予500元罰款。 2、各單位對於自已使用的設備,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定檢,定修工作,並做好定檢,定修記錄。發現漏檢和不檢的或是記錄不合格的,每次進行100-200元罰款。 3、設備使用單位必須指定一名副區、隊長以上領導幹部主抓定檢,定修工作。每班工作前,應檢查一次設備運轉情況,對設備進行一次空運轉,檢查無問題後方可使用。 4、采掘工作麵放炮時,各種設備設施必須掩護好,避免設備造成損壞。如沒有保護造成設備損壞的,進行事故討論並對責任人及區隊幹部進行1000-5000元罰款。 (五)、設備管理罰款細則 1、各單位必須建立本單位的設備履曆卡、帳,必須要與實際一致,對待修設備應及時處理,設備庫的設備要掛標誌牌,標明規格型號和用途,並將待修設備,完好設備和報廢設備分類進行擺放。否則一處不合格罰款100-500元。 2、各區、隊領用設備時,必須辦理有關手續,並經分管礦長和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出庫。擅自出庫的設備在使用中出現一切後果自負,並對有關人員進行100-200元的罰款。 3、出庫的設備必須在地麵進行試運轉無問題後,再交付使用單位,否則對有關人員進行100-200罰款。 4、各區、隊的設備升井後,必須交動力科進行驗收,對缺件,損壞件進行登記,如屬於人為原因造成缺件,損壞件的,按配件的原價值對使用單位進行處罰。 5、設備損壞時,設備修理單位必須抓緊修理,需要外委修理的設備,升井後2天之內必須拉走,存放天數不應超過2天,自修設備,在配件齊全的情況下必須在3天之內修理完畢,並保證檢修質量,否則對有關人員200-500元的罰款。 6、外委的設備修理必須達到完好標準,如達不到標準的對其負責人進行500元罰款;新購設備必須有說明書合格證等有關資料,並送動力科檔案室存檔,否則對有關人員進行200元罰款。 7、各單位對急需使用或更換的設備及配件,必須及時與礦有關領導,供應科和動力科取得聯係,並申報計劃,計劃中要明確設備及配件的規格型號、生產廠家等有關數據,以便及時加工和采購,如在計劃中設備及其配件的有關技術參數出現錯誤,耽誤采購而影響生產和使用的,出現一切後果由計劃申報單位承擔,並給予相應的罰款。 8、各區隊每月要向動力科提交一份設備統計報表,其中包括設備的型號、數量、使用地點、生產廠家、使用情況等,有利於對設備的管理和全礦設備使用情況的了解。不按時提交的對其單位每次進行200元罰款。 (六)、井下小絞車使用管理罰款細則 1、井下小絞車及其鋼絲繩機電區必須設專人每天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並通知使用單位。如記錄不全或沒有及時彙報的,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2、小絞車的鋼絲繩,必須排列整齊,在安設時鋼絲繩外層距輪緣的高度應大於2.5倍鋼絲繩直徑。如纏繩過多而未經礦有關領導批準的,罰款1000元。 3、小絞車的閘和離合應靈敏可靠,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200元;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未持證上崗者,罰款1000元,並送安辦學習。 4、小絞車鋼絲繩的磨損,斷絲不準超過規程規定,如超過規程規定仍繼續使用的,對有關單位進行1000元罰款;牽引繩頭必須采用雞心環,鎖繩頭的繩夾螺栓應齊全緊固,無雞心環的罰款100元。 5、小絞車沒有打基礎使用的,要打支柱打牢,並用繩扣鎖牢。否則一處罰款100-200元。 6、小絞車的檢查人員及司機必須掌握小絞車的性能和常見的異常情況,能夠認真、準確的檢查出絞車所存在的問題,從而保證安全運行。 7、小絞車的專職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能處理的必須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掛“禁止使用”字樣的標誌牌,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彙報,盡快給予解決。如缺標誌牌或彙報不及時的,罰款200元。 8、小絞車鋼絲繩的磨損、斷絲不準超過規程規定值,如超過規定檢查人員沒有發現或使用單位仍繼續使用的,對其進行1000元罰款。 9、絞車在使用前,絞車司機必須檢查其閘和離合及各部位螺栓有無問題存在,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與絞車維修人員取得聯係,處理結束後方可使用。否則發現帶隱患使用的,罰款500-1000元。 10、井下每台小絞車必須安設管理牌板,並標明絞車允許的提升量、型號、使用單位及使用地點、坡度及坡長、繩長及繩徑、維修負責人等,以便於絞車司機及有關人員對該設備的了解,如沒有製度牌板沒有及時安設,一次罰款100—200元。 11、絞車牌板由絞車安裝單位負責編製、填寫並安裝,其提升能力必須依照《
煤礦安全規程》進行嚴格驗算後填寫。如填寫內容不詳、不準確的,對其單位及有關人員進行200-500元的罰款。 12、絞車牌板的管理由使用單位負責,如有損壞或缺失對使用單位進行100-200元的罰款。 13、所有絞車每次提升重量不得超過該絞車管理牌板上規定值,如發現一次,按損壞設備進行處理。罰款500—1000元。 14、新安裝的絞車,安裝單位必須編寫安裝審批單,其內容應包括:安裝絞車的型號、地點、安裝日期、技術要求和安全措施等,並給礦有關領導及部門審批。沒有使用小絞車
安全技術措施或有措施沒有經過審批,一次罰款200元。 15、新安裝的絞車必須按審批單中的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安裝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同時安裝單位要對該設備進行入賬登記,並報動力科存檔。否則一次100元。 16、所有的絞車在入井前,必須經過試運轉無問題後方可入井使用,否則一次罰款500元。 17、升井的絞車必須由使用單位交由動力科進行檢修,在檢修前對該絞車要進行驗收,並對缺件、損壞件進行登記,如屬於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的,要按配件的原值加一倍對使用單位進行討論並給予相應罰款。 18、在拉車前必須設專人放好警戒,並檢查好各擋車裝置、托繩裝置及各種聲光信號是否完好有效,絞車道不允許有人行走或幹活,全部躲到安全地點或躲避峒室內,方可拉車,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原則,否則罰款200-500元。 19、在拉車前必須檢查好雞心環與被拉物件車的連接是否有效牢固,確定無誤後方可拉車,否則一次罰款500元。 20、在拉車結束後必須將各道擋車裝置及時安設好,以確保絞車道的安全,否則罰款100—500元。 21、下放車時,擋車裝置打開以前,須由絞車司機檢查車輛連接狀況,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絞車開啟,嚴禁絞車不帶電放車及打飛輪放車(包括地麵)。一次罰款500—1000元。 22、絞車運行時司機雙手嚴禁離開製動閘和工作閘,絞車要勻速拉放車,並且精力集中觀察絞車運行速度及運行聲音,如發現絞車速度和聲音異常須立即停車掛好一坡三擋,檢查待隱患處理後方可運行,一次罰款100—200元。 23、交接班時司機要首先檢查好絞車的製動裝置或工作閘是否靈活可靠、底角螺絲有無鬆動現象、鋼絲繩情況、開關及信號狀況,當發現現問題時,司機要及時與調度室聯係找檢修人員,待無問題後方可使用其絞車。一次罰款200—500元。 24、礦車、平車的托軸銷子、螺栓、連接裝置等必須完好有效。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七)、運輸設備罰款細則 1、沒有標誌牌的絞車嚴禁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100元。 2、絞車基礎灌製不合格,對責任單位罰款300元。 3、轉彎處和調整出繩方向時,應設置抗繩裝置,並必須處於完好狀態,否則給予維護單位罰款100元。 4、變坡點處的抗繩輪及阻車器應轉動靈活,不得卡阻,否則對維護單位罰款100元。 5、對於用絞車超負荷多拉車的責任者每次罰款500元。 6、改變拉車方向時必須設置符合規定的導向輪,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300元。 7、維護單位沒有維護記錄或不及時填寫記錄以及未按期保養絞車罰款50元。 8、對不按規定鎖車的單位及個人每次罰款200元。 9、對不按規定捆車的責任單位每車次罰款200元。 10、對不按規定拉串車的單位及個人每次罰款200 元。 11、機車的運行必須保證無刮卡,否則罰責任單位100 元。 12、機車必須按規定的速度行駛, 否則罰責任人50 元。 13、機車必須保證在完好狀態下運行,否則罰有關單位100元。 14、機車不得超負荷拉車,否則罰責任單位或個人100--200元。 15、由於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或零件損壞按設備管理辦法執行。 16、嚴禁礦車缺銷、少鏈、壞輪、缺軸卡銷及車體變形嚴重、不完好的礦車入井,在井底空車線一經發現罰運輸區50元/台,其他地點發現不完好的礦車,用車單位不得繼續使用,應及時通知運輸區處理,否則罰用車單位50元/台,運輸區處理不及時罰50元/台。 17、礦車裝車後,其寬度不得超過車體上沿,否則對責任單位每車罰款100元。 18、井下拉底過程中,不及時調整軌道間距、枕木間距及扣件損壞不恢複的,給予施工單位罰款100元。 19、井下調運大件車時,大件車後麵禁止附掛其它物料車。電氣設備列車必須單獨運輸。否則給予責任人罰款50元。 (八)、主、副井檢修罰款細則 1、以上檢查內容如當天檢修項目留下安全隱患,在正常的生產中耽誤生產按(噸煤/10元)罰檢修人員及檢修負責人,連帶檢修單位區班子每人500元的罰款。 2每五天檢修單位連同業務部門(動力科、安全生產部等)進行聯合檢查,如有漏檢或記錄填寫不詳的,對檢修人罰款100元,專職負責檢修幹部罰款200元. 3、檢修單位區班子成員每人200元的罰款;每旬由機電礦長負責連同機電區及業務部門動力科、安全生產部等進行聯合檢查,並填寫好檢查記錄,如有漏檢或記錄填寫不詳的,對有關人員給予200元罰款,對檢修單位區班子成員每人500元的罰款; 4、必須製定班檢、日檢、周檢、季檢及年檢計劃,檢修內容、負責人必須明確等周期性檢修規章製度,檢修記錄必須完整,缺一項罰款200元,漏檢一次罰款500元。 5、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按規定定期試驗,甩掉一項保護罰款2000元,漏試一次罰款200元。 6、嚴禁帶隱患運行,如設備出現問題需停機檢修,必須向調度室及分管礦長彙報,否則一次罰款1000元。 7、鋼絲繩的檢查工作,必須指派專人負責,按規定進行檢查。鋼絲繩檢查人員每天必須對主、副井提升首繩、(主井罐道繩)、扁尾繩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九)、礦燈發放罰款細則 1、人員升井後,必須24小時內及時交燈充電,否則給予責任人50元/每次的罰款,連續3日不交按丟失處理。按礦燈原價賠償。 2、每名員工隻允許持1台礦燈出入礦燈房,否則給予責任者50元的罰款。 3、無關人員嚴禁進入燈房,否則對燈房管理人員罰款50元。 4、嚴禁在燈房內吸煙、打鬧,不得將鍬、鎬、釺子等金屬物品帶入礦燈房內,違者給予50元罰款、燈房管理人員罰款50元。 5、燈線破損、燈體破裂、亮度不夠、燈頭密封不嚴等,給予機電區罰款100元/台。 6、燈房內必須備有防滅火用具。否則對運轉隊罰款100元。 7、燈鎖及鑰匙由個人保管,如果礦燈在燈房丟失,對燈房管理人員按礦燈原值罰款;如果是攜帶人員造成的丟失對攜帶者按礦燈原值罰款,並由責任人到經營管理部(財務科)交現金,丟失者持經營管理部(財務科)開出的收據到機電區辦領新燈手續。 8、礦燈班對各單位每班升井未交礦燈人員,及時彙報礦調度,並做好記錄。 9、擅自開取或其它形式盜用他人礦燈者,發現後對責任人按礦燈原值罰款,並移交保衛科另行處理。 10、使用礦燈人員,應愛護礦燈,嚴禁在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礦燈,否則給予責任者罰款50元,如果造成礦燈報廢、礦燈失爆罰款200元。 11、礦燈不得亂扔亂放,不得交換使用,違者給予50元罰款。 12、礦燈房必須建全交接班記錄、每台礦燈檢查記錄等各種記錄,如果記錄不全給予給予機電區罰款50元。 (十)、起重機械罰款細則 1、各單位嚴禁私自對起重機械進行改造、大修理。否則,除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各單位建立健全設備技術檔案及各種記錄及“事故救援
預案”,製定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
預案”等規章製度並認真及時填寫。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3、確定專職管理人員、維護人員和操作人員,落實責任。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4、上崗人員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崗位管理規定作業,持證上崗。否則,對責任者罰款50—100元。 5、維護人員定期對起重機的所有部件(包括吊梁、軌道、行走輪、起吊鉤、滑輪組、鋼絲繩、電控係統、製動閘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並及時填寫記錄。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6、嚴禁起重機帶病運行。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500元。 7、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及閉鎖裝置必須齊全可靠,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200元。 8、起吊重物,必須使用∮12.5mm以上鋼絲繩。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十一)、綜采設備罰款細則 1、不按《綜機設備使用、維護管理辦法》要求進行檢查、檢修,漏檢一次,給予100元罰款。 2、綜機設備的螺栓、墊圈不全或鬆動;銷軸、小件丟失,使用非標準件代用,給予100—200元罰款。 3、采煤機截齒磨損嚴重不及時更換,丟失不及時補齊,給予100—200元罰款。 4、各種壓力表損壞不及時更換,設備不開冷卻水運行,給予100—200元罰款。 5、液壓係統漏液不及時處理、乳化液配比不合格、過濾網不全,給予100—200元罰款。 6、對升、入井的液壓千斤頂、閥、鎖和管件等液壓件的接口不做防護處理的,給予100—200元罰款。 7、綜機電氣設備手把及按鈕不全,操縱不靈活可靠,保護整定不符合規定,給予100—200罰款。 8、綜機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出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設備中的各種油質不合格不及時更換,油量不足不及時補足,給予100—200罰款。 9、采區開采前:安裝單位與使用單位建立驗收手續。 10、綜采區負責回風順槽內,從組合開關至工作麵大溜子尾之間所有負荷電纜,全部用棕繩或尼龍繩將電纜緊密纏繞成一體,並且隨著推進度的前移及時把負荷電纜外串,否則停產處理。 11、回風翻、替棚單位負責棚茬前後各5米內得電纜保護,棚茬處電纜必須用廢舊皮帶掩護好。否則停產處理,並且每次按500元罰款。 12、翻棚茬保護範圍外的電纜,由綜采區負責維護並及時吊掛好。否則每米按50元處罰。 13、凡是電纜出現損壞經確認後,處理歸綜采區,責任由故障地點所屬施工單位承擔,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故障地點所屬施工單位當班帶班幹部責任,人為造成事故得將嚴肅處理。以安辦討論處理結果為準。 14、翻、替棚單位必須將所需要得備品、備件運至開闊處,不得存放在翻、替棚茬周圍,否則每件按100元處罰。 15、綜采區的備品、備件同樣必須存放在開闊處,否則按每件100元處罰。 16、綜采區外串電纜時翻、替棚單位應積極配合相互協調,使電纜能及時外串,不在棚茬處積存。否則積存每米按100元處罰。 17、綜采區加強回風電纜維護工作,勤看勤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隱患否則每條隱患按100元處罰。 18、電氣保護必須齊全、可靠。否則停產處理。對甩保護者嚴肅追究,並給予一萬元罰款。 19、損壞丟失小件,數量較少,損失價值在1000元以下,給予100—200元罰款。 20、對部件、設備損壞,造成損失價值在1000—10000元之間,給予100—1000元罰款。 21、對管理不當,造成損失價值在10000—20000元之間,給予300—3000元罰款。 22、對管理不當,造成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給予500—5000元罰款。 23、工作麵安、拆期間,對不按規定安、拆設備而造成設備損壞的行為,視情節給予一定數額的處罰。 四、機電運輸係統綜合完好率檢查扣分實施細則 1、液壓支架不完好扣分事項: 1)部件齊全安裝正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2)側護板變形不超過100mm;(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3)活柱不得砸傷,鍍鋅層無脫落,鏽斑麵種不大於50m㎡,劃痕深度不大於0.5mm,長度不大於50mm,不多於三處;(超過三處扣總分0.03分) 4)各種膠管齊全、正齊、不漏液,不用鐵線帶“U”型卡,不插單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5)各種閥齊全,不竄液,漏液,性能好;(扣總分0.1分) 6)腳踏板齊全不變形,照明每5架一盞燈,無失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支架不完好 2、采煤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各操縱手把按扭動作靈敏可靠,油水管接頭不滲漏,儀表齊全準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2)離合器靈活可靠,牽引部、割煤部各齒輪箱及行走箱油位、油質合格,各封油麵不漏油,運轉無異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6分) 3)噴霧裝置齊全,水路暢通,電機冷卻水暢通,不漏水,電氣設備及電纜不失爆(失爆單獨扣總分5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4)各部螺栓及截齒必須齊全完好,滾筒不得有開焊、變形;(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5)電纜齊全牢固,不受拉力,機體無雜物、浮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3、刮板輸送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減速機油質合格,油量符合規定,結合麵嚴密不漏油,油箱油管齊全完好,冷卻水齊全暢通;(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2)機頭、尾減速機電機下無浮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3)不缺刮板,電纜電氣不失爆(失爆扣總分5分) 4)各種銷軸齊全,螺栓齊全,不刮電纜;(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5)機頭架與轉載機溜槽搭接長度±200mm。(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4、轉載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減速機油質合格,結合麵不漏油,油箱油管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2)機頭、尾側板和封底板齊全,螺栓緊固齊全,不缺刮板、螺栓;(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2分) 3)冷卻水管路齊全; 4)電氣設備,電纜不失爆(失爆扣全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5、破碎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各緊固件齊全、無鬆動,刀齒磨扣不超限,蓋板齊全不變形;(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2分) 2)破碎機與轉載機電氣聯鎖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3)油質合格,管理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4)機身環境必須清潔,無灰塵、雜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2分) 5)電氣不失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6、乳化液泵不完好扣分事項: 1)曲軸箱及各潤滑點的油質,油量符合規定;(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2)壓力調整符合要求,供回液管路及結合麵不漏液,乳化清潔,比例3-5%;(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3)電機風翅罩齊全,電機接地全格,電纜吊掛合格不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7、綜掘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液壓油油質、油位合格,各部膠管接頭不漏油;(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2分) 2、截割機動機冷卻水路及液壓冷卻水路暢通;(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3分) 3、炮頭減速機多齒輪箱油質、油位合格,無異響,滾筒無裂紋、無變形、不缺截齒;(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3分) 4、各部零部件及聯接件齊全,小刮板輸送機不缺刮板及螺栓;(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5分) 5、轉載皮帶上、下托滾轉動靈活、齊全、帶條不跑偏,各傳動滾筒無異響,接頭合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6、電控箱各種保護及照明、信號齊全、可靠,液壓電機不缺風翅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7、機身各部位風水管線及電纜吊掛整齊,不磨電纜;(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8、機身無浮煤、無雜物,電氣設備不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8、耙鬥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減速箱油質、油位合格,結合麵無滲油;(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減速箱各傳動齒輪無異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3、電動機不缺風翅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4、各部聯接及螺栓緊固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5、耙鬥機槽體無嚴重變形或磨損超限;(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6、耙爪不缺耙齒,使用的鋼絲繩按規定不超限;(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7、閘帶磨損不超限,要靈活、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8、機身電纜及管線吊掛整齊,不磨電纜,無浮塵、雜物,電氣設備不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3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9、噴射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減速箱各傳動無異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電動機不缺風翅罩、散熱良好,整機各聯接部位緊固,旋轉滑移部位靈敏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3、各部截止閘靈敏可靠,風水管路暢通;(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料鬥座撥料器靈活好用,無變形;(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5、噴射地點電氣設備有保護,機身無浮塵雜物,電氣設備不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0、小型刮板輸送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刮板輸送機減速機油質、油位合格,結合麵不漏油,運輸無異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電機風翅罩齊全散熱良好,四周無浮貨、無雜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3、機頭零部件齊全,不缺刮板、螺栓、機尾滾筒轉動靈活,無卡阻現象。(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棚茬電纜保護不好,貨埋電纜,皮帶架吊掛不好;(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5、使用絞車拉車出貨、運料及翻棚茬損壞電纜、鋼絲繩或不按規定多拉車;(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6、司機持證上崗,電氣設備無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失爆扣總分5分)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1、注氮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各部油質合格,管路接頭不漏風、油,吊掛不好;(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2、各種儀表齊全、靈敏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3、各種纜線排列有序,緊固件齊全、牢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4、冷卻管路齊全暢通,吊掛好;(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1分) 5、電氣設備保護齊全,無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失爆扣總分5分) 6、包機製度牌、標誌牌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2、局部通風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各部位緊固件齊全、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風筒聯接處不漏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3、風機固定牢固,進風口及出風口無變形嚴重,護網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風筒無漏風、無浮塵、雜物,吊掛整齊;(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1分) 5、電氣設備保護齊全,無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失爆扣總分5分); 6、包機製度牌、標誌牌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3、注漿泵不完好扣分事項: 1、各部油質合格,管線接頭無漏液,運轉無異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2、皮帶罩、三角帶、電機風翅罩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3、電氣設備、電纜無換爆、無浮塵、雜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各部位緊固件齊全,有標誌牌、包機製度牌。(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4、瓦斯泵站不完好扣分事項: 1、機械部位油質、油位合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2、各部緊固件齊全、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3、各種儀表齊全、靈敏、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各種纜線排列有序,電機風翅罩齊全,散熱良好,無浮塵、雜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5、電氣設備保護齊全,無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失爆扣總分5分) 6、抽放管路吊掛整齊。(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5、真空開關不完好扣分事項: 1、開關無擋板,無膠圈或大眼進小線(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電氣設備接線工藝按規程要求合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3、開關過流合理,接地係統合理,材質斷麵積合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設備失爆或隨意甩、封各種保護的。(按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6、回柱絞車不完好扣分事項: 1、機體底座無開裂或顯變形安裝牢固,壓頂合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滾筒無裂紋破損或變形;(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3、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牢固,排列整齊無咬傷,不打結。(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有製度排版,標清拉車數量,司機持證上崗。(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7、調度絞車不完好扣分事項: 1、滾筒無裂紋破損或變形固定螺栓緊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2、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牢固可靠無打結,背積無磨損嚴重。(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3、閘把、離合器把子杠杆係統靈活可靠,拉杆螺栓叉頭,閘把銷軸無損傷變形,拉杆螺栓應有鎖帽緊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4、閘帶無斷裂磨損厚度不小於3mm,鉚接可靠不鬆動,閘輪磨損深度不大於2mm閘輪表麵無油跡。(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5、底座無裂紋基礎螺栓緊固,杆板完整不變形,安裝平穩牢固,運轉無異響,不甩油現象,壓頂合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6、信號裝置應聲光兼備,齊全清晰可靠,司機持證上崗,有規章製度牌板,規定拉車數。(一處不合格扣使用單位總分0. 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8、皮帶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皮帶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3分) 2、減速機油質合格,不漏油,缺油,機頭各部螺栓齊全緊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3、齒輪傳動部位不缺油,防護裝置齊全有效;(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4、機頭儲帶倉護網齊全無變形,電動機、減速機無煤塵,機頭5米範圍內無雜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5、各轉載點擋煤板齊全有效,無漏貨,頭、尾各部滾筒無浮貨,滾筒距底板間距大於200MM(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6、開關上架電纜吊掛整齊,頭尾調跑偏裝置齊全有效,機頭、機尾部跑偏刮磨槽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7、有包機製度牌、完好牌、備用設備牌。(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1分) 8、各改向、拉緊尾滾筒轉動靈活,軸承應端蓋齊全,螺栓有效,油質油量合格拉緊裝置齊全有效。(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9、上、下托輥間距合格,數量齊全轉動靈活(上托輥1.5米,下托輥3米). (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1分) 10、皮帶接頭合格無50MM以上是小,皮帶條無50MM以上橫裂口。(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05分) 11、皮帶道浮貨不托下棍與下帶條間距大於300MM(506、170皮帶下無浮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08分), nbsp;
計量器具包括:
力學:軌道衡、汽車衡、台稱、天平、電接點壓力表、壓力表。
電學:電壓表、電流表、電能表、功率因數表、互感器。
1、建立、健全設備包機製度。為加強綜機設備的管理,各單位應按主要設備及係統的種類,分為電氣包機組、液壓包機組、采煤機包機組(綜掘機包機組)、運輸機(包括轉載機和破碎機)包機組。
2、綜機檢修班組要認真細致的對設備進行檢修、維護。生產班要隨時對儀表指示、油位指示、聲音、溫度等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觀查,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3、在生產過程中出現螺栓鬆動、液壓係統漏液等情況,立即停機處理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
4、綜機設備操作人員和采、掘電鉗工,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設備)、“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設備故障)。
5、綜機設備嚴禁超負荷、甩保護、帶故障運行等,杜絕跑、冒、滴、漏現象,並有設備運行記錄和檢修記錄。
6、綜機設備的各種部件、護罩等齊全、完好,磨損不超限、不變形、無開焊。
7、綜機設備的各種螺栓、墊圈齊全、緊固,嚴防銷軸等小件丟失,嚴禁用其它物件代用。
8、綜采工作麵的電纜、電線和各種管路吊掛整齊,符合標準化要求。
1、綜采工作麵使用的各種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電氣部分)的要求。檢修人員每周應對隔爆電氣設備和電氣小件的隔爆外殼、隔爆麵進行檢查,塗防鏽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更換。
2、各種保護的整定值必須按負荷大小或保護範圍認真計算,由專人進行整定,並按負荷的變化隨時調整,嚴禁脫保護運行。
3、電氣設備的各種按鈕、手把、斷電閉鎖裝置必須動作靈活、齊全、可靠。
4、每天檢查電動機、移動電站及各種開關、電纜電控係統的運行情況,發現超溫、聲音異常等現象,立即停機處理,嚴禁帶故障作業或超負荷運行。
5、電氣維修人員要班班檢查電氣設備和電氣小件的固定擺放情況,電纜吊掛要整齊、鬆緊適度,如有淋水,應及時采取防護措施。
6、操作和電氣檢修人員,隨時對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的儀表、指示燈、報警器等進行觀查,出現異常及時停機處理。
7、通訊、照明係統要保持完好,電纜、小件吊掛整齊、鬆緊適度,符合要求。擴音電話通訊、閉鎖正常,末端監視器顯示符合要求。
8、采煤機牽引時拖拉電纜夾要由專人看護,防止倒夾、刮卡造成電纜或電纜夾損壞。為避免采煤機牽引時電纜受力損壞,電纜在電纜夾中要鬆緊適度,電纜夾要經常捆綁,壞夾要及時更換。
9、工作麵的各種電纜有易刮、碰、砸、磨的部位應妥善加以保護。工作麵遇有夾石或其它情況需要放炮時,必須對擴音電話、電纜、電線、電氣小件等加以防護,以免造成損壞。
10、開關等電氣設備要按圖紙檢修,嚴禁隨意更改線路,修改出廠設計。
11、接地線和各接地端子,電氣設備內部主電路的各連接部位及各接線盒的電纜連接部位應每周檢查一次,保證接觸良好,連接可靠。各移動變電站、高低壓開關真空開關接觸器、換向隔離開關每半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12、電工每天要對開關所有可試驗的保護進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周定期對所有電纜、電氣設備和電氣小件進行絕緣檢查,並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13、每台電氣設備必須有明顯標誌牌,注明型號、用途、電壓和整定值,掛好設備包機製度牌。
1、每天要對液壓支架各部位進行檢查,要求液壓支架部件完整,各部位活動自如,不得有損壞、丟失和部件不全現象。
2、各種千斤頂要保證完好,動作靈活可靠、不串液、不漏液、表麵清潔無雜物、鍍鋅層無刮傷,如鍍鋅層有脫皮或劃傷麵積超過1平方厘米,要立即更換。
3、各種閥鎖齊全完好,安裝位置正確、螺栓緊固、操作靈活可靠、無灰塵雜物。嚴禁私自調整安全閥,嚴禁隨意改接控製管路或甩掉閥件。
4、各種膠管接頭完好、不破皮、不鼓包、不漏液、無擠壓變形,達不到要求的要立即更換。
5、各種銷軸、壓塊、擋套等要與圖紙設計相符,給齊上全,安裝到位,達到完好要求。
6、液壓支架的護幫板、側護板、腳踏板等齊全、完好。
7、嚴禁用立柱活柱或千斤頂活塞杆作為起吊點、掛各種索具、起吊拉運重物。工作麵放炮作業時,應用遮擋物將活柱膠管及所有易損件擋好護嚴,以防損壞。
8、升、入井的各種千斤頂、膠管、閥鎖等液壓元件的進、回液口要有防護,防止灰塵雜物進入內部,損壞液壓係統。
9、乳化液泵、乳化液箱及連接管路要每天檢查,乳化液泵表麵和乳化液箱裏外清潔完好、無灰塵雜物、無油漬。
10、乳化液箱保證至少每月清洗一次,如發現箱內的乳化液變質、變髒應及時更換,並查明原因。每次加水前必須將管路內的雜物排淨後,再進行加水。乳化液配比在3%—5%之間,嚴禁在2%以下。嚴禁用乳化液降塵或衝洗各種設備。
11、嚴禁隨意更改乳化液泵的安全閥、卸載閥的調定壓力。曲軸箱等潤滑部位的油質不合格應及時更換,油量不足及時補充,潤滑油泵工作正常。
12、觀查蓋完好、密封條齊全;滑塊腔內清潔無雜物、無積液;油池油質清潔、壓線油繩完好並保持一定的油位;柱塞密封完好、滑塊鎖緊,運行正常。
13、乳化液管路連接良好,貯能器、壓力表完好。
14、各種過濾器、過濾網、磁芯齊全、完好,每周檢查一次,並及時清洗或更換。
1、每天檢查采煤機冷卻係統是否暢通,水壓要符合要求,電機及各部位溫度正常,內外噴霧齊全,噴嘴工作正常,噴霧效果良好。
2、每天必須檢查采煤機各部位油質、油量及各連接部位有無漏油現象,缺油要及時補充,油脂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更換,牽引部油脂20天更換一次,截割部油脂每月更換一次。
3、采煤機隔離開關手把、離合器手把、水閥手把、各種按鈕齊全完整,靈敏可靠,閉鎖裝置完好,剪切銷使用標準件,嚴禁用其它件代用。
4、采煤機上各種壓力表完好無損壞,指示正常。各種閥、鎖動作靈敏可靠,安全閥、溢流閥壓力調整符合要求。
5、電牽引采煤機操作站完好,牽引、調高、顯示及各電機起停正常;每日檢查各部件連接的液壓螺母及其他螺釘是否緊固齊全,發現鬆動及時擰緊。
6、左、右截割部一軸、二軸組件要每周檢查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
8、每天要檢查滾筒齒座、齒靴、截齒,合金頭丟失或磨損嚴重必須立即更換,同時各采煤區每班要備足截齒,采煤過程中發現丟失或損壞要及時更換。
9、檢修采煤機時,必須把采煤機隔離開關手把扳到零位,並將離合器斷開,利用木板護好煤幫,保證安全檢修。嚴禁用采煤機拉運各種設備或配件。
1、每天檢查轉載機 、運輸機和破碎機的狀態,要求轉載機 、運輸機、破碎機電機和減速機要保持完好,表麵無雜物,上麵無直接淋水,冷卻管路通暢,壓力符合要求。電機、減速機無異音、不超溫,減速機油量、油質符合要求,並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
2、齒輪聯軸器、偶合器、彈性聯軸器等傳動連接部位要每天檢查,要求配合間隙合理,彈性塊完好不破碎。
3、鏈輪磨損不超標、不漏油,單麵磨損過大應調個使用,兩麵磨損嚴重必須更換。
4、轉載機、運輸機鏈輪注油盒要班班檢查,保證油盒油量,防止鏈輪缺油。
5、運輸機、轉載機圓環鏈長度一致,刮板齊全、螺栓緊固、鏈子鬆緊適度。
6、滑板、分鏈器、固定架不變形,緊固完好;各幹油嘴,要每周用油槍注入幹油一次。
7、每班檢查轉載機與運輸機的搭接情況,要求搭接良好,各部位無變形、無刮卡、無幹涉,推移自如。
8、轉載機凸、凹槽為易磨損部位,每周進行一次認真檢查,發現損壞應及時更換或修補。
9、轉載機電纜懸掛裝置、行人小橋、電纜拖拉夾齊全完好。
10、運輸機推移座銷軸緊固,連接銷軸、小件齊全。
11、運輸機擋板、電纜槽、齒條(銷排)齊全完好。
12、運輸機啞鈴銷、夾板、各種銷軸等小件連接可靠,齊全緊固。
13、每天檢查破碎機護罩、進出口擋板、皮帶、斜鐵、墊鐵、錘頭等小件是否齊全緊固,磨損是否符合要求,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或更換。
1、綜掘機的各種電氣設備、電氣小件必須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電氣部分)的要求,檢修人員應每周對電氣設備外殼、隔爆麵及設備內部進行檢查、檢修,檢修時對隔爆麵要妥善保護,不得損壞,要保持隔爆麵的清潔,檢修完畢塗抹防鏽油。
2、操作手把、按鈕靈活可靠,有報警裝置,保護整定值符合要求,閉鎖裝置齊全完好。
3、每天對綜掘機進行檢查,要求各部件齊全完好、無變形、不開焊、護罩齊全緊固;電纜、油管、水管吊掛整齊。
4、綜掘機的各部螺栓、墊圈齊全緊固,規格符合要求,截齒磨損超標應及時更換。
5、開機前應先檢查綜掘機周圍的安全情況,有毒、有害氣體是否符合規定,檢查各處油量是否符合要求,冷卻水是否清潔。
6、每班檢查電纜和電纜引入裝置是否完好,電纜是否鬆動,各開關手把、按鈕位置是否正確。
7、綜掘機噴霧係統必須通暢,壓力符合要求。截割煤時,先將水閥打開,確認噴霧正常後,方可截割。
8、每天檢查切割頭固定螺栓、截齒、噴嘴、履帶張緊程度、履帶板螺栓、行走減速機等是否正常。每班檢查鏟板、耙爪轉動是否發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每天檢查液壓係統,接頭閥座有無漏油現象。減速機、分配器、油箱油量是否充足,液壓馬達有無異常現象。
10、每天檢查轉載機托輥轉動情況,輸送帶鬆緊程度,接頭是否完整,電滾筒油量是否適當。
11、設備出現故障或零部件損壞,要立即停機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
三、機電運輸係統安全管理罰款細則
(一)、供電係統罰款細則
1、井下電氣設備嚴禁失爆,檢查一處罰款1000-5000元。
2、開關必須上架,並掛好標誌牌(含電纜),標明使用單位、檢修負責人以及型號、用途、電壓等級等相關技術參數(包括地麵設備)。電氣設備防爆麵不得有鏽蝕,其間隙必須小於規定值,並塗礬士林油,否則按失爆論處。
3、井下開關及其保護裝置應按規定值進行整定,高壓係統不得隨意調整整定值,如增加負荷需調整整定值時,必須請示礦分管領導,並由局試驗組整定校驗;按規定設置接地裝置,選擇合理的接地線,各種保護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嚴禁甩掉任何一項保護,否則按失爆論處。
4、井下機電硐室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並掛好標誌牌。有一項不合格罰款100元。
5、井下翻棚茬處的電纜必須進行保護,嚴禁貨埋電纜或者U型鋼壓電纜,防止頂板掉塊砸壞電纜。沒有對電纜進行保護的每處罰款200元,砸壞電纜造成事故的罰款2000-5000元。
6、各配電點及開關處,本著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不得有煤塵和雜物。否則電纜按每米20元累計罰款,電氣設備按每台50元進行罰款。
7、在噴漿作業時,周圍的電纜及各種設備設施必須掩護好。如沒有做掩護,將噴漿料噴射在電纜及周圍的設備設施上。電纜按每米20元,設備按每台200元,進行罰款。
8、電氣設備在檢修時,必須懸掛停送電警示牌,開關上鎖,高壓停送電必須有操作票。否則每次罰款200-500元。不懸掛停送電警示牌,罰款500—1000元。
9、照明、通信和信號
(1)照明:井下主要巷道及配電硐室必須有足夠的照明,且巷道內照明燈間距不得大於30m,采煤工作麵的照明燈間距不得大於15m,保證吊掛整齊和盞盞完好。否則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2)通信:井下電話應合理安設,必須台台完好,確保通訊暢通。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通訊電纜吊掛要平直,消滅明接頭,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200元。
(3)井下信號要齊全完好,數量及安設位置應合理,並標明其用途。布置不合理及標明不清一處罰款100元。
(4)打點器之間要用拉線聯結好,以保證在該段行車道範圍內的任一點都能發出信號。如沒按要求安設拉線一處罰款100元,發現人為破壞拉線一次罰款500元。
10、皮帶使用的急停必須安設拉線(包括地麵煤質科)。
11、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接線工藝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不合格的每處罰款200元;不得帶電檢修、搬移電器設備,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12、各種接線盒及電氣設備的進線咀必須緊固符合要求,否則每處罰款1000元;壓線板必須齊全完好,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100元
13、井下電纜吊掛必須平直,整齊規範,不得隨意落地,電纜鉤的吊掛間距不得超過2.5m,嚴禁用鐵絲吊掛電纜。如吊掛不合格或落地沒吊掛的每米罰款20元,缺電纜鉤的每個罰款5元,用鐵絲吊掛的每處罰款200元。
14、井下各配電點、變電硐室內,電纜吊掛必須整齊規範,不得有亂穿、亂引線現象,並且要遠離旋轉機械進行走線(包括地麵電纜),井下電纜要與采區使用的高壓膠管分開吊掛,以免出現磨破電纜造成生產事故,檢查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15、高低壓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於100mm;高壓電纜與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不按規定敷設的罰款1000元,並立即進行整改。
16、井下電纜不應與風水管路懸掛在巷道的同一側,不得遭受淋水,如必須在同一側敷設時,需吊掛在管路上麵,並保持300mm以上的距離;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內,電纜(包括信號和通信電纜)必須與瓦斯抽放管路分開。不符合規定的檢查一處罰款1000元。並立即進行整改。
17、井下的閑置電纜和管線,必須妥善保管擺放整齊,並掛好標誌牌,如出現缺失或損壞,按其原價值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18、所有電機罩子和風葉必須齊全完好。否則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19、井上下電氣設備設施不得遭受淋水,發現一處罰款200—500元。
20、井下掘進開拓道口使用局部通風機及係列化開關,瓦斯檢查員必須每班接班對各個掘進道口風機轉換開關進行轉換試驗,並且填寫好記錄,機電定檢電氣人員每天必須對係列化開關進行專線及生產電源轉換試驗,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填寫好記錄,發現一次漏檢及記錄不全罰款200元。
21、機電定檢人員每天必須對電氣設備及電纜進行絕緣測試,並做好記錄,發現一次漏測或記錄不全罰款200元。
22、井下使用的局部通風機必須配備雙電源,(即:專電源、生產電源)如沒有雙電源罰款500——1000元。
(二)、膠帶輸送機罰款細則
1、皮帶儲帶倉及皮帶尾需安設防護欄,發現每缺一處,罰款100元;皮帶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有效,發現缺失或者不合格的一項罰款200元
2、膠帶磨損每月測量一次,測量方法取10個測點的平均值,磨損值應控製在5mm以下。如膠帶磨損超過5mm罰款1000元,超過10mm,罰款3000元;超過30mm,罰款10000元(包括地麵煤質科)。
3、皮帶‘H’架及皮帶輥上不能有皮帶毛,吊絲頭不能過長(長度≤200mm),否則發現一處罰款20元。
4、皮帶托輥應完好,並保證數量,合理進行安設,否則發現一處罰款20-50元;清掃器的安設必須有效(包括地麵煤質科),不合格的一處罰款100元。
5、皮帶架子的吊掛應保持左右兩側平行,‘H’架不能歪斜,杜絕皮帶跑偏,如吊掛不平或‘H’架歪斜不正的罰款50元;發現皮帶跑偏,按每米20元進行罰款。
6、皮帶接頭要經常檢查,出現斷扣、開扣必須及時處理(包括地麵煤質科),否則檢查發現斷扣開扣達150mm,罰款500元。
7、設備的注油必須符合標準,做到定油,定量,如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200元。
8、設備各部件的螺栓必須齊全,緊固;對輪銷子及對輪罩子應齊全、完好。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200元。
9、井下小溜子的刮板必須按規定布置齊全(包括地麵煤質科),每缺一個刮板罰款20元;頭尾支柱要打牢,電機,減速機周圍的浮貨需及時清理,不能貨埋,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10、井下風水管路吊掛要平直,嚴禁有漏水和漏風現象,發現一處罰款100元。風水管路上不得有煤塵,不得兼做它用,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三)、采掘設備罰款細則
1、采煤機,綜掘機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全麵檢查,在各部件無問題的情況下方可使用,發現一次帶隱患進行操作使用的,罰款200-500元。
2、采煤機,綜掘機的各部位管路接頭及油缸不能有溢液和漏液現象,截割頭和割煤滾筒的截齒必須齊全,各種保護裝置應齊全,有效。否則一項罰款50-100元。
3、液壓支架的各部位管路必須完好,接頭不允許有漏液現象,所有操縱閥應靈敏可靠,各部位銷軸必須齊全。否則一項罰款50-100元。
4、工作麵刮板輸送機的各部件銷軸及螺栓必須齊全,機頭與轉載機的搭接長度應適量,在使用時,刮板鏈不能出槽(嚴禁跳鏈),運輸前,機頭與機尾必須取得好聯係後,方可開氣。否則一項罰款200元。
5、乳化液泵的各連接部件要緊固可靠,各種儀表齊全,各連接接頭不允許有漏液現象,乳化液的配比度要合理,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四)、設備的使用及定檢、定修罰款細則
1、設備的使用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隨意增加負荷,由於使用或維護不當造成損壞的,應追查事故並對責任人給予500元罰款。
2、各單位對於自已使用的設備,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定檢,定修工作,並做好定檢,定修記錄。發現漏檢和不檢的或是記錄不合格的,每次進行100-200元罰款。
3、設備使用單位必須指定一名副區、隊長以上領導幹部主抓定檢,定修工作。每班工作前,應檢查一次設備運轉情況,對設備進行一次空運轉,檢查無問題後方可使用。
4、采掘工作麵放炮時,各種設備設施必須掩護好,避免設備造成損壞。如沒有保護造成設備損壞的,進行事故討論並對責任人及區隊幹部進行1000-5000元罰款。
(五)、設備管理罰款細則
1、各單位必須建立本單位的設備履曆卡、帳,必須要與實際一致,對待修設備應及時處理,設備庫的設備要掛標誌牌,標明規格型號和用途,並將待修設備,完好設備和報廢設備分類進行擺放。否則一處不合格罰款100-500元。
2、各區、隊領用設備時,必須辦理有關手續,並經分管礦長和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出庫。擅自出庫的設備在使用中出現一切後果自負,並對有關人員進行100-200元的罰款。
3、出庫的設備必須在地麵進行試運轉無問題後,再交付使用單位,否則對有關人員進行100-200罰款。
4、各區、隊的設備升井後,必須交動力科進行驗收,對缺件,損壞件進行登記,如屬於人為原因造成缺件,損壞件的,按配件的原價值對使用單位進行處罰。
5、設備損壞時,設備修理單位必須抓緊修理,需要外委修理的設備,升井後2天之內必須拉走,存放天數不應超過2天,自修設備,在配件齊全的情況下必須在3天之內修理完畢,並保證檢修質量,否則對有關人員200-500元的罰款。
6、外委的設備修理必須達到完好標準,如達不到標準的對其負責人進行500元罰款;新購設備必須有說明書合格證等有關資料,並送動力科檔案室存檔,否則對有關人員進行200元罰款。
7、各單位對急需使用或更換的設備及配件,必須及時與礦有關領導,供應科和動力科取得聯係,並申報計劃,計劃中要明確設備及配件的規格型號、生產廠家等有關數據,以便及時加工和采購,如在計劃中設備及其配件的有關技術參數出現錯誤,耽誤采購而影響生產和使用的,出現一切後果由計劃申報單位承擔,並給予相應的罰款。
8、各區隊每月要向動力科提交一份設備統計報表,其中包括設備的型號、數量、使用地點、生產廠家、使用情況等,有利於對設備的管理和全礦設備使用情況的了解。不按時提交的對其單位每次進行200元罰款。
(六)、井下小絞車使用管理罰款細則
1、井下小絞車及其鋼絲繩機電區必須設專人每天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並通知使用單位。如記錄不全或沒有及時彙報的,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2、小絞車的鋼絲繩,必須排列整齊,在安設時鋼絲繩外層距輪緣的高度應大於2.5倍鋼絲繩直徑。如纏繩過多而未經礦有關領導批準的,罰款1000元。
3、小絞車的閘和離合應靈敏可靠,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200元;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未持證上崗者,罰款1000元,並送安辦學習。
4、小絞車鋼絲繩的磨損,斷絲不準超過規程規定,如超過規程規定仍繼續使用的,對有關單位進行1000元罰款;牽引繩頭必須采用雞心環,鎖繩頭的繩夾螺栓應齊全緊固,無雞心環的罰款100元。
5、小絞車沒有打基礎使用的,要打支柱打牢,並用繩扣鎖牢。否則一處罰款100-200元。
6、小絞車的檢查人員及司機必須掌握小絞車的性能和常見的異常情況,能夠認真、準確的檢查出絞車所存在的問題,從而保證安全運行。
7、小絞車的專職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能處理的必須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掛“禁止使用”字樣的標誌牌,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彙報,盡快給予解決。如缺標誌牌或彙報不及時的,罰款200元。
8、小絞車鋼絲繩的磨損、斷絲不準超過規程規定值,如超過規定檢查人員沒有發現或使用單位仍繼續使用的,對其進行1000元罰款。
9、絞車在使用前,絞車司機必須檢查其閘和離合及各部位螺栓有無問題存在,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與絞車維修人員取得聯係,處理結束後方可使用。否則發現帶隱患使用的,罰款500-1000元。
10、井下每台小絞車必須安設管理牌板,並標明絞車允許的提升量、型號、使用單位及使用地點、坡度及坡長、繩長及繩徑、維修負責人等,以便於絞車司機及有關人員對該設備的了解,如沒有製度牌板沒有及時安設,一次罰款100—200元。
11、絞車牌板由絞車安裝單位負責編製、填寫並安裝,其提升能力必須依照《煤礦安全規程》進行嚴格驗算後填寫。如填寫內容不詳、不準確的,對其單位及有關人員進行200-500元的罰款。
12、絞車牌板的管理由使用單位負責,如有損壞或缺失對使用單位進行100-200元的罰款。
13、所有絞車每次提升重量不得超過該絞車管理牌板上規定值,如發現一次,按損壞設備進行處理。罰款500—1000元。
14、新安裝的絞車,安裝單位必須編寫安裝審批單,其內容應包括:安裝絞車的型號、地點、安裝日期、技術要求和安全措施等,並給礦有關領導及部門審批。沒有使用小絞車安全技術措施或有措施沒有經過審批,一次罰款200元。
15、新安裝的絞車必須按審批單中的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安裝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同時安裝單位要對該設備進行入賬登記,並報動力科存檔。否則一次100元。
16、所有的絞車在入井前,必須經過試運轉無問題後方可入井使用,否則一次罰款500元。
17、升井的絞車必須由使用單位交由動力科進行檢修,在檢修前對該絞車要進行驗收,並對缺件、損壞件進行登記,如屬於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的,要按配件的原值加一倍對使用單位進行討論並給予相應罰款。
18、在拉車前必須設專人放好警戒,並檢查好各擋車裝置、托繩裝置及各種聲光信號是否完好有效,絞車道不允許有人行走或幹活,全部躲到安全地點或躲避峒室內,方可拉車,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原則,否則罰款200-500元。
19、在拉車前必須檢查好雞心環與被拉物件車的連接是否有效牢固,確定無誤後方可拉車,否則一次罰款500元。
20、在拉車結束後必須將各道擋車裝置及時安設好,以確保絞車道的安全,否則罰款100—500元。
21、下放車時,擋車裝置打開以前,須由絞車司機檢查車輛連接狀況,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絞車開啟,嚴禁絞車不帶電放車及打飛輪放車(包括地麵)。一次罰款500—1000元。
22、絞車運行時司機雙手嚴禁離開製動閘和工作閘,絞車要勻速拉放車,並且精力集中觀察絞車運行速度及運行聲音,如發現絞車速度和聲音異常須立即停車掛好一坡三擋,檢查待隱患處理後方可運行,一次罰款100—200元。
23、交接班時司機要首先檢查好絞車的製動裝置或工作閘是否靈活可靠、底角螺絲有無鬆動現象、鋼絲繩情況、開關及信號狀況,當發現現問題時,司機要及時與調度室聯係找檢修人員,待無問題後方可使用其絞車。一次罰款200—500元。
24、礦車、平車的托軸銷子、螺栓、連接裝置等必須完好有效。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七)、運輸設備罰款細則
1、沒有標誌牌的絞車嚴禁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100元。
2、絞車基礎灌製不合格,對責任單位罰款300元。
3、轉彎處和調整出繩方向時,應設置抗繩裝置,並必須處於完好狀態,否則給予維護單位罰款100元。
4、變坡點處的抗繩輪及阻車器應轉動靈活,不得卡阻,否則對維護單位罰款100元。
5、對於用絞車超負荷多拉車的責任者每次罰款500元。
6、改變拉車方向時必須設置符合規定的導向輪,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300元。
7、維護單位沒有維護記錄或不及時填寫記錄以及未按期保養絞車罰款50元。
8、對不按規定鎖車的單位及個人每次罰款200元。
9、對不按規定捆車的責任單位每車次罰款200元。
10、對不按規定拉串車的單位及個人每次罰款200 元。
11、機車的運行必須保證無刮卡,否則罰責任單位100 元。
12、機車必須按規定的速度行駛, 否則罰責任人50 元。
13、機車必須保證在完好狀態下運行,否則罰有關單位100元。
14、機車不得超負荷拉車,否則罰責任單位或個人100--200元。
15、由於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或零件損壞按設備管理辦法執行。
16、嚴禁礦車缺銷、少鏈、壞輪、缺軸卡銷及車體變形嚴重、不完好的礦車入井,在井底空車線一經發現罰運輸區50元/台,其他地點發現不完好的礦車,用車單位不得繼續使用,應及時通知運輸區處理,否則罰用車單位50元/台,運輸區處理不及時罰50元/台。
17、礦車裝車後,其寬度不得超過車體上沿,否則對責任單位每車罰款100元。
18、井下拉底過程中,不及時調整軌道間距、枕木間距及扣件損壞不恢複的,給予施工單位罰款100元。
19、井下調運大件車時,大件車後麵禁止附掛其它物料車。電氣設備列車必須單獨運輸。否則給予責任人罰款50元。
(八)、主、副井檢修罰款細則
1、以上檢查內容如當天檢修項目留下安全隱患,在正常的生產中耽誤生產按(噸煤/10元)罰檢修人員及檢修負責人,連帶檢修單位區班子每人500元的罰款。
2每五天檢修單位連同業務部門(動力科、安全生產部等)進行聯合檢查,如有漏檢或記錄填寫不詳的,對檢修人罰款100元,專職負責檢修幹部罰款200元.
3、檢修單位區班子成員每人200元的罰款;每旬由機電礦長負責連同機電區及業務部門動力科、安全生產部等進行聯合檢查,並填寫好檢查記錄,如有漏檢或記錄填寫不詳的,對有關人員給予200元罰款,對檢修單位區班子成員每人500元的罰款;
4、必須製定班檢、日檢、周檢、季檢及年檢計劃,檢修內容、負責人必須明確等周期性檢修規章製度,檢修記錄必須完整,缺一項罰款200元,漏檢一次罰款500元。
5、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按規定定期試驗,甩掉一項保護罰款2000元,漏試一次罰款200元。
6、嚴禁帶隱患運行,如設備出現問題需停機檢修,必須向調度室及分管礦長彙報,否則一次罰款1000元。
7、鋼絲繩的檢查工作,必須指派專人負責,按規定進行檢查。鋼絲繩檢查人員每天必須對主、副井提升首繩、(主井罐道繩)、扁尾繩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九)、礦燈發放罰款細則
1、人員升井後,必須24小時內及時交燈充電,否則給予責任人50元/每次的罰款,連續3日不交按丟失處理。按礦燈原價賠償。
2、每名員工隻允許持1台礦燈出入礦燈房,否則給予責任者50元的罰款。
3、無關人員嚴禁進入燈房,否則對燈房管理人員罰款50元。
4、嚴禁在燈房內吸煙、打鬧,不得將鍬、鎬、釺子等金屬物品帶入礦燈房內,違者給予50元罰款、燈房管理人員罰款50元。
5、燈線破損、燈體破裂、亮度不夠、燈頭密封不嚴等,給予機電區罰款100元/台。
6、燈房內必須備有防滅火用具。否則對運轉隊罰款100元。
7、燈鎖及鑰匙由個人保管,如果礦燈在燈房丟失,對燈房管理人員按礦燈原值罰款;如果是攜帶人員造成的丟失對攜帶者按礦燈原值罰款,並由責任人到經營管理部(財務科)交現金,丟失者持經營管理部(財務科)開出的收據到機電區辦領新燈手續。
8、礦燈班對各單位每班升井未交礦燈人員,及時彙報礦調度,並做好記錄。
9、擅自開取或其它形式盜用他人礦燈者,發現後對責任人按礦燈原值罰款,並移交保衛科另行處理。
10、使用礦燈人員,應愛護礦燈,嚴禁在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礦燈,否則給予責任者罰款50元,如果造成礦燈報廢、礦燈失爆罰款200元。
11、礦燈不得亂扔亂放,不得交換使用,違者給予50元罰款。
12、礦燈房必須建全交接班記錄、每台礦燈檢查記錄等各種記錄,如果記錄不全給予給予機電區罰款50元。
(十)、起重機械罰款細則
1、各單位嚴禁私自對起重機械進行改造、大修理。否則,除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各單位建立健全設備技術檔案及各種記錄及“事故救援預案”,製定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等規章製度並認真及時填寫。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3、確定專職管理人員、維護人員和操作人員,落實責任。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4、上崗人員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崗位管理規定作業,持證上崗。否則,對責任者罰款50—100元。
5、維護人員定期對起重機的所有部件(包括吊梁、軌道、行走輪、起吊鉤、滑輪組、鋼絲繩、電控係統、製動閘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並及時填寫記錄。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6、嚴禁起重機帶病運行。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500元。
7、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及閉鎖裝置必須齊全可靠,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200元。
8、起吊重物,必須使用∮12.5mm以上鋼絲繩。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1、不按《綜機設備使用、維護管理辦法》要求進行檢查、檢修,漏檢一次,給予100元罰款。
2、綜機設備的螺栓、墊圈不全或鬆動;銷軸、小件丟失,使用非標準件代用,給予100—200元罰款。
3、采煤機截齒磨損嚴重不及時更換,丟失不及時補齊,給予100—200元罰款。
4、各種壓力表損壞不及時更換,設備不開冷卻水運行,給予100—200元罰款。
5、液壓係統漏液不及時處理、乳化液配比不合格、過濾網不全,給予100—200元罰款。
6、對升、入井的液壓千斤頂、閥、鎖和管件等液壓件的接口不做防護處理的,給予100—200元罰款。
7、綜機電氣設備手把及按鈕不全,操縱不靈活可靠,保護整定不符合規定,給予100—200罰款。
8、綜機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出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設備中的各種油質不合格不及時更換,油量不足不及時補足,給予100—200罰款。
9、采區開采前:安裝單位與使用單位建立驗收手續。
10、綜采區負責回風順槽內,從組合開關至工作麵大溜子尾之間所有負荷電纜,全部用棕繩或尼龍繩將電纜緊密纏繞成一體,並且隨著推進度的前移及時把負荷電纜外串,否則停產處理。
11、回風翻、替棚單位負責棚茬前後各5米內得電纜保護,棚茬處電纜必須用廢舊皮帶掩護好。否則停產處理,並且每次按500元罰款。
12、翻棚茬保護範圍外的電纜,由綜采區負責維護並及時吊掛好。否則每米按50元處罰。
13、凡是電纜出現損壞經確認後,處理歸綜采區,責任由故障地點所屬施工單位承擔,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故障地點所屬施工單位當班帶班幹部責任,人為造成事故得將嚴肅處理。以安辦討論處理結果為準。
14、翻、替棚單位必須將所需要得備品、備件運至開闊處,不得存放在翻、替棚茬周圍,否則每件按100元處罰。
15、綜采區的備品、備件同樣必須存放在開闊處,否則按每件100元處罰。
16、綜采區外串電纜時翻、替棚單位應積極配合相互協調,使電纜能及時外串,不在棚茬處積存。否則積存每米按100元處罰。
17、綜采區加強回風電纜維護工作,勤看勤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隱患否則每條隱患按100元處罰。
18、電氣保護必須齊全、可靠。否則停產處理。對甩保護者嚴肅追究,並給予一萬元罰款。
19、損壞丟失小件,數量較少,損失價值在1000元以下,給予100—200元罰款。
20、對部件、設備損壞,造成損失價值在1000—10000元之間,給予100—1000元罰款。
21、對管理不當,造成損失價值在10000—20000元之間,給予300—3000元罰款。
22、對管理不當,造成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給予500—5000元罰款。
23、工作麵安、拆期間,對不按規定安、拆設備而造成設備損壞的行為,視情節給予一定數額的處罰。
四、機電運輸係統綜合完好率檢查扣分實施細則
1、液壓支架不完好扣分事項:
1)部件齊全安裝正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2)側護板變形不超過100mm;(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3)活柱不得砸傷,鍍鋅層無脫落,鏽斑麵種不大於50m㎡,劃痕深度不大於0.5mm,長度不大於50mm,不多於三處;(超過三處扣總分0.03分)
4)各種膠管齊全、正齊、不漏液,不用鐵線帶“U”型卡,不插單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5)各種閥齊全,不竄液,漏液,性能好;(扣總分0.1分)
6)腳踏板齊全不變形,照明每5架一盞燈,無失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支架不完好
2、采煤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各操縱手把按扭動作靈敏可靠,油水管接頭不滲漏,儀表齊全準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2)離合器靈活可靠,牽引部、割煤部各齒輪箱及行走箱油位、油質合格,各封油麵不漏油,運轉無異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6分)
3)噴霧裝置齊全,水路暢通,電機冷卻水暢通,不漏水,電氣設備及電纜不失爆(失爆單獨扣總分5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4)各部螺栓及截齒必須齊全完好,滾筒不得有開焊、變形;(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5)電纜齊全牢固,不受拉力,機體無雜物、浮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3、刮板輸送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減速機油質合格,油量符合規定,結合麵嚴密不漏油,油箱油管齊全完好,冷卻水齊全暢通;(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2)機頭、尾減速機電機下無浮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3)不缺刮板,電纜電氣不失爆(失爆扣總分5分)
4)各種銷軸齊全,螺栓齊全,不刮電纜;(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5)機頭架與轉載機溜槽搭接長度±200mm。(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4、轉載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減速機油質合格,結合麵不漏油,油箱油管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3分)
2)機頭、尾側板和封底板齊全,螺栓緊固齊全,不缺刮板、螺栓;(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2分)
3)冷卻水管路齊全;
4)電氣設備,電纜不失爆(失爆扣全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5、破碎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各緊固件齊全、無鬆動,刀齒磨扣不超限,蓋板齊全不變形;(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2分)
2)破碎機與轉載機電氣聯鎖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3)油質合格,管理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4)機身環境必須清潔,無灰塵、雜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2分)
5)電氣不失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6、乳化液泵不完好扣分事項:
1)曲軸箱及各潤滑點的油質,油量符合規定;(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2)壓力調整符合要求,供回液管路及結合麵不漏液,乳化清潔,比例3-5%;(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
3)電機風翅罩齊全,電機接地全格,電纜吊掛合格不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05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7、綜掘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液壓油油質、油位合格,各部膠管接頭不漏油;(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2分)
2、截割機動機冷卻水路及液壓冷卻水路暢通;(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3分)
3、炮頭減速機多齒輪箱油質、油位合格,無異響,滾筒無裂紋、無變形、不缺截齒;(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3分)
4、各部零部件及聯接件齊全,小刮板輸送機不缺刮板及螺栓;(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5分)
5、轉載皮帶上、下托滾轉動靈活、齊全、帶條不跑偏,各傳動滾筒無異響,接頭合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6、電控箱各種保護及照明、信號齊全、可靠,液壓電機不缺風翅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7、機身各部位風水管線及電纜吊掛整齊,不磨電纜;(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8、機身無浮煤、無雜物,電氣設備不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8、耙鬥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減速箱油質、油位合格,結合麵無滲油;(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減速箱各傳動齒輪無異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3、電動機不缺風翅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4、各部聯接及螺栓緊固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5、耙鬥機槽體無嚴重變形或磨損超限;(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6、耙爪不缺耙齒,使用的鋼絲繩按規定不超限;(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7、閘帶磨損不超限,要靈活、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8、機身電纜及管線吊掛整齊,不磨電纜,無浮塵、雜物,電氣設備不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3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9、噴射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減速箱各傳動無異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電動機不缺風翅罩、散熱良好,整機各聯接部位緊固,旋轉滑移部位靈敏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3、各部截止閘靈敏可靠,風水管路暢通;(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料鬥座撥料器靈活好用,無變形;(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5、噴射地點電氣設備有保護,機身無浮塵雜物,電氣設備不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0、小型刮板輸送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刮板輸送機減速機油質、油位合格,結合麵不漏油,運輸無異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電機風翅罩齊全散熱良好,四周無浮貨、無雜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3、機頭零部件齊全,不缺刮板、螺栓、機尾滾筒轉動靈活,無卡阻現象。(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棚茬電纜保護不好,貨埋電纜,皮帶架吊掛不好;(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5、使用絞車拉車出貨、運料及翻棚茬損壞電纜、鋼絲繩或不按規定多拉車;(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6、司機持證上崗,電氣設備無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失爆扣總分5分)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1、注氮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各部油質合格,管路接頭不漏風、油,吊掛不好;(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2、各種儀表齊全、靈敏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3、各種纜線排列有序,緊固件齊全、牢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4、冷卻管路齊全暢通,吊掛好;(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1分)
5、電氣設備保護齊全,無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失爆扣總分5分)
6、包機製度牌、標誌牌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2、局部通風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各部位緊固件齊全、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風筒聯接處不漏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3、風機固定牢固,進風口及出風口無變形嚴重,護網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風筒無漏風、無浮塵、雜物,吊掛整齊;(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1分)
5、電氣設備保護齊全,無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失爆扣總分5分);
6、包機製度牌、標誌牌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3、注漿泵不完好扣分事項:
1、各部油質合格,管線接頭無漏液,運轉無異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2、皮帶罩、三角帶、電機風翅罩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3、電氣設備、電纜無換爆、無浮塵、雜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各部位緊固件齊全,有標誌牌、包機製度牌。(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4、瓦斯泵站不完好扣分事項:
1、機械部位油質、油位合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2、各部緊固件齊全、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3、各種儀表齊全、靈敏、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各種纜線排列有序,電機風翅罩齊全,散熱良好,無浮塵、雜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5、電氣設備保護齊全,無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失爆扣總分5分)
6、抽放管路吊掛整齊。(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5、真空開關不完好扣分事項:
1、開關無擋板,無膠圈或大眼進小線(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電氣設備接線工藝按規程要求合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3、開關過流合理,接地係統合理,材質斷麵積合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設備失爆或隨意甩、封各種保護的。(按失爆扣總分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6、回柱絞車不完好扣分事項:
1、機體底座無開裂或顯變形安裝牢固,壓頂合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2、滾筒無裂紋破損或變形;(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3、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牢固,排列整齊無咬傷,不打結。(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有製度排版,標清拉車數量,司機持證上崗。(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7、調度絞車不完好扣分事項:
1、滾筒無裂紋破損或變形固定螺栓緊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2、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牢固可靠無打結,背積無磨損嚴重。(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3、閘把、離合器把子杠杆係統靈活可靠,拉杆螺栓叉頭,閘把銷軸無損傷變形,拉杆螺栓應有鎖帽緊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4、閘帶無斷裂磨損厚度不小於3mm,鉚接可靠不鬆動,閘輪磨損深度不大於2mm閘輪表麵無油跡。(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5、底座無裂紋基礎螺栓緊固,杆板完整不變形,安裝平穩牢固,運轉無異響,不甩油現象,壓頂合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6、信號裝置應聲光兼備,齊全清晰可靠,司機持證上崗,有規章製度牌板,規定拉車數。(一處不合格扣使用單位總分0. 5分)
以上隱患大於50%就列入整台設備不完好
18、皮帶機不完好扣分事項:
1、皮帶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3分)
2、減速機油質合格,不漏油,缺油,機頭各部螺栓齊全緊固;(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3、齒輪傳動部位不缺油,防護裝置齊全有效;(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4、機頭儲帶倉護網齊全無變形,電動機、減速機無煤塵,機頭5米範圍內無雜物;(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5、各轉載點擋煤板齊全有效,無漏貨,頭、尾各部滾筒無浮貨,滾筒距底板間距大於200MM(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6、開關上架電纜吊掛整齊,頭尾調跑偏裝置齊全有效,機頭、機尾部跑偏刮磨槽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7、有包機製度牌、完好牌、備用設備牌。(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1分)
8、各改向、拉緊尾滾筒轉動靈活,軸承應端蓋齊全,螺栓有效,油質油量合格拉緊裝置齊全有效。(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9、上、下托輥間距合格,數量齊全轉動靈活(上托輥1.5米,下托輥3米). (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1分)
10、皮帶接頭合格無50MM以上是小,皮帶條無50MM以上橫裂口。(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05分)
11、皮帶道浮貨不托下棍與下帶條間距大於300MM(506、170皮帶下無浮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08分)
12、三聯棍連接銷,分繩器,H架繩卡資固定銷齊全有效。(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05分)
13、吊絲齊全、成線並有效,吊絲口統一規格,皮帶運行方向水平合格,不刮吊絲,下帶不磨H架。(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02分)
14、電纜吊掛整齊,電氣設備不失爆。(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01分)(失爆扣總分5分)
15、各條皮帶急停開關按規定設置靈敏可靠,拉線齊全。
19、電氣生產管理
1、電纜冷補、標準、工藝合格。(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2、變電峒室的設備完好率為95%以上,設備有標誌牌。(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3分)
3、電纜懸掛合格。(每10米不合格扣總分0. 02分累計扣分)
4、移動電氣設備完好率90%以上,開關有標誌牌。(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06分)
5、係列化開關不好使,風電閉鎖不好使。(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6、供電係統符合規程,保護齊全有效。(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3分)
7、開關擺放整齊上架,周圍無積水、雜物、不埋不壓無灰塵。(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8、峒室環境衛生合格,設備無灰塵,室內無雜物,無油垢,絕緣防火用具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08分)
9、防爆設備入井優合格證。(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2分)
10、充電機、充電架台台完好,礦燈完好率90%,紅燈綠不超過0.5%。(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1分)
11、運輸巷道的聲光信號及各種五小電器必須有標牌及吊掛整齊,設有拉線齊全。(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12、采區小絞車道聲光信號不齊全的。(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4分)
20、運輸管理不完好扣分事項:
1、主要運輸軌道達到優良品,其他運輸軌道達到合格品。(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02分)
2、主要運輸軌道無淤泥積水,采用標準道岔。(一處不合格扣總分0. 05分)
3、礦車完好率90%以上,(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4、電機車完好率95%以上,井下柴油機車完好率95%以上不失爆。(不合格扣總分0. 5分)(失爆扣總分5分)
5、運輸巷道警標齊全,巷道特殊地點設齊聲光信號。(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6、上下山絞車道一坡三擋及各種保護裝置信號裝置齊全,地輪齊全完好每30米—50米一個。(不合格扣總分0. 5分)
全礦使用機電設備統一扣分規定
損壞機械設備扣5分/台;燒壞電動機扣5分台;影響正常生產1分/小時累計扣分,將分扣沒為止。
注:全礦設備扣分基數標準:
各單位使用400台以上450台以下,每台設備平均分0.33分。
各單位使用300台以上350台以下,每台設備平均分0.39分。
各單位使用250台以上300台以下,每台設備平均分0.44分。
各單位使用150台以上200台以下,每台設備平均分0.5分。
各單位使用40台以上50台以下,每台設備平均分2分。
各單位使用25台以上30台以下,每台設備平均分4分。